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篇 “兒童安全護航,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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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是保障幼兒園安全的基礎,關係到每一位幼兒的生命安全。本文將為您精選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實用指南,幫助您在發生意外情況時能迅速反應和正確應對,確保幼兒園在任何緊急情況下都能保持安全和穩定。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篇 “兒童安全護航,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1篇

做好幼兒園食品衞生安全工作,減少羣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師幼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兒園本着為幼兒和教師的身體健康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幼兒園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衞生工作管理,應對幼兒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幼兒園成立應急領導小組,由幼兒園主要領導任組長、副組長,成員等。具體情況是:

食堂工作人員因操作不當引起食物變質、不符合食用要求;

1、加強幼兒園食堂食品衞生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投入足量經費保障食堂衞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設備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廚房。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嚴禁無健康證人員在學校食堂上崗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做到持證上崗。

3、幼兒園食堂、食品供應部門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杜絕不潔、變質及三無產品流入學校;

規範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燒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時放入密封間;

做好食物留樣工作,留樣食品必須按規定保留48小時;

嚴格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當、時間保證。

4、保障師生飲用水源,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存放環境整潔,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

5、積極開展對師生的食品衞生教育。教育師生不吃無證攤販的不潔食物,培養良好的飲食衞生習慣。

1、立即將中毒師生送就近醫院救治。同時向區教辦及衞生監督部門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立即介入事故的處理,並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

3、幼兒園保健醫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其內容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衞生監督部門做好調查工作,以利於有關部門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則和預防方法。若懷疑為投毒事件,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

4、積極做好中毒師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繫幼兒家長,如實向幼兒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幼兒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保護現場、保留樣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於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對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衞生部門採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繫,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6.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後,對確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7、聯繫保險等部門及時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作出處理。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篇 “兒童安全護航,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2張

第2篇

1.一旦遇到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即報告園長,同時報告主管單位領導。

2.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迅速趕到現場,本着“先救治、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保衞好幼兒園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件現場保護工作。

3.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

4.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事件現場,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6.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不得延報。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嚴肅處分。

幼兒在户外(體育)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意外骨折的情況。為保證幼兒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傷勢處理,減輕傷情,特制定本預案。

事故發生後,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1.當班教師首先通知保健醫生,對受傷幼兒做好簡單的消毒、止痛處理。

2.同時報告園長,對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做到如實彙報,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嚴重者園長應立即組織人員、車輛將幼兒送往醫院,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請家長儘快趕到醫院,共同參與救治過程。

1.教師要及時家訪,瞭解幼兒的病情及家長的想法,穩定幼兒及家長的情緒。

2.一般骨折需要休息的時間很長,作為教師要通過不同的形式經常與家長和孩子取得溝通,表達關心。

幼兒在户外(體育)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意外脱臼的情況。為保證幼兒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傷勢處理,減輕傷情,特制定本預案。

事故發生後,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1.當班教師首先通知保健醫生,對受傷幼兒做好簡單的處理。

2.同時報告園長,對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做到如實彙報,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嚴重者保健醫生和老師迅速並妥善地將幼兒送往附近正規醫院進行救治。同時通知家長,讓家長知道實情,已取得家長的配合。

1.教師要及時家訪,瞭解幼兒的病情及家長的想法,穩定幼兒及家長的情緒。

2.一般脱臼有習慣性的,作為教師在帶幼兒户外活動時,要特別注意個別幼兒的特殊情況,避免類似事情的發生。

幼兒在户外(體育)活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意外小外傷的情況。比如:挫傷、扭傷、皮外傷等。為保證幼兒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傷勢處理,減輕傷情,特制定本預案。

事故發生後,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有效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將事故帶來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1.當班教師首先通知保健大夫,對受傷幼兒做好簡單的消毒、止血、止腫、止痛處理。

2.同時由另外一位教師報告園長,對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做到如實彙報,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

3.根據受傷的嚴重程度,確定要不要通知家長。屬於輕微的擦傷、皮外傷,經過保健醫生處理後,無大礙,可以不通知家長。留在班上給予特別關照,下午詳細向家長反饋情況。

4.嚴重者保健大夫和老師迅速將幼兒送往附近正規醫院進行救治。同時通知家長,讓家長知道實情,以取得家長的配合。

1.教師要及時家訪,瞭解幼兒的病情及家長的想法,穩定幼兒及家長的情緒。

1.及時治療;當幼兒發生燙傷事故後,作為我們老師不應驚惶失措,不應先考慮責任問題,而應該先對燙傷處進行降温處理,在照顧好幼兒的前提下,馬上報告園領導及保健醫生,保健醫生應立即查看傷情,並視具體情況採取措施及時救治,如果傷情較為嚴重,應立即組織人員、車輛將幼兒送往醫院,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請家長儘快趕到醫院,共同參與救治過程。

