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7篇 "月亮與六便士":一個探索藝術與現實交錯的深刻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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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與六便士》是英國作家毛姆的一部經典小説,描寫了一個藝術家的曲折人生。小説以對藝術追求的表達為主線,深刻探討了人生意義的問題。從一個人的生命中尋找真理、真愛和真美,是每個人不斷追求的目標。本文將對小説進行闡述,並分享影響作者的思考。

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7篇

第1篇

“月亮是望而卻步,六便士隨處可見。有多少人只是看月亮的崛起,和六會繼續追下去的土壤。”

初次學習拿起《月亮與六便士》,領教這句頗耐人尋味的句子後便一頭扎進書中的世界。書中的畫家可以擁有一個不俗的收入,可也就是突然出現消失在人海里,放棄繼承爵位,放棄社會穩定發展優越的生活,一意為了追逐他對畫畫的熱愛。

起初我還以為他是個偏執的瘋子,誰給生命以達到追逐一個遙不可及的夢?然後我可以我想:月亮是一個理想,一個目標,和六便士的生活。世界一心只顧便士無數人:厭倦工作的父母,學生被埋刻苦鑽研,工人的屈辱......有多少像他這樣的,儘管六便士,以追逐與閃閃發光的銀色月亮點綴?便又文章想想這對藝術家肅然起敬。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的文字詼諧機智,畫面栩栩如生,我幾乎可以透過它們看到衣冠不整的男人們用廉價的油漆畫着大多數人不喜歡的畫。

但冷靜下來細化。地板將有六個土壤,只有畫家抬頭看見月亮。屈從於生活,苦苦尋找他的一生下來便士是偉大的幾個人的時候不可避免的命運。尊敬的追求當然理想,但安逸的生活的選擇並不可恥。正如書中所説:“成功將取決於你傳授什麼生命以意義,這取決於你認為什麼樣的社會,需要什麼樣的個人責任。”

想到我們這裏,我合上書本,繼續解着煩瑣的數學題,繼續同千千萬萬的人進行爭奪着地上的六便士,只是在自己空閒工作時間,偶爾可以抬頭就是看看月亮。

月亮與六便士讀後感7篇

第2篇

如果有哪位作家,讀他的書便彷彿真切地與他對話,那麼這個人一定是毛姆。每每讀他的書,都像有人拿一把大鐵錘敲擊我的靈魂直到它脱離我身體的桎梏站在離我不遠的地方審視我窺探我拷問我。這種靈魂震動的感覺讓我清醒讓我震驚讓我竊喜也讓我迫不及待想要讀完一本書。

1、命運是多麼神奇的東西,當你或者體面的生活兒女雙全家庭美滿暢享未來寧靜安詳的歲月時,你神奇般地被命運擊中,從此開始了拋棄過去沒有歷史的“朝拜之路”。

思特里克蘭德在他生命的前四十年就過着這樣世人眼中的舒坦生活直到他水溺在藝術這片池塘裏。彷彿一切突如其來……

2、故鄉,從不是你出生的那個地方。有些人被隨意丟在一個什麼地方出生成長,從孩提時代就已經非常熟悉的一條條蜿蜒的小路,一排排整齊的房屋,對他們來説不過是旅途當中的一個客棧。他們,一直在思念且尋找一處自己也不知道在哪裏的家鄉。如若找到與他們而言便是得天獨厚。

3、大多數人是被枷鎖束縛住的,功名利祿就是隱形的最有力的鎖鏈。過着自己喜歡的生活,放棄名利,遠離世俗,與世無爭,難道就是沒有追求?相反,做一份體面的工作,年入百萬,娶一個漂亮老婆就是生命的全部意義了嗎?我從來不相信路,我只相信我自己的心。

