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8篇 "從安全出發,構建國小教育的責任與擔當: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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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是針對國小教師的一份安全責任書,規定了教師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的安全規定,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其內容包括對教師的安全管理要求、教學活動中的安全措施、關於學生安全教育的要求等。該責任書是保障國小校園安全的必要措施。

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8篇

第1篇

為切實做好學校安全防範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形成人人、事事、處處想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圍,全面排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 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按教育局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1、遵紀守法,依法執教,加強理論學習,提高理論水平。

2、遵守規章制度,愛護公物。關心學生、團結同志。

3、為人師表,遵守公德,穿着得體,談吐文明,嚴禁侮辱學生,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4、以人為本,管、導結合,做好思想溝通,全面育人,耐心疏導。

5、服從安排,實事求是,弘揚"嚴謹、務實、高效"的工作作風。

7、尊重家長,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繫,協助學校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立體育人網絡。

1、執行課程標準,堅持寫教學隨筆和教育教學論文(隨筆每月一篇,案例論文每學期至少一篇,學習筆記每月兩篇以上)。

2、落實教學常規,執行"六認真"要求,積極備課,嚴禁備課和上課脱節,做到有計劃、有反思、有總結。

3、提前候課,無特殊情況不準離開教室和坐着講課。利用現有電化教學,認真研究每個教學環節,突出學生為主體、訓練為主線的原則,培養學生創新思維。

4、作業量符合要求,禁止拖批、漏批、代批。嚴格控制學生作業量。

5、認真輔導,承認個別差異,幫助困難學生有所提高,確保學生受教育權,讓學生體驗進步的快樂。

6、認真組織考查。反思不足,有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

7、主動開展或參與他人課題研究,吸取先進思想和理念,引領和改進自身教學,提高教學藝術和課堂效益。

1、對學生的安全、衞生工作做到天天講,天天提醒和指導。

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8篇

第2篇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本責任書:

1、認真參加值日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經常性在學科教學中滲透安全教育,加強體育課、常識實驗課的安全防範意識。加強學生實驗操作的規範性,嚴格危險藥品的`管理;嚴格體育課堂活動的組織性和紀律,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有序進行。

3、學生集會、大掃除、課外活動、觀看錶演等,任課教師根據全員班主任制的要求進入相應的班級,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

4、重視做好學習有困難和經常違反紀律的學生的幫教工作,任課教師禁止體罰、變相體罰、漫罵、驅趕學生。

5、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6、寒暑假、節日、雙休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7、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9、學生早上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課間不得指派學生外出買東西。

10、為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不得中途擅自離開。

11、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

學校對任課教師教育管理做得好的給予獎勵,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發生安全事故的,根據事故影響面和責任大小,輕者予以校區通報批評,本年度不得評優晉級;重者扣發年終獎,年度考核只能評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與任課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3篇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與科任教師簽訂本責任書。

1、學校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第二責任人,學校其他管理人員為第三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責。

2、學校負責建立安全工作管理機構,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3、建立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標,定期檢查,及時督促改正。

4、學校要加強師生安全教育的管理,建立學校安全檔案和安全工作備忘錄,學校每期與科任教師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5、學校要多角度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特別注重學生在校期間、往返學校的路途安全、渡口安全、車輛接送安全、飲食安全、課內外活動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努力完善各種硬件設施(校舍的維護維修,電路的檢修與整改),定期向學生宣傳講解安全知識,鼓勵家長購買各種保險。在學校內有安全隱患的地帶都要採取最有效的防控措施,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

1、認真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努力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每節課按時到崗到位,瞭解、查詢所在班級學生的相關情況,若有異常,及時上報。

2、每堂課不得缺老師。若因教師不到崗到位發生的安全事故,由科任教師負責(尤其是音、體、美、微機等學科)。

3、教師每節課必須及時處理當堂課中所發生的學生糾紛,作好教育、引導工作。

4、科任教師不得私自調課。若因私自調課不到位而引發的事故,由學校認定課程的科任教師負責。

5、協助所任班級的班主任教師,大力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7、教師每節課在進教室前要及時查看校舍及周邊安全情況。

8、正面教育、引導學生開展安全有益的課間、課外活動。

9、管理學生的時段:每節課上課時到下一節課上課,均由該節課老師負責管理。

由於管理不到位和措施不力造成的學生安全責任事故,由學校分管安全相關的每一責任人和班級責任人(即科任教師)共同負責。並按各自責任由上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裁定,確定懲罰。

