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員工宿舍管理制度規定4篇 全面升級!公司新制度規範員工宿舍管理,保障員工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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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員工宿舍管理制度規定於近期出台,旨在規範企業員工宿舍管理,促進員工居住條件提升。該制度針對員工宿舍的安全、衞生、設備、使用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為員工提供更加舒適的生活環境,體現企業的人文關懷。

最新員工宿舍管理制度規定4篇 全面升級!公司新制度規範員工宿舍管理,保障員工生活品質

第1篇

目的:為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休息環境,根據公司宿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 本公司員工可根據各自情況選擇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公司有權審核員工是否適合住宿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

2. 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給本公司員工居住,未經批准不得留宿外來人員。如有需要進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進行登記。

3. 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4. 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的房間和牀位,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換牀位、房間。凡是住宿公司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管理和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違反者,公司將視情況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最高可取消入住資格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5. 所有住宿員工因事退房或離職時,到企管部辦理取消住宿手續,並交清鑰匙、用具等交接手續。在正式離職之日起的2天內在企管部或宿舍長人員的陪同下搬離宿舍。

6. 每晚門衞22:00準時鎖公司大門。22:00後非重大理由(出差、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員必須在警衞室的《外出人員登記表》登記,並由門衞簽字批准後將大門鎖好。

1. 嚴禁在休息時間22:00-06:00宿舍內大聲喧譁、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等,影響他人休息,晚上22:30前所有宿舍必須關燈。

2. 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除手機充電器之外,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在宿舍內使用電熱管、電爐、電飯煲、電壺、電暖器等其它家用電器。凡發現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視為正在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予以罰款。

4. 嚴禁私藏公共物品,貯存有毒、易燃、易爆、兇器、武器及其它違禁物品。

5. 嚴禁賭博、酗酒、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

8. 嚴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違者視為偷竊行為。

1. 公司宿舍實行宿舍長負責制,宿舍長由住宿舍的員工推舉並報公司同意後產生,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衞生值日表,監督衞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間設施, 申報日常維修, 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安排入職人員牀位, 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組織宿舍定期衞生大掃除等。

2. 宿舍全體人員按照宿舍長安排的值日表輪流充當衞生值日員,衞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衞生打掃和保潔,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牀鋪、物品,力求整齊劃一。

3. 公司辦公室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安全、衞生等方面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衞生死角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處理完畢。對檢查中連續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並全體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1. 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由宿舍長進行監管。入住後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後與宿舍長進行確認,確認文檔一式兩份,公司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2. 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長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

3. 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公司維修。

4. 宿舍內非私設施,未經宿舍長批准,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從工資中作價扣出。

5. 宿舍內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禁止在地面、牆壁、陽台上亂貼、亂掛、亂塗、亂畫,禁止私自鑿洞、打釘、拉線等。

6. 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後,三日內須搬離宿舍,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由宿舍長組織相關人員在場,確認均繫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彙報公司,予以結算工資。

五、除原價賠償外,違反以上任何一項規定罰款50-500元/人次。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20__-3-1起執行,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和監管,並在執行過程中不斷修改和補充完善。

最新員工宿舍管理制度規定4篇 全面升級!公司新制度規範員工宿舍管理,保障員工生活品質 第2張

第2篇

為加強宿舍日常管理,維護宿舍整潔與衞生,規範員工住宿條件及行為,保障住宿人員人身及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1、人事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制訂、執行、監督、完善。

3、宿舍長全面負責本宿舍衞生、安全、紀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1、公司宿舍按員工職位級別劃分為普通員工、主管、經理、高管四類級別標準,具體標準見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費、物業管理費、供熱費、有線電視費由公司承擔;公司不承擔宿舍的水電費(由宿舍成員均攤)、電話費、網絡費、宿舍設施非正常損壞產生的費用。

