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糾紛答辯狀6篇 房屋糾紛:答辯狀精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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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以“房屋糾紛答辯狀”為主題,介紹房屋糾紛中被告方所作的正式迴應。在這份答辯狀中,被告將針對原告方提出的指控逐一進行駁斥,並提供相關證據及法律依據支持自己的立場。通過這篇文章,讀者將深入瞭解房屋糾紛案件中的辯護過程及相關法律細節。

房屋糾紛答辯狀6篇 房屋糾紛:答辯狀精準分析

第1篇

答辯人:地址:代理人:被答辯人:地址被答辯人:地址:風險提示: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代理人就王(以下簡稱原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縣人民法院訴龍(以下簡稱被告)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作如下答辯:答辯事項:被答辯人起訴的主張違背事實,不符合法律規定,請求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風險提示:

製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敍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進而有取捨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事實與理由:

第六條第1項約定內容充分而且十分明顯反映了______和______二人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條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終止後的全過程,都要誠實,講信用、相互協作。在現實生活中,我們老百姓也不會原諒一個出爾反爾、不守信用、説話不算數的人,這説明二位原告在合同簽訂之初,就利用被告的處境,有乘人之危之嫌。

第一項稱依法確認原被告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是沒有法律、沒有行政法規、沒有地方性法規、沒有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在調整民事法律關係的民法中也根本找不出,也不可能找出法律根據。根據《民法典》第55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4條第1款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結合本案實際情況,______當時是非常清楚標的物的實際情況而強烈要求購買,説明買賣雙方的行為是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重大誤解、脅迫、乘人之危等情形。二位原告與我的當事人所籤合同正是如此。無論是從合同的簽訂過程、或者從合同的簽訂內容來看都沒有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2條第1款的

(五)項中的任何一項規定,同時也沒有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3條第1款的

(二)兩項規定。請法院依法駁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三、二位原告在起訴狀的事實與理由部分所稱原被告初步達成購買協議並繳納定金______元不屬實,有捏造事實進行敲詐的嫌疑。如果二位原告確實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繳納定金______元給被告,請在法庭當庭舉證,並經龍x本人或者其代理人質證後法院方可採信。在本合同中,原告和被告在合同的付款方式中也沒有約定繳納定金______元的內容。這從另一個方面説明,二位原告想通過這種方法獲得不當得利,這種行為不應受到法律的保護。當然,二位原告在起訴書中的訴訟請求

第二項稱依法判令四被告返還已收取的購房款和定金______元也沒有事實依據,當然本案訴訟費用由二位原告承擔。再次請法院依法駁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二原告在起訴狀的事實與理由部分所稱合同簽訂後,原告______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購房款______萬元不屬實,被告龍x親筆書寫了收條就更不屬實。

四、二位原告在起訴狀的事實與理由部分所稱後原告經多方瞭解得知原被告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這實屬找藉口,多方瞭解的人都有誰,有無公信力並無相關證明。但據本案被告龍x提供的______法律服務所對該房屋買賣合同進行了見證,結論是:其訂立的合同真實、合法、有效。並蓋有公章,具有信服力。

五、二位原告購買的房屋雖然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書,這説明所有權沒有轉移,而不是債權不成立或無效,合同是債權,請二位原告把債權和物權分開,切忌混淆。再加上本案的標的物是頂層,就是農村人所説的朵尖子,不是純粹的完整的一層房屋,經諮詢_____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這種情形是可以補辦房屋產權證的。因此原告的主張不能得到支持,法院理應駁回起無理要求。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法官一定會維護社會誠信,不會支持狡詐,被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該合同有效,並且按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支付原告並承擔相應的損失。請尊敬的審判員採納我的答辯意見。此致______縣人民法院答辯人: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着;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説明應能簡就簡,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鐗,在庭審辯論中佔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

房屋糾紛答辯狀6篇 房屋糾紛:答辯狀精準分析 第2張

第2篇

被答辯人訴答辯人勞動爭議一案,答辯人現依法發表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法的仲裁請求。

1、答辯人與申請人在《勞動合同書》第六條中約定“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____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b條款: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因此,申請人的工資為基本工資______元加上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由答辯人根據申請人當月工作情況考核確定,(申請人的工資表中能反映出申請人的工資由基本工資、職務補貼、技能補貼等項目組成),所以申請人的工資不可能是固定的______元,答辯人也從未與申請人以任何形式約定過申請人的工資為______元,因此申請人要求按照______元每月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無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

