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員工的規章制度8篇 員工行為規範:打造和諧高效的組織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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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主要介紹公司管理員工的規章制度。規章制度對於企業的正常運轉至關重要,它是保證員工遵守公司規則、維護工作秩序的重要依據。通過規章制度,能夠確保員工遵守勞動紀律、提升工作效率,為公司的穩定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管理員工的規章制度8篇 員工行為規範:打造和諧高效的組織秩序

第1篇

(一)為了合理確定公司員工的薪資,完善公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所有員工的工作用心性,本着“以崗定職、以職定薪、績效考核”的原則,確定員工的薪資。

(二)公司薪資標準隨公司經營效益、社會薪資水平、物價指數變化以及個人所承擔的職責、所做的工作量及成效等因素進行相應調整。

為了進一步提升企業規範管理和全員的工作行為,並結合公司的發展目標和用人育人的需求前題,努力建立科學、規範、公平、合理、激勵的薪資體系,尋求“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對新老員工具有激勵性”等為原則,使新老員工均能以公司為平台,以個人技能的提升和對企業的忠誠貢獻度為依據,透過定期考核為自己的付出對照薪資組成的各類標準逐步提高所得薪資總和,確保每個員工的“薪資總和”與其“個人技能提升和勞動的付出”相適應。公司為了企業各項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實,堅持以“能”為主導,以德才“全能”型人才為重點,以“一人多崗,一崗多能”為要素,以多勞多得為薪酬激勵體系,堅持獎勤罰懶。三、薪資的構成

(一)公司員工的薪資由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全勤工資、業務提成、工齡工資等構成。(二)員工工資與員工所在崗位掛鈎,是任職資格、工作職責在薪資中的體現。四、薪資的確定與相應變動

(一)公司根據員工所聘崗位、工作職責、工作潛力、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的大小,兼顧其工作經驗、學歷、職稱等綜合因素確定其相應的薪資級別。對同一職位的員工要根據其工作職能分類和工作性質的不同確定不同的薪資級別。

(二)員工調整工作崗位後根據其新的崗位和職責,確定相應的薪資級別。

(三)所有新進員工務必有1-3個月的試用期,若透過,則需要填寫轉正申請表,報部門領導及總經理的批准,方可轉正。五、薪資的具體計算方式

(一)計算公式:員工薪資=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全勤工資+業務提成+工齡工資。(二)基本工資以員工入職時與公司約定的工資金額為準。(三)提成的計算方式如下:

1.市場業務員,電銷業務員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工程半包價在3萬元以內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3%,電銷業務員提成為2%;2)工程半包價在3-8萬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4%,電銷業務員3%;3)工程半包價在8-15萬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5%,電銷業務員4%;4)工程半包價在15萬元以上,市場業務員提成為6%,電銷業務員5%;

2.主任設計師、設計師、實習設計師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工程半包價在3萬元以內的,提成為3%;2)工程半包價在3-5萬元的,提成為4%;3)工程半包價在5-8萬元的,提成為5%;4)工程半包價在8-15萬元的,提成為6%;5)工程半包價在15萬元以上的,提成為7%;

第一條公司每月發放員工工資為10日,發放業務提成為15日,如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推遲至工作日發放。

第二條每月底各部門給財務彙總本部門業績,未及時彙總的部門主管自行解決。第三條本制度即日起執行,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管理員工的規章制度8篇 員工行為規範:打造和諧高效的組織秩序 第2張

第2篇

為了嚴肅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具體打卡時間為:週一至週六,在上班時間8:30和14:30前,下班時間11:30和17:30後打卡;3、上班時間因個人原因外出,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進行處理。

第二條公出:指因公司相關業務及事務外出。如客户拜訪、會議、培訓、出差等。公出視為出勤狀態。如因公出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告知部門負責人,使用釘釘軟件異地打卡並備註外出事項.

