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容縣污染防治攻堅戰2021年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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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容縣污染防治攻堅戰2021年度工作方案

 

華容縣污染防治攻堅戰2021年度工作方案

為繼續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確保全縣生態環境質量全面穩定改善,為“富美華容”建設提供堅實的生態環境保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年度生態環境質量目標

(一)環境空氣質量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內,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控制在58微克/立方米以內,城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為90%以上。

(二)水環境質量。全縣的國、省考斷面地表水水質達到或好於Ⅲ類斷面比例達到96.3%以上;縣境內東洞庭湖總磷年均濃度控制在0.063毫克/升以下,各總磷超標斷面總磷濃度明顯下降,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城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保持在90%以上,確保長制久清。

(三)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全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1%以上,地下水Ⅴ類水比例不增加。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精神,制定貫徹落實方案和措施,推動中央決策部署落實落地。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科學謀劃“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完成“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

(二)繼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深入開展水污染防治行動。繼續抓好縣境內洞庭湖水環境綜合整治持續開展不達標水體專項整治,繼續加強重點流域保護修復。加強源頭水系和水質良好湖庫生態保護推進“千人以上”飲用水水源地問題整治鞏固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強化污水收集配套管網建設,加快推進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範已建設施運行嚴格落實排污許可制度,強化重點行業企業規範化整治,進一步規範工業園區污水處理環境管理,積極排查整治有關問題。加強船舶、港口、碼頭和高速服務區污染防治。紮實推進氨氮、化學需氧量、總磷等污染物年度減排工作加強水資源保護節約,全面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加強重點河流生態流量保障。推進重點河湖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試點示範,加強河湖生態緩衝帶建設和管控。推進控制單元、匯水範圍精細化管理,推動落實河(湖)長制年度重點工作。

深入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加強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和水泥等重點行業深度治理,強化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協同減排;強化新上路車輛達標排放監管,加速老舊車輛淘汰,加強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治理;強化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管控。加強大氣污染物傳輸通道城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持續開展夏季臭氧和特護期大氣污染物防治工作加強重污染天氣防範與應對。制定輕中度污染管控措施,更新完善應急減排清單,繼續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分級管控,有效應對中重度污染天氣。加強噪聲污染防治,提升城區、交通和功能區聲環境質量。

深入開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加強重金屬污染治理和源頭防控。鞏固深化危廢專項大排查大調查成果;加強固體廢物污染治理;開展涉鉈、鎘等重金屬污染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加強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環境監管。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開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持續推進農用地分類管理。加強污染地塊安全利用和保護。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成果集成與上報;依法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嚴格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准入管理;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中騰退土地污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點,推進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繼續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持續開展“白色垃圾”綜合治理。加強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重視新污染物評估治理體系建設。開展鉛蓄電池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試點,嚴格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拆解審核,強化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防治。

加強農業農村面源污染治理。深入開展化肥農藥減施增效行動。加強農業投入品規範化管理,大力推廣應用綠色防控技術和高效大中型植保機械。加強畜禽水產養殖污染治理。推動種養結合和糞污綜合利用,加強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監管,推進水產養殖節水減排和養殖尾水治理。加強農膜等廢棄物回收利用。鼓勵開展農膜回收綠色補償制度,推進秸稈綜合利用長效化運行。深入開展農村環境整治,加強農村黑臭水體、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強化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監管,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示範,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

持續發起污染防治攻堅戰“夏季攻勢”。採取項目化、工程化、清單化形式進行污染防治攻堅。主要包括中央交辦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鄉鎮級千人以上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問題整治、完成土壤污染治理項目、涉鉈企業綜合整治、危險廢物大整治、洞庭湖總磷污染控制與削減整治、砂石土礦專項整治等任務。

(三)持續推進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堅決抓好中央層面反饋、指出問題整改。完成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年度整改任務,對各類已整改銷號的問題組織“回頭看”;抓好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轉變信訪舉報件的辦理,按時辦結;針對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問題,制訂好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實;堅決完成化肥減量數據失真問題整改;抓好省級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

(四)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推進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推進綠盾行動和國土綠化行動,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推進生態文明示範創建。

(五)實施碳排放達峯行動。健全議事協調機構,制定碳排放達峯行動計劃。

(六)構建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淘汰過剩落後產能,控制高耗能行業新增產能規模。推動高污染企業搬遷入園或者依法關閉,大力推進綠色製造。推進能源結構調整。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強化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推進重點行業企業清潔化生產,加快推進“新能源+儲能”模式,提高新能源佔能源消費總量比例。加快船舶清潔能源推廣使用,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推動運輸結構調整。推進綠色生活和綠色消費。

(七)嚴格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嚴格生態環境行政許可。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行政許可制度,規範流程,做到嚴格把關、依法行政。嚴格生態環境執法。強化日常執法,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強化日常監管,構建以排污許可證為主要依據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執法體系。圍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開展系列專項執法行動。強化兩法銜接,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八)防範化解生態環境風險。加強生態環境監控,加強“一廢一庫一品”環境監管,強化應急處置,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九)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推進全縣“三線一單”分區管控成果集成和措施落地應用,加快推進環保信用體系建設。推進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兩個正面清單”改革舉措制度化。對符合環保要求的項目開闢綠色通道。強化生態環境政策宣傳和幫企治污,支持服務企業綠色發展,扶持壯大環保產業。

(十)加強生態環境能力建設。推進督察、執法、監測能力建設,推進生態環境信息化能力建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科技攻關。PM2.5與臭氧協同控制、礦湧水治理、總磷控制、重金屬污染治理、砷鹼渣鈹渣等危廢治理,提高科學治污水平。(重點工作任務見附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年度實施方案職責分工,對相關領域的整治,由縣直相關責任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加強政策指導和督促推進。各鄉鎮黨委、政府(管委會)要嚴格落實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全力抓,其它領導配合抓,要定期研究部署污染防治工作,以問題為導向,有針對性地強化工作措施,將環境質量目標和任務逐級分解,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時間節點,確保環境質量目標和污染防治重點項目全面完成。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生環委辦)要加強對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綜合協調、指導督促和督查督辦。

(二)加大配套支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強化企業治污主體責任,積極推行PPP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吸納社會資本參與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推動生態補償機制建設。優化生態環境行政審批,主動對接服務重大項目。強化科技支撐,整合各方科技資源,創新科技服務模式,加大生態環境治理技術研發與示範推廣力度,加大對生態環保產業的扶持力度。

(三)加強督辦考核。生環委辦定期發佈環境質量狀況,適時通報污染防治工作進展情況。對任務進度滯後的鄉鎮和部門,採取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措施,強力推動問題整改。制定實施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細則,由縣生環委辦具體組織對鄉鎮、縣直相關單位考核。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實行獎優罰劣,考核結果予以通報。

縣洞庭清波辦牽頭,縣政府督查室、縣生環委辦配合,定期不定期進行督查,對行動遲緩、措施不力、成效不明顯的,將視情況進行通報、掛牌督辦、約談,對斷面總磷等指標不降反升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將視情況進行精準問責。

(四)加強宣傳發動。加大污染防治攻堅戰宣傳報道力度,結合六五環境日、環保督察等重要活動開展生態環保宣傳。用好“12369”環保熱線和“12345”政府熱線舉報電話,引導更多機構和個人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構建全民參與的社會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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