2、答辯人提供的申請人簽字確認的工資發放記錄能夠證明答辯人已經足額支付申請人______月份的工資,工資發放記錄也能夠證明申請人認可其工資標準。

3、答辯人自申請人離職後多次要求申請人到答辯人處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並領取______月份工資,但申請人拒不配合,因此______月份的工資是因申請人的原因沒有領取,不是答辯人沒有發放。

1、______月份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沒有繳納是申請人自願同意的。

2、申請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離職,答辯人已經為申請人繳納了______月份的社會保險,即使答辯人應為申請人補繳______月份的社保,也可以用已經為其繳納______月份的社保抵扣,所以答辯人不需要再為其補繳______月份社保,否則申請人應該返還答辯人為其繳納的______月份社保。

3、補繳社會保險的仲裁請求不屬於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範圍。

三、答辯人不存在任何違法行為,不符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法定條件,因此不應該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申請人沒有按照答辯人的要求辦理安全員證併到答辯人處登記備案,且申請人因自身原因離職,答辯人無法使用其安全員證,因此申請人要求支付相關費用沒有法律依據。

五、根據______省人社廳______號文件規定,“企業安排職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應當向職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貼,具體標準是每人每月______元”,申請人不符合領取高温津貼的條件。

六、申請人在入職時從答辯人處領取了工作服、帽子等物品,現在申請人已經離職,答辯人要求申請人儘快返回並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綜上,答辯人已足額支付申請人工資,不存在任何違反勞動法行為,請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駁回申請人仲裁請求。

第3篇

因原告訴答辯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提出答辯理由如下:

1、請求法院判決駁回被答辯人針對答辯人提出的訴訟請求。

1、答辯人是經______市衞生局核准成立的合法醫療機構,具備開展正常外科診療活動的資質。原告訴稱答辯人“不具備進行手術的資質”沒有法律依據。

2、答辯人對原告的診療活動沒有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原告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左右到答辯人處就診,原告主訴於1小時前不慎摔倒臀部先着地,致左髖關節疼痛活動受限1小時。既往病史:既往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病史40餘年,有青黴素過敏史。經x光檢查示:左股骨頸骨折。為求進一步治療,門診以:左股骨頸骨折收住入院。外科檢查:左下肢較對側短縮約2cm,左足外旋畸形,左髖關節壓痛叩痛,軸向扣痛,左髖關節活動受限,可聞及骨摩擦音,左下肢深淺感覺存在,左足背動脈動可。答辯人當時按診療常規測了體温、血壓、心率和聽診,體温37.2℃、血壓140mmhg、心率84次/分,骨盆正位片輔助檢查:左股骨頸骨折。初步診斷:1、左股骨頸骨折,2、慢性支氣管炎,3、肺氣腫。答辯人針對原告的病情做出如下診療計劃:1、外科護理常規2、完善輔助檢查3、患肢皮牽引,建議手術治療4、術後聯合抗生素控制感染5、活血化瘀及對症支持治療。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行左股骨頸骨折切開復位空心加壓螺釘內固定術。病人自述對青黴素有過敏史,針對這種情況答辯人術前給予廣譜抗生素加替沙星以及抗厭氧菌藥物替硝唑聯合靜滴兩天,術後針對病情繼續聯合應用抗生素預防控制感染。

綜上可見,答辯人對原告整個診療過程沒有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答辯人已根據執業經驗和醫療條件進行了相應的檢查、診斷、治療,盡到了臨牀應盡的注意義務。

