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矛盾排查工作總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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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矛盾排查工作總結6篇

家庭矛盾排查工作總結篇1

20xx年上半年,-社區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綜治辦的正確指導下,以創建永安平安年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羣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20xx年,永安社區按照東山街道黨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放在社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網絡,並就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進行了具體分工,做到職責分明,使得各成員從根本上認識到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重要性。

在開展調解工作中,我社區在抓好社區調委會的組織網絡建設,規範了調委會的各項資料的同時,工作中我們堅持做到了“四個及時”,學習、會議及時記錄,矛盾、糾紛及時排查登記,重大情況及時報告,調解糾紛及時歸檔。堅持規範化運作是做好標準人民調解的基本條件和基礎,堅持“調解結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及時化解民間糾紛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關鍵。我們能夠做到對組裏可能存在和發生的問題提前預防,有問題及時反映和處理,決不瞞報、漏報。

矛盾糾紛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調處和化解,及時、妥善地排查和處理矛盾糾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針對居民反映的問題和突出矛盾,我們力爭做到不讓矛盾激化,我們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做到如下幾點:

(1)、對發生糾紛的事實加以認真調查,聽取周圍羣眾的看法與意見

(2)、雙方個別談話作思想工作,必要時舉辦法律法規學習班

(3)、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

(4)、想辦法讓雙方和好,矛盾就地解決。

20xx年上半年我社區糾紛發生4起,調解率達100%,成功率達100%。今後我社區調解委員會將進一步發揮好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積極化解社區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為社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家庭矛盾排查工作總結篇2

為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的維護穩定工作,加強對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和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分析、預防,通過總結街道綜治維穩辦在預防化解社會矛盾方面工作的經驗做法,進一步完善維護穩定政策措施和制度機制。我**街道辦事處綜治維穩站就預防化解社會矛盾方面工作,積極深入基層進行了瞭解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矛盾糾紛排查情況及基本情況和特點

(一)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位於**區的東南部,東與**區**道辦事處**街接壤,南至**路,西至**街,北至**路,面積**平方公里,居民***户、***人,是本市高檔次居民住宅小區較為集中,餐飲、娛樂等服務業十分發達的新興現代化城區。街道轄區的特點是“五多一少”,即:商服網點多,居民住宅小區多,專業市場多,學校多,駐轄區部隊多;大型企事業單位少。

(二)社區。街道現有*個社區居委會,社區的特點是“三多三少”,即:成型的樓房住宅小區多,平房户少(僅有不到200户);

1社區四周的商服網點多,駐區的大型機關企事業單位尤其是生產加工型單位少;社區的租房户、空掛户和流動人口較多,常駐人口少。

(三)轄區單位。街道轄兩個公安派出所(**、**),有較大機關企事業單位35個,其中轄區縣處級以上的單位6個(主要集中在部隊),其餘均為中小型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民營股份制企業和個體私營企業。此外街道四周和轄區內還有二千多家從事餐飲、洗浴、自行車、小食品、五金建材、電器、傢俱批發等商服店鋪,三產業十分發達。

二、矛盾糾紛化解情況

**區**街道綜治維穩辦按照“大調解工作”的要求,積極探索社會矛盾化解工作新機制,把社會矛盾化解工作作為維護社區穩定、構建平安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堅持“黨委統一領導”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構建了“一辦、七站、十四室”(一個街道綜治維穩辦,七個社區綜治維穩工作站,十四個社區調解室和人大政協工作室分類負責)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網絡,採取“三五四”的模式化解矛盾糾紛排查,有效提高了處置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的能力,取得顯著成效。

(一)加強“三個建立”,完善基層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體系。 一是建立機構。首先在街道成立以黨工委書記為組長、街道主任、派出所所長為副組長的“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設在街道綜治維穩辦。其次在社區依託綜治維穩工作站成立調解室和人大政協工作室,社區一把手兼任室主任。

二是建立制度。建立信息預警機制,加強預警,努力做到苗頭早發現。從街道到社區上下建立互聯互通的信息網絡體系,對各種動態性、苗頭性的矛盾糾紛及時上報、彙總、分析、預警,保證矛盾糾紛早預測、早發現、早分析,掌握主動權,有效控制矛盾糾紛的發展和擴大,切實將苗頭性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建立突出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機制,針對不同類型的矛盾糾紛和安全隱患,組織專項、集中、重點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排查;同時,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根據矛盾的利益關係、主體類型和內容形式,建立聯動運作制度、責任制度、處置制度、保障保障等,為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建立檔案。在街道和社區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登記表、矛盾糾紛調處登記表,將排查出的問題分類登記、歸口辦理,落實每一個矛盾糾紛的責任,註明處理期限及結果。並在每月的綜治維工作會議記錄中,體現一個月以來轄區矛盾糾紛排查及調處情況。

