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鄉鎮矛盾糾紛多元化問題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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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解決鄉鎮矛盾糾紛多元化問題總結

加強統籌協調,整合組織力量,組建調處隊伍。整合鄉、村、村民小組人力資源,組建一支組織嚴密、經驗豐富、結構合理、佈局廣泛、代表性強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調處隊伍。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相關的如何解決鄉鎮矛盾糾紛多元化問題總結資料,提供參考,歡迎閲讀。
 

如何解決鄉鎮矛盾糾紛多元化問題總結

 

       總結一

按照《xx縣多元化解宣傳週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今年是我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依法治縣的關鍵之年。我鄉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以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確保政權安全、制度安全為核心,以化解矛盾糾紛、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建立有機銜接、協調聯動、高效便捷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扭住源頭預防化解,突出矛盾攻堅破難,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保障全鄉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一、整合資源,構建聯動工作體系

(一)整合組織資源。加強統籌協調,整合組織力量,組建調處隊伍。整合鄉、村、村民小組人力資源,組建一支組織嚴密、經驗豐富、結構合理、佈局廣泛、代表性強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調處隊伍。在鄉建立大調解領導小組,健全完善綜治維穩工作中心暨“大調解”協調中心,負責日常工作。同時,明晰各方責任,完善主動排查發現矛盾糾紛長效機制。

(二)整合人才資源。一是實行人員分類。把矛盾糾紛調解隊伍劃分為綜合性人員(政府機關幹部)、專門工作人員(鄉大調解中心業務骨幹)、聯繫村人員(駐村幹部)、基層幹部和羣眾(村兩委、調委會人員)四類。在化解矛盾糾紛時,整合這四類人才資源,明確涉及區域的1-2名人員牽頭,其餘人員協同配合。二是選配專業人員。打破身份界限,選配有特長的人員參與化解矛盾糾紛,發揮調解人員的專業特長。將綜治辦、司法所、國土所等站所負責人納入其中,既實現了人崗相宜,又實現了專業力量與羣眾力量的有機整合,使人力資源得到了充分利用,變政府部門“單兵作戰”為專業力量與羣眾工作隊伍的“協同作戰”。同時,充分發揮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人民調解的作用,強化調解工作的依法性,增強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協同性。

(三)整合社會資源。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和羣眾代表在矛盾糾紛調處中的參與作用,吸收各類社會組織的代表以及在當地德高望重、人緣關係好、善於做羣眾工作、樂於參與基層治理的調解志願者為工作組骨幹成員,形成有效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幹羣結合的強大合力。

二、強化預警,完善分析研判機制

(一)建立排查發現機制。一是建立信息收集、研判預警工作機制。明確信息聯絡員和責任領導,通過羣眾與聯絡員的對接、聯絡員與責任領導的對接,形成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以基層政權組織為基礎,以調解組織為龍頭,以基層幹部為骨幹,以羣眾隊伍為依託的信息網絡,使信息觸角延伸到社會各個角落,各個層面,從而及時有效收集掌控、研判預警各類矛盾糾紛。二是建立信息動態監控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信息網絡作用,加強對社會面、重點人員、重點領域、重點項目建設等矛盾糾紛的排查監控,動態監控矛盾糾紛信息,提升動態掌控和及時有效化解處置矛盾糾紛的能力。

(二)健全矛盾糾紛綜合研判機制。建立矛盾糾紛“大調解”協調中心,讓人民調解委員會等組織參與,定期綜合研判與重點研判相結合的矛盾糾紛常態研判工作機制。xx鄉每月一次、下轄各村每週一次定期研判各類矛盾糾紛,全面收集、彙總、梳理各類矛盾糾紛動態信息,準確掌握客觀情況,分析研判趨勢動向,提出有預見性、指導性、實效性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的措施意見。

三、強化保障,形成聯動化解格局

(一)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對突發性矛盾糾紛,同級調處組織人員要在15分鐘內趕赴現場,開展調處化解等工作,並及時報告相關領導。在調處化解工作中,做到人員集結迅速到位、問題癥結分析準確、事件動態及時掌握,形成“快速反應、協調聯動”的工作模式。