二、原告的損害結果為其疾病所致,與答辯人的醫療行為不存在因果關係

原告訴稱“由於被告的失誤致原告其傷處產生嚴重感染,被告在未查清病情的情況下盲目按一般術後正常情況治療,病情逐日加重….由於延誤治療時間,致使原告的一塊骨頭被取出”與事實不符。答辯人對原告的診治不存在失誤,原告術後出現感染屬於臨牀常見的併發症。術前答辯人已以《手術知情同意書》的形式告知了原告,原告及其親屬已經在該同意書上簽字。該《手術知情同意書》明確載明瞭術中或術後可能出現的併發症、手術風險:1、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驟停2、切口感染,不愈或遲延癒合3、骨折不癒合,引起股骨頭壞死,重則需要二次手術4、骨折畸形癒合5、創傷性關節炎,術後關節功能障礙6、術後出現心肺功能衰竭7、螺釘鬆動斷裂8、脂肪栓塞,下肢靜脈栓塞,肺腦栓塞等其他一些併發症。考慮到上述可能出現的併發症及原告有青黴素過敏史的情況下,術後答辯人嚴格遵照事實術前制定“術後聯合抗生素控制感染”診療計劃。原告術後出現感染屬於臨牀常見的併發症及醫療風險,之所以出現感染與原告的體質較差、營養不良、低蛋白血癥、青黴素過敏史有直接因果關係。在醫療活動中由於原告病情異常、原告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應由原告自負,原告不應將該風險轉嫁到答辯人身上。至於原告訴稱一塊骨頭被取出的問題,答辯人也已經事前告知了原告術後可能出現“切口感染、骨折不癒合,引起股骨頭壞死”的風險,可以説答辯人對原告的診療均嚴格遵守醫學診療常規符合醫療原則,整個醫療行為沒有過錯,與原告的損害後果沒有因果關係。

三、鑑於法院對本案是按照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的案由立案,答辯人現申請法院委託醫學會對答辯人的醫療行為與原告的損害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及醫療過失進行醫療事故鑑定。

第4篇

答辯人:法定負責人:住所地:被答辯人:住所地:風險提示: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被答辯人訴答辯人借記卡糾紛一案,答辯人依據本案事實和相關法律,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風險提示:

製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敍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進而有取捨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事實與理由:

一、被答辯人證據不足,不能證明起訴狀所述待證事實,被答辯人訴訟請求應不予支持。被答辯人提交的證據可分為三組,

第一組為儲蓄綠卡對賬單、活期明細、短信,該組證據僅能證明交易卡號末四位3404的儲蓄綠卡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發生交易,交易金額合計______萬元。

第二組為中國通信客户詳單,該組證據僅能證明被答辯人在交易發生後進行了電話掛失、電話報警。

第三組為銀行卡、存摺,該組證據僅能證明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開立了交易賬户。被答辯人訴稱:人在某市,卡未離身,交易系他人使用偽造的銀行卡在異地盜取,銀行存在管理漏洞。而縱觀上述三組證據,均不能證明被答辯人訴稱的待證事實,與待證事實無任何關聯性。被答辯人訴稱:資金在相距遙遠的異地取走,可以認為系他人支取。答辯人認為該推斷不成立,交易發生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被答辯人報案時間為次日,按當下交通之發達,完全有充足的時間完成異地交易行為,且交易及報案時卡是否在被答辯人身上,交易是否被答辯人授意他人代為實施尚不得而知。因此,被答辯人證據不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二、被答辯人未妥善保管密碼,責任應自行承擔。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辦理了儲蓄綠卡,根據雙方簽訂的

八條的約定,持卡人應妥善保管綠卡和密碼,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中國xx銀行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中國xx銀行依據密碼為持卡人辦理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據。因密碼泄露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持卡人本人負責。銀行卡密碼系被答辯人自行設定,具有私密性和唯一性的特點,答辯人及任何

第三人無從知曉。被答辯人訴稱:交易非本人實施。假定該訴稱成立,則持卡人必須知曉正確的密碼方能進行交易,持卡人獲得密碼只有兩種可能:一是被答辯人故意告知,該情形下應視為被答辯人自行交易或授意交易,責任當然自擔;二是被答辯人無意之間泄露,該情形下被答辯人應對其未盡妥善保管密碼之義務導致財產損失自行承擔責任。

三、答辯人業務合法合規,不存在任何違規操作,不應承擔責任。答辯人系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的合法、有效存續的金融機構,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有經過國家認證和檢驗合格的安全交易設施。答辯人依據持卡人密碼正確的操作指令辦理交易,完全合法合規,不存在任何違規操作,不應承擔責任。綜上,被答辯人無任何證據證明存在偽造的銀行卡、交易系他人所為,而被答辯人有泄露密碼的高度蓋然性,且答辯人業務合法合規,不存在任何違規操作,因此,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均不應支持。此致______區人民法院答辯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保存着;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説明應能簡就簡,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鐗,在庭審辯論中佔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

第5篇

因被答辯人訴答辯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答辯人根據事實與法律,現答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在送貨單上收貨簽章的並非答辯人,答辯人沒有與被答辯人發生買賣關係,因而答辯人無需支付其貨款。根據被答辯人提供的證據顯示,在送貨單上“收貨人簽名”一欄上簽名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經查,答辯人公司內並無與其同名的員工;而且在“公司蓋章”一欄上蓋的是一枚方形的“_____________廠收貨章”,而答辯人公司的收貨章一直都是圓形的,答辯人從未啟用過方形的收貨章,因此答辯人並沒有收到過被答辯人的貨物,依法不需要支付貨款。

