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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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

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8號)精神,為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優化完善市場準入條件,降低企業合規成本

(一)推進平台經濟相關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便利化。不斷壓縮平台經濟相關企業開辦時間,實現企業開辦手續1個工作日內辦結。實施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改革,逐步擴大電子營業執照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應用。深化企業名稱登記改革,進一步優化企業名稱登記審核流程。深化企業註銷便利化改革,進一步簡化企業註銷程序。放寬新興行業企業名稱登記限制,允許使用反映新業態特徵的字詞作為企業名稱。開展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改革試點,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
推動各市縣開展“一照多址”改革探索,進一步簡化平台企業分支機構設立手續。(責任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商務廳。排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合理設置行業准入規定和許可。放寬平台經濟產品和服務准入限制,深入實施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非禁即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活力。清理和規範制約平台經濟健康發展的行政許可、資質資格等事項,對僅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服務的平台,原則上不要求比照平台內經營者辦理相關業務許可。在網約車、旅遊民宿等新興平台經濟領域,全面推動各市縣及時制定行業管理辦法,優化完善准入條件、審批流程和服務。(自治區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完善新業態標準體系。對部分缺乏標準的新興行業,及時制定出台相關產品和服務標準,為新產品新服務進入市場提供保障。對一些發展相對成熟的新業態,鼓勵龍頭企業和行業協會主動制定企業標準,參與制定行業標準,重點推進我區區域特色名優品——“八桂臻品”高端品質認證,持續開展“標準化+”行動,大力實施對標達標提升與企業標準“領跑者”行動。(責任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四)探索適應新業態特點、有利於公平競爭的公正監管辦法。本着鼓勵創新的原則,分領域制定互聯網平台監管規則和標準,在嚴守安全底線的前提下為新業態發展留足空間。(責任單位:自治區黨委網信辦,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

(五)科學合理界定平台責任。全面梳理自治區各部門的監管事項清單,對行政權力事項實行清單化、動態化管理,釐清職責邊界,明晰“誰監管、誰負責”。明確平台在經營者信息核驗、產品和服務質量、平台(含app)索權、消費者權益保護、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勞動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相應責任,加快研究出台平台盡職免責的具體辦法,依法合理確定平台承擔的責任。強化政府部門監督執法職責,不得將本該由政府承擔的監管責任轉嫁給平台。尊重消費者選擇權,確保跨平台互聯互通和互操作。(責任單位: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司法廳)

(六)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認真執行網絡交易監督管理有關規定,嚴禁平台單邊簽訂排他性服務提供合同,保障平台經濟相關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開展“網劍”行動,加強對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的監管,督促其履行主體義務。加大市場價格監管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實施網上隨機檢查,開展電子商務領域價費專項治理,規範平台和平台內經營者價格標示、價格促銷等行為,引導企業合法合規經營。(責任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

(七)建立健全協同監管機制。建立健全“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推進商務信用信息歸集和共享,對重點領域監管主體依法依規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提升監管效能。建立完善交通運輸新業態部門協同監管機制,進一步加強交通運輸新業態行業管理。加大對跨區域網絡案件查辦協調力度,加強信息互換、執法互助,形成監管合力。(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大數據發展局、公安廳、商務廳)

(八)積極推進“互聯網+監管”。按照國家統一目錄和標準,加快自治區各部門自身監管系統的改造,梳理監管事項及檢查實施清單,實現自治區“互聯網+監管”統一匯聚、統一管理、統一行動。(責任單位: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司法廳)

三、鼓勵發展平台經濟新業態,加快培育新的增長點

(九)積極發展“互聯網+服務業”。全面貫徹落實全區數字廣西建設大會精神,加快基於互聯網的物流、醫療、旅遊等新興服務業發展。大力發展智慧物流,整合物流、生產、貿易、金融、信用、政務等各類信息資源,推進各樞紐場站運營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整合建設全區連接國內、面向東盟國家的物流綜合服務平台,加快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統一開放信息平台。大力發展智慧醫療健康產業,推進健康醫療數據跨部門、跨區域共享,推進建設遠程醫學中心等新型醫療基礎設施。大力發展智慧旅遊,加快推動各市參照“一鍵遊桂林”模式建設智慧旅遊綜合平台,支持百度、騰訊等企業旗下平台與我區開展旅遊宣傳合作。大力發展智慧養老產業,到2020年底建成全區養老服務信息港,全面提供信息諮詢、養生養老服務訂購等服務。(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大數據發展局、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衞生健康委)

(十)大力發展“互聯網+生產”。全面貫徹數字廣西建設系列文件,推動互聯網平台與農業、工業深度融合,深化發展各領域互聯網平台,提升生產技術,提高創新服務能力。大力構建現代農業發展模式,建設廣西農業農村綜合信息服務體系,推廣應用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圍繞糖料蔗、果樹、畜禽、林木等產業,推進一批農業數字化基地建設,到2020年底實現益農信息社標準站、專業站和簡易站全區行政村全覆蓋。加快推動低時延、高可靠、廣覆蓋的工業互聯網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跨行業、跨領域的工業互聯網平台建設及應用普及。推動工業製造網絡化、智能化、協同化、個性化發展,到2020年底實現“桂企上雲”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全覆蓋,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指數達到80。(責任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通信管理局、農業農村廳、大數據發展局、發展改革委)