3、原則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員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況如需外宿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填寫《員工外宿申請表》(見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請,經分管行政的副總經理批准後,可按級別標準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5、因個人違規被取消入住宿舍資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1、每個宿舍設宿舍長一名,由該宿舍內部成員投票產生,公司補貼宿舍長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長負責制定本宿舍的《宿舍衞生輪值表》,宿舍成員必須服從宿舍長的管理,按《宿舍衞生輪值表》安排,自覺打掃宿舍衞生。

3、注意個人衞生,不得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衣服、牀單、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經常換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員工起牀後,自覺把牀上和宿舍內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員工個人貴重物品如錢包、手機、電腦、銀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隨意亂擺放。

6、愛護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壞行為,對丟失或非正常損壞公司財物的,要按價賠償。

7、不準在宿舍地面、牆壁、門窗、牀架上亂貼亂畫,不準高空拋物。

8、保持衞生間清潔,定期清洗便池,便後必須沖水。

9、節約用水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準私自亂接拉電線及違規用電。

10、宿舍內不準大聲喧譁、追逐取鬧,晚上22點過後不可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1、宿舍內不準賭博、打架、鬥毆,不準有傷風化等違法行為。

12、宿舍內嚴禁私藏刀具、槍、毒等違法物品,一旦發現,公司將按國家法律法規交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過夜的,必須在當晚22點之前通知宿舍長,並説明去向,由宿舍長進行登記。對未按規定通知宿舍長而又在外發生人身財產損失的,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4、最後離開宿舍的員工應檢查確認關好水電開關、窗户,鎖好門後方可離開,睡覺前必須對宿舍大門進行反鎖。

15、宿舍公共設施出現故障,由宿舍長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維修申請,如屬人為故意破壞的,一經查實,維修費用由損壞者承擔。

16、公司宿舍原則上不準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必須得到公司領導批准方可。

17、遵守社會公德及宿舍小區管理規定,與鄰舍和睦相處。

18、違反上述規定的,人事行政部將視具體情況進行通報、警告、罰款、取消入住宿舍資格的處理。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組織本部門人員及所有宿舍長對宿舍進行檢查,並依據《宿舍安全衞生檢查表》(見附件2)項目對檢查進行評分。

2、人事行政部於檢查後第二天對檢查評比結果予以公佈,以示嘉勉和改善。對檢查評分不合格的,則取消該宿舍長當月補貼100元。

3、參加宿舍檢查的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檢查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假公濟私。

第3篇

為加強醫院員工宿舍安全,規範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特制訂本制度。

一、住宿人員要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互相幫助,互相理解,求同存異,和睦相處,禮貌待人。

二、宿舍內的清潔工作由寢室長安排輪流打掃,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經常保持房間的整潔。

三、住宿人員每晚11點必須回寢室休息(醫院正常值班除外),因故當晚不能回寢室的,必須向科室負責人請假,並向寢室長報告去向(寢室長不在時向宿舍管理員報告)。

四、住宿人員不得私自容留外人住宿,確有特殊原因的,報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可入住。

五、宿舍內不得參與涉及黃、賭、毒等活動,不得有酗酒、吵架等不正當行為;宿舍內禁止飼養寵物。

六、注意防火及用電安全: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內禁止做飯,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插線板要遠離棉織物等易燃品,人離開時要拔掉電器插頭;使用燃氣熱水器時要保特室內通風。

七、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厲行節約,愛護公物,出門時關好門窗(房內無人時要將門反鎖)。

八、宿舍涉及原有設備設施的正常維修經寢室長報告宿舍管理員後,由總務處負責維修,非正常維修費用由住宿人員負責。

九、自覺交納應分攤的水電氣等項費用,積極支持寢室長的工作。

十、員工離職時,應於離職3日內向院辦申報退宿,結清應分攤的費用並交還鑰匙後方可遷離,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醫院強制遷出。

十一、醫院保衞科將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違紀行為者,視情節輕重,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罰款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第4篇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衞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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