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彙報材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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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彙報材料5篇

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彙報材料篇1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於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安排部署,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t;關於加強和改進全省鄉村治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甘辦發〔20xx〕46號)、《中共平涼市委辦公室、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t;關於加強和改進全市鄉村治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平辦發〔20xx〕4號)和《中共莊浪縣委辦公室、莊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t;關於加強和改進全縣鄉村治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莊辦發〔20xx〕46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開展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要求,堅持和加強黨對鄉村治理的集中統一領導,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探索具有莊浪特色的鄉村善治之路,建設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鄉村社會,不斷增強廣大農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鄉村治理工作的領導,健全黨管鄉村治理的領導體制機制,發揮黨組織在鄉村治理中的領導作用,為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障。

2.堅持農民主體。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農村民生作為鄉村治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充分尊重農民、依靠農民、組織農民,切實發揮農民在鄉村治理中的主體作用。

3.堅持“三治”結合。堅持自治為基、法治為本、德治為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強保障、德治揚正氣,創新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結合的有效實現形式,推動“三治”聯動融合、共同發力。

4.堅持多方協同。綜合運用傳統治理資源和現代治理手段,推動政府治理、社會調節和村民自治良性互動,鼓勵引導社會和公眾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維護鄉村社會和諧穩定、持續發展的強大合力。

5.堅持突出重點。堅持從實際出發,聚焦農民關心、社會關注的農業農村重點問題聚力突破,缺什麼補什麼、什麼弱強什麼、什麼問題突出解決什麼,從體制機制層面探索解決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義的經驗做法,在全縣範圍內廣泛推開。

三、總體目標

20xx年,堅持“立足當前,着眼長遠,因地制宜、分類推進”的原則,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在全縣創建水洛鎮和南湖鎮2個鄉村治理市級示範鄉鎮;建成水洛鎮吊溝村、郭堡村,南湖鎮陳莊社區、席河村,韓店鎮石橋村、趙墩鄉大莊村6個市級試點示範村和水洛鎮中川村、何馬村、陳洞村、柳咀村,南湖鎮石峽村、石陽村、高房村、北關村,嶽堡鎮岔口村、鄭河鄉上寨村、朱店鎮吳溝村及南坪鎮寺門村12個縣級試點示範村;其他鄉鎮結合村情實際,選擇村黨組織凝聚力強,主要負責人視野寬、思維活、統籌能力強,產業基礎好,人居環境整潔,基礎設施完善,村民綜合素質和積極性高,集體經濟和經營主體有實力,發展有前景,體制機制活的村,各創建1個以上鄉村治理示範村,培樹一批不同類型的鄉村治理典型,探索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三治融合”新路徑、新模式,打造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善治鄉村,以點示範、抓點帶面,基本形成全縣現代鄉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農村基層黨組織更好發揮戰鬥堡壘作用,村民自治實踐進一步深化,村級議事協商制度進一步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基本建立。

到2022年,全縣所有鄉鎮和村全面推開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現代鄉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更加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開展議事協商、服務農村居民的能力進一步增強,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進一步完善。

四、重點任務

(一)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

1.完善村黨組織領導鄉村治理的體制機制。建立以基層黨組織為領導、村民自治組織和村務監督組織為基礎、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作組織為紐帶、其他經濟社會組織為補充的村級組織體系,實現村級各類組織因需設置、按職履責、善治鄉村。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健全村級重要事項、重大問題由村黨組織研究討論機制。村黨組織全面領導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組織和其他經濟社會組織;村民委員會發揮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功能,增強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能力;村務監督委員會發揮在村務決策和公開、財產管理、工程項目建設、惠農政策落實等事項上的監督作用;集體經濟組織發揮在管理集體資產、開發集體資源、服務集體成員等方面的作用,組織動員集體成員、各類組織將“三資”量化入股,全力配合村級合作社、鄉鎮聯合社發展產業、增加村户收入,拓展提升“莊浪模式”;農民合作組織和其他經濟社會組織要依法依章行使職權,規範完善提升,多方經營合作,積極發展訂單農業,持續放大“莊浪模式”效應。以融合推進黨支部建設標準化和黨建統領“一強三創”行動為抓手,落實基層黨組織“四抓兩整治”措施,持續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在村“兩委”換屆選舉中,村黨組織書記須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民委員會主任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村“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一般由黨員擔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員會成員的村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代表中黨員應當佔一定比例。穩步推進村黨組織書記、村主任“一肩挑”,努力擴大覆蓋面;對確定的1281名村級後備幹部逐人制定培養計劃。加強村黨組織書記、黨員和實用人才教育培訓,每年至少舉辦一次集中輪訓,做到村黨組織書記培訓全覆蓋;實施村幹部學歷提升工程,不斷提高村幹部隊伍素質和履職能力。全面落實村“兩委”換屆候選人縣級聯審機制和村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備案制度,堅決防止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受過刑事處罰、“村霸”?和參加非法宗教活動等人員進入村幹部隊伍。探索建立資金投入扶持機制,對村集體經濟發展情況進行全面調研摸底,建立台賬,分類扶持。靠實鄉鎮黨委直接責任,鄉鎮黨委書記及黨委領導班子成員至少要包抓1個村、聯繫5個農户,村“兩委”成員要常態化開展入户走訪,及時發現和解決基層黨組織建設、鄉村治理和羣眾生產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健全經費保障機制,確保以財政投入為主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到位。組織部負責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黨組織領導深化鄉村治理工作推進計劃》,並附強化黨組織領導推進鄉村治理工作流程圖和資料清單。(牽頭單位:組織部、縣委農辦;責任單位:紀委監委、宣傳部、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責任主體:各鄉鎮黨委、政府。)

