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央視《今日説法》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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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看完央視《今日説法》這個節日,相信大家一定都明白了不少人生道理,那麼是時候來寫一寫觀後感了。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2央視《今日説法》觀後感,僅供參考,歡迎大家參閲。

2022央視《今日説法》觀後感

2022央視《今日説法》觀後感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説法》。大概的內容:一個應該判處 死刑的犯人,家裏積極籌款賠了受害人3萬元。罪犯改判了死緩。我關心的是請的嘉賓的説法。

老百姓認為是 3萬=減刑 ,拿錢可以買命。報紙、媒體熱議。覺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負責案件的法官 、 《今日説法》的嘉賓認為:可以 ,無可厚非。

心中頗為感慨,一吐為快。

夠判死刑的罪,不會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強好勝、不知小心,釀成大禍。若犯人是故意而為 。説明犯人的心業已大大的壞了。《今日説法》的嘉賓説法:犯人的權益也是要考慮的。確定有罪的人是要剝奪權利的。受害人的權利你又是怎麼考慮的呢?

3萬=減刑,法官和嘉賓予以否認。還是報紙故意熱炒讓他們很不自在。筆者覺得就是:3萬=減刑。交了3萬,改判死緩了啊,事情就是這樣做的啊,怎可抵賴。説這是拿錢買命,你們有什麼好抵賴的啊。犯人的母親説:不該判,我是不會賠的。這不是明擺着的錢與法的交易嗎?犯人的家人都這樣想了,百姓怎麼不能這麼想,又怎麼錯了呢?

法官和嘉賓認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協商解決。很多的時候,犯人是強勢的,比受害人強勢的多。協商的結果會讓受害人受到的傷害更多、更大。 對立的兩方面協商,一定是有利強勢的。

《今日説法》的嘉賓還説:協商賠償不可漫天要價。筆者不知道什麼是漫天要價。人家被你砍了一隻手是賠5萬 、還是10萬,還是20萬?你的心大大的壞了且不談,你就要賠上一隻手一輩子能掙來的錢,還要陪上精神損失費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隻手試試?法律自有公正的處理辦法,何以讓人協商解決?

親愛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隻手,要你協商解決,只能跟四處借錢給你5萬,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責任了吧?筆者覺得是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的。

換位思考解決問題很重要。社會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責任的,那些舉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們錯了,看看那些政府機關幼兒園的孩子吧,他們是多麼的可愛!

民事可以協商。刑事怎可協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否則,公平何在、正義何在。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懲罰為戒除啊,是不要考慮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動傷害他人的,要讓其付出慘痛的代價。讓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麼何來懲戒啊。作奸犯科者輕鬆過關,無關痛癢,還會來犯的,習以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為着,期待: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期待,期待。

2022央視《今日説法》觀後感

自從看了《 今日説法 》後,知道了許多關於法律的知識。

例如:

第一,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販賣海洛因超過50克或販賣鴉片超過1000克就可以判死刑,但也會緩期執行死刑。

第二,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偷逃税款達到50萬元以上的應該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情節更嚴重的甚至可以判處死刑。

第三,根據我國《婚姻法》中規定,婚約在法律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説只要領了結婚證,雖然沒有舉行結婚儀式,但在法律上已經是合法結婚了。

第四,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在出現輕微交通事故時,當事人之間可以私了。第五,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如果一個人把他人打成輕微傷,可以不負刑事責任,但也要賠償他人相應的民事賠償損失,如果一個人把他人打成輕傷、中傷或重傷,除了要負刑事責任,還要他人賠償相應的民事賠償。還有許多的法律,如《反虐待動物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已及《藥品管理法》等等。

看了《今日説法》以後才發現,原來有這麼多的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啊!看來,我還是一隻井底之蛙呀!

  2022央視《今日説法》觀後感

《今日説法》這個節目我從7歲開始就看,如今已有兩年。我看過很多期,但最讓我感動的還是20__年的一個故事。

主持人説,今天的《今日説法》要跟大家講的是一個老師找學生要債要了十年的故事—《討債不為錢》。我很奇怪,老師怎麼會向他的學生要債呢,還要了十年?這到底是為什麼呢?帶着滿心的疑問我開始繼續往下看。

福建的一個教師,十年前為了資助一個偏遠地區的學生,在三年的時間裏從平日並不多的工資中擠出兩萬多元用於幫助那個學生的學習和生活。他們兩人平時還以書信交流,老師還常常給予那個學生精神上的鼓勵。可就在這個學生畢業後,老師卻怎麼也聯繫不上那個學生。過了一段時間後,老師收到了學生的一封信,信中那個學生不僅不對老師心存感激,還滿懷委屈,抱怨不該上這三年學,浪費了自己的青春時光。之後,老師通過法律向學生要錢,花了整整十年的時間才找到那個學生。學生在法庭上説:“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為他沒為我找到一個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斷了聯繫,我知道他這麼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這裏,真是氣憤!好一個忘恩負義的人,白白在這世上活了這麼多年,也白讀了那麼多的書!他再有知識,再有學問,但他卻缺少一個人最起碼該有的誠信和感恩!就像老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所説的那樣:“我用十年的時間,花費了幾萬塊錢路費,向他要債卻不是為了錢,就是想讓他懂得誠信,再給他上人生的一課。”

多麼無私的老師啊!他以寬大的.胸懷包容了這個學生,真讓人感動,自私的學生和無私的老師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個學生還有一點點感恩的心的話,他就應該懂得老師的良苦用心,以後好好做人,記住老師的教導。

但願社會上不會再有這樣的人,讓社會變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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