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績效考核實施方案7篇 "優化績效考核,提升員工表現:公司新方案揭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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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探討如何科學合理地制定公司員工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包括考核指標的確定、評估方法的選擇、結果的分析和獎懲措施的落實,以實現員工與公司共贏的目標。

公司員工績效考核實施方案7篇

第1篇

1、在同方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好準備。

3、為同方中層管理、技術類員工的職業發展計劃的制定和員工的薪酬待遇(含員工持股權重調整)以及相關的教育培訓提供人事信息與決策依據。

4、將人事考核轉化為一種管理過程,在同方形成一個員工與公司雙向溝通的平台,以增進管理效率。

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

2、以員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序和方法為操作準則;

3、以全面、客觀、公正、公開、規範為核心考核理念。

本制度主要是為同方公司總部職能部人員和分公司副總級以上經營管理類專業技術類人員設計(分公司副總級以下人員由分公司參照總部形式自行考核)。另有下列情況人員不在考核範圍內:

2、連續出勤不滿六個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職六個月以上

注:1、考核時間主要是指由各業務部門、職能部門主管與下屬就績效表現,績效改善計劃,新的績效目標共同進行討論的時間

2、人事複核時間主要由人事決策委員會對有爭議的考核結果及員工申訴的事件進行調查瞭解和仲裁

3、考核終定時間是人力資源部將考核結果進行彙總,新的績效目標進行備案歸檔的時間。

4、年度考核是公司對全體(正式)員工年度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年會考核是對年度考核評分“有待提高”及“急需提高”二類人員的考核。

考核實行直接主管評估部屬,部門主管複評制。人力資源部對員工考核有政策制度諮詢、執行監督、申訴調查等職能。人事決策委員會(由公司總裁、常務副總裁、相關副總裁、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及相關部門主管組成)是同方公司員工考核政策的最終仲裁機構。具體權限見下表:

分公司副總級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企管部、財務部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相關副總裁、公司總裁

部門經理級主管副總經理分公司人事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

公司員工績效考核實施方案7篇

第2篇

為確保公司戰略目標的順利實施,通過利用績效考核手段達到激發員工工作激情,最終實現企業與員工雙贏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1、四公原則:即公正、公開、公平、公道,執行公正,過程公開,評價公平,實施公道,考核應就事論事而不可將與工作無關的因素帶入考核工作;

2、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説話,切忌主觀臆斷,缺乏事實依據;

3、反饋原則:考核者在對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考核的過程中,需要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同時聽取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釋;三天一溝通,七天一反饋,一月一激勵,一年一兑現。

4、時效性原則:績效考核是對考核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評價,不應將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強加於本次的考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業績;

6、結果導向原則:突出業績,強調以績效結果為依據,同時兼顧能力或者關鍵行為以及個人表率作用對員工和團隊的價值貢獻。

3、各分子公司經理、副經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1、月度督察、半年考核:各崗位的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根據年初確定的目標責任及月度的工作計劃,每月督察,半年考核。上半年考核時間為7月1日—15日,下半年考核時間為次年1月1日—15日。

2、考核期如果由於特殊原因需要延後的,考評委員會有權將考核時間順延。

各事業部、分子公司成立由一把手任主任的考評委員會

採取180度(自評、主管評定、考核小組共同考評、跨團隊考核)的應用行事曆及目標管理的考評方式進行考評

為全方位考核企業經理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

為:經營指標、員工隊伍建設、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綜合素質(管理能力、執行能力、改革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與員工的溝通)、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五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以年初責任書籤訂指標為考核內容(硬指標):(主要生產加工企

業以利潤、現金流、上繳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非獨立運作企業以產量、質量、成本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流通企業以利潤、銷售收入、現金流、應收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其它企業按協議規定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本企業合理的發展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自評結合直接上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員工隊伍建設是指本企業定員的合理性、人員的流失率及人員綜合素質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集團公司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評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管理能力、執行能力、改革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與員工溝通情況;權重佔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與本企業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50%、40%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目標責任書內的工作內容;權重佔總考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體:由自評與直接上級相結合的評定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為全方位考核中層以上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直接管轄範圍的員工隊伍建設、綜合素質(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客户滿意度)、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六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主要以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應收款的壓縮、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經理考核權重佔40%,副經理考核權重佔30%。

