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鄉》讀後感6篇 《鄉愁:故鄉》重温鄉愁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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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鄉》是一篇由魯迅所著的短篇小説,通過描寫故鄉中的一家子人物,展現了作者對封建舊社會的不滿與對新思想的追求。全文情感真摯,語言直白,觸動了人們對家鄉和社會的思考。閲讀《故鄉》,不僅可以感受到魯迅獨特的創作風格,也可以思考社會變革對個人命運的影響。

《故鄉》讀後感6篇 《鄉愁:故鄉》重温鄉愁感受

第1篇

“深藍色的天空中掛着一輪金色的滿月。下面是海邊的沙子。有無盡的綠色西瓜。與此同時,有一個十一二歲的男孩,手裏拿着一枚銀戒指和一把鋼叉。他想盡辦法去刺一匹馬,但猴子扭動身體,從他的胯下跑開了……”

這小子是飛躍土。《故鄉》認識魯迅。當時這個健康可愛的紫圓臉銀領男生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告訴了作者,也告訴了我們他奇怪的知識:角雞、跳魚、貝殼、肉……他和作者愉快地交談,天真地笑着,一起肆無忌憚地玩耍。

然而二十年過去了,閏土已經不是以前的閏土了。歲月在他的臉上和手上留下了滄桑的痕跡。他健康的圓臉,以前是紫色的,現在是灰黃色的;紅紅圓圓的手現在又粗又笨又裂,看起來像松樹皮。最重要的是,看到魯迅之後,第一聲吶喊就出來了,原來是“大師”!

他們曾經是兄弟,現在有了截然不同的主僕,就因為“當時還是孩子,不懂事”?二十年的改變,讓他從一個勇敢足智多謀的小男孩變成了一個庸俗卑躬屈膝的僕人。是什麼讓他變化這麼大?是貧窮嗎?還是所謂的“長大了”?或者。

應該是當時的.社會。正是當時的種種壓力,讓一個天真、自由、快樂的少年變成了一個眼神呆滯、目光怔怔的農民。躍土是當時社會的縮影,庸俗,麻木。

文末,魯迅的侄子洪二和潤土的第五個孩子在一起玩得很開心,就像20年前魯迅和潤土一樣。這不就是魯迅和潤土小時候嗎!但是他們長大了,會不會和現在一樣,隔着一層厚厚的悲傷的身份膜?

《故鄉》讀後感6篇 《鄉愁:故鄉》重温鄉愁感受 第2張

第2篇

我流着淚讀完了紅色羊齒草的故鄉,它充滿了小男孩比利的童年回憶。

每當我看見這本書穩穩地立在書架上是,我都會不時的想起那個小男孩,想起那兩隻可愛、勇敢得浣熊獵犬老丹和小安。那時一個夏天,小男孩比利想買兩條浣熊獵犬,所以就想攢錢,過了一年,他攢夠了錢,就去買了兩隻獵犬。比利每天出去都要帶上。但好景不長,一年冬天,比利帶它們出去打獵遇上了山獅,老丹想都不想就衝上前去,山獅就把它給抓死了,小安慰了救老安,也死了。我想都不敢想如果我是比利,那我該多麼傷心,甚至絕食。我始終不敢相信老丹和小安的結局會是那樣的悽慘,老丹為了救比利失去了生命,小安更加情深,因此也沒了寶貴的生命 。在現實生活中我也失去過兩隻小狗,一隻是黃褐色的小狗叫東子,另外一隻是黑色的`拉布拉多叫黑貝,要知道我是多麼的愛它們啊。

讀完這本書時,知道比利和我的遭遇是如此想象我不禁失聲,連晚飯都不想吃了。

我哭的原因是因為三點,一是因為老丹和小安是為了主人比利而死,我非常感動;二是知道他和我的遭遇差不多,我很同情;三是看見老安和小安就想起了東子和黑貝,我很傷心。我一生一世都不會忘記五隻小狗;東子、黑貝、老安、小安還有小龍女。

第3篇

?故鄉》是魯迅先生寫的一篇小説,在這篇小説中,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閏土。

一開始閏土是一個天真可愛的孩子,是魯迅小時候一個十分要好的.朋友,沒有什麼階級觀念,與魯迅是以哥弟相稱的,後來隨着時間的推移,他們都長大了,在當時社會下成長,越來越瞭解當時社會,當他們再次相遇也就是二十年後,閏土似乎變了一個人,沒有一點兒當時的活潑樂觀了,身上的穿着也變得破爛了,最可怕的是他稱呼魯迅為少年,他有了等級觀念,一種讓人厭惡的觀念,不過在當時就習以為常了,我想魯迅先生是想借此來批評當時的社會吧。

魯迅先生已經逝去多年,可他依然活着,他活在我們心中。“橫媚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沒錯,這就是魯迅一生的真實寫照。

提起故鄉,立即會想起了童年的諸多往事。無論故鄉發生了多少悲傷難過,回想起來總是讓人感歎萬分。魯迅也是這樣,在《故鄉》一文中,魯迅多次寫了童年的歡樂。同樣的他也寫了長大後對當時封建社會的理解與厭惡。