第4篇

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根據市、區教育局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1、學校每位教職工都是學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責任人,應依法按照學校各項安全教育規定、措施,履行對學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責任。

2、認真參加值日(周)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

3、學生集會、大掃除、觀看影劇、郊遊、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等,組織人要周密考慮各種安全因素和預見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做好防範工作,任課教師根據學校安排進入相應的班級,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

4、重視做好學困生、德困生的幫教工作,任課教師不能體罰、變相體罰、謾罵、驅趕學生。

5、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6、寒暑假、節日、雙休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7、學生上學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家長陪同。

8、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若氣候惡劣,要按通知要求及時組織學生安全離校。

9、放學後,若滯留學生,任課教師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10、為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途不得擅自離開。

11、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及時彙報。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

學校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並依法追究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安全領導小組和教師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人如有更換,接任者繼續履行。

第5篇

為了貫徹落實勉縣教育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切實加強我校教師安全教育職責,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防患與末然,學校與在崗教師簽訂安全教育責任書。

一、教師要及時按學校要求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經常對學生進行遊泳、交通、用電、防火、防盜、意外傷害、食品衞生,防震,逃生自救等日常生活安全知識和自護自救教育;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二、加強對學生交通規則知識教育和堅持每天到校、放學清點人數整隊放學制度,禁止教師隨意責令學生本人請家長,有事須留學生,教師應通知其家長留學生事由及回家時間,並由該教師負責其安全。

三、學校禁止教職工體罰、變相體罰、侮辱學生。若體罰、變相體罰、侮辱學生等,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己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學生不聽教師的正當教育自行曠課、逃學出走,教師知情後應立即通知其家長。

四、在學校課表規定的時間內,全校教師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課堂安全由代課教師負責,代課教師由於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代課教師自己負責和承擔。

五、各班要認真開展"校園安全主題教育"活動。嚴禁邪教、壞書、刀具、易燃、易爆品進入校園。嚴禁學生攀高爬低,做危險遊戲和打架鬥毆。

六、各班主任要建立本班安全教育制度和措施,除班會、隊會外,要隨時隨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務必做好學生在校期間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天天講"。否則,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將按照"誰的責任誰負"的原則,嚴肅查處。

七、對疏於管理,工作失誤或管理不到位,導致發生重特大事故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教師要加強自身安全防範,上下班和工作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完全由自己承擔。

九、此責任書由學校蓋章,學校與各位教師簽字後生效。教師在本校工作期間有效。

第6篇

為了進一步規範教育教學行為,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切實保障師生安全,特與教師簽定此責任書。

1、班級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經常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警示教育,並及時作好記載。

2、班主任為各班安全工作第一目標責任人,要與學生和家長簽定《安全責任協議書》,明確學生、家長安全責任。

3、班主任應加強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不追逐打鬧,不做危險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欄杆、樹木和建築物,不在危險建築處和升旗台上玩耍,上下樓梯不擁擠,自覺靠右行,不從扶手上往下滑,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

⑵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不在中途玩耍,不騎車上下學,要按時到校或回家,不與陌生人交往,不跟陌生人外出。

⑷教育學生不私自到水塘、江河游泳、洗澡、捉魚等。

⑸教育學生不得用磚頭、石塊等擲砸車輛,更不得在路上設置路障。 ⑹教育學生不玩火、不玩電、不玩鞭炮、不玩鋭刃鈍器等。 ⑺教育學生不攜帶火種,不在外野炊。

(8)教育學生不到池塘、公路、溝壩、建築工地、高壓線等危險的'地方玩耍

5、班主任應加強教室電路電器、桌凳、及門窗等設施的監管,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和報告。

6、班主任和科任教師要發現學生患病或有其它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時,要迅速送往醫院救治,並及時報告家長和學校。

7、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應加強預防流行疾病知識教育,發現病情,及時處理和報告。

1、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完成學校安排的安全工作。

2、各任課教師有責任協助班主任抓好班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3、不體罰、變相體罰、漫罵、驅趕學生,更不能以任何理由停學生的課堂,不強求學生回家取東西。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

4、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

5、學校實行““誰上課誰負責”制。從上課到下節課上課期間,任課教師要對學生的所有行為負起責任。

6、教師上課時要清點學生人數,對缺席學生要及時詢問去向,弄清缺席原因作好記錄,及時告知班主任或學校。

7、、值周教師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課間安全巡視,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或報告,特別是要組織好課間操、放學、上下課等學生上下樓道、進出校門秩序,確保學生安全。

