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精準脱貧摘帽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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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重大決策部署堅持打贏“十三五”脱貧攻堅戰的決定》(桂發〔2015〕15號),確保到2020年全縣貧困人口全部脱貧,貧困村全部脱貧摘帽,制定本方案。

縣精準脱貧摘帽實施方案

第一章貧困户脱貧銷號實施方案

一、脱貧計劃

2016年我縣仍有貧困人口24386人。計劃2016年脱貧6700人;
2017年脱貧6500人;
2018年脱貧6500人;
2019年脱貧4686人;
2020年對前四年脱貧人口進行鞏固提升,確保真脱貧。

二、脱貧標準

圍繞國家“兩不愁、三保障”的扶貧總體目標,設置“八有一超”貧困户脱貧指標。“八有”指有穩固住房,有飲用水,有電用,有路通自然村,有義務教育保障,有醫療保障,有電視看,有收入來源或最低生活保障;
“一超”指家庭人均純收入超過國家扶貧標準。

三、脱貧認定程序

按照縣級制定脱貧計劃、入户認定、村評議公示、鄉鎮審核公示、縣級審定公告等程序對貧困户認定脱貧銷號。

(一)制定實施年度脱貧計劃。每年年初,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根據全區整體脱貧計劃,採取倒逼方式制定我縣年度脱貧計劃,明確年度脱貧對象。對列入年度脱貧的貧困户進行重點扶持。

(二)入户認定。在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成驗收工作隊,隊員由縣、鄉幹部、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和幫扶責任人組成,每組兩人以上。按照自治區制定的貧困户脱貧標準,每年年底對年度計劃脱貧户進行入户認定。達到脱貧標準的,驗收工作隊員填寫《貧困户脱貧“雙認定”驗收表》(詳見附件1),户主和驗收工作隊員、幫扶責任人雙方簽名確認。完成入户認定後,工作隊員將《貧困户脱貧“雙認定”驗收表》交村民委員會。

(三)村評議公示。召開村民大會對年度脱貧户進行民主評議,提出年度脱貧初步名單,在自然村(屯)、村民小組等村民活動較集中地方進行第一次公示(詳見附件2)。公示期內,村民有異議的,通過村委會或直接向鄉鎮人民政府反映,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工作隊員進行調查複核。經公示無異議後在《貧困户脱貧“雙認定”驗收表》中填寫村委會審議意見。初步名單和《貧困户脱貧“雙認定”驗收表》報鄉鎮人民政府。

(四)鄉鎮審核公示。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報送的初步名單,對照《貧困户脱貧“雙認定”驗收表》逐項內容進行審核,並填寫鄉(鎮)審核意見。脱貧名單在各行政村村民活動較集中地方進行第二次公示(詳見附件3)。公示期內,村民如有異議可向鄉鎮人民政府反映,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工作隊員進行調查複核。公示無異議後的名單提交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五)縣級審定。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按照自治區制定的貧困户脱貧銷號標準,對各鄉鎮報送的《貧困户脱貧“雙認定”驗收表》進行審定。脱貧户名單報自治區、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

(六)公告。經審批確定為脱貧户的,在行政村公告(詳見附件4)。縣扶貧部門組織各鄉鎮相關工作人員,根據認定的脱貧户名單更新扶貧信息管理系統相關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建立貧困户脱貧檔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鄉鎮黨委、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把貧困户脱貧銷號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做好計劃安排,提供資金人力保障,確保貧困户脱貧認定工作順利開展。

(二)規範操作程序。嚴格按照貧困户脱貧銷號認定標準開展脱貧認定工作。嚴格工作程序,不得合併步驟,不得簡化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偽造、纂改數據,做到公開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監督。

(三)加強督查指導。縣委、縣政府督查室以及縣扶貧辦按照“誰認定、誰審核、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對貧困户脱貧銷號進行督查。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要對脱貧户開展抽查,聘請第三方對貧困户脱貧進行評估。發現問題要責成相關部門堅決予以及時整改,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導致工作滯後的要嚴肅追責。

(四)實行一年跟蹤觀察。脱貧户脱貧後跟蹤觀察一年,繼續按照扶貧政策給予扶持,達到穩定脱貧作銷號處理,不再享受扶持政策。

附件1




貧困户脱貧“雙認定”驗收表






縣(市、區)鄉(鎮)村屯 户主:脱貧年度:年

序號

脱貧指標

目標值

認定情況

1

有穩固住房

有磚混或磚木或土木或木製結構的安全穩固住房,人均13平方米以上。


2

有飲用水

通過打井、水窖、引用山泉水、自來水等方式解決飲水問題。


3

有電用

家庭用電接入農村電網,並正常供電。


4

有路通自然村

貧困户所在的自然村(屯)通道路。


5

有義務教育保障

適齡未成年人能接受義務教育,沒有因貧輟學學生


6

有醫療保障

家庭成員均納入新農合等醫療救助保障體系。


7

有電視看

家庭有電視機。


8

此項
只要
有1
小項
達到
即可

有收入來源
(有勞動能
力的家庭)