(二)發揮“五個作用”,及時排查和化解基層矛盾糾紛。 一是發揮街道綜治維穩辦作用。為整合基層維護穩定力量,最大限度地發揮現有機構和人員的作用,街道綜治維穩辦一直重點着力於基礎力量的整合協調、綜治工作機制的完善,通過建立社區綜治工作站、倡導成立志願者隊伍、建立社區警務室和協調

3警民聯動機制,搭建起基層維護穩定的平台,將維護穩定的各種力量和資源整合起來,形成統一指揮、整體聯動、反應迅速、處置高效的工作機制,從更高層次上提供全方位的綜合性的公共安全服務。街道綜治辦成立兩年多來,在所轄社區共建成巡防隊、治安巡邏隊、矛盾糾紛調節隊等各類志願者隊伍25支,志願者達300餘人,安全穩定信息員14人。20xx年,街道綜治辦協調整合多方力量,高質量完成了的全市大排查大調解工作。

二是發揮社區綜治維穩工作站的作用。根據區委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總體要求,為了保證轄區維穩工作的順利進行,街道黨工委成立了綜治維穩工作辦,並於20xx年,分別在7個社區建立了綜治維穩工作站,站長由社區一把手擔任,副站長由外勤民警和1名社區副主任擔任,下設治保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安置幫教工作室、反邪教工作站、社區關愛分團、社區警務室六個分支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維護社區穩定,及時掌握社區治安總體情況、排查調處社區矛盾糾紛、宣傳政策法律以及組織開展巡邏防範、反協教、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協助開展安全生產監管等綜治維穩工作。工作中維穩工作站充分發揮“近民”優勢,不斷強化綜治維穩的基層基礎工作,使“大走訪、大調研、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形成長效機制,做到綜治維穩工作重心下移,努力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在基層,推動了全街社會持續和諧穩定。

三是發揮司法調解室作用。基層調解工作的好壞直接關係到社會穩定和矛盾激化。為此街道在社區建成了“法律援助室”“調

4解小組”“司法調解室”等基層司法調解組織,面向羣眾,服務羣眾。工作中,堅持法律服務與人民調節工作相結合,通過辦理民事糾紛調解、法律諮詢等活動,為社區居民提供了較專業的法律服務,同時司法調解工作緊緊圍繞辦事處的整體任務,根據矛盾的輕重緩急,有重點的調處了一批矛盾糾紛。年初至今調處各類民事糾紛29起,有效地保證了轄區的社會穩定的和羣眾的安居樂業。下一步街道還打算聯合婦聯、殘聯部門建立法律援助聯絡機制,在各社區建立法律援助服務站,進一步健全法律援助網絡機構,積極為弱勢羣體提供法律幫助。

四是發揮人大政協工作室作用。為進一步促進社會矛盾化解工作取得實效,密切黨羣幹羣關係,加強政府與羣眾的相互溝通和了解,切實為百姓解決生活中面臨的實際困難。街道黨委在社區成立了“人大政協工作室”,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工作延伸到社區,讓代表工作更加透明和具體,更加貼近百姓生活,更能發揮人大作用。工作室內製作了代表圖板,將本轄區代表的姓名、職務向羣眾公開。成員來自政府職能部門、地產開發企業、律師事務所等各行各業,每週定期輪流在工作室接待羣眾來訪,幫助解決居民面臨的困難,傾聽百姓呼聲,傳遞黨和政府的法律法規。不僅把羣眾的意見下情上達,同時還很好的把黨和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上情下達,釋疑解惑。人大政協工作室成立2年多來接待來訪羣眾200多人,組織助學、助困捐款4次,金額共計1萬多元。社區人大政協工作室的建立為增進政府與羣眾聯繫,為化解

5矛盾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是發揮綜治志願者作用。社區面對的社會矛盾多數屬於居民內部矛盾,本着老百姓的事讓老百姓自己幫助解決這一原則,街道綜治辦決定發揮各類綜治志願者隊伍作用,促進社會矛盾化解。7個社區共建有。“夕陽紅”志願者調解工作室、黨員志願者調解室等志願者隊伍4只,同時整合治保會、調委會人力、物力、財力資源,以社區綜治維穩服務站為工作平台,充分發揮街、居、羣眾三級羣防羣治網絡組織在社會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積極構建治保、調解、幫教、普法、巡邏“五位一體”的社會矛盾化解工作格局。

(三)強調“四個突出”,以機制創新促進化解社會矛盾。

1、預防矛盾糾紛突出“早”。

調解關鍵在預防,街道綜治辦不斷加強“五五”普法的宣傳力度。依靠社區宣傳板、文化長廊、社區qq羣、市民大課堂等多種途徑普及法律知識,強化法律觀念,爭取做到人人學法、懂法、守法,幹部依法行政,百姓依法辦事,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量。

2、矛盾排查掌握信息突出“準”。

完善排查機制,超前穩控矛盾隱患。按照“預測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調解前,調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具體排查工作中着重保證三個方面:一是矛盾糾紛排查有一個完整的隊伍;二是搞好經常性排查,一般情況下組織相關人員每月排查一次;三6是搞好集中排查。針對重大節日和敏感時期矛盾易發的特點,集中力量開展排查,主要查重點人員和重點地區。努力做到問題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防患於未然。通過及時排查,準確掌握信息,街道綜治維穩辦掌握了調解和穩控的主動權。