(十一)深入推進“互聯網+創業創新”。加快打造“雙創”升級版,全面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19〕25號)。依託互聯網平台完善全方位創業創新服務體系,鼓勵平台開展創新任務眾包,更多向中小企業開放共享資源。對在廣西創新創業大賽中獲獎的互聯網平台創業創新項目,給予資金資助;
吸引一批互聯網平台向我區開放創業創新資源共享。(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

(十二)加強網絡支撐能力建設。深入實施“寬帶中國”戰略,加快建設面向東盟的國際通信通道,全面提升我區寬帶通信能力,降低寬帶資費水平。加快5g等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到2021年底全區完成5g規模組網,確保5g基站規模達到4萬座,5g用户數量不少於400萬。(責任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通信管理局、大數據發展局、發展改革委)

四、優化平台經濟發展環境,夯實新業態成長基礎

(十三)加強政府部門與平台數據共享。深入推進廣西數字政務一體化平台建設,依託廣西數字政務一體化平台、自治區“互聯網+監管”系統、自治區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廣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進一步歸集市場主體基本信息和各類涉企許可信息。積極推進自治區一體化在線服務平台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建設及對接工作,實現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共享,實現全區互信互認,2019年底前力爭廣西數字政務一體化平台與國家平台實現全面對接。制定推進政務數據“聚通用”工作檢查指標,全面開展政務數據“聚通用”精準服務工作,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防止各級政府部門多頭向平台索要數據。暢通政企數據雙向流通機制,修訂完善重點領域公共信息資源開放目錄。探索建立數據資源確權、流通、交易、應用開發規則和流程,加強數據隱私保護和安全管理。(責任單位: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發展改革委,自治區黨委網信辦)

(十四)推動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完善信用數據共享開放機制,加大廣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開放力度,依法推進信用數據資源整合交換和開放共享。利用平台數據補充完善現有信用體系信息,推進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加快創建“信用交通省”,在網約車、共享單車、汽車分時租賃等領域,建立健全身份認證、雙向評價、信用管理等機制,規範平台經濟參與者行為。(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公安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大數據發展局,廣西銀保監局)

(十五)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全面優化營商環境,加快壓縮各類審批服務事項辦理時限、優化辦理環節、精簡申請材料數量。切實降低平台經濟相關企業融資成本,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基於互聯網和大數據等技術手段,為平台經濟發展提供支持,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規模。允許有實力有條件的互聯網平台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質。推動平台經濟的國際交流合作,加快推進沿邊開發開放,全力穩定東盟國家市場,加快開拓“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市場。加強政策溝通,對涉美企業開拓其他市場、應對經貿摩擦訴訟等給予支持,為平台企業走出去創造良好外部條件。(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大數據發展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商務廳,廣西銀保監局)

五、切實保護平台經濟參與者合法權益,強化平台經濟發展法治保障

(十六)保護平台、平台內經營者和平台從業人員等權益。督促平台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明確進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務質量安全保障、平台從業人員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規定。儘快完善相關企業用工和靈活就業等從業人員社保政策,探索開展職業傷害保障試點,靈活核定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上下限,儘快實現社保服務向互聯網、移動終端等便民化載體延伸。加強對平台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研究制定我區平台從業人員職業技能等級標準,對經培訓考核合格的平台運營管理方和從業人員,發放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修訂自治區知識產權自主獎勵相關辦法,開展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全面推廣知識產權“兩表指導、審助分流”快速審判機制。(責任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自治區高級法院)

(十七)加強平台經濟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督促平台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和舉報機制,公開投訴舉報電話,確保投訴舉報電話有人接聽。建立與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平台的信息共享機制,推進“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平台熱線整合,實現“一號對外、多線並號”。鼓勵行業組織依法依規建立消費者投訴和維權第三方平台,依法嚴厲打擊泄露和濫用用户信息等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儘快研究制定消費者信息管理辦法。(責任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

(十八)完善平台經濟相關法規規章。及時推動修訂不適應平台經濟發展的相關法規與政策規定,制定實施改革創新領域包容審慎政策,加快破除制約平台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責任單位:自治區司法廳、發展改革委)

對涉及金融領域的互聯網平台,全面強化金融業務的市場準入管理和事中事後監管。修訂《廣西壯族自治區交易場所管理暫行辦法》,建立健全金融領域互聯網平台經營管理辦法。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全面加強監測預警,提高風險研判和預警提示能力。加大對存量網貸機構的處置力度,對不具備網貸備案資格機構實施無風險退出;
對暫不具備無風險退出條件的機構加強風險管控,持續緩釋風險。(責任單位: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保監局、廣西證監局)

六、工作要求

(十九)高度重視平台經濟發展。平台經濟是生產力新的組織方式,是經濟發展新動能,對優化資源配置、促進跨界融通發展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產業升級、拓展消費市場尤其是增加就業,具有重要作用。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重大情況及時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

(二十)壓實工作責任。全區各級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貫徹落實,壓實工作責任,落實工作經費,完善工作機制,密切協作配合,推動平台經濟各項政策措施及時落地生效,促進我區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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