1、員工公出應至部門經理處據實填寫紙質版的《員工外出登記表》,方可外出。

2、各部門經理/主管應於每週一將《員工外出登記表》交至綜合事務部,以備考勤之用。若每週內綜合事務部未收到相關材料,上述狀況視為遲到/早退,曠工等按相關規定處理。若虛造外出理由,一經發現,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三條漏考勤:指員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進行指紋考勤。也未告知綜合事務部。

1、員工上班或者下班無打卡記錄的,但依據人員證明能證明有在司狀況的,應及時告知綜合事務部。若不能證明有在司狀況,則計為曠工。

a、在上班時間後半個小時內打卡,視為遲到。遲到次數每到達三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b、在上班時間超過一個小時打卡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c、注意事項:員工遲到,入司的時候也務必打卡,否則找不到記錄,按曠工處理。

1、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假、續假手續、未出勤或遲到、早退、無故離崗到達一小時以上。

2、本制度規定其他視為曠工的狀況(例如,遲到一個小時以上、漏打卡未證明在司狀況)。

3、曠工處理:按曠工天數處罰薪資。月累積曠工超過六天,視為自動離職,予以辭退。

1、綜合事務部每月1日統計考勤狀況。各部門在每週一上午11:00前將完整的《員工外出登記表》交給綜合事務部以便統計,如外出信息有遺漏或錯誤請在每週一下班前,進行補充,未按時補充,按截止時間前的信息進行統計。

2、每月2日,人事專員彙總上月整月的考勤結果,發給各部門進行核對,並在2日時間內反饋問題,以便及時調整。如未反饋則按統計的結果進行處理。

1、遲到與曠工的處罰金,納入公司公益經費中。(公司公益經費主要用在獎勵滿勤的員工,由綜合事務部統計並通告)

第一條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請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應在休假前申請,經部門經理批准同意後,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經部門經理以及總經理批准後,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5、連續的事假時間試用期員工不得超過5天,正式員工不得超過15天。

第二條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療或休養而申請的假期。

1、若無法提前請假,須在當天上班10分鐘前通知部門經理及人事,並於病癒上班後一個工作日內補齊《請假單》及相關資料至綜合事務部。

2、一天(含)以內的病假,可不帶給病假證明;連續請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帶給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或正規發票;病假時間以證明或發票上是日期為準。否則按事假計。

1、因本人結婚且到達法定年齡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曆日),最遲應在休假後上崗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出示結婚證,否則按事假計。

2、結婚證在員工入職後登記領取的,方可申請婚假;婚假應在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使用,逾期無效。

因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贍養關係親屬身亡而享受的假期。喪假假期為1-3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根據員工實際狀況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能夠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a、貼合國家計劃的規定女員工可享有產假158天(日曆日);申請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且不得分開使用。

b、女員工懷孕第1—8個月,可享受1天產檢假;懷孕第8個月以上,可享受2天產檢假;天數能夠是當月累積的'1天或者2天;申請產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未帶給者按事假進行處理。

d、男員工給予10天陪產假,陪產假不得分段享受;最遲應在休假後一個工作日內出示子女出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計。

a、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改為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基本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生育津貼標準為上年度本企業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

b、生育的津貼月數:順產補三個月津貼,難產可再補半個月津貼。

c、女員工因晚育與領取獨生子女證延長的產假,生育保險未支付生育津貼的部分,按女職工產假前基本工資由公司支付。

a、女員工休完產假後,因個人原因要延長假期的,按事假進行處理,續假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按停薪留職進行處理。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公司審批後執行。

b、停薪留職期間,公司不終止社保關係,但公司與個人繳交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c、產假與停薪留職期間應繳交的社保費用,應在產假前一次性繳足。

4、女員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5、女員工產假復職後,需要補差工資的,應帶給“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核對單”複印件,人事部按相關規定進行補差處理。

1、凡在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帶薪年假。

2、員工連續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5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經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員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夠根據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統一統籌安排。原則上不理解直接申請。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當年未休完的,不累積到次年假期內。

年假使用週期:從折算後第一年的自然年(新曆年)第一天(1月1日)開始起算,至自然年(新曆年)年末最後一天(12月31日)定義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週期;

第七條如公司發現假期證明不合格的將視為事假並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工資;如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第八條假期較長的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假滿回公司後需到綜合事務部報到並銷假。

第九條請假打卡:請假離崗前應打下班卡,請假到崗後應打上班卡。打卡時間應與請假條的時間一致,如出現考勤空白,按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如需續假者續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星期;對無限期續假者按自動離職進行處理。第十一條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務需要派遣到外地辦理事務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學習,以上兩種狀況計為出差。第十二條請假辦理程序及審批權限

請假按曠工處理的規定:無法提前請假的,在事後到崗一天內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第十三條全勤獎勵

第十四條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各部門應用心落實執行。

第3篇

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制度,結合公司管理要求,特制定《員工獎懲制度管理辦法》,本辦法於20xx年 7 月1日頒佈執行。

