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塘承包合同
來源:巧巧簡歷站 1.09W
甲方:青神縣白果鄉三清寺村 8社
乙方: 祝巧玲 青神縣白果鄉三清寺村 8社村民
為讓本社山塘更好地服務於全社村民,甲方將其所屬的山塘的20年(2013年 月至2033年 月)經營管理權在本社村民大會向全社村民發包,願意承包者先交押金1000元,以7000元的底價競標,出價最高者中標承包,乙方以8800 元中標獲承包權。具體協議如下:
一. 承包期限:20年(2013年 月至2033年 月)
二. 承包費:每年440元,共計8800元(捌千捌百元整),雙方籤協議時乙方已一次性全額付清甲方8800元。
三. 乙方應保證山塘能提供該片區灌溉用水。
四. 乙方負責山塘的日常管理和日常維修,若甲方對山塘有大型修建投資,在承包期滿後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五. 協議簽字生效後若甲方反悔而不履行合同應雙倍返還乙方承包費(17600元),並賠償乙方的實際投資損失;
若乙方反悔而不履行合同則不返還乙方承包費。
六.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正處存檔一份,協議簽字公正後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200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