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縣自然資源局2021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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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縣自然資源局2021年度

平南縣自然資源局2021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

 

為做好平南縣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或避免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根據《平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平南縣2021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平南縣地質災害現狀及2020年度地質災害防工作治方案落實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地質災害及防治工作概況

2020年平南縣共發生地質災害33起。其中地面塌陷22起,崩塌6起,滑坡4起,地基不均勻沉降1起,損毀房屋5間,直接經濟損失6.9萬元,無人員傷亡。地質災害發生的數量與2019年相比增加12起,地質災害主要分佈在丹竹鎮、平南街道、寺面鎮、思旺鎮、大鵬鎮、東華鎮、國安鄉、大洲鎮、大新鎮。

2020年平南縣嚴格貫徹落實《平南縣2020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單位全面落實責任制,周密部署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重點抓好預警預報、羣測羣防體系建設、地質災害羣測羣防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充分發揮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員以及應急處置作用,及時組織受災害威脅羣眾撤離,第一時間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有效減少羣眾生命財產損失。

2020年平南縣開展了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培訓,落實了經費、印刷宣傳資料,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災減災日”開展地質災害知識宣傳工作,廣泛發放宣傳資料。6月9日,舉辦平南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會議暨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班,培訓人數共計91人,加強了防災人員的業務意識和能力。10月23日,在大坡鎮良黨國小等部門開展了地質災害應急撤離演練,參與演練全校師生共計372人,通過“小手拉大手”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提高了廣大羣眾應急避險能力。

2020年爭取到自治區財政補助地質災害治理項目費用336萬元,用於治理國安瑤族鄉淡木村委會、大坡鎮蓮塘村天二屯、大安鎮動界國小分界分校、寺面鎮富田村烏三屯地質災害隱患點,受益人口145人,既有效治理地質災害隱患,又改善了生態環境,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二、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目標任務

到2021年底,完成平南縣地質災害風險普查和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野外調查資料成果;完成地質災害專業監測設備安裝和併網上線運行;完成2020年自治區財政補助地質災害治理項目主體工程;全面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培訓演練,使其在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覆蓋率達100%;地質災害常態性工作達到預期值的100%。

三、主要任務及職責分工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履行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對全縣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監督檢查。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列入縣財政預算;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治理費用,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

(一)全力做好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和工程建設

落實《全國地質災害防治綱要》在平南縣的防治目標任務,加快實施平南縣《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推進平南縣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和與地質災害相關的工程建設,提高全縣地質災害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進一步提升地質災害綜合防治水平。

1.全面開展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與評價。開展平南縣1:5萬地質災害風險普查和風險調查評價,推進防控方式由“隱患點防控”逐步向“隱患點+風險區雙控”轉變;提高地質災害調查精度,逐步解決地質災害隱患“在哪裏”的問題。

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安排廣西壯族自治區地質調查院為平南縣地質災害風險普查和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項目承擔單位。調查工作計劃於2022年完成,為確保此調查評價工作按時保質完成,我局積極配合項目承擔單位做好各項工作。

2.加快實施地質災害綜合治理與避險搬遷。協調相關鄉鎮人民政府加快推進2018-2019年自治區下達補助資金地質災害治理項目竣工驗收,完成2020年自治區下達補助資金地質災害治理項目主體工程(詳見附件2)。消除一批地質災害隱患,發揮工程措施防災減災效益,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3.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進一步加強羣測羣防體系建設,認真組織實施地質災害羣測羣防工作,落實地質災害隱患點、易發村屯、居民點、學校、景區、道路、鐵路等臨近高陡斜坡地段的監測員和防災責任人,努力提高監測員監測預警能力,夯實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的“人防”基礎。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於印發2019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資辦2019396號﹚精神,加快平南縣專業監測點建設,完成地質災害專業監測設備安裝和併網上線運行進一步提升監測預警科技含量,加快構建羣專結合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機制,逐步實現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從“人防”到“人防+技防”的轉變,提高“什麼時候發生”的預警能力。

4.加強地質災害應急避險能力建設。加大對地質災害監測員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基層防災責任人培訓力度,重點加強山區農村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增強羣眾防災避險意識。要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應急避險演練,確保遇險時能夠有序安全快速撤離。

(二)全力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災減災工作

1.高度關注地質災害重點防範區域和防範期。平南縣汛期地質災害多發、羣發、突發,規模小,危害性大。要重點關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重點防範區域。根據平南縣歷年地質災害發生情況和地質環境條件分析,山體崩塌、山體滑坡地質災害主要發生在平南縣南北部山地、丘陵及農村建房切坡處;地面塌陷、地裂縫地質災害主要發生在平南縣中部巖溶平原的農村及礦山分佈區等人類工程活動較頻繁的區域。

二是重點防治對象。山區學校、旅遊景區(點)、城鎮、村莊、醫院、集市、廠礦、林業作業區等人員聚集區,礦山、切(臨)坡建房居住區,鐵路、公路等交通幹線沿線,水利等工程建設活動區域及周邊人員居住點等。

