詩朗誦評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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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標準:
歌唱評分標準(100分制)
1、歌曲選擇:歌曲內容切合活動主題,積極向上,能展現自己良好的精神風貌。(30分)

詩朗誦評分細則

2、音色、音準、節奏:具備一定的音樂素質,音色統一,氣息流暢。正確把握歌曲的旋律和節奏,不脱節,不搶拍.歌詞吐字咬字清晰 ,音高準確,在唱歌過程中不跑調,離調等。(30分)
3、情感處理:理解歌曲內涵,把握對樂曲旋律及歌詞理解,情感投入到位,演繹得體,在處理上有自己獨到之處。(20分)
4、颱風:演唱動作表情自然大方,衣着得體等。(20分)
詩朗誦評分標準(10分制)

1、所選詩文主題鮮明突出 ,內容積極向上 ,思想性強(30分)

2、普通話標準,聲音洪亮,吐字清晰。(30分)
3、掌握詩歌節奏,能較好地把握詩歌的情感。(20分)
4、表情自然、大方,動作優雅,衣着整潔。(20分)
演講評分標準(10分制)

1、演講內容緊扣主題,主題鮮明、深刻,格調積極向上,語言自然流暢,富有真情實感。(30分)

2、聲音洪亮,吐字清晰,普通話標準。(30分)
3、手勢、動作、表情與演講內容結合緊密、自然(20分)
4、衣着整潔,儀態端莊大方,舉止自然、得體。(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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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語言表達:(3分)
普通話標準,吐字清楚、準確,語言生動,語氣、語調、聲音、節奏富於變化,輕重緩急、抑揚頓挫切合詩歌朗誦的內容,能準確、恰當地表情達意,舒心悦耳,娓娓動聽。
2、態勢神情:(1分)
姿態、動作、手勢、表情、眼神能準確、鮮明、自然、形象地表達朗誦內容何思想感情,渲染氣氛,增強表達效果,不矯揉造作,誇張彆扭。
3、儀表形象:(1分)
服飾大方、自然、得體、舉止從容、端正,精神飽滿,態度親切。
4、朗誦效果:(3分)
朗誦有感染力,使人在優美的聲音中得到美的享受,具有鼓舞性、激勵性、感召力。能拉近與聽者的情感距離,充分調動聽眾的情緒,能夠使聽眾產生感情共鳴。
5、自創作品:(1分)
分為優秀自創作品、一般自創作品。
若參賽選手的作品非原創,則該項得分為0.4—0.7分。
6、時間要求:(1分)
時間為2-5分鐘。
7、評分原則:
評分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底分,取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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