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城鎮化建設精選調研報告

來源:巧巧簡歷站 2.77W




 

現階段新型城鎮化建設中存在着眾多問題,在認識領域沒有做到以人為本,只重視經濟增長卻忽視了公共服務,只重視了規模擴張卻忽視了合理佈局,只注重房地產開發卻忽視了基礎設施建設。政府搞形式進行城鎮化建設,違背客觀規律;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忽略了農民的合法權益,“被上樓”後卻沒有享受到城市居民所享有的醫療、教育、社保等一系列權利;所以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要做到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統籌城鄉發展、建立健全配套機制、記得住鄉愁。

關於城鎮化建設精選調研報告

一、新型城鎮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在認識上沒有做到以人為本

在新型城鎮化建設方面,很多領導幹部對城鎮化的內涵及推進城鎮化的重大意義、目標、路徑和任務等方面還沒有清晰的認識。很多地區缺失新型城鎮化建設發展的總體規劃,許多基層幹部不熟悉村莊規劃知識,農村規劃滯後於目前的社會發展。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城鎮化佈局、節約集約型城鎮建設、農民工“半城鎮化”等方面還沒有一個完善的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由於以上原因就使得我們一些地方政府在推進城鎮化過程中只重視經濟增長卻忽視了公共服務、只注重速度增長卻忽視了質量提高、只重視規模擴張卻忽視了合理佈局、只重視自身發展卻忽視了帶動周邊發展、只注重房地產開發卻忽視了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等問題。

(二)受地方政府政策影響不按客觀規律辦事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市大規模擴張,資源在不斷的過渡開發,經濟的高速增長,使得一些地方政府把新的經濟增長點放到了土地財政和房產開發商身上,盲目的搞圈地擴城。土地資源投入是其最突出的特點。這種倚靠土地拉動經濟的、粗放的增長方式後果十分可怕。資料統計,改革開放初期,我國村莊佔地7000多萬畝,現在擴大到3億多畝,而城市佔地由原來的2000多萬畝到現在的7000多萬畝。30年城市人口增加了近5億,農村減少了9000多萬人。截至2017年末全國人口城鎮化率超58%。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鬍存智透露,從2000年到2010年,土地城鎮化速率是人口城鎮化速率的1.85倍。如果再考慮人在城市,但是沒有城市户籍的人口,不能充分享用城鎮用地的情況,實際上土地城鎮化的速度還應該更快一些。而農民工及其家屬,無論是在公共服務、社會保障還是在公民權利方面,都沒有得到切實的保障。如果以農民工實際享受的待遇衡量,目前納入統計的城鎮居民中,“至少有四分之一的人口”沒能充分享受市民待遇。農民工對政府在人户城鎮、生存保障、保障房建設等方面滿意度都較低。他們面臨急需解決的生活問題依次是子女教育、條件艱苦、醫療問題等。這樣做不僅違背了客觀規律,反而會加大城鄉差別和兩極分化,製造新的社會矛盾和衝突。另外,很多城鎮化建設並沒有去構建合理的健全的利益格局,而出現了城鎮化後農民“種田無地,就業無崗,保障無靠”的現狀。

(三)搞形式使土地城市化現象突出

“地從哪裏要”是城鎮化面臨的一大難題。一是吸納本地及外來農村轉移勞動力需要一定的城市建設用地作為支撐,目前沒有一個完善的常住人口城市建設用地調控和管理的機制,特別是城鄉、區域之間的人地掛鈎機制還基本沒有。二是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不同,不是市場形態的,不能流轉,這樣土地就無法轉化為農民收益。三是土地利益分配在農村還沒有建立合理化、法制化分配機制。四是土地浪費嚴重,利用結構不合理。很多地方盲目的拉大城鎮建設框架,地方政府為了追求政績進行不切實際的超前設計和建設。有些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中很少考慮農民們的當前和長遠利益,很少考慮農民“被上樓”後的所增加的生活成本和支出。被市民話的農民到了城市成了一無生活來源又無人管理的狀態。

(四)農民被市民化,農業正常生產經營受損

我國目前徵地補償標準偏低,補償機制不全面。農民被市民化後他們沒有了土地收入,同時他們的文化水平偏低,對於城市中的一些有技術含量的工作無法適應,失去了保障,這樣就會增加社會不穩定因素,農民的土地被佔用後,農村勞動力進城,農村沒有資金注入,導致農業生產力水平下降。

二、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建議

(一)保護農民合法權益

目前統計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已超過1億人(如包括城鄉擺動人口可達1.8億,且這部分人口仍在不斷增長),留守兒童和流動兒童規模已經達到1億。