第3篇

文章前幾章跟普遍的歐洲文學作品類似…無聊卻又不可少缺,讓讀者一邊吐槽一邊堅持讀下去……毛姆回憶“斯朱蘭”並後來到大溪地去追尋這位天才的足跡…寫下了這本書;作者寫了這位大畫家怎樣脱離世俗的牽絆拋家棄子去追尋自己內心的理想,寫了斯朱蘭的才華,也寫了他的人性;總的來説還是讓人心底肅然起敬,不過感性的讀者恐怕要小心,因為文章中段對斯朱蘭性格的描寫實在是讓人窩火,我讀的時候也是暗想怎會有如此“忘恩負義”“狼心狗肺”的東西,可是越往後讀,我越否定了自己最初的對斯朱蘭的看法,一開始作者説他沒有人性的弱點,所以我覺得他我行我素,可是有的時候我又偏偏看到了他的弱點,從道德的層面來説對於斯朱蘭的行為我認為的確應該被批評,可是…後面我又覺得那是我們賦予人性該有的特徵,而人性本沒有特點,就像動物界強肉弱食,沒有人去評論一隻老虎吃了一隻兔子到底對或者不對……好在他在大溪地找到了自我,完成了內心深處才華表現慾望,所以到最後連自己也不察覺的原諒了他。都説這位斯朱蘭先生其實就是大畫家高更先生,於是我去網上搜了關於高更先生的作品(雖然我不懂畫也不懂藝術),希望能找到他的些許痕跡,找到跨時代感情的共性…最後竟莫名的懂了關於繪畫上的浪漫主義,古典主義,現實主義,印象主義後和後印象主義的皮毛,倒也是個意外的收穫;最後,我當然佩服這位天才作家,可是彷彿我更喜歡毛姆先生。

第4篇

在剛開始讀到這本小説主人公的時候,對他的外形,和個性的描寫總讓我聯想到梵高,原來小説主人公 charles strickland 的原型是paulgauguin (保羅高更)。而高更和梵高的友誼充滿了傳奇色彩,他們在藝術上相互借鑑,共同學習,可分歧卻也無時不刻的存在着,最後倆人的友情在短暫的62天親密接觸後,以梵高的割耳鬧劇收場。

梵高瘋了,梵高死了,高更也從此離開巴黎去了南太平洋的一個默默無聞的島嶼tahiti;其實兩個人有很多相似之處,都差不多是瘋子一樣的天才,梵高是確確實實的瘋子,高更可能還差那麼一點兒就是瘋子了,所以他走了很長很長的時間才最終達到了自己的藝術天堂,而梵高相對於他來説要幸運的多,梵高早早的找的自己的藝術之路,在巔峯時刻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高更曾請求巴黎的朋友給他寄向日葵種子,由此可見他對梵高的懷念,我想他肯定後悔了,後悔在梵高最脆弱的日子裏開了他,他對梵高的死肯定是愧疚的;非常讓人慶幸的是,高更生命中最重要的在大溪地島上完成的作品《我們從何處來?我們是誰?我們像何處去?》並沒有像小説中那樣被燒燬,而是幸運的留存了下來;高更的晚年確實是貧困交加,疾病纏身的,但是具體的情形誰也不知道,毛姆在小説中的描寫異常悽慘,可能是小説的緣故,作者加了很多大膽的猜想,和語言的加工,藉此增加對主人公悲慘命運的烘托吧。我覺得毛姆這篇小説的主人公身上有着高更和梵高兩人的影子,高更和梵高的個體互相矛盾,他們的命運和對藝術的執着又互相輝映,可能毛姆也是想對這段友誼給予些美好的詮釋吧!

第5篇

?月亮與六便士》是英國作家毛姆的作品。男主人公查爾斯·斯特里克蘭(以法國畫家保羅·高更為素材),人到中年,一直過着平淡的日子,有着穩定的工作、賢惠的妻子、一雙兒女,卻突然拋家棄子,遠離故鄉,沉迷於對畫畫的執着追求,尋找他眼中的新世界。

查爾斯·斯特里克蘭,他冷酷、殘忍,拋妻棄子,獨自去追求畫畫的藝術夢想。他無情、不懂得知恩圖報,勾引德克·斯特洛夫這個給予他無限善意的朋友的妻子,最終導致布蘭奇自殺身亡;但他又是令人敬佩的理想主義者,他過着苦行僧般的生活,他拒絕享受、保持清貧,專注於對藝術的追求,窮極一生,為他那備受折磨的靈魂,尋求自由的表達,他沉迷於畫畫時眼睛裏閃爍的光芒,多麼吸引人?試想,我們大部分人,庸庸碌碌的過着平淡的一生,以外界給予的眼光評判着幸福與否,受生存所迫,沒有時間思考生存的意義,乏味的、無聊的過完死水般的生活。我們只看到滿地的六便士,而斯特里克蘭卻抬頭看到月亮。