第一條 遵守國家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市民行為道德規範,遵守本公司規章制度及部門的崗位職責。

第二條 行政部門要求如實填寫各類表格,提供有效證件,不得有隱瞞或假造。

第三條 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接受業務指導、各類培訓及考核。

第四條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同事、互幫互助,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五條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質量標準要求開展工作,作業場所禁止無關人員逗留。

第六條 講究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嚴守公司機密,廉潔奉公,維護團隊利益和公司聲譽。

第七條 愛護公物及公用設施,自覺維護和保持環境衞生。

第八條 勤儉辦公,節約用水、用電、用品,杜絕一切浪費現象。

第九條 衣容整潔,精神飽滿,待人熱情,文明用語。

第十條 凡評為年度優秀員工者,將發放優秀員工獎金200元。

2、為住户提供熱情、耐心、周到的服務,受到住户表揚者。

3、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經濟效益者。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7、見義勇為,捨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蹟突出者。

9、敬業愛崗,工作勤懇,任勞任怨,模範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者。

凡評為優秀員工者,由行政部門將員工事蹟以書面形式報告並填寫獎勵建議書呈報物業經理,核實無誤後報公司領導批准後實施。

第十三條 甲類過失(以下每項考核分值為1分;5元/1分) 有下列行為者屬甲類過失:

第十四條 乙類過失(以下每項考核分值為2分;5元/1分) 有下列行為者屬乙類過失:

3、因服務態度差受到住户投訴時,與住户爭辯、吵鬧。

8、超越職權範圍或違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4、侮辱、謾罵、恐嚇、誣告、威脅他人,造謠惑眾、搬弄是非。

5、服務態度極差,與住户吵架,或1年累計被住户投訴達3次以上者。

7、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重大事故或嚴重後果。

8、惡意破壞公物或他人財物,造成公司或他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

12、泄露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14、仿效上級主管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口頭警告。僅限首次觸犯甲類過失的行為。由主管簽發報辦公室審查同意後生效。

2、書面警告。員工重複觸犯甲類過失(累計2次)或觸犯乙類過失,將給予書面警告。

3、辭退或開除。員工觸犯丙類過失,公司有權給予辭退或開除處理,公司也有權對重複觸犯乙類過失、情節嚴重的員工給予辭退處分。

4、員工年度內被書面警告(累計3次)的將取消年終優秀員工評比、評選,取消年終獎。

員工有違紀行為,由行政部列明違紀事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告物業經理審查,經總經理批准生效。

員工在三個月內,如能認真改過,積極工作或因工作成績突出,受到公司的通報表揚,經物業經理提出,公司領導批准後,可取消警告處分。

員工若對所受的處分不服,應在3日內口頭、書面向行政部提出申訴。行政部對員工申訴進行認真核查,並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即為最終決定。

第4篇

第一條為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員工個人才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公司成立由公司高管人員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負有監督、協調和仲裁職能。人事部門為具體的執行部門。

第四條考核採用100分制。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對應考核得分如下:優秀91-100分;良好81-90分;稱職71-80分;基本稱職60-70分;不稱職59分(含59分)。

第五條員工的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和例外工作。日常工作考核比重佔80%,例外工作佔20%。直接主管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分配,將各崗位的日常工作構成崗位職責,崗位職責是績效考核的主要參考依據。部門主管根據各崗位職責,對所述工作確定權重分值。根據公司特點,除崗位職責的日常工作外,員工還有例外工作,董事長和總經理安排的工作(包括部門主管對下屬員工安排的工作),視為職責人的例外工作,列入績效考核表,列入例外工作的績效考核最多不超過四項。

第六條對於部門正副經理級別員工在考核時除日常工作外,還包括其計劃、協作、督導和培訓指導四個方面的潛力進行考核。

第七條每週的部門周工作總結計劃應細化,各部門需將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的執行人,工作完成的結果和及時性作為其考核的主要依據。各部門的周工作總結計劃表需在每週一報送行政部,未按時報送的每次扣部門負責人當月績效考核分2分/次。

第八條在月未考核時,未完成的主要工作按該項工作分值的80%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50%扣分,未及時完成按20%扣分;例外的工作未完成按3分/項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2分/項扣分,未及時完成按1分/項扣分。