3、矛盾糾紛發現突出“快”。

矛盾糾紛的發生具有偶然性,有相當大的不確定因素,相當一部分的矛盾糾紛屬突發性。一旦發生矛盾糾紛必須快介入、快調處,這樣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避免事態擴大,減少調處工作的難度。只要及時介入,早疏導、早調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矛盾糾紛一旦發生,必須快介入,快調處。

4、矛盾糾紛調處突出“巧”。

街道綜治辦要求調解工作人員在調解中要注意自己的語言行為,在調解中我們的發言力求客觀,準確,慎重。在調解時機不成熟時,對當事人爭議過大,過於敏感的問題慎重提及,不輕易評判。評判過程中,注意表達上的明確性,準確性,合理性,不讓當事人因我們的語言表達或肢體語言的不當而對調解人員產生懷疑,激化矛盾。

街道綜治維穩辦每年都定期對各維穩工作站社會矛盾化解工作進行階段和年度考核評價,同時將考評結果作為向區政法委推薦先進集體、個人人選的參考依據。

三、對進一步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和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想法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要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艱鉅性和複雜性,切實加強對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的領導,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建立“超前化解”工作機制。要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營造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雙贏”的和諧局面,必須從源頭上着手,建立一種廣泛的,應用於各個領域的矛盾超前評估化解機制。

(三)整合資源,構建“大調解”網絡。希望今後在區委、區委政法委的協調下整合資源,將綜治維穩部門、信訪部門、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治保會、調解委員會以及各種羣防組織有效地整合起來,聯動預警,合力處置。

(四)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加強調解隊伍建設是抓好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的關鍵,建立一支政治素質過硬,作風頑強,業務精湛的調解工作隊伍是落實各項調解工作任務的必要條件。

(五)健全保障激勵機制。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調解獎勵措施。

家庭矛盾排查工作總結篇3

今年以來,縣司法局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在縣委、縣政府和縣政法委的正確領導下,堅持“預防為主、調防結合”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加強對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的指導,積極深入開展矛盾糾紛預防、排查、調處工作,充分發揮了維護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截至目前,我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2213件,調解率為100%,調解成功2196件,調解成功率為99%。

在工作中,我們主要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抓網絡建設

一是按照“五有”“四落實”“六統一”標準,進一步健全完善縣、鄉鎮、村(社區)、組四級人民調解網絡建設,目前全縣10個鄉鎮、152個行政村、4個社區的調委會的建設全面達到標準要求。

二是積極推行第三方調解機制建設,今年新增建立了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使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達到了11個。通過這兩項建設,目前全縣共有177個調委會,調解人員633人,基本實現了人民調解組織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調解網絡,解決了有地方調解,有人調解,有制度規範運行的的問題。為迅速有效調處矛盾糾紛工作夯實了基礎。

二、抓隊伍建設

調解隊伍素質的高低是搞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關鍵,因此,我們時刻注重人民調解隊伍的建設。

一是高標準高要求選拔、聘用人民調解員,所選拔聘用的調解員必須公道正派、有威望、有熱心、有文化、懂政策、懂法律

二是加強業務培訓,本着分級培訓的原則,逐層展開,即縣局培訓鄉鎮,鄉鎮培訓村一級,村級培訓屯組調解員,一級培訓一級,使全縣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和調解員的調解工作水平得到整體提高。

三是建立目標責任管理制度,落實激勵獎懲機制,強化調解人員的責任意識,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現在全縣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講政治、講奉獻、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調解員隊伍,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三、抓排查工作

一是堅持以塊為主,條塊結合排查方式,形成全覆蓋、無盲區的網絡化大排查工作格局:鄉鎮、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轄區的矛盾糾紛和隱患,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單位的矛盾糾紛和隱患,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行業或專業領域的矛盾糾紛和隱患。

二是採取普通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定期排查和專項排查相結合。普通排查主要是對村組、社區、廠礦、企事等進行全方位排查摸底,瞭解糾紛信息,掌握糾紛苗頭;重點排查相結合主要是對困難人羣多、矛盾糾紛多、工作難度大的村、屯、社區、廠礦、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針對的排查,重點排查涉及民生的醫療糾紛、交通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徵地拆遷等矛盾糾紛,排查越級上訪、治安隱患、羣體性事件等苗頭線索,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定期排查要求各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以上的排查,專項排查主要是在重要節點、敏感時段,針對特定區域、特定行業和領域開展專項排查。

四、抓調解工作:

一是堅持以前創新的“三種方式”,增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實效性。1.堅持以百育鎮九合村“流動調解”為示範,指導鄉鎮、村調委會推廣“流動調解”和“調解工作包”工作方法,深入田間地頭、羣眾家中及時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收到了“調解一案、普法一場、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二是堅持組織人民調解員開展了“走訪”活動。全面掌握瞭解社情民意,真正做到矛盾糾紛早發現、早調處、早化解。三是堅持“以農事村辦”為平台,組織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使調處重大、疑難糾紛更趨於合情、合理、合法。

