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數學名師工作室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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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工作宗旨

中學數學名師工作室規章制度

以名師為專業引領,以相互合作為方式,以課題研究為載體,以課程改革為抓手,促進青年教師的健康快速成長,為造就名師奠基。

第二條 工作理念

在研究中發展,在實踐中提升,在合作中進步,在工作中享受,使工作室成為每個人進步提升的幸福源泉。

第三條 主持職責

1. 制定本工作室工作方案

2. 確定工作室教育教研項目,主持撰寫課題究方案;

3. 指導成員制定個人三年發展教學、教研和培訓任務;

4. 完成學校和教育局安排的教育教學、科研和培訓任務;

5. 建立“清遠市華僑中學數學名師工作室”工作網站或博客;

6. 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相關的技能或創新大賽;

7. 及時總結、撰寫好階段性工作報告。

第四條 成員職責

1. 成員要制定三年個人發展目標和具體的實施計劃;

2. 成員要制定階段性個人發展計劃和總結;

3. 成員每學期至少閲讀一本相關的理論專著,撰寫筆記不少於一萬字;

4. 按時參加工作室的每項活動,完成好各自分管的任務。活動中積極思考,勇於發表見解,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

5. 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室規定的學習和研究任務,每位

成員每學年上一節以上公開課,在工作室工作週期內至少有1項市級以上科研成果,在市級以上刊物至少發表論文1—2篇;

6. 團結協助,尊重知識產權,不擅自發表共同研究的成果;

7. 做好個人成長記錄,及時撰寫階段性發展總結。

第四條 管理制度

1. 建立工作檔案,按計劃開展各項活動,並及時收集資料,整理分類歸檔。

2. 名師工作室主持人與工作室每個成員簽訂《名師工作室成員工協議書》,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項目和個人專業化成長方面制訂週期發展目標,規定雙方職責、權利及評價辦法。

3. 課題研究必須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活動記錄、有階段小結、有結果分析、有實驗報告和實驗鑑定。各成員要在課題主持人的領導下,根據課題研究方案,制定階段性的具體研究、實施計劃,及時作出階段總結;

第五條 考核制度

1.工作室每學年評選一次優秀工作者,每三年評選一次優秀課題獎和最佳成果獎。

2.對發表在市級以上刊物的科研論文或獲得市級以上獎勵的科研成果按有關規定獎勵。

3.工作室成員未能通過年度考核即按上級主管部門要求進行調整,成員申請退出工作室需事先提出並經主持人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

第六條 經費使用制度

1.合理安排使用上級下撥的啟動經費和項目經費,積極開展活動。經費的使用要做到專款專用,學校根據經費使用範圍和相關財務制度規定進行監督管理。

2.經費主要用於工作室成員的培訓、課題研究、鑑定評價、外出學習、購買資料、成果獎勵及推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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