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稱聘任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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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職稱聘任工作,是涉及廣大教師切身利益的大事,倍受廣大教師和社會各界關注,為了搞好這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以此激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再創佳績,在全鎮教職工隊伍中形成默默奉獻、創先爭優的良好局面。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和鎮黨委政府的有關指示精神,結合我鎮教育工作的實際,在第一階段直接聘任完成的基礎上,決定對我鎮20XX年以來職稱未聘人員進行第二階段聘任,特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教師職稱聘任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和鎮黨委政府有關要求和會議精神為指導,本着好事辦好的原則,認真落實好這次教師職稱聘任工作,既要聘出幹勁、聘出積極性,又要聘出持續的工作熱情,更要確保廣大教職工人心穩定、人際關係和諧,為全面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再創新的輝煌。

二、聘任的原則

1、堅持公正公平、公開透明的原則;

2、堅持整體把握先評先聘的原則;

3、堅持同年度內突出工作實績,擇優聘用的原則;

4、堅持發展性評價,有利於促進教育教學工作,有利於調動教師積極性的原則;

5、堅持統籌兼顧,有利於保持教師隊伍穩定的原則。

三、聘任的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現翟鎮(市人事局、教育局規定的離崗人員和正式退休人員除外)正式教師,師德高尚、愛崗敬業、遵紀守法、為人師表、教書育人、關愛學生,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事業心。

2、教學業務能力強,課堂教學水平高,教學成績突出。

3、工作勤懇,任勞任怨,顧全大局,服從分配。

4、已取得相應的教師專業專業職稱。

(二)近6年以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允許參加這次競聘。

1、犯有嚴重錯誤,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2、教師職業道德較差,在鎮內外影響很壞的;

3、因工作失職失誤,造成學生在校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4、從事有償家教,造成較壞影響的;

5、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的,有亂收費現象造成惡劣影響的;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7、連續6年以來教學質量獎都在全鎮最後等的;

8、未經批准就私自不上班的;

9、不按規定和要求籤訂聘任承諾書和保證書的。

(三)附件條件:

1、自2012年起,今後凡參加聘任的,考查2012年以後的綜合考核成績,作為聘任的主要依據。

2、自2012年起,今後凡參加聘任的,連續兩年內在後勤崗位的,不予聘任。

3、自2012年起,今後凡參加聘任的,將教師考勤、質量抽測、教科研、上級視導檢查成績等作為重要條件。

四、聘任的程序

1、成立組織制定聘任工作實施方案。

鎮教辦成立“翟鎮20XX年教師職稱聘任工作領導小組”,在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完善“翟鎮20XX年以前教師職稱第二階段聘任工作實施方案”及評分標準,具體指導和實施這次聘任工作,確保聘任工作組織嚴密,實施工作細緻周到,並有理有據。聘任的主要原則是符合基本條件並不違背聘任條件之二中所列情況的,按照先評先聘的原則組織聘任;根據名額聘任到相應年度後,仍有名額的,下一年度的聘任按評分標準組織實施。

2、教代會表決,討論、審議並通過方案。

鎮教辦、教育工會組織召開全鎮教職工代表會議,討論、審議並表決通過鎮教辦聘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的“翟鎮20XX年以前教師職稱聘任工作實施方案”及評分標準。代表組成教育幹部佔三分之一,教師代表佔三分之二,具體推薦要求見附件。

3、個人申請、教辦審核。

有聘任意向的教師,先向學校遞交書面聘任申請,並每人簽訂一份承諾書,學校初審後,對符合條件的教師申請,由學校簽署意見並蓋章後報鎮教辦聘任工作委員會,鎮教辦聘任委員會安排專人接收申請並組織嚴格審核。

4、核定名額、張榜公示。

鎮教辦聘任工作委員會將根據市人事局、教育局的相關要求和分配給我鎮的聘任總額,認真核定各年度的聘任名額,名額分配的原則是:中高按分配名額聘任,中級按照分配名額所佔總未聘人數的比列,按照同等比例分別確定中一和小高的聘任人數,並公示。

5、組織聘任。

鎮聘任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聘任工作的實際需要,分成中高、中一和小高三個聘任工作小組。根據各聘任名額,按年度聘任,聘完一年,再推至下一年,如果同一年度名額不足的,則依據評分標準,進行逐一打分,按年度,排出參聘教師的綜合成績,由評委簽名認可後,先行在各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參聘教師個人確認成績後,公示認可。

