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報銷管理規章制度3篇 費用報銷制度:高效管理,實現費用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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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紹了一個關鍵的管理制度——費用報銷管理規章制度。這個制度旨在確保公文網站的費用報銷過程合規、透明和高效。通過嚴格的審批流程、明確的報銷標準和嚴肅的監督機制,我們能夠有效地控制預算,防止濫用和浪費的發生。該制度的實施將進一步提升我們的管理水平。

費用報銷管理規章制度3篇 費用報銷制度:高效管理,實現費用合理化

第1篇

為了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國小財務制度》及《建湖縣教育審核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税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為岡上國小)、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塗改立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税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發票監製章,並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市或縣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監製章並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税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購買時提供提供定額發票的需用發票粘貼單做好封面報賬。(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製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註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範圍;手工填寫的發票財務部門不得給予報銷。

5、臨時工工資等的發放,由總務處編制工資表,按人員造冊,註明標準、時間,並須相關人員簽字。臨時工工資、農民工勞務費等統一由總務處按照標準編表蓋章後,報後勤校長審核,校長籤批後到會計室報銷,學校臨時工工資每學期結報一次。

6、原始票據遺失的處理辦法:現金結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現金結算的,須提供對方單位出具的證明(單據號碼、金額、業務內容等)和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複印件。證明和複印件需本人和單位領導簽字。

7、因公出差遺失票據的處理辦法:遺失單程票的,由本人寫出書面情況説明經同行人員證明和單位領導簽字確認。遺失火車票、汽車票的,可比照另一單程票價,在規定的標準內給予報銷;遺失單程飛機票的(乘坐飛機者需經縣級以上主管領導批准),可比照同程火車硬卧票價的標準給予報銷。遺失雙程票的,將不予報銷。

2、凡一次零星採購金額單筆超過1000元,原則上不得用現金結算,辦理轉帳結算,並應取得對方單位的完整名稱和銀行帳號。

3、因公借款及一次報銷金額超過500元者,必須提前3天告知會計室,個人要履行暫借手續(憑上級通知,填寫好借條報後勤校長審核後到校長處簽好意見),借用現金的總額不得超過總費用的50%。否則由本人自己墊付,待學校會計室有現金時再按規定結算。

4、報銷時間規定:學校定為每週星期二下午會計室收各部門或個人手續齊全已經審核和批報的票據,週五學校報賬員到縣審核支付中心報銷。請各位同志予以支持,自覺遵守。

1、出差人員因出差所借差旅費,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出差回來一個星期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一個月內結算的,應寫出書面説明,列明具體歸還日期(最長不超過一個月),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並報校長審核批准。

2、零星購物所借備用金,應於購物後一週內到會計室結帳。

3、在規定期限內未結清借款的,由會計室在有關經費中直接扣款,並且遵循“前帳不結,後帳不借”的原則。

學校實行正職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分管校長審核,校長批報後,方可到會計室辦理結算。

1、教職工到會計室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採購的需有“物資採購申請單”;符合固定資產的還須保管簽收,屬政府採購項目的必須有政府採購審批表;外出參加會議的還須有會議通知或文件等。

2、票據須分別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字,並經分管財務的校長審核後報校長審批。

3、報銷多張定額發票、事業收據時,經辦人需填寫“發票粘貼報銷單”;報銷差旅費,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憑證後所附的有關發票要整齊地粘貼在左上角,並在封面上寫清楚所附票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所附票據與封面內容必須一致。

4、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鋼筆、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塗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5、對於發票、收據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塗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粘貼、不按規定填寫報帳憑證的,票據中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批報人等有一個未籤的,會計室不得接收發票。

6、報賬員每週五到審核支付中心完成審核支付工作後,須在下週一把報銷的現金轉交學校出納會計,出納會計收到現金必須當日兑付,做到現金不截留,不挪作他用。

1、紅十字互助金,特困生減免等均由學校紅十字理事會根據上級關規定辦理,政教處監督執行。社會捐助特困生專項助學金,由政教處及紅十字理事會根據學校有關規定負責具體評定,造冊並報校長室審批後,由會計室發放。

