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從業人員管理制度8篇 如何建立完善的餐飲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來源:巧巧簡歷站 2.64W

餐飲從業人員管理制度是為保障餐飲業內從業人員的權益、維護食品安全和提升服務質量而制定的規章制度。該制度包括從業人員資格要求、培訓考核、工作紀律和獎懲制度等方面,對於規範餐飲從業人員行為、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具有重要意義。

餐飲從業人員管理制度8篇 如何建立完善的餐飲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第1篇

一、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餐飲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四、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戴,主管部門留存複印件,以備檢查。

餐飲從業人員管理制度8篇 如何建立完善的餐飲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第2張

第2篇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第3篇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訂的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標準、加工操作規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加強誠信守法經營和職業道德教育。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接受不少於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四、培訓方式採取集中講授和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第4篇

一、餐飲業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明》和衞生知識培訓證明方可上崗工作。

二、組織從業人員到衞生監督部門確認的資質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並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三、上崗前和在崗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疾病的,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四、從業人員發生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症狀時,應暫停接觸食品工作或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

五、從業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衞生。堅持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髮、勤洗工作衣帽;上崗不帶戒指、耳環,男不留長髮,女不披髮,化裝淡而大方;在崗不吸煙等。

六、餐飲單位制定從業人員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衞生安全知識、衞生操作技能、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從業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熟悉並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各項衞生操作規程和有關衞生要求。

七、建立從業人員衞生知識培訓檔案,組織培訓基本情況、培訓教材、考試考核資料及時歸檔,以備查驗。

第5篇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第6篇

一、所有工作人員上班時間統一着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製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三、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四、從業人員上衞生間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脱去工作服。

第7篇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實行)》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採購員、庫管員、廚師(學徒工)、洗碗工、洗菜工、傳菜人員、售菜人員、服務員及食品安全管理員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第8篇

一、為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由於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保證廣大消費者和員工的身體健康,根據《食品衞生法》、《餐飲業食品衞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飲從業人員在人事部門報到後,開始工作前(包括臨時工)必須先到指定的`衞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餐飲工作。

四、餐飲部負責人或衞生管理人員要及時對本單位從事餐飲工作人員進行登記造冊,按照人事部門安排,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衞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五、凡對發現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指患有如流涎症狀、肛門漏、膀胱造瘻等)人員,人事部門必須立即通知所有部門予以調離,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並按規定進行治療。

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保管。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