人均0.5畝以上高產穩產基本農田或經濟作物或林果,或有穩定的土地出租收入,或有勞務輸出穩定收入,或擁有一項以上穩定收入的主業。


9

有最低生活
保障(無勞動能力家庭)

無勞動能力的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兜底。


10

年人均純收入

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超過國家扶貧標準(2010年2300元不變價)






經驗收認定,該户達到“八有一超”標準,可認定為脱貧户,跟蹤觀察一年。

户主簽名:
幫扶人簽名:
驗收人簽名(兩人以上):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委會 審議意見

審議人簽名:
村委會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意見

審議人簽名:
鄉(鎮)人民政府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意見

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蓋章:

年 月 日

説明:1. 在脱貧認定欄中填“達標”或“不達標” ,指標項均達標即可認定為脱貧户。


2. 此表一式四份,縣(市、區)扶貧辦、村委會、脱貧户、幫扶責任人各執一份。


3.由縣扶貧辦將脱貧農户信息錄入建檔立卡信息系統。


4.户主簽名一欄原則上由户主本人或者由18歲以上家庭主要成員簽名或按手印。各項脱貧指標均已達到脱貧標準,因户主

不配合或者長期在外無法簽名的,可由村民小組證明、村委會研究認定脱貧,並在雙認定欄註明。

5.驗收認定由縣級扶貧部門組織,鄉(鎮)人民政府具體實施,工作隊人員由縣、鄉幹部和駐村第一書記組成,每組兩人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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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脱貧户名單第一次公示

根據自治區貧困户脱貧標準,經入户認定,本村有户(人)符合脱貧標準,擬為年脱貧户,現予以公示(名單附後)。如有異議,請在3日內向本村委會或鄉(鎮)人民政府反映。

監督值班電話:

附件:脱貧户第一次公示名單

村民委員會(蓋章)

年月日

説明:此公示縣(市、區)扶貧辦、鄉(鎮)人民政府、行政村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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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脱貧户第一次公示名單










縣(市、區)鄉(鎮)村 脱貧年度:______年










序號

村民小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數


序號

村民小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數
































































































村民委員會








年 月 日


説明:此表縣(市、區)扶貧辦、鄉鎮人民政府、行政村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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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脱貧户名單第二次公示

根據自治區貧困户脱貧標準,經入户認定,村有户(人)符合脱貧標準,擬為年脱貧户,現予以公示(名單附後)。如有異議,請在3日內向本鄉(鎮)人民政府反映。

監督值班電話:

附件:脱貧户第二次公示名單

鄉(鎮)人民政府(蓋章)

年月日

説明:此公示縣(市、區)扶貧辦、鄉(鎮)人民政府、行政村各存一份。

附件









脱貧户第二次公示名單










縣(市、區)鄉(鎮)村 脱貧年度:______年










序號

村民小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數


序號

村民小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數
































































































_____鄉(鎮)人民政府(蓋章)






年 月 日


説明:此表縣(市、區)扶貧辦、鄉鎮人民政府、行政村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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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脱貧户名單公告

根據自治區貧困户脱貧標準,經入户認定,公示無異議,審批村有户(人)符合脱貧標準,確定為年脱貧户,現予以公告(名單附後)。

附件:脱貧户公告名單

縣扶貧辦(蓋章)

年月日

説明:此公示縣(市、區)扶貧辦、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各存一份。

附件









脱貧户公告名單










縣(市、區)鄉(鎮)村 脱貧年度:______年(上半年/下半年)










序號

村民小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數


序號

村民小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數
































































































________縣扶貧辦(蓋章)






年 月 日


説明:此表縣(市、區)扶貧辦、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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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貧困村脱貧摘帽

一、脱貧計劃

2016—2020年,全縣31個貧困村分四批脱貧,每年7個以上貧困村脱貧摘帽。計劃2016年平樂鎮的長灘、六合、桃林;
橋亭鄉的六沖;
青龍鄉的大剛;
沙子鎮的保安;
源頭鎮的古營7個貧困村脱貧摘帽。2017年平樂鎮的湖塘、高埠;
陽安鄉的善福;
二塘鎮的大展、大水;
大發鄉的四衝;
同安鎮的平山、妙貝;
源頭鎮的義洞9個貧困村脱貧摘帽。2018年橋亭鄉的上堡;
張家鎮的水山;
大發瑤族鄉的塘衝、黃龍、廣運;
青龍鄉的平西;
源頭鎮的蘭洞、金井8個貧困村脱貧摘帽。2019年沙子鎮的保和;
橋亭鄉的平石;
張家鎮的老埠;
源頭鎮的啟善;
同安鎮的旺塘;
二塘鎮的新華;
陽安鄉的雙合7個貧困村脱貧摘帽。

二、脱貧標準

按照“一低四有四通三解決”的標準執行。“一低”指脱貧村貧困發生率低於(等於)國家對貧困村脱貧要求的貧困發生率;
“四有”指有合作組織,有特色優勢產業,有村公共服務設施(場所),有好的領導班子;
“四通”指通硬化路,通電,通廣播電視,通網絡寬帶;
“三解決”指解決飲水問題,解決貧困户無房或危房問題,基本解決貧困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問題。

