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黨員 黨員培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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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黨員_黨員培訓管理制度

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增強黨性,提高素質,認真履行義務,正確行使權利,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以下是本站為大家推薦的發展黨員_黨員培訓管理制度資料,提供參考,歡迎參閲。

發展黨員 黨員培訓管理制度

發展黨員_黨員培訓管理制度一

第一條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紮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結合單位黨員教育培訓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黨員教育管理是黨的建設基礎性經常性工作。黨組織應當加強黨員教育培訓,引導黨員堅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增強黨性,提高素質,認真履行義務,正確行使權利,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第三條  黨員教育培訓工作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常態化制度化,不斷增強黨員教育培訓針對性和有效性,努力建設政治合格、執行紀律合格、品德合格、發揮作用合格的黨員隊伍。

第四條 黨員日常學習教育培訓,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黨員領導幹部帶頭接受教育培訓。

(二)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突出黨性教育和政治理論教育。

(三)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

(四)堅持從實際出發,加強分類指導。

(五)堅持繼承創新、注重實效的原則。

第二章 教育培訓內容

第五條 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把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全黨作為黨員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務,引導黨員充分認識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大意義,自覺學懂弄通做實。組織黨員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核心要義、基本精神、實踐要求,掌握貫穿其中的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增強政治自覺、理論自信、情感融入。

第六條 加強政治理論教育,突出黨的創新理論學習。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學習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黨的基本知識,引導黨員堅定理想信念,增強黨性修養,努力掌握並自覺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訓練,嚴格黨內政治生活鍛鍊,教育黨員旗幟鮮明講政治,提高政治覺悟和政治能力,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永葆共產黨人政治本色,做到“四個服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七條 加強黨章黨規黨紀黨風黨性教育培訓。把黨章作為加強黨性修養的根本標準和必修課,深入開展黨章和黨的基本知識、黨史國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引導黨員牢記入黨誓詞,堅持合格黨員標準,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加強黨的宗旨和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引導黨員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貫徹黨的羣眾路線,提高羣眾工作本領,密切聯繫服務羣眾。加強黨的紀律和黨員廉潔自律教育,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引導黨員自覺遵守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

八條 進行革命傳統教育。引導黨員學習黨史、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銘記黨的奮鬥歷程,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傳承紅色基因,踐行共產黨人價值觀,激發愛國主義熱情。

第九條 開展形勢政策教育。圍繞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重大決策、推進落實重大任務,宣講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解讀世情國情黨情,迴應黨員關注的問題,引導黨員正確認識形勢,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要求上來,立足本職崗位作貢獻。

第十條 加強全面深化改革教育培訓。引導黨員深刻領會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義,正確對待利益格局調整,積極支持改革,自覺投身改革。

第十一條 注重知識技能教育。根據黨員崗位職責要求和工作需要,組織引導黨員學習掌握業務知識、科技知識、實用技術等,幫助黨員提高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增強服務本領。

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

第十二條 黨組織書記及黨務幹部培訓。根據中央和省、市、區委重大決策部署,結合實際紮實開展決策形勢任務、基層黨建工作業務、具體黨務工作流程、基層工作方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等方面的集中集體培訓,提升黨組織書記抓黨建主責主業的意識和能力,提升黨務幹部黨建業務水平。

第十三條 普通黨員培訓。着眼於增強黨員意識、發揮先鋒模範作用,通過集中學習、黨課教育、主題活動等方式,一年組織一次集中培訓,具體培訓工作,由基層黨組織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流動黨員培訓。着眼於增強黨員意識、提升業務能力、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採取集體學習、實體培訓、網絡培訓等方式,開展黨的基本知識、政策法規、生產經營技能、業務能力培訓。定期與流出地聯繫,做好流動黨員跟蹤培訓和返崗後的培訓。

第十五條 積極分子入黨前培訓。按要求組織積極分子參加上級黨組織入黨前培訓,重點抓好積極分子黨章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黨史革命史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形勢政策教育,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日常培養和教育,引導他們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第四章 教育培訓方式

第十六條 “三會一課”教育培訓。根據中央和省市要求,結合黨員實際和工作需要,對黨員進行經常性的教育培訓。黨員領導幹部帶頭參加雙重組織生活。

第十七條 實地參觀教學。採取參觀紅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觀摩先進單位等方式,組織黨員牢記革命歷史,傳承紅色基因。

第十八條 推廣線上教育。充分運用好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網絡,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利用互聯網資源,開展方便快捷的自主性學習培訓

第十九條 加強先進典型教育。深入開展黨員示範崗、黨員先鋒崗等系列實踐活動,深入挖掘、重點培育一批可親、可敬、可學的黨員先進典型,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第五章 建強培訓保障