2、獨生子女費,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教職工,每年發獨生子女費40元,由夫妻雙方單位各發50%,直至小孩14週歲。由學校會計室於每年年底造冊,報支付中心審批後在工資卡上發放。

3、喪葬撫卹費、遺屬補助費由總務處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核定,會計室監督執行。其他費學校工會根據有關規定辦理。

4、零時工工資(實行基本工資加浮動)由總務處部門負責考核並按學期造冊,報校長室審批後到學校會計室報銷。

5、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採購各類辦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部門負責人在月底前填寫《物資採購申請單》,分管校長簽名後報後勤校長審批,履行手續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統一由學校總務處安排兩人以上購買,超過千元以上購物必須經校務會或教代會研究確定。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籤準報銷、後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票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採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併到會計室報銷(低值易耗品的購買統一歸口縣勤工儉學公司)。

6、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教學儀器或專用材料,先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物資採購申請單》報校長室審批,統一由學校請示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進行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籤準報銷、後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序。報銷時,發票下面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採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併到會計室報銷。

7、固定資產的購置,按年度部門預算的安排執行,一律由總務處辦理好採購手續,憑採購單經校長籤批後到學校會計室先辦理暫付款手續,待固定資產交付時,隨同採購單和固定資產入庫單,經校長籤批後至會計室辦理結算手續;凡部門預算沒有安排的,原則上會計室一律不予支付,若是有特殊原因的,需説明情況,填制《物資採購申請單》報校長室批准後,按歸口性質交總務處辦理採購,並辦理固定資產入庫手續,最後持籤批後的發票、《物資採購申請單》、《固定資產入庫單》、情況説明至學校會計室辦理結算。

(1)教職員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長室安排批准,憑開會文件及校長室批准通知由教導處調度課務,填製出差通知單。

(2)出差人回校後一週內需到會計室辦理結算手續,用藍(黑)墨水筆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部門負責人的簽名,將出差的車票和住宿費發票按規定在“差旅費報銷單”後左上角整齊粘貼好,並附出差通知和有關會議通知。

(3)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不分途中和住勤,(滿一天)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縣區0元,市區內12元,特定地區20元(特定地區是指廣東省、海南省全境及北京市、上海市、廈門市)不滿一天的不享受,已享受承辦單位伙食補貼或講課補貼者,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4)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發市內交通費3元,包乾使用,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當天往還的,可加發一天的市內交通費,出差時自帶交通工具的,不再享受市內交通費,出租車發票一律不予報銷;

(5)“差旅費報銷單”先經分管財務的校長審核,再由校長批報,最後到會計室報銷。(外出學習、聽課或培訓的差旅報銷時由帶隊人報銷,報銷時需提供相關文件或教科室出具的《教職工外出學習、培訓安排單》)職工出差返回後應於一周內辦理核銷手續,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會計室有權拒付。

①、住宿費、往返路費按上面差旅費開支規定憑據限額報銷,學費、培訓費等開支,憑據全額報銷,

(2)教師參加本科段或大專學歷教育的費用學校不予報銷。

學校來人是否招待由校長室決定,校長辦公室負責安排。上級單位、同等級別或重要客人的接待標準不得超過國家制定的標準(每10人一桌不超過300元),正常接待一律安排在學校小食堂,特殊情況需到賓館接待的必需有校長批准,所有接待都必須由接待經辦人填制《公務接待審批單》報校長批准,辦理招待費結算時附後。招待費報支時,必須具批准後的《岡上國小公務接待審批單》、發票和酒店的《菜單》,齊全後方可到分管校長處進行審核,最後到會計室報銷,未辦理審批手續的,不支付招待費用。校內安排的工作餐由後勤校長根據需求審定統一安排,總務處承辦並負責定期結報。

11、校內零星維修和綠化等項目歸口總務處負責,學校發生的零星修繕費,都必須由總務處開具派工單。所有零工在結算時,必須到地税局或建安處開具正式建安發票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12、基建工程支出:學校所有基建工程都必須執行招投標制度,工程結束預付款不得超過工程預算的80%。

講義由教務處主任籤準,經過校長辦後到學校文印室打印。行政打印需要外出打印的需由分管校長同意,校長辦籤批到指定打印社打印。打印社需憑籤批的打印單開地税發票經總務處核價後(總務處暫時按如下標準審定:打印版面費3元,複印a4每張0.4元,超過100頁的安講義費標準執行,以上均為含税價),報校長室審核、報批,最後到會計室結算。

