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源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項目助推鄉村振興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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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源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項目助推鄉村振興工作方案

萬源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項目

助推鄉村振興工作方案

 

為促進萬源市經濟發展,助推鄉村振興,根據《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做好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通知》(川自然資函〔2021383號)等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助推鄉村振興為目標,以切實維護農民權益為重點,最大可能地拆除危舊房,提升羣眾居住質量,改善羣眾生活環境,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切實解決新農村聚集點和綜合體建設的建設用地合法性問題,促進全市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實施增減掛鈎項目,儘可能地拆除危舊房,提高羣眾生活質量,改善羣眾生活環境,實現項目區用地更合理佈局,促進土地資源的高效利用。

三、實施步驟及工作時間

(一)宣傳動員階段(202131日前)

召開全市31鄉鎮(街道辦)黨委書記及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蔘加的增減掛鈎動員大會,宣傳實施掛鈎項目助推鄉村振興的重大意義,統一全市鄉鎮(街道)、村、社幹部的思想認識,全力調動,確保掛鈎工作不缺位。(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古東關街道辦事處、項目投資建設單位)

(二)調查摸底階段(2021331日前)

1. 拆舊區調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項目投資建設單位對轄區內可用於復墾的建設用地情況進行調查,重點對危舊房羣眾是否有實施掛鈎項目的意願進行調查。(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古東關街道辦事處、項目投資建設單位)

2. 安置建新區調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項目投資建設單位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規劃和村莊規劃,落實好建新區選址和佈局工作。選點佈局應遵循堅決不佔用基本農田、儘量不佔用一般農田和有利於農民生產生活和生態文化保護的原則,同時做好安置建新區選址的地質災害評估工作。(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古東關街道辦事處、項目投資建設單位)

(三)項目實施方案制定階段(2021430日前)

項目投資建設單位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編制掛鈎項目實施規劃方案,召開聽證會,徵詢項目區羣眾意見,按程序依法上報審批並進行公告。(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古東關街道辦事處、項目投資建設單位)  

(四)增減掛鈎規劃編制及入庫階段(20211231日前)

項目投資建設單位編制31個鄉鎮增減掛鈎項目規劃,由市自然資源局審批後上報達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項目入庫。(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項目投資建設單位)

(五)掛鈎項目實施階段(2021415—2024430日)

1. 拆舊區證據鎖定。項目投資建設單位對拆舊區房屋及可復墾的建築拍照存檔,拍照角度必須有固定物體作為參照,並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拆舊區房屋及可復墾的建設用地真實性負責。(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古東關街道辦事處、項目投資建設單位,20231231日前完成)

2. 召開動員大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項目區拆舊房屋羣眾參加的動員大會,宣傳掛鈎項目政策、補償標準,安置方式等。(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古東關街道辦事處、項目投資建設單位,2021415日前完成)

3. 拆舊房屋測量。項目投資建設單位對拆舊房屋進行測量、並對測量結果在項目區公示。(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古東關街道辦事處、項目投資建設單位,20211231日前完成)

4. 簽訂補償安置協議。項目投資建設單位與拆舊房屋羣眾簽訂拆舊復墾及建新協議、自願放棄舊宅基地和相關權益協議,確定安置點位置、規模、户數、名單、户型及最高限價。及時兑付拆遷補償款,不得發生任何拖欠羣眾補償款行為。拆舊補償標準按照萬府辦發〔201796號文件執行。(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古東關街道辦事處、項目投資建設單位,2023630日前完成)

5. 建新區安置房與拆舊拆遷補償款的差額款項的收繳。拆舊農户上繳建新區安置房價格不得突破1000/平方米(建築面積)。(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古東關街道辦事處、項目投資建設單位,20231231日前完成)

6. 安置建新區基礎設施和房屋建設。(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古東關街道辦事處、項目投資建設單位,20241231日前完成)

7. 拆舊房屋的拆除及復墾。組織拆舊房屋羣眾搬騰房屋,項目建設單位對房屋進行拆除,對宅基地進行復墾,嚴禁強制拆遷,確保項目區穩定。(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古東關街道辦事處、項目投資建設單位,20241231日前完成)

8. 安置房交付工作。(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古東關街道辦事處、項目投資建設單位,20241231日前完成)

9. 復墾土地發包、流轉等工作。(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古東關街道辦事處、項目投資建設單位,20251231日前完成)