2.發揮黨員在鄉村治理中的先鋒模範作用。紮實開展“千村黨組織引領·萬名黨員承諾·共樹文明新風”行動和黨員户掛牌、黨員聯繫農户、承諾踐諾、設崗定責、志願服務等活動,組織引導廣大黨員帶頭推動移風易俗,發揮黨員組織引領羣眾作用。引導外出務工和經商黨員回村任職、返鄉創業,加大從優秀青年農民中發展黨員力度,壯大農村黨員隊伍。加強農村“三個帶頭人”隊伍建設,每年培養“三個帶頭人”1500名,完善培養幫帶機制和利益聯結機制。密切黨員與羣眾的聯繫,建立定期走訪制度,引導農村黨員深入農户開展“戴黨徽、亮身份、做表率”活動,宣傳黨的政策,瞭解羣眾思想狀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特別是為貧困人口、低保五保對象、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殘疾人、特困人員等人羣提供關愛服務,切實解決特殊困難羣體普遍關心的就業、看病、上學、住房和養老等方面的實際困難,消除鄉村治理的風險隱患,全面引導農民自覺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牽頭單位:組織部;責任單位:宣傳部、統戰部、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團委、婦聯、殘聯;責任主體:各鄉鎮黨委、政府。)

3.規範村級組織工作事務。加大對村級組織承擔的行政事務和各種檢查評比事項的清理整頓,根據國家大政方針、法律法規,結合農村工作實際,梳理形成村級服務事項清單和檢查評比事項目錄,製作便民服務指南,明確事項名稱、所需材料、辦理時限等內容,確保村級權力公開透明、規範運行。加大村級分支機構和證明事項的清理整頓,對沒有上級明文規定需要在村級設立的`分支機構,對能夠合併辦公場所的分支機構,全部納入村便民服務站,實行“一站式”辦理,對不需要出具的證明、存在的“奇葩”證明和對不需要村級簽字蓋章審批的事項,要全部取消,所有規範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於20xx年底完成。(牽頭單位:組織部、民政局;責任單位: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財政局;責任主體:各鄉鎮黨委、政府。)

4.探索現代鄉村治理手段。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探索建立“互聯網+網格管理”服務管理模式,建立統一的“智慧村莊”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推動信息統一採集、資源互聯共享,提升鄉村治理智能化、精細化和專業化水平。(牽頭單位:工信局;責任單位:組織部、政法委、公安局、融媒體中心;責任主體:各鄉鎮黨委、政府。)

(二)深化村民自治實踐

1.完善村民自治組織功能。健全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嚴格落實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建立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考核管理辦法,民政局負責制定《村民委員會能力提升專項行動方案》,紮實開展全縣村民委員會規範化建設。修訂完善切合各村實際的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建立健全紅白理事會、道德評議會、禁毒禁賭會、村民議事會和公益性設施共管共享理事會等自治組織,拓展村民參與公共事務平台。以村為單位,全面推行農村黨員“積分制”“駕照式”管理和農民羣眾“紅黑榜”管理,有機融合產業發展、入股分紅、移風易俗、人居環境改善和公共服務提升等。充分發揮村民委員會、羣防羣治力量在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辦理、民間糾紛調解、治安維護協助、社情民意通達等方面的作用。積極引導流動人口參與鄉村治理,形成全員參與、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民政局負責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村民自治深化鄉村治理工作推進計劃》,並附村民自治抓建資料清單、村民自治相關制度模板和村民自治相關制度流程圖等內容。(牽頭單位:民政局;責任單位:公安局、司法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責任主體:城市社區,各鄉鎮黨委、政府。)

2.豐富村民議事協商形式。健全村級議事協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多層次基層協商及鄉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建立完善村(社區)協商議事目錄,嚴格協商議事程序,依託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小區業主委員會議等,鼓勵開展村(居)民説事、百姓議事等協商活動,推動協商議事向化解矛盾、移風易俗、資源盤活、維護秩序等方面拓展。拓寬村(居)民議事協商範圍,創新議事協商形式和載體,搭建網上説事議事平台,提高議事協商效率。(牽頭單位:民政局;責任單位:宣傳部、公安局、司法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莊浪分局;責任主體:城市社區,各鄉鎮黨委、政府。)

3.實施村級事務陽光工程。完善黨務、村務和財務“三公開”制度,實現公開經常化、制度化和規範化。梳理村級事務公開清單,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進行民主決策,及時公開組織建設、公共服務、鄉村振興和工程項目等重大事項。健全村務檔案管理制度,及時準確分類整理歸檔相關資料,提高檔案管理標準化水平。推廣村級事務“陽光公開”監管平台,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羣”“鄉村公眾號”等,推進村級事務即時公開。充分發揮村民和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職能,切實提高村級民主管理治理和依法監督水平。規範村級會計委託代理制,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監督,開展村幹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確保資金安全、人員安全。(牽頭單位:民政局、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紀委監委、組織部、巡察辦、財政局、扶貧辦;責任主體:各鄉鎮黨委、政府)

(三)加快建設法治鄉村

1.推進鄉村依法治理。深化農村基層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規範農村基層行政執法程序,整合現有執法力量和資源,組建統一的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加強鄉鎮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權限執法,將政府涉農事項納入法治化軌道。健全村集體資源資產和資金監管、農業市場規範運行、“三農”支持監管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保障農村改革發展。大力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和“法律服務進萬家”活動,結合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加強土地徵收和經營權流轉、閒置宅基地(住宅)盤活利用、生態保護、社會救助、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使農民羣眾知法、懂法、守法。深入實施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為每個行政村培養以村幹部、人民調解員為重點的“法律明白人”3名以上,培養以村“兩委”班子成員、調解員、網格員和村民小組長等為重點的“法治帶頭人”5名以上。通過“12·4”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週等渠道,開展農村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加強農村市場監管和農業綜合執法檢查,開展農村假冒偽劣產品治理,打擊製售假劣農資等違法違規行為。(牽頭單位:司法局;責任單位:宣傳部、編辦、法院、檢察院、民政局、自然資源局、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莊浪分局;責任主體:各鄉鎮黨委、政府。)

