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來源:巧巧簡歷站 1.51W

公司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範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8時 30分至 12時,下午 1時 30分至 5時,每週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 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 公司每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 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 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 5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 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 3次者扣發全勤獎 50%,達 5次者扣發 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 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祕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繫。 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 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200元。 醫院績效考核方案細則

一、考核目標: 為了激勵廣大醫護人員工作熱情,遵循以病人為中心,以醫院利益為目標的宗旨,體現分配公平,多勞多得的原則,促進醫患關係和諧發展。

二、 考核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考核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辦公室: 成員:院辦、醫教部、護理部、經營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醫保辦、客户服務部、後勤部及各臨牀醫技科室主任、護士長。 (二)職責: 行政執行:由院長牽頭,會同副院長、院長助理、辦公室等部門科室監督考核,由辦公室組織; 醫療質量:主要由業務院長會同醫教部、護理部、經營部監督考核,由醫教部組織; 財務指標:由業務院長會同經營部、醫教部、護理部、財務部、醫保辦監督考核,由財務部組織; 科室管理:主要由業務院長、醫教部、護理部、人力資源部、經營部監督考核,由護理部組織; 客户關係:主要由經營部、醫教部、護理部、人力資源部、客户服務部監督考核,由經營部組織。 學習培養:主要由人力資源部、醫教部、經營部、護理部等部門科室監督考核,由醫教部組織。


文檔下載《公司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