二是集中力量開展矛盾糾紛大調解活動。要求各調委會就本轄區的矛盾糾紛或本行業、專業領域的矛盾糾紛集中力量開展矛盾糾紛大調解活動,根據矛盾糾紛的不同類型、化解的難易、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和後果的嚴重程度,認真制定相應的調處方案,及時進行調解,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健全“三項機制”,發揮“三項機制”作用。一是預防機制。堅持把工作主體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充分利用基層調解員,及早發現矛盾糾紛,採取多種法制宣傳教育形式及時普法預防,增強廣大人民羣眾自我管理的能力,減少了各類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調處機制。針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負責,歸口調處,做到小事不出組,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一般糾紛,由村(社區)及調解小組及時解決;對於涉及多個部門或久調未決的疑難糾紛,由司法所及政策法律服務中心協調有關部門實行聯合調處。三是督辦機制。實行了領導督辦、跟蹤督辦、會議督辦等制度。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專門工作彙報,針對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研究部署,確保了排査調處工作的連續性。。

四是圍繞重大項目建設,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針對新山工業園區等重大項目相繼落户田陽,土地徵用引發的土地山林糾紛、徵地款分配糾紛等矛盾日益凸顯特點,我們積極調動幹部力量,成立專案組,實行單位包案、一名領導負責、一個調解工作組,廣泛深入開展矛盾排查調處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棘手的矛盾糾紛,為重大項目的順利推進保駕護航

五、抓保障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保障。縣委、縣政府、縣司法局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研究部署,成立了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成員及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工作領導小組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二是工作經費保障有力。我縣將人民調解業務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並做到專款專用,還根據工作情況適時下撥業務經費。制定《田陽縣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保障及獎勵辦法》,落實司法行政機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人民調解委員會補助經費、人民調解員補貼經費。

家庭矛盾排查工作總結篇4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和諧穩定關係社會和諧穩定。

婚姻是維繫家庭感情的基礎橋樑,家庭是構成和諧社會的基本細胞,婚姻家庭穩不穩定,涉及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增多勢必會給社會秩序帶來不穩定因素,這對我們加快振興社會主義建設步伐構建和諧社會具有至關重要的影響。

一、婚姻家庭糾紛的成因

(一)因精神空虛、文化誤區和道德缺失而形成糾紛。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今天,我們每個家庭物質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伴隨着婚姻家庭生活的提高,一些不健康的思想觀念隨之而來乘虛而入,表現為婚齡不夠非法同居、未婚先孕、試婚、包二奶等不倫理道德現象已屢見不鮮,形成了所謂的“時尚”、“新潮”等精神文化誤區。婚姻一方糾紛當事人在喜新厭舊情緒驅使下,缺乏對婚姻家庭、子女的責任感;因而存在婚外戀,第三者插足等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以對方有過錯、婚外戀、第三者插足提起離婚並要求賠償導致的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日益增多。

(二)因張揚個性化、以婚姻一方為中心導致婚姻家庭關係形成糾紛。現代社會尊重人的個體價值,人們追求個性的張揚。然而在家庭生活中過分強調個性,很少考慮如何去適應對方和彼此適應,夫妻之間忽略情感的培養和思想語言溝通交流,加之心理、情感和文化素養上的差異,產生不可融合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準則,必然影響家庭關係的協調發展因而產生矛盾。“個性不合、性格不和”是當前婚姻糾紛當事人反映最多的理由,互相抱怨導致感情的裂痕愈演愈深,瑣事的“小摩擦”逐漸發展成為長期的家庭矛盾。

(三)因經濟利益矛盾形成糾紛。無論富裕家庭,還是貧困家庭,財產之爭始終是焦點。家庭經濟的管理、經營、投資、債權、分家析產等,使財富積累日益趨向多元化。相伴而生的家庭成員之間的價值取向、利益衝突、觀念分歧等產生矛盾,現實中,困難家庭因為柴米油鹽收支大打出手,富裕家庭因為房產、存款分割爭執不休。

(四)因家庭暴力形成的糾紛。這類糾紛中,女性大多處於弱勢。由於封建思想的影響,一些大男子主義、重男輕女等思想在社會上仍然存在,有的人認為毆打、虐待妻子是自己的事,別人無權干涉。加上社會道德發展水平不平衡,一些個人主義、享樂主義、拜金主義的思想侵蝕,賭博、酗酒、吸毒等現象的影響,家庭成員染上這些不良嗜好就可能成為家庭暴力的“導火索”,極易產生家庭矛盾和糾紛激化。

(五)因贍養形成的糾紛。現實中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兩代家庭,因文化、觀念、生活方式等不同,夫妻之間、家庭成員之間都可能產生分歧;一個老人能養活一幫兒女,而一幫子女確不能養活一個老人,因此,時常發生子女不願贍養老人,甚至虐待老人的糾紛。

