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巡視巡察工作流程參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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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視巡察工作的目的是通過深入查找和推動解決問題,促進被巡視巡察單位改進工作。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21年巡視巡察工作流程參考(大學)》,以供參考查閲。
2021年巡視巡察工作流程參考(大學)
對學校二級黨組織開展巡察工作,是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全面從嚴治黨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黨內監督的重大創新。為規範學校黨委巡察工作,提高巡察質量,務求監督實效,根據學校黨委對校內巡察工作部署,根據《省委巡視組專項巡視工作流程(試行)》(XX)、中共X省委巡視工作辦公室關於印發《巡察工作操作指引(試行)的通知》(X)、《2020年全省巡察工作要點》(X),和中共X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於規範省級機關和省屬企事業單位黨組(黨委)巡察工作的指導意見(修訂)的通知》(X)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巡察工作流程。
  
  一、巡察準備階段
  
  1.學校黨委研究確定被巡察黨組織與巡察組組長及其成員。
  
  2.學校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召開學校巡察工作動員會。
  
  3.學校黨委巡察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巡察辦)材料準備。內容包括:巡察組工作規則、巡察組組長講話(模板)、被巡察黨組織領導講話(模板)、巡察工作報告(模板)等。
  
  4.巡察辦向被巡察黨組織發出書面通知,説明巡察對象和內容。
  
  5.巡察辦發佈巡察公告。內容包括巡察對象、工作內容、工作方式、時間安排以及工作地址、辦公電話等。
  
  6.被巡察黨組織材料準備:工作專題彙報,主要領導述職述廉報告、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制度建設目錄及電子文檔(紙質版文檔)、會議紀要、會議記錄、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相關材料、主題教育相關材料、發展黨員和民主評議黨員、審計報告、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重大項目建設情況、國有資產管理情況、需要公開的重大事項台賬等。
  
  二、人員培訓階段
  
  1.參加人員:巡察組全體成員。巡察辦組織和邀請專家開展業務培訓,巡察辦主任作具體要求。
  
  2.培訓內容:
  
  (1)集中學習巡察工作方案
  
  (2)解讀巡察工作規則。
  
  (3)明晰巡察工作準備、瞭解、報告、反饋、移交、整改、歸檔等“七個環節”,按照發現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推動問題解決三個步驟,通過情況通報、巡察瞭解,形成巡察報告;領導小組聽取報告;黨委聽取報告;情況反饋、整改落實、巡察移交、移交後處理等環節,形成處理結果報告,注重巡察結果在幹部工作中的運用,督促整改並以適當方式進行公開。
  
  (4)通過培訓,使巡察組成員明晰對《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共X省委關於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等黨規黨紀和文件精神的理解和工作規則的準確把握,精準做到巡察定位、巡察內容、巡察目標、巡察方式、巡察機制、巡察責任、成果運用、整改責任、巡察格局和巡察規範“十個明確”。
  
  (5)明晰五類責任主體。學校黨委的主體責任,領導小組的工作研究部署責任,巡察組的組織實施責任,黨委辦公室、黨委組織部、黨委宣傳部、紀委辦公室、審計處、人事處、財務處、教務處、學生處、科技處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責任,被巡察黨組織的配合和整改落實責任。
  
  三、具體實施階段
  
  1.根據領導小組批准的方案,巡察辦於巡察組進駐前一週向被巡察黨組織發出書面通知,説明巡察對象和內容。巡察辦發佈巡察公告,公佈巡察對象、工作內容、工作方式、時間安排以及工作地址、辦公電話等內容。
  
  2.通過多種方式瞭解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有關情況:
  
  (1)聽取專題彙報: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作專題工作彙報。
  
  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向與會人員述職述廉(參會人員範圍為被巡察二級黨組織所屬全體教職員工,必要時可特邀學生代表),接受參會人員民主測評。
  
  (2)個別談話。
  
  談話提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重大決策部署情況;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勤政廉政情況;開展作風建設情況;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針對部門工作職能,需要涉及的其他問題。
  
  談話方式方法:
  
