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區2021年寄生蟲病防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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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區2021年寄生蟲病防治工作方案

 

為了全面完成我區2021年寄生蟲病防治工作任務目標,根據省市寄生蟲病防治工作會議精神以及有關文件要求,並結合我區防治工作實際,特制定高港區2021年寄生蟲病防治工作方案

一、瘧疾防治

(一)工作目標

1、提升瘧疾監測能力和響應水平,有效應對輸入性瘧疾疫情,繼續保持無本地感染病例;

2、提高輸入性瘧疾的診治能力和水平,避免瘧疾死亡病例的發生。

(二)防控措施

1、結合新冠肺炎防控,做好輸入性瘧疾防控

各地要繼續落實《關於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形勢下加強輸入性瘧疾防控工作的通知》(蘇衞疾控2020〕69號)的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在防控新冠肺炎的同時,積極落實各項輸入性瘧疾防控舉措,建立有效瘧疾高流行區來泰人員信息互通機制,在新冠肺炎集中隔離點對入境人員開展瘧疾防治知識宣教和篩查,提醒瘧疾流行區歸國人員有身體不適及時就醫,確保境外輸入瘧疾病例得到及時診斷和規範治療。

2診治能力提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瘧疾防治工作的通知》(泰高衞發〔2015〕21號)要求,加強各醫療衞生單位醫務人員的瘧疾防治知識及技能的培訓,要組織開展重症瘧疾救治經驗交流,以提高輸入性瘧疾的診斷能力和危重惡性瘧疾病例的救治成功率。各醫療單位要配備相對穩定並通過培訓合格的鏡檢人員,正常開展血檢工作,並積極參加各級組織開展的瘧疾鏡檢技能培訓,不斷提升鏡檢水平。

3、傳染源發現

各醫療單位要結合發熱門診建設,切實提高醫療機構識別和診斷瘧疾病例的能力。均應全年開展“三熱”病人(臨牀症狀典型、疑似瘧疾及原因不明的發熱病人)瘧原蟲血檢工作;對外出務工歸國人員的發熱病人要全部開展血檢。醫療單位每月月底將當月全部已檢血片、檢測後的快速診斷試紙條隨同血檢報表送區疾控中心,以便及時送泰州市瘧疾中心鏡檢站複檢。今年全區血檢指標定為480人。具體任務分配:泰州市第三人民醫院80人、口岸40人、刁鋪40人、白馬40人、許莊40人、田河40人、永安40人、胡莊40人、汪羣40人、孔橋40人、大泗40人。

    4、病例規範治療

對發現的所有瘧疾病例均由各醫療單位按照《抗瘧藥使用規範》(WS/T485-2016)進行規範治療,並按要求實行全程督導用藥。泰州市第三人民醫院為我區重症瘧疾救治定點醫院,必須成立重症瘧疾救治專家組,並組織開展重症瘧疾救治經驗交流,以提高輸入性瘧疾的診斷能力和危重惡性瘧疾病例救治能力,避免因誤診誤治導致瘧疾病例死亡。

5、抗瘧藥品儲備和管理

為提高瘧疾病例治療及時率,區疾控中心按要求儲備抗瘧藥品,醫療單位確診的瘧疾病人治療用藥時,由醫院開具處方至區疾控中心免費領取藥品,鼓勵重症瘧疾救治定點醫院泰州市第三人民醫院儲備抗瘧藥品。為加強抗瘧藥品的管理,每季度統計、上報抗瘧藥品的使用和儲備情況。

   6、疫情規範處置

繼續全面推行“1-3-7”散發疫情處置工作模式,確保傳染源管理和疫點處置工作的及時有效開展。

6.1病例報告

各醫療單位對發現的所有實驗室確診瘧疾病例均應在24小時內進行瘧疾疫情網絡直報。

各醫療單位對病例進行規範治療前應至少採制厚薄血片3張、濾紙血2張(每張2大滴血樣,每滴約60μl)和抗凝全血5ml,及時將血片、濾紙血、抗凝血樣本和RDT診斷試紙條送區疾控中心,以便及時送市疾控中心,由市疾控中心統一送省寄研所進行鏡檢覆核和核酸檢測。如不能及時送樣的,必須將抗凝血樣本置-20℃保存。

6.2病例複核與流調

區疾控中心要及時對市疾控中心血片鏡檢覆核結果進行追蹤,將確定的瘧原蟲蟲種及時告知各醫療單位,以便醫療單位制定用藥方案;在病例確診後3日內完成瘧疾病例流行病學個案調查,通過調查來判斷是否為本地感染病例。所有瘧疾病例應在3日內完成專報系統中“流行病學個案調查表”的信息錄入和上報。所有網絡報告瘧疾病例的排除必須由省瘧疾診斷參比實驗室複核確認後才能刪除。

