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縣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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宕昌縣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宕昌縣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一、計劃的目的、意義和編制依據

  為了有效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科學安排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合理配置土地資源、節約集約用地,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範(試行)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規範。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

  以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為準,以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為目標,落實宕昌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保障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統籌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正確處理和合理把握新城區、小城鎮和中心村建設之間的關係,積極推動城市空間結構調整,優化土地供應空間佈局,促進中心城市人口的有機疏解,紮實推進重點新城建設和新農村建設工作。    

2、堅持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充分認識到我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特別是本縣面臨的人口資源環境壓力,嚴格控制增量用地供應,進一步推動土地利用方式由低層向高層發展、由粗放低效向集約高效轉變,為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貢獻力量。

3、供需平衡原則。堅持總量適中、內部均衡,嚴格執行國家土地供應和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規定,合理調配各類用地供應指標,為全縣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保障服務。   

4、有保有壓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嚴格控制供應總量,不斷優化供應結構,有保有壓,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

    三、計劃指標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2021年度本縣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55.3299公頃以內。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2021年度本縣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6.0079公頃,住宅用地6.7299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32.9264公頃,工礦倉儲用地5.3917公頃,交通運輸用地2.274公頃,特殊用地1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1公頃。

    四、政策導向

  落實城市空間發展戰略,構建中心城、新城、小城鎮、中心村協調發展的空間格局體系。優化空間佈局,以推動產業結構升級、加大政府住房保障力度、完善城市功能為目標,堅持有保有壓的原則,優化土地供應結構。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用地行為,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一)堅持統籌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計劃控制引導,統一有序、規範供應。以強化公共交通幹道來規劃引導住宅用地供應,認真落實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重點保障城鎮居民的住房。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設用地實現城市的空間均衡發展。本年度各類建設項目用地供應,必須嚴格按照《2021年度宕昌縣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表》確定的控制指標實施。

  (二)突出經濟發展支撐項目用地服務,充分保障招商引資、縣重點工程項目和優勢產業用地需求。工礦倉儲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實行指導性計劃控制,根據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應。

  (三)堅持科學發展觀和節約集約用地政策,建設項目用地鼓勵利用存量,嚴格控制增量;工業用地項目提倡和推廣多層標準廠房建設。

  (四)嚴格執行土地供應方式程序。對商業、旅遊、娛樂、商品住房等經營性用地和新增工業用地,嚴格實行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等公開出讓方式有償供地。擴大有償使用範圍,積極推進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有償使用。其他符合國家《劃撥用地目錄》的建設項目用地,以劃撥方式供地。

  (五)嚴格按照各規劃功能定位、產業政策和主導發展方向,優先安排工業建設項目用地供應,從嚴從緊控制開發區內經營性房地產開發用地總量,防止擠佔工業項目用地指標。

五、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一)強化措施,高效服務。計劃實施中,縣縣自然資源部門要把握全面,突出重點,強化服務,保障供應,對年度重點項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採取超前介入,跟蹤服務,全程保障,滿足更大項目特別是工業用地需求。

  (二)強化職責,依法供地。縣自然資源、住建、發改、財政等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依法供地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介入,早糾正”,保證供地計劃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有效執行。

(三)強化配合,形成合力。縣自然資源、住建、發改、財政等相關部門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組織做好建設項目用地前期準備工作,配合做好計劃實施工作。

附件:宕昌縣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表 

                                       宕昌縣自然資源局

              2021年xx月xx日 

宕昌縣2021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表

單位:公頃

縣區

年度

擬用地類型

擬用地面積

合計

備註

 

 

 

 

 

 

 

2021

商服用地

6.0079

 

 

 

 

55.3297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32.9264

工礦倉儲用地

5.3917

交通運輸用地

2.274

水域與水利設施用地

1

特殊用地

1

住宅用地

6.7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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