2.加強平安鄉村建設。紮實開展防範化解重大涉穩風險專項行動,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體系,靠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加強鄉鎮綜治中心規範化、常態化和實體化建設,配齊綜治網格員和管理員,推進網格化服務管理,形成聯防、聯治、聯動的基層綜治局面。全面推行“一村一警”或“一村一輔警”機制,利用“互聯網+警務”,推進智慧農村警務室、勸導站和鄉村“雪亮工程”建設,實現空中有監控、地面有巡邏、重點部位有技防的防控網絡。積極推行治安户長制,對社區矯正對象、刑滿釋放人員、吸毒人員等特殊人羣實行黨員幹部對口幫扶。深入開展“十大”行動和“六清”行動,嚴厲打擊干擾破壞村“兩委”換屆選舉和把持基層政權的黑惡勢力、宗族勢力,建立防範和整治“村霸”長效機制。加強農民羣眾拒毒防毒宣傳教育,依法打擊整治毒品違法犯罪活動。落實鄉村兩級宗教工作責任制,加大對農村非法宗教活動、邪教活動和境外滲透活動打擊力度,大力整治農村違規亂建、私自改擴建宗教活動場所和民間信仰場所。開展鄉村應急管理建設,全面提升全社會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救援能力。政法委負責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鄉村建設深化鄉村治理工作推進計劃》,並附全縣法治鄉村建設流程圖和資料清單。(牽頭單位:政法委;責任單位:宣傳部、法院、檢察院、統戰部、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交運局、農業農村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責任主體:城市社區,各鄉鎮黨委、政府。)

3.加大基層小微權力腐敗懲治力度。健全小微權力監督制度,探索形成羣眾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上級部門監督和會計核算監督、審計監督等全程實時、多方聯動的監督體系。完善村幹部及其親屬涉權事項登記備案、信訪舉報受理辦理、羣眾評議、宣傳培訓、思想政治教育和責任追究等制度機制,建立“村財鄉管”三資審計和紀檢監察定期巡察工作機制,全方位加強基層權力運行和資金監管。織密農村基層權力運行“廉政防護網”,持續整治農村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推進村級巡察工作,加強農村權力監督。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引導基層幹部遵規守紀,不斷增強紀律規矩意識。紀委監委負責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小微權力規範運行深化鄉村治理工作推進計劃》,並附鄉村小微權力規範運行流程圖和農村基層小微權力清單,規範鄉村小微權力運行。(牽頭單位:紀委監委;責任單位:組織部、巡察辦、信訪局、財政局、民政局、農業農村局、審計局;責任主體:各鄉鎮黨委、政府。)

4.提升鄉村法律服務水平。充分發揮人民法庭職能作用,推廣車載法庭等巡迴審判方式,加強鄉鎮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村級“三官一律”工作室建設,整合律師、政法幹警及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資源,建成“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鄉鎮公共法律服務站+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室+聯户法律顧問”的法律服務四級網絡體系。成立鄉村法律宣傳團、法規諮詢團和司法調解團等法律服務團隊,打造法律服務平台。深化“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配齊鄉鎮法律顧問,實現法律顧問鄉村全覆蓋。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加強涉農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將與農民生產生活緊密相關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範圍,提高農民依法解決問題的能力。司法局負責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深化鄉村治理工作推進計劃》,並附流程圖和資料清單。(牽頭單位:司法局、法院;責任單位:政法委、檢察院、編辦、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責任主體:各鄉鎮黨委、政府。)

5.健全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機制。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鄉村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機制,發揮好羣眾性自治組織、“五老”新鄉賢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健全人民調解員隊伍,推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調聯動”,確保每個鄉鎮有5人以上組成的調委會和1名專職調解員,每個村有3-5人組成的調委會和1名以上兼職調解員。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和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穩妥有效解決各類矛盾糾紛和信訪案件。健全社會心理服務、疏導和危機干預機制,廣泛開展平安教育和社會心理健康服務。創新法律服務基層模式,推動法院跨域立案系統、檢察服務平台、公安綜合窗口和人民調解組織延伸至基層,提高司法服務基層能力。(牽頭單位:政法委;責任單位:法院、檢察院、信訪局、公安局、司法局、衞健局;責任主體:各鄉鎮黨委、政府。)

6.提升鄉鎮和行政村服務能力。按照《莊浪縣推進鄉鎮管理體制改革整合基層審批服務執法力量實施方案》,設立種類齊全的鄉鎮綜合性機構,實行扁平化和網格化管理,不斷強化鄉鎮政府公共服務職能,提升鄉鎮服務能力。推進“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層延伸,建立集綜合治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公共服務等於一體的便民服務平台,構建縣鄉聯動、功能集成、反應靈敏、扁平高效的綜合指揮體系。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綜合利用行政村黨羣服務中心等資源,所有行政村均達到“一站、兩市、六室(院)、一廣場”的標準,即村便民服務站,便民超市、農資超市,衞生(計生)室、警務(民事調解)室、圖書閲覽室、文體活動室、村務監督室和互助老人幸福院及室外活動廣場。推進管理服務向農村基層延伸,為農民提供“一門式辦理”“一站式服務”。全面推行村級為民服務代理制度,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鄉村便民服務體系。將政府職責範圍內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推動各級投放的公共服務資源以鄉、村黨組織為主渠道全面落實。(牽頭單位:民政局、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組織部、政法委、編辦、財政局、人社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醫保局;責任主體:各鄉鎮黨委、政府。)

7.健全農村公共安全體系。全面落實農村安全管理責任,紮實開展鄉村公共衞生、食品、藥品、交通和消防等易發領域隱患排查整治,加強救災物資儲備,發揮自治組織作用,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鄉村應對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完善社會化農村衞生服務網絡,加強基層疾病疫情預防控制隊伍建設,做好重大疫情和傳染病防控。充分發揮鄉村監管機構作用,推行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登記備案制度,降低食品安全風險。(牽頭單位:應急管理局、衞健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民政局、財政局、交運局、農業農村局;責任主體:各鄉鎮黨委、政府。)