  在與被巡察對象進行個別談話時,可以選擇“二對一”方式進行,根據工作需要,也可以選擇“一對一”的形式進行,可以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談話任務比較重,且“一對一”談話能夠取得談話對象的充分信任,經組長同意,可進行“一對一”談話。
  
  在開展個別談話時,中層幹部、黨支部書記、教研室主任、專業帶頭人、教授、博士、團總支書記、分工會主席、“兩代表一委員”、黨外代表人士為必談對象;巡察組工作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找其他幹部進行談話。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民主測評中得分較低的幹部應由巡察組長組織談話。
  
  在談話過程中,巡察人員應根據談話對象的不同特點,保持“五個敏感”,做到“五個善於”。即:對“矛盾問題”保持敏感,善於傾聽;對“弦外之音”保持敏感,善於追問;對“只談成績”保持敏感,善於引導;對“無話可説”保持敏感,善於提問;對“自相矛盾”保持敏感,善於反問。
  
  同時,對談話對象進行應知應會知識測試。
  
  (3)受理來電來訪。
  
  (4)抽查核實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的情況。
  
  (5)詢問情況。
  
  (6)根據工作需要,調閲複製有關材料,會議記錄等。
  
  (7)召開座談會。
  
  二級學院(部)黨組織要召開兩個座談會:教職員工座談會和學生代表座談會。
  
  (8)列席有關會議。
  
  (9)進行民主測評,問卷調查。
  
  參加民主測評人員範圍為被巡察黨組織所屬全體教職員工及特邀學生代表,也可採取抽樣調查等民主測評方式。
  
  問卷調查分別針對教職員工和學生。
  
  (10)到被巡察二級黨組織下屬部門瞭解情況。
  
  (11)專項檢查。
  
  (12)受理信訪。
  
  指定專人負責信訪工作。對重要的問題線索和巡察組認為重要的信訪件,由經辦人填寫《學校黨委巡察組重要信訪件呈批單》報巡察組組長批示後辦理。對其他信訪件進行登記。
  
  (13)提請協助。
  
  財務處提供預算執行情況表,審計處提供審計報告,國有資產管理處提供國有資產登記情況表等。
  
  (14)其他方式。
  
  3.巡察中期,巡察辦組織巡察組向領導小組彙報前期巡察工作情況和後期巡察開展計劃。
  
  4.巡察結束後,巡察組將所有信訪件分類彙總後移交學校巡察辦,由巡察辦按類別分別移交紀委辦公室、黨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
  
  5.經學校黨委研究同意後,巡察組向被巡察黨組織反饋巡察意見。
  
  6.被巡察黨組織根據反饋意見,制定整改方案報巡察辦,經領導小組審定並進行整改。
  
  7.對巡察中發現的違規違紀行為,由學校紀委、組織人事等部門提出處理意見或者問責意見,報學校黨委、行政研究決定。
  
  8.巡察辦可對被巡察黨組織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學校紀委、黨委組織部將被巡察黨組織的整改落實情況作為日常監督重要內容。
  
  四、總結報告階段
  
  1.建立領導小組聽取巡察工作報告機制。
  
  聽取巡察組工作彙報;研究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等。
  
  2.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委巡視巡察工作方針和新要求。
  
  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在堅持黨的領導上聚神、加強黨的建設上聚力、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上聚焦,着力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管黨治黨寬鬆軟問題。
  
  3.整改要堅持雙反饋、雙責任、雙報告、雙公開制度,構建整改監督閉環,推動立行立改和快查快結,充分發揮治本功能。
  
  雙反饋:即巡察組向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反饋前,先向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反饋巡察情況。
  
  雙責任:即在整改落實工作中,被巡察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
  
  雙報告:即被巡察黨組織全面報告整改落實情況,主要負責人以個人名義報告有針對性抓好整改工作情況。
  
  雙公開:即整改落實情況要在本單位進行通報,還要根據實際情況在全校一定範圍內公開。
  
  4.立卷歸檔
  
  將全過程的全部資料進行整理,建立問題台帳,建立巡察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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