二、婚姻家庭糾紛的特點

(一)矛盾排查難度大。“家醜不可外揚”是中國的傳統,婚姻、家庭矛盾發生之初,家庭成員認為是家裏事,理所當然希望在內部消化,傳到外面“沒面子”、難看。矛盾根源發生後,糾紛當事人心中積累着怨氣,隨着時間推移,矛盾由量變到質變,越積越深。

(二)糾紛形成因素複雜。複雜體現在一是引起矛盾因素複雜,引發因素不僅有人的因素,還有經濟、利益因素,表面看來是家庭成員關係之間出問題,實際是重大的經濟利益衝突;二是多種矛盾交織,表面上是贍養問題,實質上是繼承問題,表面上是小夫妻感情不合,實質上是雙方父母干涉過多,等等複雜矛盾交織。

(三)糾紛發展快、易激化。家庭成員之間往往對爭執不能互諒互讓,經年積月累,深藏久蓄,一朝發泄,相煎甚急,容易走上非理智的選擇,釀成後果,影響社會的穩定。

三、化解婚姻家庭糾紛的幾點設想 婚姻家庭糾紛調解應注意以下事項:①調解要以促進家庭和睦為目標,注意調解的方式方法,多采用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方法,以親情感人,以情理服人;②調解時還應多使用換位思考的方法,一方面調解員自身應富有人情味,設身處地為當事人着想,另一方面讓當事人以誠信的態度進行換位思考,學會從別人的角度出發,取得他人的理解、支持和諒解;③調解要處理好家庭內部矛盾,注意方式技巧的靈活運用,應根據情形多適用動員多種力量協同作戰的方法,尤其應對家庭中有威信的成員啟發開導,讓其協助做思想工作,可根據案情較多地適用座談會調解的方式;④調處婚姻家庭糾紛應以疏導教育、解決思想問題為主,但對一些涉及實際困難所引起的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員應及時施以援手,積極與有關部門或所在的村、居聯繫,在可能的條件下幫助解決。

縱觀婚姻家庭糾紛,其大都經歷萌芽、升級、尖鋭、激化四個發展階段。矛盾處於萌芽階段時,調解成功率高且效果好。隨着矛盾階段性發展,調解難度加大,糾紛容易反覆,調解成功率降低。因此,婚姻家庭糾紛應早介入、早化解。

(一)要引起重視。家庭矛盾的隱私性使有些調解組織遇到一些家庭糾紛,往往採取不作褒貶,息事寧人的中立態度,甚至以“這是家庭內部矛盾,我們無權干涉”為由,忽視了其危險性,不作調解甚至推諉。婚姻家庭糾紛説小是家人吵架鬧彆扭,説大可能發展成為刑事案件,因此我們思想上必須重視,認清矛盾規律,尋找調解方法,深入細緻調查。對不同內容糾紛採取不同方法:因家庭債務引起的糾紛,採取分析激勵法;因過分強調個性引起的糾紛,採取換位引導法;對曾經夫妻感情基礎深厚的家庭,採取煽情分析法;對一方不僅具有明顯的違法性,同時在道德上也具有強烈的可譴責性引起的糾紛,採取批評教育法;對因家庭小事日積月累引起的糾紛,採取傾聽疏導法等等。找準癥結,對症下藥,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做好化解工作。

(二)要落實責任。調處矛盾糾紛是農場司法分局的一項重要職責。司法行政機關每年要在制定調解工作計劃的基礎上與農場司法分局簽訂責任書,對組織機構、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等提出明確要求,建立責任制,完善獎懲考評,實行重大矛盾糾紛調處不力“一票否決”;要層層抓落實,農場司法分局指導各級調委會在“六統一”基礎上,完善人民調解員崗位責任制和例會、學習、考評制度,進一步規範調解工作程序,調解工作要做到“六有”,有記錄、有方案、有專人、有時限、有回訪、有檢查。

(三)要依託網絡信息。開展調解工作,必須發揮各級調解組織的網絡作用,暢通信息。必須健全各級調解組織,強化基層基礎工作建設。在社區、管理區、場直單位健全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居民小區、居民組健全民調小組或民調信息員隊伍,形成二級中心三級組織四級網絡,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依託基層、多方參與的新格局,確保小矛盾不出社區、管理區,大矛盾不出農場,力爭所有矛盾在轄區內得以調解解決。

