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師職稱評定實施方案
為了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職稱評定的積極作用,激勵廣大教師開拓創新、與時俱進、奮發有為的精神,切實搞好我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評審工作,根據上級有關職稱評定的政策以及職稱評審積分辦法,特制定此實施方案。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目標,圍繞市教體局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繼續規範操作程序,創新評價機制,強化政策導向,突出實績與能力,完善評審標準,不斷提高我校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工作流程
一、評審原則
嚴格執行國家、自治區、市、教體局、人勞局關於教師職稱評定工作的政策,嚴格履行職稱評定的程序,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德才兼備,注重實績,不論資排輩,從嚴把關的原則。
二、評定辦法
1、制定方案
按照上級有關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以確保職稱評定工作有序開展。
2、政策宣傳
職稱評定前召開教職工大會,宣傳職稱評定的相關政策及具體規定,做到政策公開。
3、個人申請
凡符合條件者,預申報相應職稱的教師必須向學校寫出書面申請。
4、依照上級文件精神,學校採取自下而上、親屬迴避的原則推薦為人正派、處事公道、在羣眾中有較高威信的同志組成學校職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本年度教師職稱評審工作。
三、職稱評定程序
1、本人報名,資格審查;教職工申報評定職稱必須符合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的基本條件,由辦公室負責進行資格審查。
2、符合條件者在職評會上提供相關材料,進行量化打分;
3、職稱考核領導組成員評議認定;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
4、學校向全校教職工公示評定結果;
5、公示期滿後,若無異議,再行上報材料。
6、材料歸檔評職工作結束,所有材料都要歸檔
四、量化計分標準
(1)擇優條件嚴格按照上級文件精神進行評委認定打分。
(2)、考評標準中晉職資歷、支教經歷、骨幹教師、教學年限等依照相關加分因素標準執行。
(3)教學業績和教學過程兩項20分按照參評教師在本校工作期間年度考核等次執行,不在本校工作時間考核不予認定。
中教高級:(近五年)優秀4分/每年、合格3.5分/每年
中教壹級:(近四年)優秀5分/每年、合格4.5分/每年
五、優先條件
在考核打分相同條件下,凡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優先
(1)教學成績突出者 (2)骨幹教師
(3)亮點較多者 (4)教育科研突出者
(5)各類先進個人 (6)教師專業考試優秀者
(7)其它成績突出者 (8)擔任班主任多年者
六、否決條件
1、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加職稱評定。
(1)有違法犯罪行為者;
(2)有違反師德師風規定,有損學校榮譽和形象行為者;
(3)不承擔組織分配的任務,無故不服從工作調動和擅離職守,目無組織紀律,影響惡劣者。
(4)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業績等,三年不得申報。
七、嚴肅紀律,落實責任。
學校考評小組要把職稱評定工作作為一項民心工程抓緊抓好,對在職評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個人,將依據學校績效考核辦法和相關制度,追究其責任。
此方案由學校職稱評定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