新城鎮化建設過程中,農民工的很多利益和權利重視的不夠,他們缺乏一些列的有效保障,他們工作條件差,超時工作和加班得不到應有的報酬,而且他們大多從事的都是高危髒亂的工作,勞動保護措施不力,農民工無社會保障或社會保障程度極其低下。他們雖然生活在城市中但是他們的子女卻成了留守兒童,得不到應有的教育。2008年城鎮高中、中專、大專、本科、研究生學歷人口的比例分別是鄉村的3.4倍、6.1倍、13.3倍、43.8倍、68.1倍。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流失現象比較嚴重。

城鎮化建設中,要讓農民生活幸福。我們就應該充分引導農民積極參與其中,在尊重農民意願,保證農民合法利益的基礎上調動農民的積極性,提高羣眾建設新農村的自信心和自覺性,同時對農民進行培訓,通過培訓讓他們成為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

(二)轉變觀念抓好落實,做到統籌城鄉發展

農民在目前所處的社會地位相對偏低,這就使得農村的發展受到了影響。所以目前要解決農民的社會地位問題,讓他們也能享受到“國民待遇”這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關鍵所在。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人們由於受二元經濟結構的影響,有些人自覺不自覺地認為,中國這麼大的疆域,要想每個地方都建設的漂亮,所有人都過上富裕生活不太可能,所以他們就會認為有資源一定是先要建設城市,然後才能是農村。這種觀念已經根深蒂固,所以我們要首先轉變不正確的觀念,真心的幫助農民關愛農民建立城市反哺農村、工業反哺農業的投入機制,要讓鄉村振興與新型城鎮化同步推進,才能真正實現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的發展。特別是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改善民生作為第一任務,想辦法提高廣大人民羣眾的生活質量,同時也要把改善生態環境作為最重要的政績。我們要在發展的同時保護好生態環境,我們不能透支我們下一代的資源來搞發展,這種發展所帶來的後果是十分嚴重的,不但會使資源枯竭,還會讓我們子孫們沒有了發展的源泉.作為政府要一切從廣大人民羣眾的利益為出發點,真正的為農民解決實際問題,讓他們在城鎮化建設中真的受益。城鎮化建設在改變觀念,抓好落實的基礎上要以發展中小城市為主。就地、就近城鎮化,比較適合農民的口味。要以“輸血為主,造血次之,政府主導,農民自發,全社會參與,治標與治本結合,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市民包容農民”的理念統攬整體工作,耕地紅線一定要守住,紅線包括數量,也包括質量。同時要增加對農業的投入力度,增強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三)分享改革成果,配套體制機制保障

在城鎮化初期農民的利益一定會受到一定的損害,在農業生產方面也是會受到一定的影響,所以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國家一定要出台一些列的政策,以確保農民和農業生產不受到影響,最低在城鎮化建設完成之後讓農民能夠受益,讓他們能享受到城市化的文明和成果。不能城鎮化後讓農民再次失業,生活無着落,住上了新的樓房卻又成為流民,又成了貧困户,不能讓他們成為社會上新的弱勢羣體。城鎮化建成之後,要讓農民能夠和城鎮居民有同樣的幸福感,讓他們能夠享受到物質生活提升的同時,也能夠在自身的精神世界有所提升,讓他們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的前提下,不斷開發他們的潛能,讓他們成為真正的市民.所以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要把城裏的資本、技術、人才、信息與農村的土地、勞動力以及自然山水有機地相互配置與整合。建立符合農村經營的第二三產業。讓農民的收入由土地收入為主,逐漸轉變成外出打工和第二三產業收入為主。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要重點解決好教育、衞生、養老、就業等等問題。要出台一些配套的機制,確保城鎮化建設順利進行。

(四)注重文化建設,記得住鄉愁

“鄉愁”是人類共同而永恆的情感,是現代人普遍體驗卻難以捕捉的一種情緒,是一種文化上的歸屬感,但“鄉愁”也是需要載體的。那麼,城鎮化如何記住“鄉愁”?這是當前農村城鎮化建設迫切需要重視的問題。

目前農村蕭條破落的一個很重要原因就是“失血式”的發展,大量農村青年流向城市,造成村落“空心化”,在農村留守的大多是老人和孩子,他們沒有工作能力,這就使得農業生產發展失去了生機與活力,農村原有的文化,鄉土元素都慢慢的淡化了鄉愁便逐漸“凋零”。城鎮化雖然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但是我們在進行城鎮化建設的過程中要保護好農村原有的傳統文化,讓城鎮化建設中融入現代化城市的元素,也要保留鄉村原有的元素。要打造出既現代又有個性的城鎮化文化,這樣才能讓人留戀。當然,“記得住鄉愁”並不是迴避城市化。我們在追求工業化模式的同時也要讓傳統村落不失去原有的風韻。我們要留住“炊煙裊裊,雞犬相聞”的“桃園景色”,這才是我們夢魂牽繞的“鄉土情結”。有了這種特殊“情結”,我們在加快城鎮化建設進程中,才不會缺乏“鄉土元素”,才能使“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才能達到“城市文明”與“鄉土文明”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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