(四)提升鄉村德治水平

1.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教育引導、實踐養成和制度保障三管齊下,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容納入黨課和政策宣講,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細落實,有效融入文明公約、村規民約和家規家訓,並掛牌上牆、持續弘揚、約定遵守。依託鄉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所、農家書屋、鄉村大舞台等活動陣地,開展道德講堂、道德評議、孝老敬老活動,加大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傳統優秀文化。完善鄉村信用體系,探索建立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誠信“紅黑榜”制度,在全社會真正形成“明禮知恥、誠實守信”的濃厚氛圍。推動農村學雷鋒志願服務制度化常態化,加強農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開展“新時代好少年”學習宣傳。(牽頭單位:宣傳部;責任單位:發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農業農村局、文旅局、團委、婦聯;責任主體:各鄉鎮黨委、政府。)

2.實施鄉風文明培育行動。弘揚崇德向善、孝老愛親、重義守信、勤儉持家、扶危濟困、扶弱助殘等傳統美德,培育淳樸民風。持續深化優秀家風、家教、家規對羣眾的道德教育功能,全面推行移風易俗,重點整治高價彩禮、薄養厚葬、大操大辦、封建迷信等不良習俗,教育引導羣眾形成婚事新辦、喪事簡辦、紅事不辦或小辦、勤儉節約、孝老愛親的良好風尚。針對各村共性問題,依法規範完善村規民約,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確保過程和內容合法合規,實現行政村“一約四會”(村規民約,紅白理事會、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禁毒禁賭會)全覆蓋;建立健全村規民約監督和獎懲機制,對違背村規民約的,予以規勸、約束,確保村黨組織作用發揮好、紅白理事會運行規範、破陳規除陋習樹新風效果明顯。推進鄉村殯葬改革,將鄉村公益性公墓建設納入村莊規劃當中,合理佈局、分期分批實施,利用荒山、荒坡或無法耕種的貧瘠地,有序推進鄉村公益性公墓建設。充分發揮黨員幹部帶頭作用,從嚴執行婚姻當事人、黨員幹部、婚介人員、紅白事事主“四報備四承諾”措施。(牽頭單位:宣傳部、民政局;責任單位:紀委監委、文旅局、自然資源局、團委、婦聯、殘聯;責任主體:各鄉鎮黨委、政府。)

3.弘揚鄉村道德新風。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大力開展文明村鎮、文明家庭、“星級文明户”、“最美家庭”等創建活動,廣泛開展農村道德模範、“和諧五星”、最美鄰里、身邊好人、“十大孝子”,新時代向上向善好青年、好婆媳,最美鄉村教師、醫生、村官、退役軍人等選樹活動。實施“道德信貸”工程、“美麗鄉村·文明家園”隴原鄉村文明行動和“巾幗家美積分超市”建設,加大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以道德講堂、新時代文明實踐志願服務活動等平台為載體,持續擴大先進典型的帶動力和牽引力。通過建立“道德紅黑榜”“善行義舉榜”等形式,引導羣眾積極投身樹立文明鄉風實踐,形成全社會崇尚文明、追求文明和建設文明的良好風尚。宣傳部負責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德治為先深化鄉村治理工作推進計劃》,並附流程圖和資料清單,婦聯負責完善《莊浪縣巾幗家美積分超市管理辦法》。(牽頭單位:宣傳部;責任單位:教育局、民政局、農業農村局、衞健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團委、婦聯、殘聯;責任主體:各鄉鎮黨委、政府。)

4.加強鄉村文化引領。以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縣為目標,進一步健全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鄉土文化、特色文化和農業文化有機結合。紮實開展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所建設,常態化開展新時代文明實踐志願服務活動。鼓勵社會力量投資或捐助公共文化設施設備,補充公共文化短板。充分發揮農家書屋、鄉村舞台、民間文藝社團等基層宣傳文化陣地和文化科技衞生“三下鄉”作用,結合傳統節日、民間特色節日、農民豐收節等,組織引導農民主動參與健康向上的羣眾性文化活動。深入挖掘農耕文化,傳承弘揚歷史文脈,保護好古堡村落、文物古蹟等歷史風貌,發展馬尾荷包、剪紙、麥稈畫和木雕等民間手工技藝及南湖曲子戲、莊浪花兒等地方戲曲,開展好莊浪藝術節等民俗活動,進一步保護和傳承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打造傳統文化特色品牌。支持建設村級綜合文化服務中心、文體廣場等設施,持續實施公共數字文化智能服務項目,加強傳統工藝品生產設計,培育一批鄉村特色文化產業,打造一批鄉村旅遊文化陣地,助力農村經濟持續向好發展。引進培養一批“三區”人才,加強農村演出市場管理,營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環境。(牽頭單位:宣傳部、文旅局;責任單位:住建局、自然資源局、衞健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責任主體:各鄉鎮黨委、政府。)

五、方法步驟

試點週期為一年,從20xx年1月開始,於20xx年12月完成。具體步驟如下:

1.謀劃準備階段(20xx年1月-3月)。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特別是各鄉鎮要對各自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及職能職責、村務監督委員會運行情況、村級民主管理基本制度落實情況等進行全面調研摸底,根據縣級方案確定的具體任務安排,分別制定工作計劃,明確領導機構、工作進度、工作標準和考核要求,並於20xx年3月底前將工作計劃報縣委農辦。