在救治過程中,如果家長未及時趕到,應遵照醫生的建議,為幼兒做一些相關的檢查治療,家長趕到後,如實地將檢查結果、病例和治療過程情況交代給家長。檢查病歷應保留在幼兒園存檔。

2.及時溝通;事故發生後,應儘快從自責、懊喪的情緒中走出來,在事故發生的當時或當天,以誠懇的態度與家長進行溝通。在説明事情發生的過程時,不能強詞奪理、隱瞞事實,教師的態度越誠懇就越容易贏得家長的理解。如果遇到家長(特別是祖輩的家長)態度不冷靜,有過激行為或確實難以溝通時,應多換位思考,體諒家長的心理感受,及時反思、調整與家長的溝通策略。

3.及時家訪;事故發生的當天,家園都忙於關注孩子的傷情和救治,我們不便與家長詳細溝通,因此,當班老師、班主任、園長應該進行一次及時的家訪。進一步瞭解、關心幼兒的傷情,並在家長情緒比較冷靜的情況下,再一次詳細説明事情的全過程。通過交流溝通,增進家園間的理解,達成此事的共識。

幼兒體温調節功能尚不成熟,在過分保暖、患感染性疾病或在炎熱的夏天喂水不足時,均可引起發燒,發燒過高還可引起抽風。當值班教師要半小時巡視一次,對吃藥幼兒要注意病情變化,有無新的症狀出現。發現幼兒發燒時,應根據病兒情況立即給予應急處理:

2.病兒體温在38度以下時,要注意體温情況,每小時測一次體温。一般不需特殊處理,多喝水即可。

3.病兒體温在38-39度之間時,帶班教師要電話通知保健醫生,保健大夫根據病兒情況決定是否通知家長。帶班教師用涼水浸透毛巾敷於病兒額頭,反覆替換降温;或將熱水袋裝滿涼水,枕於病兒頭下降温;或將病兒被子打開,通過皮膚散熱降温。

第3篇

為確保幼兒園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置突發事件,減少公共財產和幼兒人身、財產的損失。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處置突發事件預案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企業治安保衞責任制規定》《北京市安全技術防範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20xx年)》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所屬範圍。突發事件指:幼兒園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恐怖襲擊,自然災害、火災、爆炸、各類恐嚇及由於人員遽然聚集引發的可能致人傷亡的秩序混亂事件。

本園始建於x年,現園長:xx,幼兒園園舍建築面積x㎡;全園教職工50人。幼兒園園舍為三層樓房,每層樓東西兩側各配備消防栓一套,每層的重點部位配備滅火器共4個。幼兒園疏散通道有明顯的箭頭標誌,一層樓的`東側和中間各有一個安全出入口。

1、指揮部組成:幼兒園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為指揮部成員,現場總指揮由組長擔任,組長不在現場時由副組長擔任。

2、指揮部職責:全面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基本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及時報告;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

基本職責:在現場指揮組指導下,堅守崗位,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疏散教師與兒童,疏散完畢後有秩序撤離。

基本職責:保健醫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並進行簡單救治後,與社區醫院取得聯繫及時救治。

人員組成:保衞工作人員(門衞、幼兒園領導及消防人員)

基本職責:負責維護幼兒園大門,出入口秩序,疏導教師幼兒有序撤離,引導專業部門人員進入現場進行處置。

1、快速反映原則。處置突發事件要堅持一個"快"字,信息上報快;部控制快,預案落實快。

2、現場指揮原則。突發事件發生後,指揮人員要親臨現場,全面掌握情況,準確分析局勢,果斷做出正確的指揮判斷。

3、設置警戒原則。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迅速疏散現場周邊人員及貴重物品,設置警戒,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降低損失原則。在處置控制方法上要妥當,要以維護政治穩定、社會穩定,確保幼兒園教職工、幼兒人身、財產安全為工作重點,力求做到儘量減少社會影響、人員傷亡、降低危害。

5、基本裝備原則。指定固定地點,將處置突發事件的一定裝備保存好。具體裝備器材:應急燈、強光手電、電喇叭、滅火器等。

6、協調配合原則。幼兒園全體教職工要明確職責、任務,按照預案分工,互相協調,通力配合,對突發事件進行妥善處置。

7、追究責任原則。根據處置突發事件中指揮部及各組職能任務分工,劃清權限職責。突發事件發生後,對未能落實預案有關要求造成幼兒園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按處置突發事件預案職能任務分工。依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幼兒園發生恐怖襲擊或接到恐嚇電話可能造成人員恐慌局面失控時;爆炸或發現爆炸物,火災或局部發生火災,人員擁擠踩死踩傷、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等應立即啟動預案。