(二)建立聯動調解機制。一是協調聯動,形成合力。鄉調委會與各村調委會密切配合、協調溝通,聯動發力、共同出擊,集中力量調處各類矛盾糾紛。二是依法處理,規範調解。堅守依法調解底線,進一步規範調解流程、調解台賬和調解協議。對法律明確不能調解的案件、當事人不願調解的糾紛,積極引導其走其他合法渠道解決,切實維護法律權威,摒棄“擺平就是水平”的錯誤認識和做法,防止出現違法亂調和隨意“濫調”、“空調”行為。三是以人為本、疏導為主。堅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於化解工作的全過程,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等方法,沉下身子,與羣眾面對面交談,引導羣眾以理性合法的方法表達訴求,解決問題,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

四、壓實責任,嚴格考核獎懲強化“目標責任”意識,實行“一崗雙責”,層層壓實責任,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納入綜治工作目標考核,嚴格考核獎懲。凡因履職不到位,重大矛盾隱患未能及時發現或者發現後未按規定及時報送情況、未能及時開展調處工作從而引發重大羣體性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或者“民轉刑”重特大命案等嚴重後果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其責任。

總結二

xx市司法局作為省司法廳確定的司法行政改革示範點,積極推進調解工作實戰化實效化建設,整合社會資源和力量,努力打造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有序有效銜接,從源頭上遏制基層信訪問題和惡性“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出台規範性文件

xx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出台《關於依法健全人民調解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關於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全面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的實施意見》。市司法局印發了《關於開展鄉村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機制建設改革示範點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了推進目標、任務、措施和步驟。去年11月13日,召開全市開展鄉村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機制建設示範點工作部署會,對示範點工作作出具體部署、提出明確要求。今年9月18日,召開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鄉村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工作會議”,總結健全完善鄉村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機制建設取得的成功經驗,對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全面推進鄉村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進行了再動員再部署。

抓好專職調解員隊伍

從解決有人幹事、能幹事入手,不斷加強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徐水區由鄉鎮(辦)人民調解委員會等額推薦、鄉鎮黨委把關,公安、紀檢、司法局共同審核確定,為每個鄉鎮(辦)配備2-3名,區調解中心配備5名專職調解員,共選任47名專職調解員。高碑店市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招錄33名專職人民調解崗位社工,納入2019年勞務派遣招錄計劃,其中,高碑店市級綜合調解中心配備5名,每個鎮(辦事處)司法所各配備2名,採取集中授課、實地觀摩等形式,對新招錄人員進行為期8天的崗前集中培訓,目前33名專職人民調解員已全部到位。其他縣(市、區)按照工作部署,因地制宜,積極推進專職調解員選聘工作。

打造縣、鄉聯合調解中心

建立統一指揮協調機構,是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真正實現矛盾糾紛發現早、解決好、不上交的根本保障。高碑店、唐縣、望都等縣(市、區)先試先行,積極推動縣、鄉聯合調解中心建設。高碑店市聯合調解中心成立幫大哥調解室,選聘20名模範人民調解員為骨幹力量,形成上下貫通、統一指揮的“幫大哥、幫大姐”團隊,直接參與重大民事糾紛化解。同時,建立5個鎮級聯合調解中心,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整合綜治中心、派出所、法庭、信訪、司法所和公證、法律顧問力量,開展面對面、一站式的諮詢和服務。目前,全市共建成鄉鎮聯合調解中心26個,年底前將建成54個。

聯合調解規範運行

圍繞調解終結、移交等關鍵環節,健全完善案件登統、告知引導、通報報告等制度,健全工作程序,確保案件流向清楚、責任明晰,確保案件始終處於有人抓、有人管、有部門過問的狀態。同時,各對接部門建立調解室,落實專門調解人員,建立預警排查、定期會商、調解反饋、回訪當事人等制度,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規範有序、順暢高效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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