於大眾而言,斯特里克蘭,拋棄穩定幸福的生活,迴歸原始的衣衫襤褸的清貧生活,追求着幾乎不可能實現的藝術夢想,難以理解;布蘭奇背叛愛她更甚於愛自己的斯特洛夫而選擇沒有前途、沒有金錢、自私冷酷的斯特里克蘭,難以理解;亞伯拉罕放棄聖托馬斯醫院的主任醫生,來到亞歷山大港謀求一個小差事,難以理解……這些都無從解釋,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選擇自己想過的生活,唯心而已。

生活,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希望我們可以聽從內心的聲音,眼裏不止有保障生存的“六便士”,也可以有嚮往的生活的“月亮”——“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第6篇

“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抬頭看見了月亮。”月亮象徵着不受羈絆的自由與理想,而六便士則象徵的是殘酷的現實與世俗的物質。

小説主要講述了人到中年、事業有成、家庭生活幸福美滿的證券經理人查爾斯,突然間拋妻棄子,離家出走,遠赴巴黎,只為了追求自己心中的繪畫夢。而在他追尋夢想的路上,他丟棄了六便士,一路上貧困潦倒,遭受病痛折磨,險些喪命;最終在一個孤島上染上麻風雙目失明,卻依舊堅持繪畫。最終在她的生命走到盡頭之時,他讓妻子將他完成的作品全部燒燬。他一生都致力於創作,始終堅守夢想。

?月亮與六便士》通過這樣一個故事來告訴我們:要懂得取捨,學會堅持。堅持夢想是最簡單也最難去執行的追求,我們每個人都有對於愛好的追求,但我們太容易被外界環境事物所打擾,受到干擾。我們在生活中總是希望能有所收穫,因此不斷進行目的性的索取。我們努力學習,為考出好成績而沒有投身於知識本身;我們堅持運動,希望能保持健康的身體,而忽視了運動本身的樂趣。在很多時候,我們都過於追求物質世界的豐富多彩,而忽視了自己內心最根本的需要。

在這本書中,勇氣也是我們應當拾起的東西。我們習慣於追求安穩,哪怕普通與平凡,也希望能有穩定的生活;我們習慣於迎合世俗的眼光,我們沒有勇氣去迎接挑戰、改變自己。但是生活的意義就在於放棄過去,挑戰自我。我們應當能夠拾起勇氣去捨棄,去追尋,去堅守,去努力!

“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抬頭看見了月亮。”我們也許做不到像查爾斯一樣獨善其身、置身事外,但是我們能做到的是:即使外界紛繁複雜,燈紅酒綠,我們依然能懷揣着自己的信仰,手握六便士,心卻依然向着月光。

第7篇

斯特里克蘭那份對藝術的理想追求的堅毅,以及他那種不在意外界的一切眼光與議論,擯棄遠離文明社會,只追求自己心裏想要做的事,尋求靈魂的解脱,他的這種堅毅追求確實讓人敬佩。但是正因如此,他不食人間煙火,殘酷冷心,為了自己內心的追求而幾乎傷害每一個人,包括善待他的人,這實在難以讓人喜歡。他的堅毅與那種‘絕世而獨立’(未必合適,差不多那意思)也值得‘擇其善者而存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可以學習借鑑一些也需丟棄一些。

當然,每個人都有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也可以選擇做人的方式,沒有誰的生活方式就一定是好的,也沒有誰做人的方式就一定是對的,是好的。好與壞的界限不過也是人類從原始狀態到現在文明社會的過程中才出現的可以約束人的道德標準,這個道德標準因為從出生便開始往我們的腦子裏灌輸,所以當有人的行為偏離了我們的這個道德標準時,我們便難以接受,認為這就是不好的,不對的,事實上我們無法説清對與錯。所謂的對錯不過只是建立在文明社會的道德標準上。如果沒有這個道德標準,那我們怎麼才能説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呢?

這世上大多數的人都是平凡人,無法有像斯特里克蘭這種人的思想境界,然而我並不認為這有什麼不好,人正因為有七情六慾、善惡美醜、喜怒哀樂,有現實的追求,才能稱之為人,才算完整?若人人都如斯特里克蘭那般,那這世上也同樣會缺少別樣的精彩?

這世界需要像斯特里克蘭那般孤獨獨特而又不凡的人,也更需要所謂的“俗人”。我想每個出現在世間的人,都一定都會有他存在的意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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