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勞務合同2篇 "深入探討會計勞務合同:權利義務與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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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勞務合同是指僱主與會計人員之間達成的勞動關係合同。該合同包括工資薪金、職責、工作時間、考核、保密等相關內容。良好的會計勞務合同能夠保障員工權益,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促進企業發展。

會計勞務合同2篇

第1篇

鑑於乙方系某某公司(明確公司名稱)會計人員,在甲方利用業餘時間兼職從事會計勞務工作。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決定建立兼職勞務關係。甲乙雙方在充分明確這一法律關係的基礎上,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等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協議所列條款。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職業安全衞生條件的工作環境。

1.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乙方代理甲方進行一般的建帳,建制和記帳、算帳、報帳、辦理甲方各項納税事宜。

2.做好各類納税報表,憑證及帳冊,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類綜合報表,年鑑報表等各種財務所需帳目憑證,保證甲方正常營業,並順利通過税務審計以及甲方年檢;

3.甲方遇到查帳或審計,乙方應予以配合,就所採用的會計政策等作出解釋。

1.甲方有權為乙方安排財務會計工作,分配任務;並檢查乙方的工作情況。

2.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會計資料必須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應當真實,合法,準確,並應配有專人負責日常收支和原始憑證的保管工作。

3.甲方按照約定勞務報酬及時足額的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1.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並負責妥善保管好甲方的相關財務單據,原始憑證和資料等。

2.在提供勞務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乙方自行承擔人身安全責任。

3.為甲方提供會計、税務等方面的諮詢服務,使甲方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税務政策,提高經濟利益。

4.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各項原始憑證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憑證,賬簿及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5.乙方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聲譽的活動,嚴禁泄漏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有關財務數據,若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或者財務數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金額為三個月勞務報酬的違約金,並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勞務報酬每月為________元(人民幣)。

1.乙方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合同自行解除。

2.在本協議履行期限內,乙方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金額為三個月勞務報酬的違約金。但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提供勞務報酬時,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不受提前通知的限制。

3.乙方提供勞務不符合要求或者乙方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甲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本協議。

4.甲乙雙方無論因何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協議,乙方均應立即辦理工作交接、歸還甲方財、物等離職手續。具體程序如下:

乙方離職時應按規定交還公司用品等,直到離職手續完成為止,公司才發放最後一次勞務報酬;如離職時沒有完成歸還甲方財、物等離職手續而離開,甲方有權在不違反公佈及可公開獲悉的法律、法規的原則下,扣除乙方相應的勞務報酬。

1.乙方的人事檔案仍由原單位管理,甲方不負責處理與乙方人事檔案有關的任何事宜。

2.因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的關係是兼職勞務關係而不是勞動關係,因此甲方不承擔社會保險繳納義務。

3.甲乙雙方約定,乙方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均與甲方無關。

4.雙方如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會計勞務合同2篇

第2篇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與乙方簽訂會計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 小時,每天工作小時的工作制度。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會計工作崗位,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工資,每月計發工資的具體日期為。

甲方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可調整乙方的工資。

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2)甲方無故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逾期 月的。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的,必須負違約責任。並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資額度的違約金。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按《勞動法》爭議處理的有關條款執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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