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返貧致貧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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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貧致貧工作實施方案

防止返貧致貧工作實施方案

各鄉鎮(街道)、各縣直單位、各駐村工作隊:

2020年是全面打贏脱貧攻堅戰收官之年,為消除貧困存量、主動遏制貧困增量、防止脱貧不穩定人口返貧、邊緣易致貧人口致貧,鞏固脱貧攻堅成果,實現兩個確保和全面小康目標,根據《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於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於建立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防返貧致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決策部署,把防止返貧致貧作為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扶貧工作的重要任務,按照“事前預防與事後幫扶相結合、開發式幫扶與保障性措施相結合、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外部幫扶與羣眾主體相結合”的原則,

圍繞“一超過兩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標,明確程序和內容,建立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統籌政府、市場和社會資源,對脱貧不穩定人口和易致貧邊緣人口在項目、資金、政策方面靶向施策,及時跟進補齊措施,堵塞漏洞,補上缺項,防止脱貧人口返貧、邊緣人口致貧,全面鞏固脱貧攻堅成果,確保高質量全面打贏脱貧攻堅戰。

二、監測方法

(一)監測對象範圍。全縣所有農村人口,以家庭為單位,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國家、省扶貧標準1.5倍左右的户。重點監測以下對象:

1.建檔立卡貧困户中的脱貧監測户和未脱貧户。

2.已納入扶貧信息系統的邊緣户。

3.建檔立卡之外分散供養的五保户、低保户、大病重病户、重度殘疾户等特殊對象户。

4.因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或主要勞動力突發重大疾病、交通事故、水災、火災等偶發性事故,導致家庭主要勞動力喪失勞動能力或死亡,引發剛性支出明顯超過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縮減的户。

全縣監測對象規模為建檔立卡人口的5%左右,各鄉鎮(街道)原則上保持相應的比例規模,對於已經出現返貧和新致貧,且問題十分突出,短期難以消除返貧致貧風險的,及時納入建檔立卡,享受脱貧攻堅相關政策,實施精準幫扶,確保穩定脱貧。

(二)監測內容。圍繞“一超過兩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飲水開展監測。

1.家庭收支和生活情況。監測收入達標、收入穩定、大額支出等情況,即:監測家庭人均純收入是否達到最低標準;

跟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響、因勞動技能缺失、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產業或就業收入下降的情況。同時,監測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況;

是否存在因病、因學、因災、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災害等因素導致家庭產生大額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繼而導致家庭生活出現困難的情況。

2.“三保障”和安全飲水情況。監測建檔立卡貧困户中脱貧監測户和未脱貧户的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飲水的政策落實是否連續穩定,是否存在返貧風險點;

監測檔外羣眾在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飲水中存在的短板和問題,是否存在致貧風險點。

(三)監測程序。以鄉鎮為單位組織開展,通過農户申報、鄉村幹部和駐村工作隊走訪排查、相關行業部門篩查預警等途徑,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監測對象,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實行動態管理。

1.村組日常監測。從4月份開始,全縣所有有農業人口的村(社區)需確定一名包村鄉鎮幹部牽頭,由幫扶責任人、駐村工作隊長、包村鄉鎮幹部、村支兩委、村民小組長等幹部負責日常監測,每月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對本村開展1次全面摸排,並建立村級動態監測台賬,所有負責日常監測的幹部共同開會評定,將初步擬監測對象名單報鄉鎮審核。

2.各級預警監測。縣扶貧辦、縣發改局、縣衞健局、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住建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人社局、縣水利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殘聯等相關部門加強數據共享與比對分析,由縣扶貧辦適時通報收入及“三保障”和安全飲水存在短板問題户家庭的預警信息。同時對各級督查、檢查、暗訪、**發現的各類疑似問題集中由縣扶貧辦反饋。鄉村兩級負責受理羣眾自主申請。對縣級反饋的疑似問題户和羣眾自主申請户,由鄉村兩級進行重點監測,並自收到信息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入户核查,鄉鎮召開黨委會審核後上報縣扶貧辦。

3.鄉鎮初審研判。鄉鎮收到村級上報的監測對象名單後,3個工作日內組織鄉鎮包村領導、扶貧專幹等完成入户複核。根據複核結果,召開黨委會審核研判監測對象易致貧返貧風險,按照因病、因學、重大災害、突發事件等易致貧返貧因素,建立鄉級動態監測台賬,進行分類預警,提出需要解決事項,原則上每月底前將監測對象信息報縣扶貧辦進行彙總,特殊情況隨時彙總上報。

4.縣級審定交辦。縣扶貧辦根據鄉鎮上報監測對象名單,3個工作日內前完成大數據比對審核,對存在疑點問題及時反饋,由相關部門及鄉鎮5個工作日內完成複核,複核完成後由縣扶貧辦將擬監測對象提交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審定後的名單由縣扶貧辦及時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對監測對象需要解決的事項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交辦相關職能部門,限期解決,並將解決落實情況15個工作日內報縣扶貧辦。

5.跟蹤幫扶銷號。未脱貧户和有返貧風險的脱貧户,由駐村工作隊和村支兩委承擔幫扶責任,結對幫扶幹部是具體責任人;

有致貧風險點的非貧困户,由鄉村兩級明確幫扶責任人進行聯絡和幫扶,並負責跟蹤需要解決的事項落實情況,待返貧致貧風險全部穩定消除一段時間後,按照村評定、鄉審核、縣審定的程序,評估退出監測範圍,縣扶貧辦及時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進行銷號管理,相關行業部門相應做好本行業信息系統數據更新。