(四)要創新機制。一是健全和完善信訪、調解、綜合治理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機制。本着“抓早、抓小、抓苗頭”和“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原則,把握主動權,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通過每月的常規月查、重點時期和重大節慶活動期間及敏感時期的專項排查,對可能引發的集體上訪和矛盾糾紛隱患,邊排查邊治理,限時專人負責,多方法多途徑爭取提高調處成功率,及時掌握各類社會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的動態信息,變“被動調處”為“主動防範”。二是建立維護穩定標本兼治工作機制。從“治本”和“治標”兩方面入手,“治本”即加強法律、政策有關宣傳,圍繞全場中心工作,在羣眾中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和諮詢,幫助羣眾理解政策,加強與羣眾的溝通,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治標”即做好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及時受理、依法調解、儘快結案,提高調解成功率。如當前羣眾的敏感問題拆遷補償、土地承包、林地補償、大額資金管理、重大工程建設、開發建樓項目,涉及矛盾多,各級司法、人民調解委員會要積極宣傳政策,參與諮詢,鈍化矛盾,與相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確保了工作中沒有重大羣體性糾紛發生,沒有惡性案件發生。三是建立訴調對接機制。在建立的人民調解員聯席會議制度基礎上,農場法庭也要設置人民調解指導機制、示範機制、培訓及調研評查機制,雙方互動,實現訴調有效銜接。如農場法庭委託所轄農場調解委員會參與,成功調解了四起婚姻家庭、鄰里糾紛案件。四是建立部門協調機制。婚姻家庭糾紛單靠一個部門,往往孤掌難鳴,在建立有關部門相互配合的“大調解”工作機制下,執法部門加大打擊“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力度,保障家庭穩定健康的社會環境,大力倡導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贍養老人等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和家庭美德教育宣傳等項工作,多方力量參與,多種資源聯合,調解效果才能得到充分提升。

針對每一件個案,我們歸納了三點婚姻家庭糾紛調處方法,並積極用於指導實踐。主要做法:

一是情感疏導。針對婚姻家庭糾紛產生的成因,因勢利導做好情感疏導工作。如在感情確已破裂的離婚糾紛中,引導女性自強自立;在析產繼承糾紛中,從親情倫理、營造日後家庭和睦角度勸説當事人適當讓步言和;在贍養糾紛中,通過激發當事人養育感恩之情來幫助當事人協商確定贍養費用和方式;在子女撫養、探視權糾紛中,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方面開展矛盾協調工作。

二是開導溝通。在弄清來訪者的基本事實和主要矛盾後,視當事人矛盾激烈程度的不同,採用單獨或集中的方式進行勸解引導,同時積極徵求糾紛各方當事人的調解意見、建議,視法律規定、案件具體情況和類似案例調處方法,依法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供當事人選擇。

三是階段釋明。調前釋法,先釋明案件可能涉及的主要法律規定,使當事人對案件結果形成初步的自我判斷和基本預測;調中明法,在調解過程中糾正當事人對法律規定的錯誤理解,引導當事人正確理解相關規定,及時調整預期目標,以利於達成調解協議;調後説法,當事人意見一致、協議簽訂前告知雙方不履行協議確定的義務所需承擔的法律後果,督促其自覺履行。

家庭矛盾排查工作總結篇5

近年來,鎮黨委、政府始終將深入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有力保障,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整合力量,創新方法,使各類矛盾糾紛得到全面及時妥善地解決,維護了穩定大局,助推了科學發展。自今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以來,全鎮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6起,成功調處34起,防止民轉刑案2起,防止羣體性上訪事件5起,沒有一起矛盾糾紛因排查調處不及時而引發羣體性事件和越級上訪事件。

1、突出“三個到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思想認識到位。鎮黨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認識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改革和發展的前提條件,沒有社會的和諧穩定,就沒有農村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鎮黨委、政府緊緊抓住對待人民羣眾態度問題這個根本,牢固樹立羣眾觀念和宗旨意識,在處理矛盾糾紛、開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實把羣眾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確對待羣眾、堅定相信羣眾、全心依靠羣眾,牢記“守土有責、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關注熱點難點問題,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認真搞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二是組織領導到位。為使社會矛盾糾紛能夠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開展,鎮黨委成立了黨委書記為組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綜治維穩、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並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治辦,紀委書記徐欽民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也都相應成立了以村黨組織書記為組長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從而在全鎮形成了“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村級組織、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機制,實現了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實到位。我鎮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月例會制度。並要求各村根據實際,每月也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例會。對一些重大疑難糾紛,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還親自參加研究、及時部署,確保排查化解任務落到實處。

2、做到“三個靠前”,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工作中,張汪鎮各級黨員幹部認真做到了“三個靠前”。

一是領導指揮靠前。處理羣體性、突發性事件時,全鎮各級領導幹部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靠前指揮,面對面做好羣眾工作,決不迴避矛盾,敷衍塞責。通過積極主動,搶前抓早,及時採取措施,儘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態。

二是幹部工作靠前。鎮黨委、政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工作責任制,加大排查調處力度,及時把羣眾反映的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在此基礎上,加強信息報送和通報工作,對可能出現的羣體性事件和異常上訪信息,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做到防範在前,處理及時,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

三是宣傳教育靠前。鎮黨委、政府切實加強對幹部和羣眾的法制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幹部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積極依法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同時,採取發放宣傳單、大集日集中宣傳、法制講座等形式,教育羣眾正確處理法律糾紛、鄰里糾紛、家庭糾紛等,認真學習《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引導羣眾正確行使民主權利,使羣眾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決問題。