2.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3月-10月)。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按照試點方案和工作計劃,組織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專項行動,制定試點任務清單,倒排工作計劃,在水洛鎮、南湖鎮、朱店鎮、韓店鎮、嶽堡鎮、南坪鎮、趙墩鄉、鄭河鄉8個鄉鎮18個村先行先試、按期完成任務;其他鄉鎮結合實際,同步跟進,確保20xx年10月底前至少完成1個試點村治理任務,總結典型經驗後形成我縣鄉村治理模式。

3.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1月-12月)。20xx年11月,縣委政法委將牽頭對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專項行動實施情況進行驗收總結,對制定出台的好制度進行梳理完善,對好的做法和經驗進行歸納總結並上升到制度層面,形成“一核突出、三治融合、四輪驅動”(“一核”:建強基層黨組織,“三治”:自治、法治、德治,“四動”:問題導向牽動、上下一體聯動、守正創新驅動、宣傳引導促動)的長效機制。

4.提質擴容階段(2022年1月-10月)。全縣剩餘的行政村結合試點成果全面開展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制定任務清單,倒排工作計劃,確保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鄉村治理體系建設任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統籌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和責任主體要把鄉村治理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鄉村振興戰略全局,縣城市社區黨工委、各鄉鎮黨委要落實抓鄉村治理的主體責任,將鄉村治理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專題安排部署,紮實推進落實,並作為每年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展情況的重要內容。

(二)形成工作合力。嚴格靠實責任,加強部門聯動,建立鄉村治理工作協同運行的工作機制。縣委農辦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強化統籌協調、具體指導和督促落實,及時開展督導和評估。紀委監委、組織、宣傳、政法、民政、司法、公安和農業農村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強化政策、資源和力量配備,齊心協力推進鄉村治理體系試點示範建設。財政部門要加強基層政權運轉和鄉村基層治理保障,落實鄉村治理工作經費和專項經費,保障村幹部基本報酬。團委、婦聯、殘聯等羣團組織要結合各自職能,積極參與鄉村治理。縣委農辦、各鄉鎮要加強鄉村治理人才隊伍建設,有計劃、分層次培訓村幹部。要突出服務性、公益性和互助性,進一步發揮社區社會組織作用,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農村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發展。

(三)加大保障力度。縣委、縣政府將進一步加強鄉村治理人才隊伍建設,充實基層治理力量。引導農村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人員、高校畢業生和退役軍人等羣體在鄉村治理中發揮積極作用,指導駐村第一書記、幫扶工作隊和駐村幹部等圍繞鄉村治理目標任務開展工作。持續加強鄉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設施裝備保障,建立健全鄉村治理經費和村幹部基本報酬與績效考核相掛鈎的報酬兑現機制。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讓鄉村幹部從繁文縟節、文山會海、迎來送往中解脱出來,激勵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鼓勵創新鄉村治理體制機制。

(四)培育示範典型。堅持典型引領、以點帶面,在鄉村治理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積極創新、大膽實踐,探索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三治融合”新路徑、新模式,為面上推進鄉村治理提供樣板,帶動提升全縣鄉村治理水平。各鄉鎮要積極組織開展鄉村治理示範村鎮創建活動,大力選樹鄉村治理各類先進典型,發揮引領示範和輻射帶動作用,推動鄉村治理重點工作落地見效。

(五)營造濃厚氛圍。充分發揮電視、報刊、網絡、微信等平台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多頻次宣傳鄉村治理的重要意義、政策要求和工作成效。結合開展文明村鎮、文明家庭和道德模範、身邊好人等創建選樹活動,深入挖掘基層湧現出的工作典型和先進事蹟,大力宣傳推廣“三治融合”好經驗好做法,樹立和表彰優秀典型,營造全民動員、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

(六)嚴格督查考核。將鄉村治理工作納入鄉村振興實績考核,作為鄉鎮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每月調度、半年督查、年終考核制度,確保各項工作全面落實到位。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強化工作調度和督促檢查,及時掌握進展,研究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工作滯後、成效不明顯的,要通報情況,限期整改,確保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各項任務有力有效落實。

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彙報材料篇2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有關部署,落實南寧市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任務分解,結合全縣婦女兒童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為助力創建全國首批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城市,積極履行婦聯組織工作職能,發揮婦聯組織在參與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獨特作用,激發巾幗創新創優活力,團結引領全市各行各業婦女積極參與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為打造具有首府特色、時代特徵、市域特點的社會治理模式,不斷提升南寧市治理現代化水平貢獻巾幗力量。

二、領導機構

成立橫縣婦聯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的主要工作職責:根據橫縣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指示精神,研究確定縣婦聯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的重要事項,加強領導,統籌推進縣婦聯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切實履行好各自職責、積極配合,形成合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及時向領導小組請示彙報工作進展情況,根據領導小組的部署,推動各項社會治理工作的落實,並彙總上報縣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婦聯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王凱旋兼任,辦公室成員由縣婦聯各部室相關崗位工作人員組成。

三、工作任務

(一)參與推進治理體制現代化建設

1.參與完善羣團助推體制。發揮婦聯組織聯繫婦女羣眾的橋樑紐帶作用,參與落實平安建設工作機制,強化責任擔當。明確各級婦聯組織在市域社會治理中的職責任務,充分發揮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婦女之家、兒童之家、婚調委、惜緣工作室的陣地作用,探索建立反家暴服務中心、平安家庭志願者服務中心,將平安建設延伸到每個家庭,以平安家庭助力平安橫縣。強化責任擔當,以強烈的政治擔當、責任擔當落實工作責任,推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全面落實。

2.參與完善社會力量協同體制。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推動社會組織黨組織發揮戰鬥堡壘作用,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開展公共服務;加強市域內社會組織監管,引導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和誠信自律。充分發揮女性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方面的獨特優勢,為培育孵化社會組織提供初期孵化、政策諮詢、能力建設、人員培訓、項目指導等綜合服務。