6、公示上報。

對確定聘任的人員名單在全鎮範圍內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上報市教育局

7、簽發聘任書。

被聘任人員上報市教育局、人事局審核同意,鎮教辦簽發聘任書。

三、聘任注意事

所有參聘人員,先簽訂承諾書或保證書,才允許參加聘任,凡是不參加保證書的應聘人員,不得參加本次競聘;參加本次競聘的,被聘任後又不按時上班或者三天兩頭請假的,將嚴格按照學校的考勤制度,視情況全部或部分扣發其工資或績效工資。

附件:

教師職稱聘任評分標準

一、教齡每年1分,按實計算

二、基礎分(20分)

1、學歷:

晉升國小高級:中師以下不計分,中師5分,專科10分,本科15分(屬後學歷者,須取得後學歷滿3年)

晉升中學一級和中學高級:專科以下不計分,專科計5分,本科計10分,取得學士學位計12分,研究生及以上計15分(屬後學歷者,須取得後學歷滿3年)。

2、班主任

近5年以來,每任職1年加1分。

3、年度考核:在近五年之內的年度考核,每有一個優秀加2分,累計加分。

4、骨幹教師:凡是參加了骨幹教師培訓,經教育行政部門頒發了骨幹教師培訓證書的或經市教育局公佈的教科研團隊成員,市級加1分,地級加2分,省級及以上3分,累計加分。

5、職稱職務任期內每年加4分。

6、教師業務考試成績2分,其計算辦法是同學科最高分為基數,個人兩次成績之和除以同學科兩次最高分之和乘以2.

本大項成績累加記分最高者記為20分,以成績最高的教師所得分數為分母M,某教師所得分數為分子N,然後乘以20得出的分數即某教師在該項所得實際分值A。計算公式:A =20×(N/M)

三、教育教學成績40分

對20XX―20XX學年度在本鎮教師節暨教學質量分析會上,獲特等獎的18分,獲一等獎的15分,獲二等獎的12分,獲三等獎的9分,獲四等獎的7分,獲五等獎的5分,獲六等獎的3分;20XX―20XX學年度、20XX―20XX學年度、20XX―20XX學年度、20XX―20XX學年度、20XX――2012學年度取得的成績進行打分。凡是四學年內在本鎮教師節暨教學質量分析會上,獲一等獎的15分,獲二等獎的10分,獲三等獎的6分,獲四等獎的3分(以鎮黨委政府、教育辦文件為準)。六學年成績累加。因工作需要由教學崗位調整到教育教學管理崗位並且從事與教學有關工作人員的成績,有獲獎等次者可按相應證書等級計算,無獲獎等次的其所在新崗位期間的成績按參評相應職稱有成績人員同一年度的平均分計算;調整到職工崗位的,按參評同一年度相應職稱人員的最低分計算。

20XX年8月底以前病休或從事勤工儉學工作而現已上崗的教師,其病休或從事勤工儉學工作期間的教學成績計為零分。

本大項成績累加計分最高者記為40分,以成績最高的教師所得分數為分母M,某教師所得分數為分子N,然後乘以40得出的分數即某教師在該項所得實際分值A。計算公式:A =40×(N/M)

四、重點榮譽(50分)

(1)20XX年度以來獲得鎮級及以上綜合榮譽的(教師節期間表彰的),地級50分,市級30分,鎮級15分,累加計分。

20XX年翟鎮表彰的教學標兵、優秀教師,20XX翟鎮表彰的教學標兵、優秀教師,只按優秀教師計算成績,不重複計分。

(2)20XX年以來參加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評選獲獎的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省級50分,地級40分,市級30分,鎮級15分;優質課、創新課,省級: 40分,地級:一等35分,二等25分,市級:一等23分,二等21分,三等19分,鎮級一等8分,鎮級二等3分。

本大項成績累加記分最高者記為50分,以成績最高的教師所得分數為分母M,某教師所得分數為分子N,然後乘以50得出的分數即某教師在該項所得實際分值A。計算公式:A =50×(N/M)

五、一般榮譽(20分)