以每月未部門工作會確定的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經理考核權重佔30%,副經理考核權重佔35%。

考核主體:自評與考評委員會相結合的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

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由自評、直接上級及考評委員會評定;權重分別為10%、60%、

直接管轄範圍的隊伍建設是指本部門或本職能系統所直接管轄業務人員搭配的合理性及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程度;經理考核權重佔10%,副經理考核權重佔15%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直接管轄的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客户滿意度;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採取自評、考評小組測評與直接上級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40%、50%

客户滿意度由與被考核者有直接業務來往的人員評定。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計劃內的工作內容;權重佔總

考核分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獎勵10分,依次累加。注:上級臨時交辦的任務內容不能超出被考核者的業務和職能範圍。

考核主體:由自評結合直接上級評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第3篇

為了提升公司整體管理水平和經營業績;對職員的工作績效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強化職員的責任意識和目標導向,促進職員不斷改進和提高工作業績、工作效率;掌握職員的工作執行情況與能力,實現公司人力資源優化配置。

公司職員(業務部、財務部除外),參與考核人員名單依《團隊績效考核人員名單》。

1、各部門在每月25日前(逢節假日順延)將下月工作目標(計劃)電子檔提交至廠長辦公室。

2、每月2日(逢節假日順延),“核查員”按“月度工作計劃質量評分標準”,對各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評分;同時針對各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提出修改建議。

1、違紀行為:違反公司《員工手冊》,遲到、早退、曠工、提前下班就餐、中午上下班連續打卡、“非工作需要”長時間在外逗留、請假未“事前填寫請假卡”、出差無出差申請單、無打卡記錄未及時辦理因故未打卡説明;不按公司要求着裝,其它違紀行為等。

2、核查員不定時對以上行為進行抽查,抽查中一旦發現職員有以上違紀行為,嚴格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

3、職員違紀行為考核作為一項常規考核指標,列入各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部門內每出現1人次的職員違紀行為,從當月部門團隊績效得分中扣除1分。

經理認定表現特別高效部門,可在綜合得分基礎上另行加分;經總經理認定表現特別低效部門,可在綜合得分基礎上另行減分。

八、 績效“綜合得分計算公式”、“等級劃分”及“獎金額度”:

1、綜合得分計算公式:綜合得分=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考核得分×80% + 月度工作目標(計劃)質量評價得分×20% + 總經理特別加減分。

2、等級劃分:a級(90~100)分;b級(60~89)分;c級(0~59)分。

3、獎金額度(部門成員每月每人次): a級100元,b級50元,c級0元。

1、評選週期內,月度工作目標未分解到個人、考核溝通不到位的部門,綜合評分折半。

2、評選週期內,被查出失敗、弄虛作假行為的部門,取消其部門參評資格,綜合評分為零。

1、核查員統計月度工作計劃完成率,廠長辦公室審核部門提報之完成率,跟蹤“各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實施情況,統計各部門總經理指令完成率,計算各部門綜合得分並擬定獲獎名單,核查員審核獲獎名單,公佈獲獎結果。

3、參評部門職員對公示結果有異議者,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天內向項目小組申訴;核查員接到申訴後,應在1個工作日內予以回覆;若核查員無法解決的,提交廠長予以解決。

4、公示之日起三天內無異議或異議全部解決,則結果於公示之日起三天後生效;若公示之日起三天後仍存在異議的,則結果於異議全部解決之次日生效。

2、年終獎金評定依據,單位負責人加薪、職位升遷評定依據。

第4篇

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於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於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為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一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1、優秀(10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季度可獎勵1分,當季度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學校設置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並及時彙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准,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准,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准,並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5天以上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3天以上扣1分,當季度累計一週以上不得分。

④無原因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又沒有請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每季度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學總結、教案、作業佈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等,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③ 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⑥ 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以四捨五入法計算;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徵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户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班隊主題會(並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訪或開家長會1次(並填寫家訪記錄簿,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衞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衞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彙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為“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為“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於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

