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聯考滿分作文3篇 如何成為大學聯考滿分作文的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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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聯考滿分作文是指在大學聯考語文科目中,作文得分達到滿分的作品。它通常具有思路清晰、表達準確、用詞恰當、結構完整等特點。成為大學聯考滿分作文的學生往往在語文學科表現突出,不僅在語言表達能力上具備優異的水平,而且在文學素養和寫作技巧上也具備較高的水平。

大學聯考滿分作文3篇 如何成為大學聯考滿分作文的贏家?

第1篇

走過長長的泥濘路,穿過村口幽深的樹林,翻越高高的山嶺,再橫過一條石橋,到達縣城,這便是林每天前往學校的過程。

四點起牀,打掃好房間,帶上裝着一些鹹菜的飯盒,林拉開門,在萬籟俱寂中如往常一般上路了。踩着點點星暉,林眯着眼快速行進着,農村的孩子從小便在山林中摸爬滾打,這使得他的夜視力強於一般人。

前方似乎傳來一陣輕微的聲響,林豎起耳朵聽的同時不由稍稍提高了警惕。“篤……篤……篤……”這聲音極慢,輕得就如同棍杖敲在柔軟泥土上一般,無聲無息,難以捕捉。不需細加搜尋,一個佝僂的人影便落入了林的眼簾。同樣揹着一個書包,一手拿着飯盒,一手卻拄着一根彎曲的樹枝。

是學校的學生麼?林猜測着,不由有點雀躍地走上前去。“你好”,林打着招呼,掛着和善親切的笑容,“你也是在縣城的學校讀書麼?”“是……”那人如同有些遲鈍般偏了偏頭,又抿了抿嘴似乎有些艱澀地開口:“你……可以拉着我麼?我晚上看不見……”

林這才注意到他略有些茫然對不上焦距的眼睛,真誠地笑了笑,拉住那隻握着樹枝的手,扔掉了樹枝,向樹林走去。“你叫什麼名字?”“容……”“我叫林哦!”林此時拉着那隻手在樹林中穿梭,緩慢地走着。不能太快,因為容會跟不上,林小心翼翼地走着,帶着被信任的喜悦,第一次有了想保護什麼的想法。

容話不多,靜靜地任由林拉着在山林間穿梭。日復一日,年復一年,那雙手帶着他穿過星暉,到達太陽初開的學校。在天邊黑暗的夜裏,那雙手如同神靈一般指引着方向,就連一向畏懼的黑夜,也不過是紙糊的怪獸。

這天,林一如既往地拉着容在山林中穿梭,日月星暉將他們的影子拉地格外長,投影在散發露水氣味的泥濘上,與自然融為一體。“你……在黑暗裏這樣行走,難道不害怕麼?”林有些遲疑地開口問道。“不怕。”依然是簡短回答,手卻不由握緊了容的。“你的手,就是我黑暗中的'光。只要與你並肩而立,再黑我也不怕。”

因為心中有光。容這樣想着,不由笑了笑,彷彿他手中正盛開着陽光。

大學聯考滿分作文3篇 如何成為大學聯考滿分作文的贏家? 第2張

第2篇

面對難以攀登的高山,有多少人望而卻步?但是少有人能想起攀登之法並非一種,到達山頂不用腳丈量也可以。所以説,變通能給人生帶來許多快樂。

聞説一花名朱瑾,夏秋之交開花,朝開而暮落,開放時間只有幾個時辰。這與人生何其相似呢!不同之處在於花在開落之間別無選擇,人在生與死之間有多種選擇,何苦一條路走到黑,不撞南牆不回頭?為何遇到困境不像流水一般懂得變換形態,淌出一路絢爛的生命!?

執拗與變通獲得的是不同的結果。執拗的行為,換取的不過是一條魚骨。他有一雙湛藍色的眼睛,似乎註定了他與大海的緣分。那一夜,桑提亞哥握緊手中的魚叉與繩,與鯊魚羣苦苦搏鬥,直至天明。是的,筋疲力盡的他最終取得了勝利,他始終沒有鬆開手中的繩。可他換來的是什麼呢?一條毫無價值的魚骨,多麼執着而又死板的老人啊!反觀司馬光,若是沒有他懂得變通與突破的思維,就不會有快速砸缸救出落水少年的英雄壯舉。事實再次證明:懂得變通,才能獲得新生;泥古不變,只能把自己帶入死衚衕。