8、教學過程中所用教學儀器、電教設備、實驗儀器、體育器材等要認真檢查,妥善放置,消除不安全隱患,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定,操作活動過程中要全程監控,確保安全。

9、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教師要求學生提早到校,或放學後滯留學生,老師必須在場,否則因教師不到位學生出現安全事故,教師承擔全部責任。

10、教師發現教室、辦公室以及校園內的其它任何地方有不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學校反映,情況緊急時必須果斷處理。

11、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其它活動由班主任負責。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及公益勞動時,其安全由帶隊教師或班主任負責;教師帶學生到校外參觀、訪問、春遊、秋遊以及社會實踐調查等必須報校長批准,並由領隊教師負責其安全。

以上18條,望班主任和教師認真執行,如有違反,學校將按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對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對其主要責任人的考核、評優實行“一票否決制”。

2、本目標責任書一式三份,由學校校長與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簽字後生效。

第7篇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安全意識,消除不安全隱患,使安全工作目標落在實處,學校校長與所屬各班教師簽定本責任書。

1、教師必須根據季節特點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給學生安全防範、脱險自救的知識。

2、上課時間,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課堂。教師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開課堂或做與課堂教學法無關的'事。

3、學生出現未及時完成作業,沒有當好值日生,與同學發生打架等現象,教師應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教育引導,但不得以任何形式體罰學生;學生忘帶課本、作業等,科任教師不能強求學生回家取課本或作業。

4、學生如因打架受傷、不慎跌傷、病症突發,教師應先實施搶救(送醫院),並及時報告學校和家長。

5、未成年人不準參與救火活動,不準參加營業性慶典活動,不準參與迷信活動。在校上課時間,教師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必須經學校教導處報請校長批准後才可以行動。

6、學生無故曠課或中途逃學,教師要及時追查去向,在1小時內報告學校,並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

7、對因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影響的有關人員,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對認真履行職責,班級內未發生任何安全問題的教師予以獎勵。

第8篇

為進一步落實社會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推動全鎮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切實加強對各類學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明確職責,落實學校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確保全鎮政治穩定,淨化教書育人環境,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尚屯中心學校與 學校簽訂二00九年學校綜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各中國小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工作擺上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實行校長負責制,並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真抓實幹,加強學校治安防範機制,確保本單位社會政治穩定。

二、加強對學生安全其他各項工作的管理。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堅持學生整體、重大活動審批制度,凡需全校學生集體規模的重大活動,事先必需報經中心校審批。全年無嚴重、重大學生安全事故發生。

三、加強對學校飲食衞生工作的管理。學校要切實加強飲食衞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專人負責,健全制度,措施具體,堅決落實責任追究制;學校要在教育局、中心校和衞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對學校食堂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和體檢;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無明顯品行問題和心理、身體健康問題;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全部持有健康證和教育培訓合格證,無證人員不準上崗,學校食堂內和校內直接或間接從事學生食品加工、生產、銷售的攤點,必需有衞生許可證;學校定期檢查飲食衞生安全工作,學校領導要經常深入學校食堂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及時消滅安全隱患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不得食用地上撿拾的一切有害食物,全年無學生飲食中毒事件發生。

四、加強對中國小學生的健康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和法治教育。在開展的"安全教育月"活動中,各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措施,明確分工,責任到人。提高學生自我安全防護能力,教育學生非直系親屬不得隨其外出,或在有公路、電纜、電線、危房等不安全的場所滯留、玩耍。使學生非正常傷亡率控制到最低點。

五、積極增加經費投入,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學校危房比例不得超過校舍總面積的0。5%,且能隨時鑑定、停用和改造,杜絕因校舍倒塌而造成師生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

六、與有關部門配合,取締學校200米以內的一切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歌廳、網吧、遊戲室等場所。徹底治理學校內部和周邊環境,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氛圍。

七、學校按照不同的季節上好安全教育課。如開學初,放假前,入冬時,夏季來臨時等。並將安全教育的內容整理歸檔。

八、依法嚴厲打擊侵害師生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學校及周邊治安亂點得到有效治理,各類危害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及教學生活秩序的事件得到及時破獲並明顯減少。

九、廣大師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普遍得到加強,校園保衞組織、規章制度健全,各項防範措施落實,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無賭博、賣*嫖*、吸食毒品等社會醜惡現象,列重大刑事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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