第九條根據公司制度的規定,每違反公司制度中的一項,扣0.5分/次。個性地,對於上班時間玩遊戲、大聲喧譁、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網站者,每違反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1)每月最後一個星期,人事部將各職位的《員工月度考核表》發放到各部門經理處,部門經理分發給員工。

(2)員工對照自己的工作完成狀況進行自評,並填寫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善措施、工作體會及對公司部門的要求與推薦。員工應在每月2前將《員工月度考核表》報送直接部門主管處。

(3)直接主管依據員工崗位職現,並結合員工實際工作狀況,根據《員工月度考核表》進行考核,於5日前交人事部。

(4)人事部負責審核、彙總各部門員工的業績考核狀況,將考核狀況於每月8日前彙總報總經理核批。

(5)人事部將經總經理核批的考核結果於10日前反饋到各部門負責人處,各部門負責人應透過面談的形式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員工,並與員工共同針對不足進行分析,指明今後努力方向,為員工實施績效改善計劃帶給幫忙,並跟蹤改善效果。

(6)每月的考核結果在最近的一次公司例會上予以通報。

第十一條員工只有在較好地完成本職工作和臨時安排的例外工作的前提下方可評為良好,只有在具有突出表現時方可評為優秀,評為優秀時考評人員應列出具體事例。對績效考核中被評為不稱職的員工,考核人務必進行説明,並經該部門的經理審核同意。

第十二條公司績效工資結合崗位工資發放,計算辦法為:

第十三條如員工表現個性優秀,為公司作出重大貢獻的,除評為“優秀”外,公司還將另行獎勵。如員工犯嚴重錯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除扣除全部工資外,將視損失大小追究其賠償職責。

第十四條員工如對當月考核結果有重大疑義,能夠向部門經理或人事部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如考核結果調整,本月仍將按原考核結果發放工資,在下月發放工資時再予以調整。

第十六條員工自評和部門經理在對下屬員工進行績效考核時,應對照其工作計劃的完成狀況,認真客觀地評分,不得敷衍應付。如敷衍應付的,扣除其當月績效考核分3分/人次。

第十七條人事部於每年1月份綜合全體員工上一年度各月績效考核結果,協同考核小組對員工上年度之工作績效進行年終綜合考評。

第十八條人事部為每位員工建立考核檔案,考核結果將作為獎金髮放、評選先進、薪資調整、職務調整等的重要依據。

第十九條對貼合以下條件者,給予“考核辭退”處理:

2、一個考核年度內,連續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和年度績效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的,又無適合的空缺崗位可調配或不服從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崗位的;

3、每個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後,對全體員工進行考核成績排序,除上述2項產生“考核辭退”的條件外,對排序處於尾端的人員實行績效考核的“尾端辭退”;年度的考核辭退率(包括尾端辭退)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

第5篇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註意見,報廠審查批准後,由保衞部門登記(或總務部門)安排住宿,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後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衞科查驗登記,後由該單位保衞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住宿舍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愛護宿舍衞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衞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髒物以及在牆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由室長安排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室內電燈定為一室一燈、一插座,燈泡在100瓦以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七、廠內單身宿舍,凡室外安裝計費電錶的,除不準使用電爐外,可暫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電器。

八、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九、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十、嚴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違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十一、宿舍內安有保險並封條,凡私自拆封條、拆換保險或因用電過大引起保險絲燒斷者,視為偷電論處,發現一次罰款寢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廠保衞科,否則不予處理,對於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十三、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後,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牀位,如需逐換須經廠管理人員同意後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並責令其改正。

第6篇

為鼓勵員工的工作用心性,我公司領導會議一致證明,每位員工均可透過日常工作表現、服務態度、用心的心態及對企業文化知識的掌握程度等,提升自我的級別,每位員工都有機會透過自身的努力,體現自我的價值,實現自我的夢想,讓自我為公司帶來更大的效益!