三、認定程序

按照縣扶貧辦制定脱貧計劃、村申請、鄉鎮自評、縣審核公示、市審定、縣公告等程序對貧困村認定脱貧。

(一)制定實施年度脱貧計劃。縣扶貧辦根據全區貧困村脱貧摘帽計劃,採取倒逼的方式制定我縣貧困村年度脱貧計劃,報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對列入年度脱貧計劃的貧困村進行重點扶持。

(二)村申請。對照自治區制定的貧困村脱貧標準,每年底由貧困村提出脱貧申請,填寫《貧困村脱貧摘帽認定表》(詳見附件5)中申請意見。

(三)鄉鎮自評。在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成驗收工作隊,對列入年度脱貧計劃的貧困村逐項指標進行脱貧自評,填寫《貧困村脱貧摘帽認定表》和自評意見,形成脱貧報告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四)縣審核公示。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對照貧困村脱貧標準,入村逐項調查核實無誤後,在擬脱貧村的村委公示(詳見附件6),公示無異議後,在《貧困村脱貧摘帽認定表》中填寫初審意見,形成貧困村脱貧報告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五)市審定。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根據《貧困村脱貧摘帽認定表》進行逐項核實,審定脱貧村,形成貧困村脱貧報告,連同《貧困村脱貧摘帽認定表》,報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在脱貧村的村委進行公告(詳見附件7)。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鄉鎮黨委、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把貧困村脱貧摘帽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做好計劃安排,提供資金、人力保障,確保貧困村脱貧摘帽工作順利開展。

(二)規範操作程序。嚴格按照貧困村脱貧標準、程序開展脱貧認定工作。嚴格工作程序,不得合併步驟,不得簡化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偽造、纂改數據,做到公開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監督。

(三)加強督查指導。縣委、縣政府督查室以及縣扶貧辦按照誰認定、誰審核、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對貧困村脱貧摘帽進行督查。

(四)實行脱貧不減扶持政策。貧困村脱貧摘帽後,2020年底前保持扶持政策不變。

附件5



貧困村脱貧摘帽認定表






______市_______縣(市、區)_______鄉(鎮)_______村 貧困村類別:_______

序號

指標

目標值

脱貧認定

1

貧困發生率

貧困村貧困發生率低於5%。

本村貧困發生率____%;
達標□,

未達標□。

2

通硬化路

行政村通硬化(瀝青/水泥)路。

達標□,未達標□。

3

解決飲水

通過打井、引用山泉水、自來水、水窖(水櫃)等方式,95%以上農户解決飲水問題。

未解決飲水問題的_____户;

達標□,未達標□。

4

解決農户

住房問題

95%以上農户有穩固住房。

未解決住房問題的____ 户;
達標□,未達標□。

5

通電

95%以上農户用上電。

未通電的__户;
達標□,未達標□。 

6

有公共服務設施

行政村有辦公場所、公共服務設施。

達標□,未達標□。

7

通廣播電視

所有自然村(屯)通廣播電視。

未覆蓋廣播電視信號的村 (屯)____個;
達標□,未達標□。

8

通網絡寬帶。

貧困村通網絡寬帶。

達標□,未達標□。

9

基本解決貧困户醫療保障

貧困户基本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達標□,未達標□。

10

有合作組織

有1個(含)以上合作組織

有合作組織_______個;
達標□,未達標□。 

11

有特色優勢產業

有1項(含)以上特色優勢產業。

有特色優勢產業_______

項;
達標□,未達標□。

12

有好的班子

村“兩委”班子能較好地履行職責,堅決貫徹民主制度,能履行村“兩委”工作制度。

村“兩委”班子能較好地履行職責□,堅決貫徹民主制度□,能履行村“兩委”工作制度□;
達標□,未達標□。 

村申請

意見

對照自治區制定的貧困村脱貧標準,本村各項指標均達到脱貧標準,特申請為 年脱貧村。

負責人簽名:
村民委員會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鄉自評

意見

對照自治區制定的貧困村脱貧出列標準,經自評,村各項指標均達到脱貧標準。可認定 村 年脱貧摘帽。

負責人簽名: 鄉(鎮)人民政府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縣審核

意見

負責人簽名: 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審定

意見

負責人簽名: 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説明:1.貧困村類別分為一類、二類、三類、四類、五類。

2.指標項均達標即可認定為脱貧村。

3.此表一式三份,縣(市、區)扶貧辦、鄉(鎮)人民政府、貧困村各執一份。

4.由縣扶貧辦將脱貧村信息錄入建檔立卡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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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貧困村脱貧公示

根據自治區制定的脱貧村脱貧標準,經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成工作組入村調查、摸底核實,村在貧困發生率、公共服務設施等12項指標均達到脱貧標準,擬向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申報該村為年脱貧村,現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5日內向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反映。

監督值班電話:

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年月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印製

附件7

貧困村脱貧公告

根據自治區制定的脱貧村脱貧標準,經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逐項審核,村在貧困發生率、公共服務設施等12項指標均達到脱貧標準,批准該村為年脱貧村,現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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