三是重點防範期。根據氣象、水文資料等預測,4-9月是平南縣突發地質災害的重點防範期。4月桂北受冷暖氣流影響容易發生持續強降雨;5-9月台風對平南縣的影響嚴重,主要防範強降雨、颱風降雨開始時至颱風過後降雨停止後的48小時時段,這些時段引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大。10-11月需防範汛後台風登陸帶來的影響。

四是重點防範地質災害隱患點。2021年平南縣重點預防地質災害隱患點243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其中:滑坡87處、崩塌128處、地面塌陷8處、不穩定斜坡20處,地質災害隱患點涉及約717户5528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嚴格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三查”工作。根據重點防範區和重點防範對象,結合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分佈情況,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複查”工作,落實責任人,及時發現和處置隱患。

3.做好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預報工作。汛期(4-9月)期間要加強聯動及協助配合,主動履職盡責,開展平南縣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加大短臨精細化地質災害預報工作。協調推進氣象、水文、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數據共享,確保預報預警信息傳遞到一線,傳遞到受災害威脅人員。根據地質災害預警預報結果,要及時組織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受地質災害威脅的羣眾避讓撤離。

4.及時開展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發生後,要根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及時開展應急處置,加強災情險情信息報送統籌安排受災地區的重建工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技術支撐工作,及時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趕赴現場開展突發地質災害調查並進行科學評估和研判,為搶險救災、處置地質災害提供科學依據,避免二次災害事故的發生。

(三)全力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專項工作

1.加強山區農村切坡建房地質災害防治指導工作。要全面排查山區農村切坡建房、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存在的安全隱患,加強山區農村切坡建房地質災害防治指導工作,有效減少和避免因切坡建房、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引發的災情發生,建立完善農村建房管理長效機制,從源頭控制地質災害災情發生。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切坡建房的數量、分佈情況、危害程度,制定分類整治工作方案,採取搬遷避讓、集中治理、村民自治等方式推進分類整治。對於風險程度高、工程治理費用遠高於避險搬遷費用,或治理後仍不能有效消除安全隱患的,要結合鄉村振興、移民搬遷、危房改造、新農村建設等政策,鼓勵和引導受地質災害威脅羣眾搬遷避讓、異地集中安置。

2.加強公路、水運等交通設施以及學校、水利設施、旅遊景區地質災害隱患巡查和防治工作。組織縣交通部門督促路段(航段)管轄單位對公路、水運沿線及在建工程項目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巡查排查和防治工作。組織縣教育部門加強學校地質災害隱患巡查排查和防治工作。組織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城鎮、人口集中居住區、風景名勝區、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和交通幹線、重點水利電力工程等基礎設施作為防護重點。在水利、鐵路、交通、能源等重點項目規劃和建設時,要求建設單位充分考慮地質災害防治要求,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危害。加強與氣象、水文等部門的聯繫與協作,加強巡查排查和防治,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機制,保證防災信息共享,密切監視局地的雨情水情和颱風等汛情變化,提前採取應對措施,保障人口密集區和交通、學校、風景名勝區、水利設施、能源等重要設施安全。

3.加強工程建設引發地質災害的監督管理,明確因工程建設引發的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並做好防範。加強工程建設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程建設引發的地質災害隱患由其主管部門組織建設單位開展調查和排查,建設單位負責對地質災害隱患進行監測。切實落實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對經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應當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並與主體工程做到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四、組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主動作為,創新工作方法,對今年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落實責任,明確任務,各司其職,加強聯動,形成合力。

(二)壓實工作責任。切實履行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要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為目標,對有可能存在風險的隱患點進行全面排查,進一步細化年度汛期地質災害快速協同防範機制,確保危險來臨前迅速排除。加強縣、鄉、村、屯防災工作能力建設,保障基層地質災害防治人員力量和裝備配置。

(三)強化工作措施。把地質災害防治與鄉村振興、生態移民、城鎮建設等有機結合,推動巨災保險機制,進一步強化在建工程項目防災工作。加強應急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氣象、交通等相關部門的協同聯動,不斷完善地質災害信息的共享機制。

(四)加大經費投入。申請縣財政部門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統籌中央和自治區補助資金安排專項經費用於地質災害預警預報、羣測羣防、搬遷避讓、工程治理及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等。嚴肅查處堅決杜絕挪用中央和自治區下達的地質災害防治資金。

(五)加強監督檢查。向社會公開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責任人和監測責任人,將接聽災情和險情報告的電話號碼在互聯網、電視和報紙等媒體上公佈,接受社會監督;組織開展防治項目進展等專項督查及防災減災工作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並實現年度防治目標任務。

 

附件:1.2021年重點預防地質災害隱患點及責任人一覽表 2.2018-2020年中央及自治區下達資金地質災害綜

合防治項目目標責任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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