6.3疫點調查與處置

    區疾控中心應在病例網報後7日內,組織完成對病例居住地自然村或居民點,按照《消除瘧疾後防止輸入再傳播技術方案》的要求完成疫點調查和處置,在7日內完成專報系統中的表格等信息的錄入和上報。有傳播可能的間日瘧病例需要繪製疫點示意圖,圖中標明病家及四鄰房屋的分佈、病家周圍按蚊孳生地的方位和距離等信息。

對在流行季節(5-10月份)出現的瘧疾病例,應對病例所在的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圍100米範圍所有住家採用菊酯類殺蟲劑進行室內滯留噴灑。

6.4病例線索追蹤調查和主動病例偵查

6.4.1病例傳染源追蹤調查:疑似本地感染或懷疑發生本地傳播的輸入性瘧疾病例的疫點,應對病例的家屬及四鄰採血鏡檢或RDT檢測,必要時進行核酸檢測。新發現的確診病例或帶蟲者均按照確診病例上報、規範治療,並按要求進行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和報告。

6.4.2病例同行人員追蹤調查:對確診病例同行人員開展追蹤調查,採用鏡檢或RDT進行檢測,篩查同行人員中的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並對同行人員開展瘧疾防控健康教育宣傳。

6.4.3 集中回國人員主動病例偵查:瘧疾流行國家集中回國人員由所在地醫療單位採用鏡檢或RDT進行檢測。如發現陽性,及時上報和組織規範治療,開展疫情處置。

6.5病例隨訪和追蹤觀察

    病人規範治療結束次日,所有病例均要進行隨訪和追蹤觀察,再次採製厚薄血片和濾紙血各2張(住院病人由醫療單位採製2張厚薄血片和5ml抗凝血),相關信息錄入專報系統,同時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報告”,採製的血片和濾紙血及時送市疾控中心。

 6.6資料管理

各醫療單位應及時將瘧疾病人診治資料複印件(住院病人包括檢驗單、病案首頁、出院記錄、醫囑,門診病人包括檢驗單、病歷、處方)交區疾控中心。

區疾控中心應及時對本區報告的瘧疾病例,補充完善《瘧疾病例流行病學個案調查表(2015版)》中省級PCR複核結果等信息,於一月內完成結案報告,並按《消除瘧疾省級評估實施方案》的要求,完善以病例為核心的資料整理,包括“疫情報告”、“診療信息”、“病例複核”、“個案流調”以及“疫點調查與處置”等完整的資料。

7媒介監測

今年高港區作為省級媒介監測點,選點胡莊,6-10月份按照省寄防所的統一部署,認真開展媒介監測工作。

8、健康教育

8.1各地要結合4月26日“全國瘧疾日”活動,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宣教,廣泛宣傳國家消除瘧疾政策和瘧疾防治知識,改變居民不良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防護意識和參與瘧疾防治工作的積極性。

8.2各地應主動與公安、商務、旅遊、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聯繫,加強對出境和回國人員的瘧疾防治知識宣教,並提供必要的諮詢服務。

8.3中國小生健康教育:各地要加強對中國小健康教育的指導,所有中國小校應結合健康教育課或者主題班會活動,每年開展一次瘧疾防治知識健康教育,並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及宣傳品等方式,向家庭滲透相關防治知識。   

二、其他寄生蟲病防治

(一)土源性線蟲監測

今年高港區作為土源性線蟲病省級監測點,參照《全國土源性線蟲病監測方案》開展監測,口岸、白馬、孔橋、胡莊、大泗各監測200人,各單位必須在11月底前完成現場查病工作。

(二)包蟲病防治

各醫療單位發現的包蟲病病例,要按要求進行網絡直報,省寄研所、市、區疾控中心將聯合對網報包蟲病病例進行走訪調查,確定感染來源,填寫包蟲病流行病學個案調查表並上報。發現本地感染的病例按《江蘇省包蟲病疫情處置方案》執行。

(三)新發和輸入性寄生蟲病

近年來,時有新發和輸入性寄生蟲病病例出現,為進一步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各地要加大對新發和輸入性寄生蟲病的關注度,積極參加相關的業務培訓,加強相關檢測的技術儲備,積極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對於發現的病例要及時上報,並協助省、市做好相關的流行病學調查、病例走訪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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