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錯開放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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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錯開放學制度
一、根據我校學生數量大,放學時人員相對集中的實際情況,為了確保學生安全,疏鬆緩解學生下樓時的樓道壓力,防止意外事故發生,根據學校安全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中午放學時,根據樓層情況,上午第四節課下課鈴聲響,一樓學生必須下課立即組織出教室,出樓門;2分鐘後響第二遍鈴,二樓教師必須組織學生立即出教室,下樓梯,出樓門;4分鐘後響第三遍鈴,三樓教師必須組織學生立即出教室,下樓梯,出樓門;6分鐘後響第四遍鈴,四樓教師必須組織學生立即出教室,下樓梯,出樓門。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緣由延遲學生下課,違犯着追究相關的責任。
  三、放學時教學樓一、二、三層樓東西兩頭教室的學生分別從東西樓梯下樓,四樓東面兩個教室學生從東樓梯下樓,其餘所有樓層學生統一從中樓梯下樓,中樓梯東面教室學生從東側樓梯走下,中樓梯西面教室學生從西側樓梯走下。
  四、下午課外活動時間,各班必須組織學生到操場進行課外活動,所有學生一律不得上課或進行其他活動,學校特別安排的情況除外。放學時間一到,學生自動站隊放學。
  五、各任課教師必須按照學校上述規定工作,清樓教師在認真清樓的同時記載相關班級、教師違規情況。在學生下樓時,如發生意外,相關班級任課教師、清樓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進行應急處理和上報。對因工作疏忽、履行職責不認真造成後果的人員,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六、學校按照中片、東片、西片三塊劃分,進行分片放學。每片每次只准走兩個路隊,由當片領導和放學教師指令放行。各路隊教師必須遵守分片路隊和放學教師的指揮,不得以任何理由牴觸。如有違犯,按照違紀對待處理。
  學校行政領導、政教處、值周領導檢查各位教師履行職責情況,並記載納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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