幼兒園發生啟動預案中提到的某種事件後,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指揮部在接到突發事件警情後,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110),再向上級部門領導彙報,並宣佈啟動處置預案。

2、全園各部門立即停止案頭工作,按各組職責,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立即組織幼兒按疏散路線有秩序地儘快撤離到指定地點,並清點好幼兒人數上報指揮部。

3、控制所有出入口,立即封閉現場,設置隔離線,組織專人維護現場秩序。不得移動可疑物。

4、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現場處置,併為調查取證提供線索。

5、如發現可疑爆炸物、接到恐嚇電話時,要冷靜處置,儘可能拖延時間與其周旋,記住其語言特徵,有條件時進行錄音,為公安機關偵破提供線索。

6、遇到局部發生可控火情,要果斷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情蔓延,迅速撲滅。

1、全體教職工要高度重視處置突發事件工作,時刻保持高度警惕,並增強自身的責任感。

2、全體教工人員在工作中要提高防範意識,發現可疑人、可疑物或可能造成某種事件發生的苗頭及時上報。

3、做好日常安全保衞工作,確保幼兒與全體教職工安全。

第4篇

為確保幼兒園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理幼兒園突發事件,減少公共財產和幼兒人身安全的損失。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幼兒園突發事件預案如下。

認真貫徹落實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做好幼兒園突發事件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在突發事件出現後,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證教育教學正常開展。

負責具體落實預案組員:總務主任負責事件現場指揮保健員負責人身安全、傷情處置

1、召開突發事件預防工作會議,傳達上級部門指示,研究、整改幼兒園突發事件苗頭,對加強防範工作作出決策。

2、負責預防工作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信息溝通等工作。

3、建立預案、明確職責和任務,做好組織管理與協調指揮工作。

1、對教職員工和幼兒宣傳普及應對突發事件的有關常識,自覺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能力。

2、加強防範措施,預防人為侵害,教職員工在工作崗位不準會客。

3、預防兒童走,幼兒來園、離園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無接送卡一律不准許幼兒離園。

5、財會室嚴格執行財務制度,防盜防搶,杜絕刑事案件發生。

1、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對幼兒園安全保衞工作實行依法管理。

2、保持高度警惕和良好的工作狀態,克服麻痺思想,工作不留死角,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按規定逐級上報。

1、增強全體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聽從指揮,一旦發生情況,能夠準確、及時處置和控制局面。

發生地震或其他突發事件時各班老師組織、安頓好幼兒,進行疏散或等待救援。如突發事件引發火災,需立即關閉電源、滅火,迅速打開各安全出口,組織幼兒按疏散路線撤離到安全地點,同時清點人數。

2、明確幼兒園建築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通暢無阻。

教學樓1層教學班東邊兩個班從東門廳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東邊空地,教學樓1層西邊兩個班從北門廳口或西門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西邊空地,教學樓2層東邊兩個教學班沿樓梯下到1樓從東門廳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東邊空地,教學樓2層西邊兩個班沿樓梯下到1樓,從西門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離到操場西邊空地,要求班級老師組織幼兒上下有序、嚴防踩踏。

第5篇

2.發生火災,迅速搬離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先以滅火器滅火;火勢蔓延,急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發生失盜或其它災害急打“110”,並組織有效搶救。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闖入園內,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門。

3.園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財物,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3)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園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疫病時,幼兒園應加大防控力度,幼兒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症時,班長要馬上上報,並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幼兒園要採取下列措施:

1.建立重大、緊急疫情信息報告制度,對已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傳染性、流行性疾病,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羣體性疾病,及時向衞生防疫部門和市教育局報告,聽取衞生防疫部門的處理意見。

2.對該幼兒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園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杜絕患傳染病幼兒帶病來園。幼兒康復後來園時,必須有醫院診斷證明、康復證明,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可入園。

4.幼兒園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採取必要的防範及保護措施。對傳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交叉感染和擴散。

1.發生其它突發事件,當班領導、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幼兒在教室靜候,堅決阻止幼兒在教室起鬨,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5.若園內電路出現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若不能修復,應組織幼兒有秩序地離開教室。

6.突發事件發生後,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幼利益、幼兒園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如接警後拖延、推委應視作玩忽職守。

7.對突發事件,任何人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態度。

8.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和有關責任人員在事發初或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園長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9.突發事件解決後,相關部門和有關責任人員要向園長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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