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5+2”工作法探索基層幹部服務羣眾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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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5+2”工作法探索基層幹部服務羣眾新模式

實施“5+2”工作法探索基層幹部服務羣眾新模式

 

×年以來,×市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基層幹部中大力實施了“×+×”幹部駐村工作法,着力建立健全鄉鎮(街道)幹部“崗位在村、重在服務、責在聯心”工作機制,探索了基層幹部聯繫服務羣眾新模式,實現了基層幹部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角色的轉變,打通了聯繫服務羣眾“最後一公里”,推進了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

明確包村駐村的時間和任務。從轉變鄉鎮駐村幹部作風入手,經過熊集等鄉鎮試點探索實踐,總結成功經驗,在全市推行了基層幹部聯繫服務羣眾“×+×”工作法。建立鄉鎮(街道)幹部包村駐村制度,每週到村工作兩天時間,與村幹部一起集中辦公,具體完成五項任務(召開兩委會議、宣傳政策信息、接待羣眾來訪、開展代辦服務、走訪重點農户),固定時間、地點和任務有效解決羣眾找人難和辦事難問題,矛盾和難題在基層化解,惠民實事在一線落實,利民便民服務在身邊體會,促進幹羣關係融洽。

加強對鎮村幹部的考核督查。鎮村幹部在開展宣傳政策、接待羣眾、代辦服務、走訪農户等工作過程中,及時準確地做好相關工作記錄,做到內容詳實、有據可查。鄉鎮主要負責人每月對鄉鎮幹部的駐村工作記錄進行查閲批註,駐村鄉鎮幹部每月對所駐村幹部的日常工作記錄進行查閲批註,每次檢查情況由鄉鎮黨政辦公室統計彙總後,在鎮政府為民服務大廳(公示欄)進行公示,接受羣眾監督。同時,市委把推行“×+×”工作法納入“大督查”範疇,採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督查,市鎮兩級堅持對鎮村幹部到崗到位情況、民情記錄情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日巡查、月檢查、季通報、年考核,確保“×+×”工作法不走過場、不流於形式。

注重考評結果的綜合運用。把工作成效的檢驗和評判權交給黨員羣眾,結合基層黨組織“三述兩評一提升”活動(村“兩委”幹部述績、述廉、述誤,黨員和羣眾代表民主評議支部班子、民主評議“兩委”幹部,不斷提升羣眾滿意度),一併對駐村幹部實施“述評”。評議得分高的鄉鎮幹部在第二年度的幹部駐村雙向選擇中,可以優先選擇駐點村。各鄉鎮結合年度目標考核,配套×元至××元不等的績效資金,用於駐村幹部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考評。同時,實行嚴格問責,對市委督查室、鄉鎮黨委連續兩次抽查不在崗的鄉鎮幹部,取消年度績效考評獎金,市委或鄉鎮黨委發文通報,年度考核不能推薦為優秀等次;對連續兩次民主評議在本村排名末尾的村幹部,鄉鎮黨委進行誡勉談話,針對存在的問題責令限期改正。嚴重失職的,按有關程序撤銷(罷免)相關職務。

“幹部就是公僕、領導就是服務”,通過立制度、嚴督查、羣眾評、組織考,湧現出“誓將汗水化清泉堅持到一線抗旱的戰鬥員”李秀兵、“一心為民甘當老黃牛的實幹員”丁志成、“深入一線現場化解矛盾的協調員”張成功、“隨叫隨到的服務員”尤洪國等一批紮根基層服務羣眾的好乾部、好公僕。一批“育民、便民、富民、樂民、安民”的惠民實事在基層得到了充分落實,受到了基層羣眾廣泛好評。我市推行基層幹部聯繫服務羣眾“×+×”工作法,被省委組織部、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廳、省黨建研究會等四部門聯合評選表彰為全省基層黨建與社會治理現代化優秀創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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