3.參與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建設,增加社會工作服務購買及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訓。健全城鄉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引導法律工作者、心理諮詢師、人民調解員和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才不斷加入到人民調解隊伍,在家事糾紛預防和化解領域發揮積極作用。採取多途徑培訓、多手段評估等,對巾幗志願者參與志願服務進行培訓和引導,不斷壯大巾幗志願者隊伍,提高巾幗志願者註冊比例。加強志願文化培育,促進社會認同,從而吸引更多的婦女和家庭成員弘揚志願精神、參與志願服務。

4.參與推進鄉鎮治理創新。加強婚調專家到基層婚調委、惜緣工作室“巡診”值班服務,承擔家事糾紛調解、婦女兒童權益法律諮詢宣傳等職責。積極參與網格化服務管理,將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和化解工作融入到網格化管理中去,參與網格員隊伍建設,提高網格員預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二)參與推進工作佈局現代化建設

1.參與健全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工作體系。立足於總體國家安全觀高度,引導婦女羣眾和家庭成員認清邪教危害,提升婦女羣眾識邪辨邪防邪的能力,傳遞黨的聲音,宣傳黨的政策。

2.參與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關注市域內婦女羣眾反映強烈的治安問題,深入基層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宣講,動員廣大婦女羣眾積極參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配合有關部門有效打擊針對婦女、未成年人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配合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參與遏制拐、賣婦女兒童行為的發生;配合嚴厲打擊侵犯未成年人人身、財產權利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積極參與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的整治。加強宣傳禁毒相關法律法規和禁毒知識,引導婦女羣眾樹立禁毒觀念,築牢拒絕毒品的防線,形成“不讓毒品進我家”的良好社會氛圍。

3.加強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預防和化解。深入開展平安家庭建設,認真履行源頭預防矛盾風險、維護社會穩定的責任,聯合有關部門完善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不斷加強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員隊伍,提高調解規範化、專業化水平。每季度按時上報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統計表,做到應評盡評。

4.完善婦女兒童維權工作體系。充分發揮基層婦聯執委和婦女之家、兒童之家的作用,構築起觸覺靈敏、應對有力、服務到位的婦女兒童維權工作體系,把黨的`關懷和温暖送到婦女兒童身邊。深入基層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宣傳和教育,防範可能引發的侵犯未成年人的案事件。

5.完善信訪制度,加強信訪工作。充分發揮基層婦聯執委和婦女之家、兒童之家等的作用,構築起觸覺靈敏、應對有力、服務到位的婦女兒童維權工作體系。暢通婦女兒童維權信訪窗口和12338維權服務熱線,為婦女羣主解疑釋惑。完善信訪工作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領導幹部大接訪工作,抓好信訪工作處理意見的督辦落實,及時掌控和化解重點信訪事項。

6.配合有關部門有效處置涉及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輿情,營造良好輿論生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置侵害婦女兒童權益輿情個案,各級婦聯主動參與地方黨委政府主導的輿情研判過程,表明態度和主張,主動跟進提供維權服務,澄清事實真相,有效平復熱點輿情,防範婦女兒童權益領域輿情風險隱患。

7.把政治建設貫穿於社會治理全過程。開展多形式、分層次的培訓,建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常態化制度化。教育引導婦聯幹部和女黨員幹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三)參與推進治理方式現代化建設

1.大力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融入到婦女組織的各項宣傳活動、精神文明創建中、文化宣傳中,健全常態化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加強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的教育,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推進紅色基因傳承,用好用活鄧穎超紀念館等紅色文化資源,推動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

2.參與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拓展提升“五個禮讓”品牌。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參與全面建設社會、學校、家庭“三位一體”的德育網絡。注重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不斷擴大最美家庭創建活動的覆蓋面和影響力,組織各縣區、開發區及各有關單位做好培育選樹工作,發動各優秀家庭對照標準進行創建參評。

3.參與推進道德規範、誠信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民政部、中央組織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辦、司法部、農業農村部、全國婦聯關於做好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工作的指導意見》(民發﹝20xx﹞144號)精神,參與加強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建設。

4.參與完善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參與完善基層組織民主自治,指導開展婦女議事會試點示範建設,開展婦女説事、議事、民情懇談等協商活動,引導婦女積極參與基層自治組織。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提高農村婦女羣眾法律素質。

四、時間安排

橫縣婦聯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具體階段節點為:

(一)基礎工作階段(20xx年12月底前)。各鄉(鎮)婦聯於12月30日前制定好本級工作方案,報縣婦聯備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5月30日)。逐項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並對照實施細則進行自評。

(三)驗收總結階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各鄉(鎮)婦聯對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進行總結,並做好南寧市、橫縣各級的驗收準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必須全面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婦聯要對照橫縣婦聯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方案定期研究工作,確定責任分工,逐項抓好落實,確保按照橫縣開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於20xx年6月底前完成各項工作。20xx年6月以前,每個季度最後一個月,各鄉(鎮)婦聯根據《方案》中的任務分解細則要求,將本季度開展工作的進展情況文字(圖片)材料報縣婦聯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彙總上報南寧市婦聯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統籌協調推進。各級婦聯要把落實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任務與預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平安家庭創建、婦聯組織建設、婦聯黨建、困難婦女羣眾關愛幫扶等工作結合起來,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切實把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在全縣落地落細落實。

(三)勇於探索創新。以“黨政所急、羣眾所需、婦聯所能”確定工作着力點,在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的實踐中努力實現婦聯工作的創新發展。要樹立以創新推動發展,適應新形勢需要的創新觀念,只有不斷創新,勇於創新,婦聯工作才會有新的突破和發展,才能把婦聯的工作觸角滲透到市域社會治理的方方面面,獲得廣大婦女的認同和共鳴。

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彙報材料篇3

為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進程,進一步加強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統籌推進力度,市域社會治理辦嚴格貫徹落實《烏海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專項推進項目書》,結合工作實際出台了《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台賬管理制度》。