(六)檢查驗收和指標交易階段(202211—20251231日)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工程驗收,市人民政府組織初驗,達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省自然資源廳聯合核查。(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古東關街道辦事處、項目投資建設單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成立掛鈎項目領導小組,鄉(鎮)長和街道辦事處主任為組長,分管領導和所涉及的村支部書記、主任具體負責,主抓各區域內掛鈎項目的實施工作。

(二)明確責任分工。掛鈎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需要各有關鄉鎮、部門加強協作、密切配合,責任分工如下:

項目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管理工作技術指引 2019試行版)〉的通知》(川自然資發〔201970號)文件要求,負責做好宣傳動員及潛力資源調查,組織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充分徵求村(組)意見,確保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在本村實施掛鈎項目,村民自願簽訂自願放棄舊宅基地和相關權益協議(承諾)書、拆遷安置補償等相關文件,並積極支持和配合項目的實施;負責對項目鄉鎮拆舊區基本情況摸底調查的確認和公示;配合做好項目區的測量、勘界、權屬調查,制定土地權屬調查方案;負責項目集中安置區(聚集點)的宅基地分配、配合項目投資建設單位完成佔地農户補助金髮放等工作,做好施工協調工作;負責調查核實被拆遷對象房屋及附屬物、户籍信息等情況,確保真實、準確,並配合項目投資建設單位核算、發放補助費用;負責做好新增耕地農業產業規模化經營及項目區農業產業佈局規劃;負責項目區農户搬遷、舊房拆除及新建住房安全、工程質量監管及項目集中安置區用地調整等工作;負責將已復墾地塊納入耕地保護系統並實行長效管護,確保復墾地塊長期有效利用。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和指導項目資料收集、立項和驗收,指導項目鄉鎮和項目投資建設單位相關業務性工作;負責指導和審查集中居住區的規劃設計工作,辦理建設規劃手續;負責項目涉及林地的調整並出具相關報告;負責全市增減掛鈎的統籌、協調工作;協助投資人聯繫與有接收指標意向的地方政府簽訂指標流轉協議;負責項目補助補償方案等相關政策的宣傳和解釋工作;負責指導鄉鎮與被拆遷户簽訂相關協議工作;協助完成已流轉指標的資金撥付工作。

市紀委監委:負責對項目實施過程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工作紀律進行監督檢查。

市財政局:負責項目指標流轉收益的管理工作,整合相關項目資金。

市審計局:負責項目資金和竣工資料的審計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和審查集中安置建新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復墾地塊質量的審查並出具相關認定意見。

市水務局:負責農田和安置建新區等相關水利設施的審查工作。

項目投資建設單位:負責項目的摸底調查、宣傳和立項工作;負責項目的協議簽訂、拆除房屋和補償安置工作;負責項目驗收、指標交易工作;負責實施過程安全工作;負責投融資工作等。

(三)堅持依法和自願原則。掛鈎實施方案必須實行論證、聽證,充分吸收當地拆舊區羣眾意見,依規依程序報批,切實維護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羣眾合法權益。

(四)加強檢查督辦。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廣泛發動幹部羣眾,積極參與工程項目建設,鄉鎮、村、社三級幹部羣眾要成為推進掛鈎工作的主力軍、先鋒隊。同時建立項目建設督辦制度、情況報告制度,由各鄉鎮人民政府每月25日前向市自然資源局以書面形式報告項目實施情況,市自然資源局根據鄉鎮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和劃撥工作經費。市委目督辦、市政府督查室將對各鄉鎮開展掛鈎項目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對工作不力、工作推諉的鄉鎮予以通報批評,並對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對後期管護不力的鄉鎮,按照國家耕地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鄉鎮主要責任人責任和承擔一切因管護不力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資金保障

由市掛鈎辦統籌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項目工作經費保底按實際驗收面積2000/畝計算支付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具體工作經費標準為:完成立項規模80%以上,按驗收面積以2000/畝標準計算;完成立項規模70%-80%的,按驗收面積以1800/畝標準計算;完成立項規模50%-70%的,按驗收面積以1600/畝標準計算;完成立項規模50%以下的,按驗收面積以1500/畝標準計算,並對鄉鎮(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工作經費以及獎勵資金原則上用於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相關工作,經本鄉(鎮)或街道辦事處集體研究通過,也可用於鄉村振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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