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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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吉安市民政局關於印發<吉安市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針對民政系統工作實際,決定開展全縣農村低保專項治理,現制定方案如下。

縣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方案

一、總體目標

1.抓好農村低保領域作風治理。全面貫徹落實市縣關於堅決打贏脱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集中治理“人情保”“關係保”“錯保”“漏保”,確保2018年農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作風問題明顯改進,為2020年如期完成民政各項扶貧任務,全面實現全縣脱貧攻堅總體目標提供堅強保障。

2.規範農村低保工作操作管理。進一步提升農村低保規範化管理水平,提高農村低保工作精準度,做到保障家庭精準識別,保障人口、保障金額精準確定,切實發揮好農村低保在打贏脱貧攻堅戰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點

(一)腐敗問題。以財政供養人員和村(居)委會幹部、低保經辦人員尤其是民政部門幹部職工近親屬違規享受低保為重點,嚴肅查處“人情保”“關係保”問題。

(二)作風問題。堅決糾正“四個意識”不強、責任不落實、措施不精準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作風問題。認真整改作風漂浮、敷衍塞責、不敢擔當,對羣眾申請推諉、刁難、不作為,審核審批主體責任不落實、效率低下等問題。認真糾正監督檢查流於形式,未公開投訴舉報電話或電話開而不通、開而不用,日常監督不深入、不持久、無實效等問題。

(三)管理問題。落實低保聽證、公示、備案、審核、回訪、核對、信訪、漸退八項制度,對聽證票數、公示內容等未達到制度規定的,不得上報審批,對核對或信訪存有疑義的對象暫緩審批,確保農村低保工作中資料清晰、程序到位、識別精準。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6月20日)

各鄉鎮要結合實際,制定出台相應的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方案,於6月30日前報送縣民政局。要按照“八項制度”的要求,召集鄉、村兩級負責社會救助工作人員,認真開展農村低保政策培訓,提高理解力和執行力。

(二)強化工作措施(2018年6月21日-7月21日)

1.做好農村低保年審工作。要對所有新增、在保的農村低保對象進行全面入户調查和審核,集中排查“人情保”“關係保”“錯保”“漏保”問題,切實做到“錯保”必須退出,“人情保”“關係保”“漏保”必須杜絕。年審工作主要採取查閲低保檔案、重新組織入户調查、開展集體評議聽證和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等方式進行。

2.落實農村低保有關要求。針對所有家庭成員完全或基本喪失勞動能力、以低保金作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短期內無法脱貧的貧困家庭,要納入低保常補,給予全户全額保障。2018年底前,各鄉鎮的農村低保常補對象佔比要達到20%以上。同時,要打破平均主義思想,避免普遍性的1户保1人現象,2018年年底前,農村低保對象户均保障人口需達到2人以上。

3.全面排查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兩項制度銜接情況。各地民政、扶貧部門要逐户排查未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户、以及未納入建檔立卡的農村低保情況,確保兩類對象互相融合。

4.全面排查農村低保標準落實和保障資金使用情況。重點核查2018年農村低保提標提補情況、資金髮放情況,以及資金是否出現失職瀆職,分配、審批、支付等環節把關不嚴,導致資金滯留結餘等問題。

5.建立健全低保長效管理機制。近年來,我縣實施了聽證制度、備案制度、回訪制度、漸退制度、公示制度、審核制度、信訪制度和核對制度等“八項制度”,推進了低保的精細化管理。具體做法是:(1)聽證制度:我縣對所有城鄉低保對象實現了100%聽證,全部按照聽證人陳述、調查人員介紹情況、聽證小組成員質疑詢問、無記名投票、現場計票、公佈結果的規範程序進行聽證,通過的對象進入公示程序;
(2)備案制度:對縣民政局、鄉鎮幹部、村(居)委會幹部本人及近親屬享受低保的家庭,進行了備案,對備案對象進行重點調查和管理,防止“人情保、關係保”;
(3)回訪制度:在低保工作過程中,對生活狀況可能好轉或加重的低保家庭,進行登記,列入回訪對象名單,開展不定期回訪調查;
(4)漸退制度:因家庭條件好轉,主動退保對象續發三個月低保金或主動反映收入情況的對象三個月內不降低低保金,增強低保對象退保的自覺性。(5)公示制度:將通過評議或聽證的對象,在村委會或村小組醒目位置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請對象的户主姓名、保障人口、保障金額、起發(退保)時間、困難原因等項目,並公佈民政、紀檢、信訪等部門的舉報電話;
(6)審核制度:對於聽證票決未通過的對象,因家庭生活困難,需低保金維持生活的,不唯票,只唯實。由鄉、村兩級幹部聯審糾正錯誤,將該吃低保的對象確定為低保,直接評議通過的對象,也要張榜公示,接受羣眾監督,公示期滿後未有反映的,上報鄉鎮審核;
(7)信訪制度:縣、鄉建立信訪登記本,對低保工作中舉報、來信必須逐一登記,認真調查處理,對上級轉辦件跟蹤落實;
(8)核對制度:將申請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作為審核、審批程序的必經環節,準確掌握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為低保審核審批提供事實依據。對不授權核對的申請不予受理,對經核對明顯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進入聽證、不予審核審批。

四、抓好問題整改(2018年7月31日前)

一是對市級開展的“民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交叉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抓好整改落實;

二是對市民政局開展的“社會救助扶貧領域作風問題治理和農村養老院安全管理交叉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抓好整改落實;

三是對各縣民政部門在“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活動中發現的問題,抓好整改落實。

8月1日,各鄉鎮要將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整改落實情況提交縣民政局。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縣民政局成立了扶貧領域作風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喻楚南局長任組長,縣社會救助局胡德平局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社會救助局,由劉斌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工作開展,確保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各鄉鎮都要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機構。

(二)夯實工作基礎

對村級民政專幹要加強業務培訓,要督促他們積極深入到村、組,做好基層民政工作;
要主動發現受困羣眾,用鄉鎮臨時救助備用金解困;
要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縣級要出台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實施方案,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

(三)加強工作督導

要按照“縣局總負責、鄉級抓落實、村級推進和實施”的工作機制,堅持一級對一級負責。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強問題整改,每月15日前書面上報當月問題整改落實情況,並報送查處的農村低保違法違紀違規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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