它們扼殺兒童們的本性讓其變得殘暴無可理喻,然後再影響下一代,所幸這被魯迅給終結了。

?故鄉》不只是一篇小説,也是中國偉人——魯迅先生對擴大百姓的呼喊。

第4篇

“我總覺得自己是一個流浪者”“我從哪裏來?哪兒是我的故園我的故鄉?”讓我體會到了作者帶着微微迷茫的感傷,對於故鄉不同的情感體悟,對故鄉的理解與探求。

文中作者一共描寫了自己經歷過的四個地方。首先是祖籍廣東新會。廣東新會樹林繁密,鳥聲陣陣,婉轉動聽,使我彷彿親身體會到了那裏令人嚮往的美。接着描寫的是外婆家——江南小鎮洛舍。那兒流水清澈見底,有着幢幢瓦房,作者在那個地方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憶。然後是出生地——杭州。在“淡粧濃抹總相宜”的西子湖畔。水光瀲灩,煙雨迷濛。彷彿眼前被罩上了一層神祕面紗又同時感受到了杭州的柔美和平淡,一切都是那麼美好。最後到了北大荒的冰雪之地——小興安嶺。作者在那度過了最寶貴的青春年華,在那她感受到了冰天雪地火焰帶給她的温暖。

四個地方每一個都很美,都給作者帶來了不一樣的感受。在作者描寫的'這四個“故鄉”中,在之前我覺得只有北大荒是她的故鄉。在這個地方,作者體會到了什麼是故鄉和故鄉帶給她的感覺。在之後我明白了作者在19歲時離開了生活多年的杭州去到了北大荒,她在北大荒也找到了歸宿,但是她並沒有在那裏紮根,並沒有停下她前進的腳步,而是選擇了繼續浪跡天涯,去追求她所謂心裏的那種遠方。

“我已有了太多的第二故鄉”在我心中,其實屬於作者的故鄉並不是廣東新會、江南小鎮、杭州,也不是北大荒,而是她真正所去追求的那種放飛心靈,安放靈魂,滿足內心精神世界的故鄉——遠方!

第5篇

?故鄉》是一部很有名的小説集,裏面彙集了狂人日記、藥、故鄉、阿q正傳等有名的小説。這本書的作者就是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魯迅先生。

我想先介紹一下魯迅先生讓大家都認識一下。魯迅,原來的.名字叫周樟壽,後改名為樹人,字豫才,是我國現代新文化運動的倡導者之一。從1918年就開始用“魯迅”為筆名發表了第一篇現代白話文小説《狂人日記》後來又發表了《孔乙己》等多篇著名小説。

魯迅先生的作品很豐富,以小説為主,他的小説充滿了無數的藝術魅力,他語言表達得很精煉,對生活的描寫細緻入微,刻畫人物可以用一個成語來形容“入木三分”。

?故鄉》這本書主要寫的是平凡人的生活,一些也包含了對以前我們落後生活的諷刺。這本書以中國人的生活最為貼近,卻意境深幽,外冷內熱。

這本書其中我最喜歡的就是《吶喊》這個部分了,吶喊中的作品,沒有很豐富華麗的語言,故事內容和情節簡練,卻再簡單中傳遞出強大的語言藝術和震撼力。

?故鄉》這本書是非常值得我們去看的,我在其中學會了許多做人的道理和寫作方法。但裏面的內容剛開始可能不會懂,可是多看幾遍就會自然明白了。

第6篇

“人是把家園帶在自己身邊流浪的”(列維·斯特勞斯:(《憂鬱的熱帶》),故鄉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魯迅的記憶中。記憶中的故鄉—浙東江南水鄉,山清水秀,人傑地靈,恍若仙境。例如《社戲》描繪了故鄉飛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朧下起伏的連山,兩岸碧綠的豆麥夾雜着河底水草散發出來的清香;《故鄉》描繪了的故鄉美麗的海濱夜景—深藍的天空、金黃的圓月、碧綠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這些遠不夠,真正讓“我”感到快樂的是在山野風光裏的遊樂。兒童對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園是“我”的天堂,這裏有優美的風景,神奇的故事,無盡的樂趣,可以充分發揮孩子們活潑好動、天真好奇以及愛美的天性,增強孩子們豐富的想象力和創造力。“我”在草木蟲鳥中玩得樂此不疲。注目於菜畦的“碧綠”、桑堪的“紫紅”、蜂一與菜花的`“金黃”,聆聽到鳴蟬的“長吟”、蟋蟀的“彈琴”一與“油嶺”的低唱。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兒童,即使身在三味書屋讀書心卻飛往百草園。封建教育關住了孩子們的軀體,卻關不住他們天真活潑的心靈。家道雖己衰敗但“我”在純真、稚氣的友情中尋到了温暖一與慰籍。童年的夥伴有着自然純真的天性和健全的人格,是大自然的寧馨兒。《故鄉》裏的少年閏土,有着紫色的圓臉,紅活圓實的雙手,帶着一頂小氈帽,頸上套着明晃晃的銀項圈,身上洋溢着純樸健康的自然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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