3、狠抓“三個前移”,營造和諧穩定環境

地方的經濟發展,離不開一個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近年來,在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鎮努力做到“三個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鎮黨委、政府始終把穩定與發展放在同一高度上來認識,切實做到“兩手抓”和“兩手硬”。廣大黨員幹部積極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時分析和研究新形勢下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增強處理複雜局面下各種難點熱點問題的能力。各級領導幹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層工作,緊緊抓住羣眾關心和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真心實意地幫助羣眾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力求通過及時化解一些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的穩定,從而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來,張汪鎮進一步加強組織建設,共有綜治宣傳員85名、糾紛調解員248名、治安聯防員621名、案件協助員91名,形成了“層層有人管綜治,層層有人抓綜治”的良好局面,基本實現了規範化運作,羣眾自治能力得到明顯增強。張汪派出所每天都出動治安巡邏車,對村24小時監管,保證了各村的社會穩定。三是措施前移。鎮黨委、政府進一步健全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協調理順黨支部和村委會的關係,發揮好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穩步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嚴格執行村級事務決策“五步法”,進一步提高羣眾對村級重大決策的民主參與程度;狠抓黨務、政務、村務的“三公開”督察力度,特別是加強村級財務的公開水平,凡是羣眾關心的土地調整、徵地、拆遷、各種補償等問題都做到及時公開、全面公開,真正做到了“給羣眾一個明白、還幹部一個清白”;在構築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上,着力加強治安聯防與治安巡邏,杜絕和減少治安隱患和漏洞,始終保持對違法犯罪人員的高壓態勢,對各類突出治安問題定期進行集中整治,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秩序。

(一)加大矛盾調解能力建設力度。要進一步完善調解組織網絡,健全糾紛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發現在早、處置在小。要着力把握社會矛盾糾紛發生、發展、變化規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鄰里、賠償等常見性、多發性糾紛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積極探索成立徵地拆遷、醫患糾紛等專業調解組織,調處徵地拆遷、環境污染、勞動爭議、行政爭議和醫患糾紛等新型矛盾糾紛,形成化解專業化矛盾糾紛的方法體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的科學評估體系。要重視加強村調解組織建設,發揮好“第一道防線”作用。

(二)加大部門協調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注重和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積極推動信息聯通、工作聯動和矛盾糾紛的聯排、聯防、聯調,形成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強大合力。同時,積極整合各方面調解資源,搞好“訴調對接”、“訪調對接”,實現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的有機結合,提升化解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

(三)加大調解工作宣傳力度,營造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良好氛圍。加大對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的宣傳力度,不斷提升大調解工作的社會影響力,使“處理矛盾首選調解、調解也是法制建設、調解反映社情民意、調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廣大老百姓信任調解、選擇調解、使用調解,使廣大人民羣眾關心支持大調解工作。

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工作大局,充分發揮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不斷加強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新路子、新機制、新方法,以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為推進全鎮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羣眾富裕安寧做出了積極貢獻。

家庭矛盾排查工作總結篇6

縣婦聯、縣司法局、縣民政局共同成立了祁陽縣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並於20xx年11月10日舉行了掛牌儀式。自婚調委成立以後每天都有1位“和事佬”坐班。20xx年婚調委主要向規範化發展,制定學習制度、例會制度、培訓制度。截至目前,共召開例會3次,參加法院旁聽庭審培訓2次,心理學、開設婚姻家庭關係學講座2次;另外,調解委員會注重情法並融,耐心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大量民間糾紛及時化解在基層。目前共受理各類婚姻家庭糾紛183起,接待來訪當事人364人,其中和好71對,表示暫緩離婚56對,順利協議離婚56對。筆者身為該婚調委的兼職調解員,總結了如下具體作法和經驗:

(一)掌握接待的尺度

  給來訪者一個温馨寬鬆的環境 婚調委的辦公地點設縣民政局一樓,分別設立接待室和調解庭。接待室設在婚姻家庭矛盾高發地——婚姻登記處旁邊。調解室也叫“離婚緩衝室”,給到離婚登記處準備離婚的夫妻,緩最後一口氣。若夫妻倆還是猶豫不決,比如説有一人不願意離婚,就可以去坐一坐。離婚緩衝室的佈置比較温馨,人在裏面容易靜下來。通常到我們這裏來訪者有以下表現:有的大呼小叫、有的哭哭啼啼、有怨聲載道、有命令式、也有心平氣和來的,面對這些來訪對首先我們要調整好心態,笑臉相迎給於温暖,老話説得好巴掌不打笑臉之人,一杯清茶可以讓你成為她們傾説對象,但是現實工作中也有些來訪對象不管你怎麼樣