?制度》明確,各區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專項推進組要高度重視,進一步細化實化推進任務清單、實行台賬管理、銷號推進和月調度制度,明確專人負責台賬的更新彙總上報,並於每月3日前將上月情況報送市域社會治理辦,市域社會治理辦於每月5日彙總上報自治區黨委政法委。

?制度》要求,各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市級專項推進組要參照市級做法,相應建立台賬管理制度,完善與成員單位的溝通聯繫制度,及時掌握本地區、本領域試點任務的實時進展、最新動態,確保各項任務嚴格按規定時限完成,並儘可能在保證質量的基礎上加快完成進度。同時,各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市級專項推進組要立足本地區、本領域工作實際,積極學習借鑑先進地區經驗做法,因地制宜加強自身創新探索實踐,強化特色做法、亮點工作、典型經驗總結提煉,努力形成在全區、乃至全國範圍內都拿的出、叫得響的特色亮點工作。

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彙報材料篇4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市委基層工作會議精神,增強我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領導幹部抓基層治理的責任感,明確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其5個專項責任小組成員單位責任,紮實推進我市基層治理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貫徹全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全省基層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堅持黨的領導、依法治市、改革創新的原則,以創建幸福村居為抓手,促進我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大抓基層的部署,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基層的不穩定因素,解決基層矛盾問題,完成涉農土地問題整治、農村土地確權,完善農村三資管理,建成統一規範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強化農村(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為推動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在珠海的實踐提供堅強保證。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基層和諧穩定

責任小組:涉農維穩及社會矛盾化解責任小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涉農不穩定問題、勞資

糾紛、涉環保不穩定問題、涉眾型金融不穩定問題、房地產領域不穩定問題

等5個專項治理活動,堅持和完善每月滾動排查機制,做實工作台賬,落實到人,限期化解。

2.維護羣眾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土地管理、環境保護、

農村黑惡勢力抬頭等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打擊基層涉黑犯罪。查處基層黨員幹部失職瀆職、涉農領域違法違紀等損害羣眾利益的行為。

3.加強維穩分析研判。落實和加強對基層維穩形勢的分析

研判機制,推動維穩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對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4.切實解決歷史積案。按照事要解決的原則,清理積案,

解決好歷史問題。對釘子案、骨頭案,實行一案一策,落實包案領導和責任人,限期解決。認真總結髮現共性問題,推動面上問題的解決,依法推進信訪積案化解。

(二)深入推進涉農土地問題整治,維護羣眾合法權益

責任小組:涉農土地治理責任小組

5.解決被徵地農民的徵地補償款。積極推進土地徵收制度改革,20**年9月底前開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處置方案,逐項落實整改,20**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6.落實農村留用地。20**年9月底前建立歷史留用地台賬,年底前出台指導意見,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解決全市留用地歷史欠賬。

7.集中開展農村土地三亂問題專項治理。對20**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佔、亂賣、亂租土地問題進行摸底排查,20**年底前完成打擊整治農村土地三亂任務,堅決遏制農村土地三亂現象。在此時間範圍之外發生的其他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經舉報查實的,一併納入專項治理範圍。

8.落實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工作。20**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辦法,解決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金滯留問題。20**年9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年12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年3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20**年6月底,完成資金分配任務**%。

(三)深入推進農村土地確權,規範農村三資管理

責任小組:農村土地確權及三資管理責任小組

9.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繼續推進試點區、鎮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試點工作,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尊重農民意願,因地制宜做好確權工作,20**年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10.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抓好農村產權流轉管理服務平台建設,加快完善平台體系的應用開發、監督管理,規範化運用。落實區、鎮一級專責人員。20**年底前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核對,完成數據錄入,建立資源登記、資產台賬和合同管理電子台賬。

(四)深入推進農村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統一規範公共服務運行

責任小組單位: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責任小組

11.加快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統籌整合服務資源,建設多功能綜合服務中心,實現機構人員、場所掛牌、流程內容、信息系統、經費保障五個統一。20**年底前,選擇一個區開展整合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試點,爭取到20**年底,全市所有農村(社區)建成集文化體育、衞生計生、就業保障、食藥安全、警務治安、人口黨建、法律服務等於一體的多功能公共服務平台,全面實現有機構、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制度、有人員、有台賬、有經費。

12.推進基層民主和法制建設。完善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

(五)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化黨的領導核心地位

責任小組:農村(社區)黨建責任小組

13.強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鬥堡壘作用。明確基層黨組織的職責,突出黨組織的人事安排權、重要事項決定權、領導保障權和管理監督權,實現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社區)各項工作和其他基層組織的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方面。繼續堅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職。在推行政經分離的農村(社區),由黨組織班子成員兼任經濟組織負責人,既要加強黨組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又要保持對集體經濟運營的有效監督。

14.規範村級組織運作。全面實行班子聯席會議制度和黨羣聯席會議制度,明確操作規程。

15.持續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制定《關於全市軟弱渙散農村(社區)黨組織持續整頓三年行動計劃(20**—20**年)》,每年按照**%的比例排查整頓,形成常態化機制。年底對整頓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每年整頓轉化率要達到**%以上。對重點村、老大難村,對多年整頓沒有明顯成效的農村(社區),區委書記、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要直接包、重點抓,限期解決問題。

16.創新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對於行政村黨員人數較多、下設黨組織較多的,村黨支部可根據有關規定改建為黨總支或黨委。探索黨組織、自治組織、公共服務組織下移到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在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工聚居地建立黨組織,實行屬地管理,兩新組織的書記和優秀黨員可選配為農村(社區)黨工委副書記和專(兼職)委員,比例要逐步提高。20**年8月底前確定1個有代表性的鎮作為黨組織設置試點單位,20**年底前推進農村(社區)黨組織設置取得成效。

