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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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本所正常工作管理次序和開展業務的需要,特根據本所實際情況制定本考勤制度,本所全體人員應當遵守:

律師事務所考勤制度

一、本所正常工作日的作息時間為: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如有時間調整,以調整後作息時間為準。

二、本所內勤處按照季度工作日製作“考勤簽到表”,全體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制度的相關規定簽到。

三、本所考勤按月審核,由內勤在月末彙總並作好記錄,便於財務人員年底總結獎懲。

四、本所全體人員執行考勤辦法如下:

1、本所除執業律師以外的全職員工,應當按照本所作息時間執行考勤制度,其他工作原因不能按時簽到的,應當提前向所主任説明,個人原因不能按時簽到或上班的,應當提前請假,事後向所主任提交請假條,事假,按個人工資標準由財務核扣事假期間薪資。實習律師應當參考本條款執行考勤,特殊情況除外。

2、本所全體執業律師(包括合夥人)應當在正常工作日每日簽到,如遇特殊情況不能簽到的,應當提前向內勤説明原因,由內勤作好記錄。如遇出差,應當提前在考勤本上註明出差地,或向內勤人員説明,便於內勤向其當事人解釋。未能提前説明的,視為未執行考勤制度。

3、本所召開全體會議,應當由內勤通知到全體人員,得到通知的人員,應當按時參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的,應當在會議前向內勤人員説明原因,未提前説明原因的,視為未執行考勤制度。

五、違反考勤辦法獎罰辦法如下:

1、本事務所設置考勤獎,遵守本制度者,每年將得到***元考勤獎金,本獎金每半年(7月、次年1月)按照考勤情況隨工資發放。

2、每月末由內勤按參加考勤人員統計考勤狀況,每半年出具考勤彙總表,交由會計按本制度核算。未按本制度考勤者,每發生一次違章情況,扣發**元考勤獎,半年內出現**次違章,扣發半年全部考勤獎。扣發金額超出考勤獎的,扣發工資或年底業務提成,並責令其改正。

3、執行考勤的結果每年評比一次,作為本事務所今後評優、加入合夥人等一系列制度的重要參考依據。

六、本制度於***年1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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