三、幫扶措施

保持現行扶貧政策總體穩定,統籌利用政府、市場和社會扶貧資源,對未脱貧户和有返貧風險的脱貧户加大扶貧政策傾斜支持力度,對有致貧風險的非貧困户用活用足各類普惠性政策資源,特別是可支持非貧困户發展的扶貧政策,在堅持現行扶貧標準和防致貧返貧實際需要的前提下,精準落實對監測對象的幫扶措施。

1.產業幫扶。堅持“四跟四走”路子,深化“四帶四推”舉措,優先對具備發展產業條件的監測對象,加強生產經營技能培訓,提供扶貧小額信貸支持;

動員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等優先帶動監測對象發展生產。鼓勵監測對象以土地流轉、直接幫扶、委託幫扶、生產資料入股等多種形式參與產業發展,多渠道增加收入。深入開展消費扶貧,動員機關、學校、醫院和企事業單位通過以購代捐、以買代幫,優先集中採購監測對象生產的農產品和帶動監測對象發展的企業、合作社農產品。

2.就業幫扶。深化扶貧勞務協作,提高勞務就業組織化程度,加強就業信息服務,推動監測對象就業意願、就業技能與就業崗位精準對接。組織有勞動力的監測對象參加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支持其邊培訓邊上崗。拓展建設扶貧車間,優先支持有勞動力的監測對象就近就業。多渠道開發就業公益性崗位,新增和騰退的就業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監測對象,建立穩定的託底幫扶機制,促進監測對象穩定就業增收。鼓勵通過以工代賑、以獎代補等方式,動員監測對象參與農村小型基礎設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獲取勞務報酬。

3.“三保障”與安全飲水幫扶。開展常態化控輟保學,確保監測對象學前教育、義務階段教育無輟學;

落實建檔立卡監測對象雨露計劃、助學金、職業教育、高中教育各項免補政策;

對於監測對象中當年考取全日制專科、本科的大學生通過教育基金分別給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補助,並對大學階段的監測對象安排勤工儉學崗位、提供生源地助學貸款、社會幫扶等多種渠道實現穩定就讀。通過建立醫療救助基金等方式,幫助監測對象全部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經實施“三提高、兩補貼、一減免、一兜底”健康扶貧綜合保障措施後,住院合規自付費用較高、影響基本生活、返貧致貧風險較高的,通過商業保險、臨時救助、社會捐贈,確保得大病重病後基本生活有保障。

對監測對象危房進行安全性鑑定,因地因户因人制宜開展危房改造或採取其他安置措施,確保監測對象不住危房。動態解決安全飲水問題,加強水源點建設和工程管護,有效解決季節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證率,重點幫助解決無勞動力監測對象取水困難問題,保障監測對象安全飲水有保障。

4.社會幫扶。依託中國社會扶貧網,加大對防返貧致貧需求對接幫扶,引導社會組織及愛心人士向監測對象傾斜眾籌。深入開展“户幫户親幫親,互助脱貧奔小康”行動,引導社會力量對監測對象進行幫扶。圍繞“扶貧日”組織開展“我想有個家”等公益募捐活動,募捐資金主要用於監測對象。開展“萬企幫萬村”活動,引導社會力量助力幫扶監測對象。組織動員各類社工機構、志願服務團隊、社會愛心人開展監測對象幫扶志願活動。積極開展“扶智扶志”“四扶四建”、創辦“愛心超市”等活動,通過物質與精神雙重激勵,激發監測對象內生動力。

5.綜合保障幫扶。對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進一步強化低保、特困人員供養、養老保險等綜合性社會保障措施,確保應保盡保,並及時足額落實補助資金。對因病、因殘、因災等意外變故返貧致貧的家庭,及時落實健康扶貧和殘疾人、災害、臨時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對於單獨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由鄉鎮負責向縣民政部門和其法定贍養人反饋,簽訂贍養人、被贍養人和村委會監督的三方贍養協議,履行贍養義務。對有條件但拒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由鄉鎮和縣司法部門配合,通過公益訴訟落實。對因行動不便等原因無法通過訴訟維護權益的,由縣司法部門組建“流動法庭”、“院落法庭”,簡易程序,快速處置。

6.防貧保險。多渠道籌措幫扶資金,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原則,為監測對象購買精準防貧保險,並參考脱貧收入標準設定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賠付啟動線,實行階梯型保險賠償。

四、工作要求

(一)壓實各級責任。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幫扶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開展,並承擔主體責任,縣委書記、縣長為第一責任人。縣直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認真落實好行業扶持政策。鄉村兩級要具體抓好監測對象識別上報、幫扶措施落實。幫扶責任人要加強對監測對象的幫扶和聯絡,做好監測跟蹤。

(二)強化作風紀律。依託精準扶貧精準脱貧現有成果,充分發揮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和村兩委、駐村工作隊作用,加強監測對象家庭信息、收入狀況等信息共享,同時結合脱貧質量“回頭看”等入户排查整改等工作,防止重複入户採集信息,儘量減少填表報數,切實減輕基層負擔。縣鄉村三級要嚴格按照監測標準和程序精準識別對象,做到符合條件的應納盡納、不符條件的一個不納,堅決杜絕優親厚友、弄虛作假。

(三)嚴格監督檢查。將防止返貧致貧和幫扶工作納入全縣脱貧攻堅年底考核範圍,同時縣扶貧辦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地各單位識別、幫扶、退出等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檢查,並將日常監督檢查情況納入年度考核重要依據,對年度考核或日常監督檢查發現的貫徹落實不力、責任落實不力等突出問題的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實行責任倒追,嚴肅追責相關單位和個人,堅決防止出現返貧和新的致貧,以過硬的質量保證脱貧攻堅圓滿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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