1處理或接待她們都不如意,面對這樣的來訪者,我們的做法冷處理,讓你有充分説話的機會,待她們情緒穩定了再和她們慢慢談,如我接訪一個來訪者,一到我們婦聯辦公室,就大呼小叫,指手劃腳的説話很不禮貌,面對這樣的來訪者,我們採取的措施是冷靜處理,先將其擱置一旁不急於處置,讓她們自我感覺一下她們的做法不夠妥當,待她們情緒穩定下來、心情平靜下來,再和她們慢慢交流,這樣才能有更多機會了解到事情真相,因為她們發泄的過程也是吐露真情的時刻。對那些老弱病殘的來訪人員,我們會給她們一個微笑、一張凳子、一杯開水、一聲問候、一個簡單的攙扶,讓來訪者能與我們心貼心的交流,更能積極配合我們一同來處理事情,為我們順利協調打下基礎。對那些尋求幫助的弱勢人羣,我們總能感同身受的去體諒她們,設身處地為她們着想,讓她們能夠感受到我們不歧視她們,是她們值得信賴孃家人,能為她們辦事的。

(二)掌握調解的技巧,最大限度保證家庭和睦

   1.矛盾緩和

婚姻家庭糾紛多由瑣事日積月累引起的,一旦爆發容易使矛盾極度對立,要馬上徹底解決雙方的矛盾,並非易事。因此,首先要做好緩和雙方矛盾的工作,確保矛盾不進一步惡化,以免造成難於挽回的後果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

2.情緒疏導

婚姻家庭糾紛,往往與感情上的糾紛有關。要解決雙方的矛盾,首先要在情緒疏導上做工作,幫助雙方回想感情好的時光,逐步發現

2對方的優點,理性包容對方的缺點,使當事人逐步回到對對方的現實看法中。情緒上的不理性因素逐步消除後,調解處理糾紛的工作難度就會逐步降低。

3.藉助外力

父母子女之間或夫妻之間的糾葛,往往因雙方之間情感互動出現問題才會產生矛盾。因此,單純依賴夫妻雙方往往難以將矛盾及時化解。這時要藉助雙方共同的熟人,如與雙方關係密切的朋友、有較高威望的長輩、單位領導等參與調解。通過家族的威望或組織的力量來教育存在一定過錯的一方,形成雙方當事人關係新的均衡,調解工作就會事半功倍。

4.抓住主要矛盾

婚姻家庭矛盾的起因是多樣的,如在互諒互讓的前提下,一家人可以相安無事,但有時也會因一個矛盾觸發而導致關係緊張。因此,雖然雙方爭吵時出現的爭執點很多,但關鍵問題往往只有一兩個。調解工作要重在抓住主要問題,將雙方最大的對立面儘可能消除,其餘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

5.親情喚起

親情喚起是婚姻家庭糾紛化解中最常見、最有效也是最獨特的方法,這主要源於婚姻家庭關係的本質和內容主要是情感。親情是世界上最牢不可破也最無私的情感。喚起親情,等於喚起了當事人之間最深的紐帶,雙方在面對矛盾時就會相對剋制,矛盾化解也就有了抓手。但是,類似“這是你自己的孩子”、“這是你自己的父母”的話,可能

3並不是總有用,只有在雙方情緒和緩時,幫助喚起當事人對親情的感受,才能帶來較好的效果,否則可能得到的是“我沒有這樣的孩子”、“我沒有這樣的父母”的決絕表態,反而加劇對立,不利於矛盾解決。

(三)整合多方資源,維護家庭穩定社會和諧

婦聯工作也好,婚姻家庭糾紛調解中心工作也好,在處理婚姻家庭糾紛調解矛盾時,單憑婚調中心還是不能夠全面解決好有些矛盾,特別是涉及到法律、法規方面的事情還要依靠司法部門,藉助他們的力量一道來處置一些矛盾,象一些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勢羣體,到我們這裏來訪,我們從不推卸責任,而是主動為她們聯繫司法部門,儘量讓她們少走彎路,儘早的為她們尋求幫助的力量。對那些事態比較嚴重的來訪者,我們不認為我們不能處理而置之不理,接訪後第一時間內,聯繫公安、司法等部門避免事態擴大化。

為婦女兒童提供法律援助,是新時期維權工作的重要舉措,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是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的內容之一,婦女、老人、兒童是農村生活中的弱勢羣體,當他們的權益被侵害時我們婦聯義無反顧的為他們維護權益,但是如何讓他們能夠維護好自己權益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我個人認為:一是加強法律知識普及,使廣大農民,特別是農村婦女、老人有自我維權的本能。二是強化服務意識,做到提前預防(利用村調解員的便利,平時多留心周邊的人和事),事後介入,幫助協調和處理。三是強化責任意識,維護社會穩定是各級婦聯義不容辭的責任,不能認為我們的權力有限而放棄關心和幫助。四是爭取多方支持,動員全社會都來關心關愛婦女、老人、兒童這個弱勢

4羣體。隨着社會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女性走上了創業就業之路,創業就業會有諸多艱難險阻和不順心的事件發生,家庭生活中的嗑嗑碰碰的事情時有發生,日積月累的矛盾一觸即發,只有把維護婦女合法權益最大化,才能有效的維護婦女、老人、兒童等弱勢羣體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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