二、退一步講,即使雙方發生過交易,根據被答辯人提供的證據顯示,被答辯人並不完全具備訴訟的主體資格,且其起訴的數額有錯誤。

(一)被答辯人提供的送貨單有很大一部分(共計_____________元)並非歸其所有,而是一叫做“_____________公司”的企業,經查詢“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主體並不存在,故該部分貨物的利義務的承擔主體應該是在送貨單上簽名的實際送貨人而非被答辯人。被答辯人並非該部分交易的雙方當事人之一,因此,被答辯人依法並不具有就該部分送貨單起訴答辯人的權利,答辯人不需向被答辯人支付該部分貨款。

(二)被答辯人提供的證據中顯示,被答辯人送貨單上的重量與答辯人實際收到的重量是有差別的(雙方在送貨單上對實際收到貨物進行了標註),因此計算貨物的金額應該以答辯人實際收到的貨物的重量來計算(後附表)而非被答辯人所主張的送貨重量,所以被答辯人主張的數額是錯誤的。

(三)被答辯人提供的證據中有一部分並非是送貨單,而是熱處理單據(數額共計___________元),這部分單據是因為答辯人將鋼材送到被答辯人處進行加工而產生的,屬於加工承攬的關係並非買賣合同關係,被答辯人在買賣合同案件中請求答辯人支付加工承攬的費用於法無據,答辯人無需在本案中向其支付該部分費用。由此可見,被答辯人請求的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應當減去屬於“_______________公司”的送貨單貨款_____________元,還應減去熱處理的加工費用________________元及實際送貨的差額,答辯人充其量只需要再向其支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元。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答辯人並無與被答辯人發生過交易。退一步講,即使雙方發生過交易,根據被答辯人提供的證據顯示,有一部分貨物不屬於被答辯人的,而且還有一部分是屬於加工承攬關係,依法不屬於本案的審理範圍,除去以上兩部分,剩下的才是本案審理的範圍。望貴院查明事實,依法判決,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第6篇

被答辯人訴答辯人借記卡糾紛一案,答辯人依據本案事實和相關法律,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一、被答辯人證據不足,不能證明起訴狀所述待證事實,被答辯人訴訟請求應不予支持。

被答辯人提交的證據可分為三組,第一組為儲蓄綠卡對賬單、活期明細、短信,該組證據僅能證明交易卡號末四位3404的儲蓄綠卡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發生交易,交易金額合計______萬元。

第二組為中國通信客户詳單,該組證據僅能證明被答辯人在交易發生後進行了電話掛失、電話報警。

第三組為銀行卡、存摺,該組證據僅能證明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開立了交易賬户。

被答辯人訴稱:人在某市,卡未離身,交易系他人使用偽造的銀行卡在異地盜取,銀行存在管理漏洞。

被答辯人訴稱:資金在相距遙遠的異地取走,可以認為系他人支取。

答辯人認為該推斷不成立,交易發生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被答辯人報案時間為次日,按當下交通之發達,完全有充足的時間完成異地交易行為,且交易及報案時卡是否在被答辯人身上,交易是否被答辯人授意他人代為實施尚不得而知。

因此,被答辯人證據不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六條的規定,其主張應不予支持。

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辦理了儲蓄綠卡,根據雙方簽訂的第八條的約定,持卡人應妥善保管綠卡和密碼,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中國儲蓄銀行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

中國xx銀行依據密碼為持卡人辦理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據。

銀行卡密碼系被答辯人自行設定,具有私密性和唯一性的特點,答辯人及任何第三人無從知曉。

假定該訴稱成立,則持卡人必須知曉正確的密碼方能進行交易,持卡人獲得密碼只有兩種可能:一是被答辯人故意告知,該情形下應視為被答辯人自行交易或授意交易,責任當然自擔;二是被答辯人無意之間泄露,該情形下被答辯人應對其未盡妥善保管密碼之義務導致財產損失自行承擔責任。

三、答辯人業務合法合規,不存在任何違規操作,不應承擔責任。

答辯人系經_____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的合法、有效存續的金融機構,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有經過國家認證和檢驗合格的安全交易設施。

答辯人依據持卡人密碼正確的操作指令辦理交易,完全合法合規,不存在任何違規操作,不應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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