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決執行申請書3篇 "裁決執行申請書:解決爭議,實現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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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了仲裁裁決執行申請書的重要性及其主要內容。仲裁裁決是指由仲裁機構對爭議進行裁決的結果,而執行申請書是將該裁決書交給人民法院進行強制執行的申請書。文章將會詳細解釋該申請書的編寫要點和流程,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和操作。

仲裁裁決執行申請書3篇

第1篇

注:經濟合同糾紛申請仲裁時,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者有事後達成書面仲裁協議,仲裁機關方能受理。

仲裁裁決執行申請書3篇

第2篇

申請人:_,男,漢族,_年_月_日出生,現住_。聯繫電話:___。

被申請人:_有限公司,住所地:_市_區_路_號。電話:_。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x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_年6月至20_年6月加班費共54455._元,其中:

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_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

申請人於__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_年_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

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_年6月至20_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_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20_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_年6月至20_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_670.34元(940元/21.75x1.5倍x3個小時x4周x_個月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x2倍x8個小時x3天x_個月x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_年_月_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第3篇

申請單位:××市清濱企業公司直屬建築工程施工隊。法定代表人:姜廠長地址及電話:××區 電話:63543號被申請單位:黑龍江省某廠 法定代表人楊廠長地 址:××區 電話:33406號

1985年10月30日,雙方簽訂一份基本建設承包合同。主要內容:

1.接樓房538.08平方米,核算造價每平方米為人民幣210元,(包乾)總計

4.新建四樓增牆工程為3275.77元;這一項目是××市一商局設計室1985年11月15日技術變更通知單增加決定的。

5.木屋面改變為平屋頂水泥面,造價差為人民幣22608.83元。此項改變工程是依據省建委標準化設計室(1986年1月15日文件)和省某工廠接樓技術鑑定決定的。

證明文件:(1)建設承發包合同複製件一份。(2)市一商局設計室技術通知單複製件一份,(3)省建委對某工廠接樓技術鑑定複製件一份。

上記雙方簽訂的承發包合同所有建築工程造價,都是按實際工、料計算出來的。但依×市建工局、市建行聯合文件×建工字(1986)第78號關於貫徹執行省建委、建行黑建經(1986)第18號文件的補充規定中:

一、關於建築材料預算價格的調整——(二)調整辦法中6之規定執行。差為材料調差金額18234.83元;人工費調差為2750.94元;管理費增調為2226.95元;增加現金5600.09元。

以上總記:189808.49元。申請方除收到人民幣壹拾貳萬肆仟元外,被申請方尚欠陸萬伍仟捌百零捌元肆角玖分,拒不清償。

對此,我方認為:在建設承包合同中凡屬國家頒佈的法令和有關機關下達的規定,一切被法律承認的經濟權利主體都有無條件遵照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本案申請方的請求,均有文件規定,因此被申請方的拒付款額是無理的。為此,提起仲裁申請,希望給予仲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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