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特殊學生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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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學特殊學生安全協議書

學校特殊學生協議書


為了確保特殊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學生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於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殊心理)告知班主任老師,並出具相關證明。家長未實情相告班主任或學校,一旦發生重大問題,學校一律不負擔任何責任。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5、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住校生星期日到校,星期六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如家長要求不接送,一旦出現一切不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7、除本協議之外,都必須遵守《攔隆口中學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各條款。

謝謝合作!

特殊學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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