(1)20XX年以來取得的業務榮譽進行打分(教育主管部門簽發、大會表彰的)。獲得鎮級以上 “教學工作先進個人”、“優秀班主任”、“德育工作先進個人”、“百佳文明教師”、“拔尖人才”、“科技標兵”、“會考優秀教師”、“會考優秀班主任”、“會考先進工作者”、“國小教育教學先進個人”、“國小教育教學管理先進個人”、“課改先進個人”、“教改先進個人”、“學校管理先進個人”、“優秀少先隊輔導員”、“督導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的,國家級35分,省級30分,地級25分,市級15分,鎮級5分,以上榮譽累加計分。

(2)對20XX年以來取得的其它單項榮譽進行打分(由主管部門逐級推薦的)。獲得鎮級以上其它單項榮譽的,省級18分,地級13分,市級9分,鎮級3分,累加計分。

注:以上同一類的同一年度的榮譽,其成績按最高的計算不重複計分。

(3)一般課型比賽

20XX年以來參加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評選獲獎的教學技能大賽等,省級: 40分,地級:一等35分,二等25分,市級:一等23分,二等21分,三等19分,鎮級一等8分,鎮級二等3分。電教優質課、通過光盤參評的優質課國家級13分、省級10分、地級8分、市級7分、鎮級5分。被評為市級以上學科骨幹教師(參加培訓直接發證的骨幹教師除外),在鎮級以上公開課、觀摩課、説課等評選獲獎的按同級優質課對待。教學能手按同級一等加分,以上榮譽累計加分。

本大項成績累加記分最高者記為20分,以成績最高的教師所得分數為分母M,某教師所得分數為分子N,然後乘以20得出的分數即某教師在該項所得實際分值A。計算公式:A =20×(N/M)

六、教研成果20分

(1)發表作品

20XX年以來市級及以上重要正式教育學術刊物(有國家統一刊號)上發表的科研論文、專著,國家級50分,省級40分、地級30分、市10分、鎮級5分,在小報小刊發表的文章、試題、論文集等,任期內限交15份,每份3分(僅限第一作者)。累計加分。

(2)、評選論文

20XX年以來參加各級教研室、教科所、課改辦、專業報刊、教育學會專業委員會等部門組織的論文比賽獲獎的,按獲獎的級別計分。國家級10分,省級8分、地級:一等5分,二等以下3分,市級:一等2分,二等1分。電教、普教、成教、幼教、勤儉辦、條裝辦及有關科室論文評選及自制教具、玩具評選、課件製作評選、優質教學案評選獲或中學系列按上級約稿出集的,省級及以上4分,地級:一等3分,二等以下1.5分,市級:一等1分,二等0.5分。在鎮級以上教師節質量分析會和學校管理大會上介紹經驗者,地級2分、市級1分、鎮級0.5分。指導獎(限於小教系列職稱評審)以證書為準鎮級0.5分,市級1分,地級2分,省級以上3分;以上榮譽累計加分。

(3)課題

20XX年以來承擔教育教學研究課題並通過鑑定:主持人:國家級30分,省級25分,地級20分,市級15分,參加者:第一位得分省級20分,地級15分,市級10分,第二位按第一位得分的1/2記分,依次類推。課題項目獲得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第一位得分省級及以上15分,地級:一等10分,地級二等8分,地級三等7分;市級7分,第二位按第一位得分的1/2計分,第三位按1/3計分依次類推。以上榮譽累計加分。

本大項成績累記計分最高者記為20分,以成績最高的教師所得分數為分母M某教師所得分數為分子N,然後乘20得出的分數即某教師在該項所得實際分值A。計算公式:A =20× (N/M)

注:以上榮譽以原始證書為準

附件: 教師聘任承諾書

我已仔細閲讀鎮教代會通過的《翟鎮2012年以前教職工職稱第二階段聘任工作實施方案》,理解其內容。我鄭重承諾,嚴格執行方案規定,按要求參加本次或今後職稱聘任工作,堅決不違背以下規定:

1、犯有嚴重錯誤,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2、教師職業道德較差,在鎮內外影響很壞的;

3、因工作失職失誤,造成學生在校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4、從事有償家教,造成較壞影響的;

5、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的,有亂收費現象造成惡劣影響的;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7、連續6年以來教學質量獎都在全鎮最後一等的;

8、不嚴格遵守學校考勤制度。

9、未經批准就私自不上班的。

10、不按規定和要求籤訂聘後承諾書和保證書的。

12、自2012年起,今後凡參加聘任的, 2012年以後的綜合考核成績作為聘任依據。

13、自2012年起,今後凡參加聘任的,連續兩年內在後勤崗位的,不予聘任。

承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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