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關於組織做好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 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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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關於組織做好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 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於組織做好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

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不含寧波):

2021年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會要求,按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的有關規定,為做好我省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組織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註冊一年(365個日曆天數)以上的居民企業;

(二)2018年認定並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根據《認定辦法》的規定,至2021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滿,企業如需再次提出認定申請,按本通知規定辦理。

二、申報時間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採取統一申報、受理和評審的方式,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認定辦”)受理各市、縣(市、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各地認定管理機構”)報送的企業申報材料(除寧波)。各地認定管理機構上報的截止時間831日。高新技術企業專家評審採取全封閉網絡評審方式。

三、申報程序

(一)自我評價

申報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準備申報材料。申報企業應自主編寫完成申報材料。

(二)網上申報

1.“國網”提交材料

申報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以下簡稱“國網”),新申請認定企業先完成註冊登記,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並對照申報材料清單上傳相關附件,附件要求籤字蓋章齊全、清晰完整且與紙質申報材料完全一致。對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將申報材料做脱密處理,確保上報材料不涉密。紙質材料按清單順序用A4紙雙面打印裝訂,每一部分用彩頁分割,封頁採用A4銅版紙裝訂,加蓋頁碼,並提交至屬地科技部門備案。企業在國網上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不晚於815日,具體截止時間以地方通知為準。

2“政務網”提交材料

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以下簡稱“政務網”),進入省科技廳窗口,選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進入網絡申報界面,填報企業自評表。

3.“省網”狀態查詢

為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科技大腦—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網址:,以下簡稱“省網”)將對接國網、政務網導入企業申報材料實現數據共享,企業提交的材料、申報認定評審等狀態均可在省網查詢。第一次評審未通過企業可在省網完善材料。

(三)地方彙總

地方科技部門會同財政、税務部門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要點參考附件)。

各地認定管理機構要在上報截止時間前一併完成省網的審核工作,並由省網彙總生成“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推薦彙總表”,紙質加蓋認定領導小組公章(無領導小組章也可加蓋三部門公章)報省認定辦,一式1份。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認定管理機構要高度重視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各地科技部門要結合企“回頭看”工作積極主動會同當地財政、税務部門做好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指導和培訓,提高申報質量;建立和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確保申報工作高效有序開展;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加強同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統一出具相關材料。

(二)各地認定管理機構要加強廉政風險防範,嚴把審核關。要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做好審查工作,強化責任意識,把好審核關。加強紀檢監察機構對組織申報全過程的監察和監督,確保申報工作的公正性和規範化。各級認定機構要加強對企業完成申報材料的指導和服務,不得委託或指定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為申報企業編寫申報材料。

(三)落實好企業承諾制。申報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主體責任,提供企業科研誠信承諾書。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並查實,省認定辦將按照《認定辦法》相關規定取消其評審資格並列入科技部門不良信用記錄。對涉及參與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單位和個人,列入科技部門不良信用記錄,並將違規情況通報相關主管部門。

(四)各地要高度重視科技政策的落實工作。各地科技部門要會同財政、税務等相關部門,認真宣傳高新技術企業税收優惠、企業研發費加計扣除、科技創新券等相關政策,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政策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省認定辦反饋。

(五)任何以承諾為企業通過評審為由詐騙錢物的行為,均屬違法行為。請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部門提醒有關企業提高警惕、增強防範意識、謹防上當受騙

上述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辦理。網絡操作有關事項請仔細閲讀“省網”辦事指南。

 

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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