2、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於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協助組織人員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況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先進集體中選,當季度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幹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信息、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相同項的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老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信息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網站投稿 並錄用,每篇信息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像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範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核實後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為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髮表《週報》《隊報》《作文選》《經濟報》文章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於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餘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並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項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8、校級比賽項目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由討論,審批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要在教研組內討論確定後,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是:1.5分、1分、0.5分)。

1、確定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為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寫好記錄、參加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於5次,得2分;該參加而不參加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收入彙編或發表於相應級別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攤分),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按相應級別50%計,其他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歸教師技能。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彙編者只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1、學期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到考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合格率達到學區平均線或分別達到40%(《晉江市國小實施素質教育等級達標評估細則》指標)、93%(“雙高普九”指標)的,各得3分;沒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核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平均分。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幹部得分相反)

1、校長的績效工資也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核辦法可採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4、本《暫行規定》實行按季度考評登記,兑現獎懲。

5、本《暫行規定》由曉聰中心國小行政會負責解釋。

第5篇

第一條為促進我行可持續發展,建立科學的現代化管理制度,充分發揮資源分配的激勵作用,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建立一個適應現代化商業銀行運作的科學、合理、規範的內部績效工資考核體系,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分行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指導思想是建立符合我行行業特點的,以基本薪酬為基礎、以績效考核為核心的薪酬分配考核制度。着力優化分配資源,向績效貢獻大、崗位責任重、勞動複雜程度相對較高的人員傾斜,使員工的收入與其為單位創造的效益、業績和其工作量、崗位責任緊密結合,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確保有限的分配資源發揮最大的調節和激勵作用。目的在於把職工工資同部門經營業績掛鈎,通過科學、合理的考核,突出“向一線部門傾斜、向經營部門傾斜”。

(一)基本保障原則:保障員工的基本收入,根據幹部、員工崗位和貢獻度確定等級,發給基本薪酬。

(二)以崗定薪原則:對不同職級、不同責任、不同性質的崗位確定不同的薪酬,崗位變動薪酬隨之變動。

(三)績效掛鈎原則:員工的收入與其所在部門為單位創造的效益、經營業績等緊密掛鈎。

(四)按勞取酬原則:員工的薪酬與其工作質量、工作數量、崗位責任等緊密掛鈎。

第四條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是分行對行內各部門的考核,不再細分到個人。對個人的考核由各部門依照本方案的有關規定,細化制定符合本部門實際情況的部門內部績效考核方案。

第五條 本方案實行百分制考核方式。所涉及的定量考核數據均以第四季度的旬平均數為基數,按季度進行環比考核。

第六條 本方案業務經營性指標適用於我分行公司、小企業金融一部,公司、小企業金融二部,公司、小企業金融三部,個人金融部,營業部等經營部門;

內部管理性指標適用於財務部、運營服務部、人力資源部、風險管理部等非經營性部門。

第七條業務經營類指標是指:1、各項存款,佔比為55%;其中,對公存款佔比20%,儲蓄存款佔比35%;2、各類中間業務、新業務,佔比為5%。3、各項貸款,佔比為40%,對中小企業貸款佔比30%,其它貸款佔比10%

八條 非業務經營部門績效工資考核分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進行。其中定性指標占比為45%,定量指標占比為55%。

第九條 定量指標細分為:①內部管理指標,佔比為15%;②服務質量指標,佔比為20%;③安全保衞指標,佔比為5%;④其它指標,佔比為5%。

(一)每考核週期期初各部門根據分行下達的總體指標,結合本部門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任務,經分行與部門之間共同協商,制定當期工作計劃和考核指標,報分行主管領導審批後實施。

(二)工作任務和績效考核指標的更改需經本部門及分行商定,並報分行主管領導批准後,更改方可生效。

考核分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季度考核於下一季度初第一個月的1-15日內完成,年度考核於次年元月16-30日完成。

第十三條 被考核部門通過努力達到或超額完成期初制定的績效考核目標時,分行根據任務完成的環比數據給予相應的績效工資分配獎勵。

被考核部門達不到期初制定的績效考核目標時,分行根據環比數據予以扣除相應的績效工資。

第十四條各部門員工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績效薪酬組成。員工工資收入包括崗位等級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份。崗位等級工資每月固定發放,績效工資由分行根據各部門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實行產品計價付酬、按季考核、按季發放,各部門再根據細則核算到個人,目的在於激勵員工加大產品營銷力度,促進全行各項業務又好又快發展。