第二十條 加強方式方法創新。根據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探索運用訪談教學、論壇教學、行動學習、翻轉課堂等方法,開展研討式、案例式、模擬式、體驗式培訓,積極推動黨員教育培訓工作創新。

第二十一條 加強經費管理。將教育培訓經費列入年度預算,保證工作需要,要合理、科學、充分利用黨建活動經費,加大對教育培訓的投入力度。加強對教育培訓經費的管理,完善有關規定,厲行勤儉節約,保證專款專用,提高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條 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黨建主體責任,把教育培訓工作納入黨的建設整體部署和工作規劃,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及時解決教育培訓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堅持分類分級,抓好貫徹落實。

第二十三條 建立黨員教育培訓考核機制。完善述學、考學、評學制度,推行培訓考勤、學時登記。加強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考核結果運用,將考評結果作為黨支部和黨員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規則的解釋和修訂權屬單位黨委。

第二十五條 本規則自修訂發佈之日起施行。

發展黨員_黨員培訓管理制度二

一、發展黨員工作要求

發展黨員工作應當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始終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慎重發展、均衡發展,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堅持入黨自願原則和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

二、黨員發展需要注意把握的關鍵問題

(一)接收申請時需把握的問題

1.年齡在十八歲以上的中國公民才可以申請。

2.申請書一般應由本人手寫。

3.按次序向以下黨組織遞交申請。

一是工作、學習所在單位黨組織;二是居住地黨組織;三是單位所在地黨組織;四是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織;五是流動黨員黨組織。

(二)要把握好的時間要求

1.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的確定和培育教育、考察階段:

(1)收到申請後,黨支部應在一個月內派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

(2)從申請人到積極分子一般要六個月以上。

(3)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時間一般要一年以上。

(4)發展對象三個月內將離開工作、學習單位的,一般不辦理接收預備黨員的手續。已調出的發展對象不能在原單位辦理入黨手續。

(5)黨委收到支部上報的預審材料後,應在一個月內完成預審。

(6)一般黨委預審同意後一個月內,支部應召開黨員大會討論。

(7)黨員大會後,三個月內完成審批。如支部三個月內未上報或黨委三個月內未審批,應重新複議;超過六個月應重新辦理入黨手續。

2.預備黨員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轉正階段:

(1)預備黨員應在預備期滿前一週提出轉正申請。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出申請,應當在預備期滿一個月內提出。

(2)黨支部在收到申請後,一般一個月內召開黨員大會討論轉正事宜,遇特殊情況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3)預備黨員工作、學習所在單位(居住地)變動,現黨組織認為有必要的,可推遲其轉正問題,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4)上級黨委要在三個月內召開黨委會討論審批預備黨員轉正決議。

(三)要把握好接續培養問題

1.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工作、學習所在單位(居住地)變動,要做好接續培養事宜。

2.本人應當及時報告原單位(居住地)黨組織。

3.原單位(居住地)黨組織應當及時將培養教育等有關材料轉交現單位(居住地)黨組織。

4.現單位(居住地)黨組織應當對有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查,並接續做好培養教育工作。

5.培養教育時間可連續計算。

(四)要把握好備案和預審要求

1.兩次備案。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都要報上級黨委備案。

2.兩次預審。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前,都要報上級黨委預審。

(五)預審和審批權限

1.預備黨員必須由黨委(工委)審批。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黨委所屬基層黨委,經報上級黨委同意後,可以審批預備黨員。

(2)規模和影響較大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黨委,向縣級以上黨委申請,經書面批覆同意,可以審批預備黨員。前提是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黨委領導班子必須健全,有專門的組織工作機構和人員。

(3)有三名以上黨員轉入了正式組織關係的流動黨員黨組織,可以發展黨員。

2.鄉鎮(街道)黨委所屬的基層黨委不能審批預備黨員,但應當對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的預備黨員進行審議。

3.臨時黨組織不能接收和審批預備黨員,但可以接收入黨申請書和入黨申請人進行培養教育。

4.黨組不能審批預備黨員。

5.預審要報有審批權限的黨(工)委預審。

(六)需要把握的其他問題

1.填寫入黨志願書的要求。

(1)時間上,要在預備黨員上級黨委預審通過後。

(2)要求上,要實事求是、規範統一。

2.支部黨員大會討論環節需要把握的問題。

(1)發展對象和介紹人必須參會。

(2)逐一討論投票表決。

(3)支部正式黨員不足三人不能討論。

(4)支部書記空缺不宜討論。

(5)表決時發展對象及其直系親屬不需要回避。

3.上級黨委審批環節注意把握的問題。

(1)審批方式,黨(工)委會議集體討論。

(2)審批要求,逐一討論。

4.把握兩個特別規定。

(1)按照黨章規定,在特殊情況下,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可以直接接收黨員。直接接收的黨員,一般也應有預備期。

(2)追認黨員,只有省級以上黨委才有權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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