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安全責任書7篇 電安全,共擔責任

來源:巧巧簡歷站 2.07W

本篇文章主題為《用電安全責任書》,通過明確用電安全的責任和義務,提醒人們保障家庭、單位、社會的用電安全。我們將從責任書的內容和重要性入手,幫助讀者瞭解用電安全責任的意義,從而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更加註重用電安全問題,共同營造安全可靠的用電環境。

用電安全責任書7篇 電安全,共擔責任

第1篇

安全用電、防火重於泰山,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上海與蘭考的慘重事故給了我們深刻的教育與啟迪。為確保學校用電、防火工作要求得到真正貫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將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名教職員工,確實做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責,不發生火災事故,特制訂以下責任書:

一、全體教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及學校各項安全制度,自覺加強學習相關的用電與防火安全知識;要認真參加消防安全培訓,懂得基本的防火知識、逃生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能做到撲救初級火災。

二、學校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用電、安全防火”教育,落實安全用電、安全防火責任,定期檢查,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三、正常工作日辦公室空調、電腦等電源的開啟與關閉,由本辦公室負責人負責,確保下班後必須關閉。寒暑假期間以及節假日期間,必須拔下空調、電腦等總電源。

四、正常工作日教室電腦、電視等電源的開啟與關閉,由班主任負責,確保做到有人才開,下班後必須關閉。寒暑假期間以及節假日期間,必須拔下電腦、電視等總電源。

五、辦公室內教師儘可能不用暖手寶、取暖室、熱火器、手機充電器等電器,如需使用,由直接使用人負責,做到人在才用,人不在,不使用。下班後必須全部拔掉電源。

嚴禁將暖手寶、取暖室、熱火器、手機充電器等電器帶入教室帶電使用。

六、不準安裝、拆改各種電器設備、電源線路、開關,不準在電源線路上亂加負載,不準使用未經批准的各種電器設備。安全工作中要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接受安全檢查,對指出的問題積極整改。

以上要求,由學校總務處、校長室每月進行一次聯合抽查,任一條款如有違例,一經發現,記錄在案,並扣除安全獎100元/次。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保管,一份交學校總務處備查。

用電安全責任書7篇 電安全,共擔責任 第2張

第2篇

近期縣內發生了幾起因不安全用電而引起的火災事故,造成了很大的損失。這些事故的發生引起了人們對安全用電的警惕。為了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為了落實公司店面財產的.安全,經集團公司研究決定:進行和店面用電安全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由公司與店面負責人簽訂相關責任書。

一、目標責任要落實到人。簽訂人為用電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用電安全負主要責任。

二、對店面的設備用電加強管理。經常檢查供電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聯繫電工解決。如出現特殊情況,應立即停電並聯系電工。對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不得延誤。

三、對店面用電認真檢查,發現有亂插插頭的、使用禁用電器的,要及時糾正,以免發生意外。

四、做好節約用電安全防範措施,及時關閉不必要的照明設備,做到人走燈熄,用電合理化分配,不造成意外浪費。

五、未經公司審批,任何人不允許隨意私自改動線路,亂接亂搭電路。

六、因違章私自改變電源線路及違章操作設備,使用大功率電器,導致設備損壞及造成個人財產損失者以此對店面負責人追究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3篇

近期縣內發生了幾起因不安全用電而引起的火災事故,造成了很大的損失。這些事故的發生引起了人們對安全用電的警惕。為了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為了落實公司店面財產的安全,經集團公司研究決定:進行和店面用電安全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由公司與店面負責人簽訂相關責任書。

一、目標責任要落實到人。簽訂人為用電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用電安全負主要責任。

二、對店面的設備用電加強管理。經常檢查供電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聯繫電工解決。如出現特殊情況,應立即停電並聯系電工。對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不得延誤。

三、對店面用電認真檢查,發現有亂插插頭的、使用禁用電器的,要及時糾正,以免發生意外。

四、做好節約用電安全防範措施,及時關閉不必要的照明設備,做到人走燈熄,用電合理化分配,不造成意外浪費。

五、未經公司審批,任何人不允許隨意私自改動線路,亂接亂搭電路。

六、因違章私自改變電源線路及違章操作設備,使用大功率電器,導致設備損壞及造成個人財產損失者以此對店面負責人追究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4篇

為加強學校學校用電安全,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順利進行,進一步防止和減少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對安全用電工作的要求,姜莊鎮供電所與學校特簽定如下責任書:

一、鎮供電所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將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對舊損線路應督促及時提出更換和維修意見,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二、鎮供電站要做好節約用電工作,發現浪費行為要及時制止,提出節電措施。

三、學校不準私自安裝、拆改各種主要線路,不準使用未經批准的`各種電器設備,不準在電源線路上亂加負載,發現有私拉亂扯電線的,要及時制止,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四、學校要聽從鎮供電所指揮,接受安全檢查,對指出的問題積極整改。

五、此“責任書”一式二份,一份由學校保管,一份由供電站保管。

第5篇

為健全校園安全防範機制,加強校園、校產安全上,維護校園穩定,保障正常教學秩序,根據縣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後勤處與電工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樹立為教學和師生生活服務的思想,保證學校各項工作及師生生活的正常用電。

二、負責學校用電的供應、安裝一、維修、及各住户(包括商業用電)每月電費的`抄表工作。

三、每月上旬抄表(假期除外),建好用户明細帳,開好票據交收費人,將總帳交會計處結算。

四、經常檢查、維修線路、校內用電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切實杜絕各種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經常檢查路燈,安全應急燈的工作情況,切實保證在特殊情況下學生的安全工作。

六、經常教育學生注意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愛護用電設施。

第6篇

總包單位:xx(以下簡稱甲方)分包單位:xx(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4.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4.2審閲乙方臨時用電申請,並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4.3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向乙方提供施工生產及臨時生活照明電源,並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二級配電箱。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4用電期間,事故停電或者其它原因停電,及時通知乙方。排除故障重新供電之前,必須通知乙方。

4.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4.7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5.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5.3保證二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5.4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5.5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對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6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和培訓記錄。

5.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鑑定屬於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5.8負責本單位管轄範圍內(自乙方電度表及以下)的用電安全。

5.9確保本單位用電負荷總容量在4.3條款規定負荷內,禁止超負荷用電。

5.10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確保本單位管轄範圍內(自乙方電度表及以下)的電氣系統與甲方電源系統相容,保障整個現場臨時用電系統的安全。

5.11臨時用電系統的施工、管理應由相應等級的專業電工完成,禁止非電工從事應由電工完成的工作。

5.12發生有礙整個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後,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所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5.13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及甲方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規定,加強本單位臨時用電管理,規範現場電氣設施及防護設施,完善內業資料。

5.14因本單位違反有關規範、標準、規定及本協議,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第7篇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省政府、市建委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二、甲方提供電源,乙方負責安裝合格的'配電箱(帶電錶),安裝完成後請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配電箱以下的安全維護,乙方應配備相應的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乙方對作業人員在操作前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所有作業人員均應按交底和部頒jcj46—88、jcj59—99標準進行操作並執行甲方用電管理規定。

2、乙方在施工現場未配備或無能力配備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用電監管,無證人員不得從事臨電操作。

三、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自備的開關箱、流動箱、專用箱、電力電纜、電動機具、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器具等電氣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規範。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並經雙方簽字後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四、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電設備、器具、機電不得直接在甲方供電箱(櫃)內接線,必須通過自備或甲方提供的流動箱轉接。

五、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系統由甲方負貢統一管理和協調,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和變更甲方現場的用電線路和設備。確因工程需要,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應視實際需要及時給子書面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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