4、第十五條要實現員工收入所得與部門經營業績掛鈎考核的目的,體現按績計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盡最大努力調動全行每個在崗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

第十六條計價產品包括各項存、貸款和中間業務等產品。每一種產品按照該產品近三年對全分行效益的貢獻度和營銷計劃來核定產品單價。再按營銷實際數計算季度績效工資。

由分行行長、副行長和各部門負責人等組成分行考核管理委員會,領導考核工作,並對定性工作考評打分。

(二)考核管理委員會下設考核小組辦公室(以人力資源部為主體),負責全分行績效工資考核方案的制定和修改,績效考核數據的審核和績效工資的計算、發放等日常工作。作為考核工作具體組織執行機構,主要負責:

1、對考核各項工作進行培訓與指導並下達總體經營指標,分解到各部門;

3、負責對本部門考核工作中不規範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罰;

8、負責所屬員工的考核結果反饋,並幫助員工制定改進計劃。

第十八條 本方案解釋權在分行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

第6篇

1.績效計劃:每季度結束前3個工作日,考核委員會主任召集小組成員參加績效計劃會議,與各部門面談溝通填寫《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確定考核指標的目標值和權重,制訂具體工作任務計劃;各部門經理根據《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與本部門員工在每季度結束前一個工作日溝通填寫《工作任務考核表》。

2. 績效考核的啟動:下季度的第1個工作日,考核委員會主任召集小組成員參加績效考核動員會,宣佈上季度績效考核工作正式開始。

3. 分發《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績效考核動員會結束後,人力資源部向作為考核人的各部門直接上級發放《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

4. 提供考核信息:考核開始後第1個工作日到第6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可提供指標所需考核信息的部門和職位,向考核人提供客觀數據。

5.部門目標責任制考核:考核開始後第2個工作日,考核人在取得考核數據、並與被考核人充分溝通之後,根據各項指標的評分標準,對《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進行評分。如有特殊事項,可在考核表中予以註明。

6.回收《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考核開始後第3個工作日10:00之前,考核人應將所屬全部被考核人(部門經理)的《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提交人力資源部。

7.部門考核結果的統計處理:人力資源部對《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中的數據進行審核、統計,並填寫《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彙總表,處理完畢,人力資源部在考核開始後第4個工作日9:00之前將《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彙總表以及有關的原始表單提交總經理。

8.部門目標責任制考核結果的審批:總經理對《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彙總表進行審批,並在考核開始後第4個工作日17:00之前將審批結果反饋給人力資源部。

9. 部門目標責任制考核結果的反饋:人力資源部在考核開始後第5個工作日10:00之前將部門經濟責任制考核結果反饋給各部門。

10.被考核人(部門內員工)自評:考核開始後第5個工作日,績效考核方案部門經理向部門內員工反饋部門經濟責任制考核結果及部門(本人)的考核結果,被考核人(部門內員工)填寫《工作任務考核表》中應由被考核人填寫的部分,完成自評。

11.部門內員工的績效考核:考核開始後第5到第6個工作日,考核人(部門經理及主管)在取得考核數據、被考核人自評之後提交的《工作任務考核表》,與被考核人充分溝通之後,根據考核説明,參照本部門的考核結果,對《工作任務考核表》進行評分。如有特殊事項,可在考核表中予以註明。

12. 回收《工作任務考核表》:考核開始後第6個工作日12:00之前,薪酬設計方案部門經理應將所屬全部被考核人的《工作任務考核表》提交人力資源部。

13.《工作任務考核表》間接上級評分:人力資源部將回收的《工作任務考核表》傳遞給相應的分管副總,由分管副總對《工作任務考核表》進行打分,分管副總在第7個工作日12:00之前將《工作任務考核彙總表》反饋給人力資源部。

14.部門內員工的考核結果的統計處理:人力資源部對全公司《工作任務考核表》中的數據進行加權、統計、確定等級,並填寫《工作任務考核彙總表》,並在第8個工作日12:00之前將《工作任務考核彙總表》提交總經理。