(1)學校公務用車權由校長室決定,校長辦公室負責安排。校長辦根據用車人數和性質安排車型,用車前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填寫“岡上國小公務用車申請單”用車,報校長籤同意後予以安排,[上限標準暫定為縣市內:直接接或送120元,用車達半天的150元,用車一天的為250元,以上均為含税價]。結報時車主需提供地税的正規税票和《岡上國小公務用車派單》(需一票一單)發票經校長辦主任見證後,報校長審核、批報,再到會計室結算。

(2)學校來人招待用煙由出納購買,校長辦使用記錄,校長辦結報時需提供《岡上國小來客接待用煙清單》,結報時要把用煙清單作為附件結報。

(3)辦公室安排的學校公務用車、用煙要嚴格控制,不得私用公報,並做到按月結報。

15、教職工的各類獎金、福利、津貼補助等按規定納入績效工資計算,學校在公務費內不再列支。

16、當年各類票據的報銷截止日為下一年度的二月底,超過期限的票據,會計室可不予辦理,有特殊情況的需書面説明情況並報校長批准後,方可報銷。

18、本制度20__年__月__日修訂,自20__年__月__日起施行。往年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費用報銷管理規章制度3篇 費用報銷制度:高效管理,實現費用合理化 第2張

第2篇

一、現金只能支付公司員工的各種勞動報酬、勞保、福利、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等。採購材料、辦公用品、低耗品等使用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要通過銀行轉賬支付,未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的,報銷時須提供現金支付憑證(收款收據、微信支付寶等轉賬記錄)。(特殊情況由總經理審批)。

二、所有的現金收入,都應開具收款收據。開出收據的存根應與應入賬的收據聯按編號逐張核對金額,確保收入全部入賬。現金支付應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並執行票據報銷及審批程序,做到賬款分管。

三、臨時性小額現金支出,實行先墊支後報銷原則(除出差外)。經常性的大額現金支出由經辦人填制領款單,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可領取備用金。

四、領取備用金的人員,年底應到財務部門辦理年度領款更換手續。因公出差,應合理估算出差費用,填制領款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可從出納處領取暫借款。已安排備用金的人員,不得再預支差旅費。如前一次借款不清的,不準再向公司借款。

五、控制現金的庫存限額,一般以3-5天的日常零星支出為限,超過限額的出納員應及時送存銀行,每日業務終了前,出納人員應盤點現金,做到賬實相符。

一、本制度從二0二0年一月一日起執行,執行以後公司如有新的規定另行通知。

第3篇

一、報銷原始憑證必須是印有税務監製章的合法有效憑證,取得的合法有效憑證應該寫明公司全稱,內容必須完整,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書寫清晰正確,各種收款收據(除財政局印發的非營利性單位收款收據外)一律不予報銷。費用報銷單必須用藍、黑水筆書寫,用膠水粘貼附件,不得使訂書針、大頭釘、回形針串別。不符合規定的,財務部門作退回處理。

二、經手人按要求粘貼好各種報銷票據(除增值税發票不要粘貼外)後,準確填寫報銷金額(填上大小寫金額),註明票據張數,做到清晰無誤,不得塗改。

三、經手人所在部門負責人,核查單據所載內容是否屬實,並簽字確認。

四、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財務負責人按公司相關規定對各種報銷票據進行審核,審核其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對不符合規定的報銷票據,應予退回。

五、在財務部負責人審核簽字後,由總經理(或授權副總)簽字批准。

七、報銷時間為每週一次,每月截止時間為每月28日(逢節假日、雙休日提前)。每月29日至月底為財務對賬時間,期間不再辦理報銷業務(特殊情況除外)。具體時間節點為:星期三之前報銷憑證提交到財務部,星期三財務部審核報銷憑證,經總經理或授權副總批准簽字,星期四財務部報銷付款給各報銷人。

八、如總經理不在情況下,又有特殊情況急於報銷,授權副總和財務負責人確認情況下,先給予報銷,待總經理回來後給予補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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