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期新形勢下基層工會面臨四大發展瓶頸
任何一個國家設立的組織,都不允許“形同虛設”,作為具有“職工之家”之稱的基層工會更應該真正實現自身的社會職能作用,將工作落到實處,堅定不移地全心全意為職工羣眾服務。而對於自身存在的諸多問題及所面臨的難點,要及時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切不可聽任問題的再度滋生。
工會組織活動的開展需要大量的經費開支,可基層工會並沒有經費的來源,若是通過向上級工會組織申請的辦法獲得費用,仍然於事無補,這並不是沒有事實根據的,因為這要進行一級一級的審批,一時間很難落實,但倘若落實下來,也時過境遷了,由於時間的延遲,活動開展也已變得毫無意義。工會活動要佔用大部分的工作時間,除此之外,還需要充足的人力資源,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一些企業的經營生產,與此同時,也給行政領導帶來不必要的壓力,使得基層工會活動的開展受阻,甚至還會使活動的作用適得其反。另一方面,基層工會活動的開展還要顧全黨政領導的興趣,愛好,這樣才能保證活動的順利進行,但如果該活動恰是領導不感興趣的,也許活動在沒展開之前就已經天折了。
近年來,很多企業工會逐步建立了協調勞動關係、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工作機制,但還存在平等協商難、參與決策難和民主監督難三大問題。例如,某沿海發達地區對206名企業工會主席態度測評,只有14%認為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發揮了應有作用,16%認為職代會制度發揮了應有作用。在206家企業中,簽訂集體合同的企業有137家,佔67%。一些企業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的經營者,不願以平等身份與工會開展平等協商,甚至認為簽訂集體合同會制約生產經營。少數企業職代會在通過重要方案和決議時,沒有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職工代表不能真實表達意願。企業評議經營者時,結果不公開,使職工對民主評議缺乏信任。這些問題使職工羣眾對職代會、職工代表、工會組織產生信任危機。
很多非公企業都是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作為工會工作者對工會的性質、任務和地位認識不夠。建會難的根本原因有三點:一是錯誤認為這建立工會要爭得職工的同意,職工不同意就建不了,把這個責推到他們身上,本身覺悟低,所以不樂意等等,自然出現了建會難;
二是依靠的對象發生錯位,把誰是非公企業建會的主體搞不清楚,把建會的希望寄託在企業主和管理者身上,沒有深入細緻做好職工羣眾的工作,甚至有的沿襲計劃經濟時的國有企業,先徵求企業領導的意見,然後才發動職工羣眾入會的做法;
三是宣傳發動的工作不夠給力,沒有深入細緻地做好職工羣眾的思想動員工作,沒有把《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到位,更沒有通過組織活動的方式來學習這些知識,從而提升自身素養,懂得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不瞭解,想法願望也不強烈。
由於我國改革開放後,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面對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使得企業自身的改革力度不斷加大,企業生產製度發生根本的轉變。因此,在基層工會工作中存在以下幾點:一是工會工作方式傳統單一化,工會的工作建設步伐沒有跟上企業變革的步伐,依然按照傳統式的工作流程來維持工會工作運轉,內容很枯燥,作用沒有發揮出來。二是工會工作缺乏領導重視,由於領導的不重視、不關心和不參與的態度,導致幹工作沒有很強的積極性,在人力物力財力上沒有得到支持,工作處於效率低下,工作內容的創新更是無從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