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3篇 公共場所衞生:規範、管理與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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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是指針對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規定和制度,旨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大型商場、餐廳、醫院、公共交通設施等場所,都需要遵守相關的衞生管理制度,保持衞生乾淨、環境整潔。

各種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3篇 公共場所衞生:規範、管理與優化

第1篇

1對本單位衞生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衞生制度和衞生檔案,配有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自覺接受衞生監督,按規定辦理《衞生許可證》;

2帶領衞生管理組織對崗位衞生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獎懲;

3對衞生設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衞生事件作出決策。

1負責日常衞生管理工作的實施和具體指導,參加對崗位衞生責任制執行情況的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

1、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無積塵、無蛛網、地面無痰跡和污物,無衞生死角,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廢棄物放入加蓋的密封容器。

2、氣候、空氣質量、噪聲、通氣、顧客用具和衞生設施等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場內嚴禁吸煙,須有明顯的禁止吸煙標誌,設吸煙室(處),吸煙室(處)外不設煙灰缸。

3、從業人員須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保持經常性個人衞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穿戴整潔工作衣帽

一、公共場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衞生要求,重複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應洗淨消毒、按衞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嚴禁重複使用。

二、公共場所各類用品用具的運輸應採用密閉方式進行。

三、公共場所的各類用品用具數量應配備足夠能供週轉用,一般應不少於滿負荷量的三倍量。

四、公共場所的用品用具應符合《公共場所用品衞生標準》(ws205-20xx)和相應各類場所的相關衞生要求。

五、公共場所內供客人用的各類食品用具必須符合《食品衞生法》的有關規定。

六、公共場所內用於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衞生要求。

一、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三、發現鼠洞、蟑螂滋生洞穴應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並及時清理或合理投藥。

一、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檢查和衞生知識培訓,取得從業人員健康證才能上崗工作。

二、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體檢,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三、從業人員要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換工作服、勤理髮、勤剪指甲。

一、工作時杜絕不良的衞生習慣,經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場所不得吸煙,違反其中一項酌情扣除獎金。

二、每天搞好本職崗位衞生工作,如工作區域衞生不符合要求按情節輕重酌情扣除獎金。

三、下班前,要及時打掃衞生工作,如被檢查人員發現未做好衞生工作,擅自下班,酌情扣除當事人獎金。

四、各區域工作人員按照制定的衞生制度,做好本崗位工作。由領班不定時對各區域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限期當事人改正。

各種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3篇 公共場所衞生:規範、管理與優化 第2張

第2篇

(本制度僅作為參考條款,各經營場所要根據本單位情況具體另行制定)

為預防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的發生,更好地履行衞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障公眾健康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管理辦法》等有關衞生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經營場所預防集中空調系統傳播疾病的應急預案。預案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

5、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停用後應採取的其他通風與調温措施

二、空調通風系統的衞生管理由專人負責。管理人員必須進行有關的衞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持健康證方可上崗。

三、定期對空調通風系統開展檢查、檢測和維護,並建立專門檔案。檔案包括以下內容:(一)衞生學評價報告書(集中空調);(二)清洗、消毒及其資料記錄;(三)經常性衞生檢查及維護記錄;(四)空調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況記錄;(五)空調系統竣工圖(集中空調);(六)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應急預案。

四、空調通風系統應當保持清潔、無致病微生物污染,衞生清掃工具、消毒設備必須專物專用,嚴禁挪為它用。必須使用合格的消毒劑。並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並記錄:

(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由合格的專業機構清洗消毒。

2、空氣過濾網、過濾器和淨化器等每六個月檢查或更換一次;

3、空氣處理機組、表冷器、加熱(濕)器、冷凝水盤等每年清洗一次;

4、風管系統的清洗應當符合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範。

(二)分體空調通風系統:空氣過濾網每1-2月清洗消毒一次。每次先清洗乾淨後用含氯消毒劑(有效氯250-500mg/l)浸泡15-30分鐘,再用清水沖洗乾淨晾乾。

(三)空調房間內的送、排風口應經常擦洗,保持清潔,表面無積塵與黴斑。

五、新、改、擴建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進行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衞生學評價,評價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已投入運行的應當每兩年進行一次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衞生學評價,評價合格方可繼續運行。

六、空調系統的新風口和迴風口安裝防鼠、防蟲設施。新風口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並設置防護網和初效過濾器。新風量符合衞生要求(每人每小時20-30立方米)。

七、新建和改建的空調系統應設有可控制關閉迴風等應急處理設施或設備。

八、空調系統的機房內應保持乾燥清潔,嚴禁堆放無關物品。

九、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爆發流行時,應按要求啟動應急預案。公共場所內發現空氣傳播性傳染病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及時關閉所涉及區域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報告疫情,按照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要求對公共場所及其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消毒處理。消毒處理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經衞生學評價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每週對運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下列設備或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換。(一)開放式冷卻塔;(二)過濾網、過濾器、淨化器、風口;(三)空氣處理機組;(四)表冷器、加熱(濕)器、冷凝水盤等。空調系統的冷凝水和冷卻水以及更換下來的部件在處置前應進行消毒處理。

第3篇

1、公共場所下列項目相應符合國家相關衞生標準和要求,主要有空氣、微小氣候(温度、濕度、風速);水成;採光; 照明:噪音;顧客用具和衞生設施-。

2、嚴格執行衞生部發布的《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 細則中的總則、衞生管理、衞生監督、罰則、附則等內容。

3、公共場所直接力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按規定進行鏈 康檢査,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治癒 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1) 務共場所環境複雜應避免滋生蟲害,避免其成為 傳播某些疾病的媒介

2) 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與顧客的健康狀況是相互影響 的,所以應嚴格做好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

3) 對供公眾使用的器具,應嚴格執行消毐管理,杜絕 因器具消毐工作沒有做到位而傳染某些疾病。

4) 公共場所室內人羣集中,易使空氣污池,並傳播疾病,所以應嚴格做好消毐和空氣通風等工作。

5) 公共場所顧客逗留時閼短,存有依賴思想,對公共場所保潔的責任心差,容易使公共場所變髒、變亂。應隨時做好公共場所的保潔工作,及時淸理衞生死角,杜絕滋生蟲 害的可能。

6) 公共場所容易通過物件的存放或接觸,產生相互污染,影響人們的健康.應嚴格傲好公共場所物件的分類存放、分類管理工作,避免交叉汚染。

1) 員工在公共場所禁止吸煙,違規者按照相關規定處罰。

3) 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內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標誌。

4) 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內不放置吸煙器具,不得設置煙草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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