15. 部門內員工的考核結果的審批:總經理對《工作任務考核彙總表》進行審批,並在考核開始後第7個工作日17:00之前將審批結果反饋給人力資源部。

16. 公佈考核結果:考核開始後第9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在公司公告板及內部網絡上公佈季度績效考核分數、等級。

第7篇

為貫徹執行本公司《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辦法》,制定本實施辦法。

1.1客觀公正地分析和評價員工履行職責情況及實際工作效果,並依據考核結論正確地指導分配、實施獎懲,以充分激發員工的聰明才智和創造熱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1.2完善目標管理體系。公司制定年度經營目標和階段工作目標,通過逐級分解展開實施,必須有相應的配套考核體系。

本辦法適用於部門工作的考核,以及對總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科技人員和其他非生產人員的考核。

3.1重點考核原則:以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為依據,按照崗位職責標準對員工進行考核。

3.2分別考核原則:按對應的崗位職能設置考核要素逐項進行考核。

3.3主體對應原則:由各自的直接上級進行考核,並就考核結果及時溝通。

3.4部門聯動原則:部門經理和一般員工的最終績效均受部門整體考核結果的影響。

3.5目標考核和專項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對各部門的質量、安全、成本等專項工作,設置相應的權重,與考核期內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一併納入考核體系。

4.1公司成立考核小組,對部門進行考核。考核小組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分管副總、總經辦和人力資源部組成。考評結果由總經辦負責彙總,人力資源部根據考評結果核定部門績效。

4.2各部門長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核工作,於30日前將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5.2採用通用評價和崗位職責評價法對員工進行考核,並結合目標管理法(部門整體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對部門進行考核。

5.3部門考核:以公司下達的月計劃和部門職責為考核內容,月終由部門長向考核小組彙報,考核小組根據部門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評定考核結果。

5.4員工考核:由部門長根據各崗位特點制定考評細則,參考附表三。部門負責人直接考核人數超過8人的,可指定人代為考核,再籤批。

5.5人力資源部對各部門員工考核的過程和結果有監督權。員工對考核有異議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投訴,由人力資源部調查後裁決。

6.2部門負責人考核內容:工作目標與關鍵指標考核結果(取百分率)與各類專項考核結果(取百分率)相乘,得當月績效分配係數,見附表二。

6.3員工考核內容:要求各部門針對崗位特徵定出量化考核指標,並將考評標準告知本部門員工。

7.1員工每月26日向部門長提交工作報告,作為月度考核依據。

7.2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的工作報告、工作表現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員工),打分並簽字。

7.4各部門長每月26日向公司考評小組交月度工作總結,作為部門月度考核依據。

8.1員工考核工作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每次考核時,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必須與被考核者進行至少一次的溝通。部門考核由總經理辦公室組織,並進行相關溝通和統計工作。

8.2每月30日前,各部門將員工考核表、總經辦將部門考核表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完成對數據的統計。

9.2年度綜合考核為“不合格”者,予以降級、降薪或解除勞動合同。

9.3年度綜合考核為“優秀”且無“不合格”記錄者,晉一級。

9.4職等五等以下員工,連續五年年度綜合考核為“優秀”者,晉一等。

10.1不能在規定的日期內上交考核表的,視為考核者工作失誤。每延誤1天,減發考核者20%的績效工資。

10.2考核者應對被考核者作出公正評價。若在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減發考核者20%的績效工資;考核者一年內累計失誤3次者,視同失職處理。

11.1公司按部門核發部門工資總額,由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工資的考核發放。

11.2績效係數績效考核結果轉化為績效係數,實現其調節工資分配的功能。部門績效係數和個人績效係數均定義為百分制考核結果取百分率;其中部門長的個人績效係數為工作目標考核結果與各類專項考核結果(取百分率)的連乘積。

部門工資=基本工資總額+年功工資總額+全勤獎總額+(崗位技能工資總額+績效工資總額) ×部門績效係數=∑部門員工工資

部門長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部門績效係數×個人績效係數

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部門績效係數×(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係數)÷∑部門(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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