懂得改變,方能提高人生的價值。馬克·吐温是的演説家和作家,然而在他選擇演講和文學領域之前,他一直想當一個商人。他起初投資開發打印機,花了整整3年的功夫,將自己千辛萬苦借的5萬塊美元全部賠了出去。然後,他又投資開發了一家出版公司,很快因經濟陷入危機而導致破產。他沒有選擇繼續在經商之路上走下去,而是意識到了自己經商無能,改變了選擇,開始了全國的巡迴演講,在演講的空隙埋頭寫作。很快,馬克·吐温因風趣幽默,著作頗豐而開始名聲大噪,他膾炙人口的作品也迅速走紅。實踐告訴我們:變則通,通則順,順則能贏。

懂的改變,方能獲取生命之永恆。擷一株紅蓮在胸口,他以另一種方式解讀了人生,獲取了生命之永恆。“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林則徐,虎門銷煙的英雄,卻因此造福人民而得罪洋人、得罪朝廷而被貶官,發貶到新疆。他掩藏了不得志的憤悶與被貶的悲涼,有的只是對於國家和百姓的大愛。他興修水利工程一坎兒井,開渠造田,造福一代又一代百姓。若是他寄情山水,消極避世隱居,走上文人騷客的老路,那人民便會失去了一個好官員。林則徐的經歷説明:讓心中的大愛發揚光大,讓腦筋轉個彎,一切都將會獲得新生。

縱觀當今科技發展,蘋果不斷更新換代,windows系統也不斷升級,只有懂得改變,才能不會被時代的洪沖走。

正如登山之路雖一條,可登山之法卻千千萬萬。面對無法改變的艱難和事實,我們可選擇變通的手法,另闢蹊徑來實現自我的人生飛躍,何樂而不為呢!

第3篇

這是他第一次到女同學家吃飯,走進她家的大門,他才知道什麼叫奢華,這是怎樣的一個家呀乳白色的天花板,古銅色的牆壁,青藍色的地毯“嘖嘖,北京故宮也不過如此吧!”他在心裏暗自讚歎。

上飯時,熱情的主人給他盛來了滿滿一碗雪白的米飯,顆顆雪白的米粒散發着誘人的香氣直往他的鼻孔裏鑽,他咽咽口水告誡自己,“千萬別吃得太快,要文雅一點。”他幾乎是數着米粒進口的。吃到還剩淺底的時候,他犯難了“是吃得一粒不剩,還是故意留點底兒?”父親送他上車時的叮嚀又在耳邊迴響了“娃兒,城裏人一輩子也沒碰過泥土,他們不知道種田的辛苦,不知道米粒的珍貴,你以後吃飯要故意留點底兒,別讓人家把咱看扁了,以後吃完之後千萬別再舔碗了。”其實,他早就養成舔碗的習慣了,每次吃飯時,父親總要看着他把米粒吃得乾乾淨淨才讓他離開。可現在究竟是吃得乾乾淨淨還是留點底兒呢?他偷偷抬眼想從主人的碗裏得到一點啟示,卻發現主人早已吃完,正坐在對面的沙發上看着他,碗筷也不知什麼時候撤走了。他現在感到自己彷彿是一個正在舞台上表演吃飯的小丑———以前父親盯着他吃飯,心裏是一懷的親切,可是現在?他也説不出那種奇怪的感覺。

無助的他用筷子無助地在碗裏搗騰着,突然那雪白的米飯迸出了一點黃色,那是一粒谷,和父親那古銅的臉有着一樣的顏色。他的心顫抖起來,小時候給父親送飯的一幕又浮現在眼前,那是一個炎夏的正午,父親坐在田壟上吃着他送的飯,也是吃到淺底的時候,幾粒黃色的谷露了出來,“扔掉吧,阿爸。”“胡扯!”父親像豹子一樣吼了一聲,他一輩子也沒見父親如此憤怒過,接下的情形更讓他終生難忘父親將筷子插在田壠上,用那滿是泥巴的手將穀粒一粒一粒地拈起來放進嘴裏,鎖着眉頭,然後是艱難的一咽“孩子,那是咱農家的血汗呀!”父親對滿腹委屈的他説。

“是的,這是咱農家的血汗。”他夾起一塊豆腐,想將那米粒連同那顆黃色的血汗一同嚥下,“也不知怎麼搞的,現在米價怎麼這麼低。”主人有意無意地説了一句。

“農家的血汗不容褻瀆。”他心裏説着,將碗裏的東西暢快地吞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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