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經營車輛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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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經營車輛協議書

合夥人: 身份證號 簡稱甲方
合夥人: 身份證號 簡稱乙方
退出人: 身份證號 簡稱丙方

上列甲方在2012年 月 日與 合夥購買棗陽鄂F2S166號重型半掛牽引車,購買方式為分期付款,首付210000元,之後月供13320 元,二年還清,另付風險抵押金10000元。至今已經營 個月,月供交到2012年2月。現 已退出合夥,該車歸甲方一人所有。乙、丙同意甲方的邀請,與甲方組成合夥,共同出資、共同經營該車。為此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車作價197000元,三方平均攤出,即每人出資65667元。
二、乙方已於2012年 月 日付給甲方40000元,甲方同意下餘25667元乙方於2012年 月底前付清;丙方已於2012年 月 日
付給甲方20000元,甲方同意下餘45667元丙方於2012年 月底前付清。
三、車輛仍以原名義經營、交付月供,手續不再過户 。車輛手續由甲方保管,包括車輛掛靠協議、購車合同、分期付款收據等。
四、本協議生效前因該車輛產生的一切糾紛、責任由甲方承擔,本協議生效後因該車產生的一切糾紛、責任由甲乙丙共同承擔。
五、合夥經營期為三年。實行共同經營、利潤共享、風險共擔。
六、結算賬辦法:定於次月5日以前結清上月所有收支帳款。算賬時列出清單,三方簽字,一式三份,各執一份。賬款結付順序:先結付月供,再結付工資、後分配利潤 。若無款結付工資,賬單列為下欠數;若無款結付月供,三方平均兑出。
七、合夥經營期間的工作報酬:合夥人均有聯繫運輸貨源、管理車輛、協調事務的義務。乙丙兩方為本車駕駛司機,月工資各45000元。 乙丙有特殊情況需誤工時,應自找或另找司機替代,替代報酬由被替代人支付。甲方跟車服務,每月工資2000元,若不跟車,月工資1000元。需找人跟車,另商付工資。
八、合夥期間不得退夥。
九、合夥期滿,應散夥清算。車輛殘值評估作價平分。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購買的權利。若三方願意繼續合夥,另行簽訂合夥協議。
十、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反悔、違約,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20000元,並賠償損失。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各執一份,三方追認從2012年 月 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辛方

二0一二年 月 日
附:1、各方身份證複印件。
2、購車合同、掛靠協議複印件
3、與原合夥人的散夥協議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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