17.加強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培養好、管理好支部書記,

把黨性強、作風好放在首位,注重從村裏的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大學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幹部、鄉村醫生、鄉村教師和其他鄉賢中選拔黨組織書記。完成對軟弱渙散和貧困村(社區)選派第一書記。抓好支部書記培養,市、區每年分期分批對現任書記進行集中培訓,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專以上學歷的比例提高到**%以上。20**年8月底前確定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後備幹部,加強跟蹤培養、考核和管理。加大從優秀村幹部中選拔、考錄鎮(街道)公務員和鎮(街道)領導幹部力度。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並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18.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農村發展黨員計劃,注重在農村現有優秀人員中培養和發展黨員,加強對基層幹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市、區組織部門推動各有關部門,重點解決村(社區)辦公場所問題,支持村(社區)黨羣活動陣地建設,配套完善設施設備,發揮辦公議事、黨團員和婦女青年活動、教育培訓、便民服務等多種綜合功能。

20.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20**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劃(試行)》及相關規範性文件,規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定位、工作職責,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機制。

21.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規範委託基層代辦事項和各類檢查考核、評比達標,減少會議、台賬、報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層治理工作機構。成立市、區基層治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基層治理工作統一領導。鎮(街道)設置基層治理辦公室,選配好黨委組織委員專職抓黨務,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黨務工作者。

四、組織領導

(一)建立基層治理領導機構工作機制。市委基層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抓總,

每季度召集各專項責任小組牽頭單位和相關單位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議,每半年向市委常委會作一次專題彙報。各專項責任小組要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建立工作台賬,每個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推動基層治理各項任務落實。市直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發揮職能優勢,配合牽頭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發揮區委一線指揮部的作用。各區黨委要把抓好基層治理作為分內職責,統籌謀劃,給予有力指導,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問題,切實發揮一線指揮部作用,抓好有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區委書記要把基層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實履行好一把手的主體責任。

(三)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作用。鎮(街道)黨(工)委是農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龍頭,要強化鎮(街道)抓村(社區)的直接責任,樹立崗位在村(社區)、陣地在村(社區)的意識,促使鎮(街道)黨(工)委、黨(工)委書記和班子成員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區)上。

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彙報材料篇5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於加強鄉鎮(街道)“四個平台”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意見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加快鎮街“四個平台”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xx委辦〔20xx年〕8號)、《關於印發的通知》(區委辦發[20xx年]34號)等有關精神,結合街道實際,進一步理順社會治理體系,明確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建設目標

(一)總體目標

全面落實省、市、區有關建設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總體部署,圍繞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具體要求,着力構建以街道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為樞紐,“四個平台”運行機制建設為重點,基層網格一體化管理為基礎、以信息化運用為支撐的.體制新型、職能明確、權責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與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治理體系。

(二)具體目標

1、完善基層全科網格,整合資源,理順基層社會治理脈絡;

2、推進“四個平台”及可視化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建設,理順社會治理組織指揮體系;

3、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完善運行機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務於一體的社會治理水平,全面建立運行保障制度並實現有效運轉。

二、工作措施

(一)建設組織架構

以堅持縱向貫通、橫向到邊、聯合協同為主要方向,組建新街街道社會治理體系組織架構。分三個層級:第一層級為實體化運作的'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室;第二層級為聯合協同運作的“四個平台”;第三層級為街道劃定的65個網格。

(二)建成指揮體系

以實現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揮為基本出發點,明確由街道副書記任街道治理體系總指揮、相關分管領導擔任平台級指揮的指揮架構,由街道綜合指揮室主任具體負責全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實行統籌管理和協調指揮,“四個平台”各平台內部相對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需多個平台協作配合的事項,一般由副書記協調;重大事項報街道主要領導或上報區級部門協調。

(三)強化一線排查

深化“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夯實網格基礎,構建統一的基層社會治理網,實現各平台間信息互通共享、業務協同辦理,發揮綜合性功能。加強專兼職網格員隊伍建設,根據每個網格的具體工作量,合理調整網格數量,強化全科網格隊伍建設。通過網格管理、駐村聯村、專項督查、服務熱線等多種途徑,收集並分別向平台報送各種信息,實現網格化與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強化網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運行規範

加快推進“互聯網+”行動,對網格長、公眾通過各類途徑報送的信息,由綜合指揮室負責彙集,根據事項類別及時分派給“四個平台”辦理,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分流、統一督辦、統一反饋、統一考核。事權不在街道本級或本級難以處置的事件,及時分類上報給區社會治理綜合指揮中心分流處理。街道內各平台內部獨立運行,履行各自職責,辦理結果要及時反饋歸檔。建立工作平台督辦、考核制度,對信息接收、分流交辦、執行處置、回覆反饋各環節實行全流程監督。街道紀工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交辦事項辦理情況監督、檢查,對協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嚴肅問責。

(五)增強執法協調

建立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與專業行政執法相協調的指揮機制,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指揮和協調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等部門的執法隊伍,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執法時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綜治工作平台協調組負責協調。完善派駐機構之間執法合作、信息通報等制度,強化條線執法的協調配合,形成街道統一領導、部門常態協作的良好格局,增強行政執法工作合力和整體威懾力。

(六)落實專項考評

社會治理“四個平台”日常運作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按照全科網格暨網格員隊伍要求,對區級派駐機構(人員)、網格長、網格員具體職責、任務清單、社會治理各類信息的採集、錄入、流轉、交辦、辦結、反饋等事項全面納入考核,對在編在職事業編制以上人員納入街道日常管理,將考核結果計入部門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並抄告區級相關部門。加強平台經費保障,根據“費隨事轉”原則,按區裏相關文件精神,適當提高派駐機構人員待遇。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科室、派駐機構、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推進以“四個平台”運行機制為重點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是創新基層治理、構建基層治理體系新格局的重要舉措,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按期完成並實現高效順暢運行。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駐機構各類管理服務資源,成立街道社會治理體系建設運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並建立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四個平台協調組,明確部門責任、明確責任分工,確定專人統籌,全面推進街道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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