1、所有員工在轉正前均有1——3個月試用期,具體時光視其表現而定,優秀者可提前結束試用期。正常試用期內無法到達規定工作標準,需延續試用的,在延期內到達公司標準的,可轉為正式員工。試用期間員工病事假超過一週或遲到早退達3次者,不予轉正。試用員工轉正,須由所在部門領導提出申請報請上級經理審批,轉交備案確認合格者,方可轉正。員工轉正後,及時與本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可享受三險待遇(養老、醫療、意外),此待遇公司支付50%,剩餘部分有個人承擔,注:在合同期內,一旦有員工違約離職,其個人將承擔一切法律職責。

2、在連鎖店內表現優秀的服務員,受兩次以上顧客好評,並且得到店長極力推薦的人員,可在遞交晉級申請後兩週之內理解考核。考核一次未透過者,可於一週內申請二次考核,二次考核若仍不透過者,取消繼續晉級機會,申請資格延後6個月。一次二次考核直接透過者,可在三個月後申請另升級別,申請及考核程序同上。(服務員—星級服務員---全星級服務員)

3、連鎖店店長,可按工齡評定,在本公司以店長身份工作半年以上者,工作表現優秀,並且每月按計劃完成任務者,均可上報申請級別晉升,晉升考核同服務人員晉升考核程序。級別為:三級店長—二級店長---值班經理。

期望個位用心努力工作,充分發揮自我的才能,在讓自我進步的同時,帶動大家一齊進步,提升自身素質、提高經濟收入!

第7篇

為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導員工敬業愛崗,增強企業凝聚力,根據公司《薪資管理制度》中月薪制人員的績效考核工資,制定本考核管理辦法。

1、 考評小組主任由董事長張蘭岐擔任,副主任由公司副總經理王仲濤擔任,成員由辦公室主任李忠春,創建辦主任開建梅,財務部經理李忠,人力資源專員何慧英組成。辦公室具體日常事務由人力資源專員負責;

2、 考評領導小組職責:制定考核辦法,指導部門考核工作。

5、 各分公司負責人的考核由總公司考評辦公室組織實施。 對各分公司的員工績效工資考核由分公司領導組織實施。 對總公司機關的員工績效工資考核由辦公室李忠春、康璐負責。

(一) 分公司經理、副經理、負責人按照簽訂的年度目標責任

(二) 其他員工按其工作效率和質量進行考核,相關員工績效

(一)部門經理、副經理、負責人員考核,滿分100分;按照簽訂目標考核責任履行的情況發放績效考核工資:

(二)員工績效考核滿100分,按照員工績效考核表的考核得分發放考核工資,具體考評標準如下:

1、當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績效考核工資為(考核得分÷100)×崗位績效考核標準工資;

3、新增員工或辭職員工,當月績效工資為(考核得分÷100)×(崗位績效考核標準工資÷30天)×出勤天數。

六、 員工的季度績效考核工資須經分管領導、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隨當月考勤一同報人力資源部確認,經財務部審核後在每季度後一個月30日前發放。

七、 任何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每發現一次,對弄虛作假者扣發當月薪資,同時對相關審核人員及分管領導按當月薪資的20%進行處罰。

第8篇

第1條 為規範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對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第2章 出差審批權限

第3條 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予以核定。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以往返的,一般由部門經理核准。

2?遠途國內出差:3日內的由部門經理核准,3日以上人員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2?員工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如有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堅持先預算後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並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外費用。

2?因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 3?借款要及時清還,員工須在公務結束後7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 第8條 報??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範粘貼報銷單arr;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arr;財務部核實arr;總經理審批arr;財務領款報銷。

1?員工出差之前必須提交出差申請表,註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

2?將出差申請表送行政人事部留存,作為記錄考勤之依據。

3?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時,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4?員工出差完畢後應立即返回公司,並於7日內憑有效日期證明(如機票、車票等)到財務部辦理費用報銷、差旅補貼等手續。

5?員工出差後,必須於5日內向主管彙報工作,並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報總經理審閲。

6?出差結束後,應於5日內提交出差報告,併到財務部報銷費用。 7?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並對員工按曠工進行處理。

注:不按上表規定而超出報銷標準時員工必須提交書面説明,寫明理由,經總經理簽字後方予報銷,否則由報銷人自己承擔。

1?員工在出差當天的8:30前出發、17:30後返回公司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補貼,否則不予計算出差補貼。

2?遠途出差者,計算出差補貼一般採取去頭留尾的原則。例如:9日出差12日返回者,給予3天的出差補貼;如果員工能提供9日8:30前出發、12日17:30後離開出差地的相關證明,則可給予4天的出差補貼。

4?如果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招待,一律不予發放出差補貼;如果出差期間發生了已經批准的招待費,招待期間不發放相應的餐費補貼。

5?出差期間不得另外報支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出差的另計。 第12條 不享用出差補貼的情況

1?員工赴外受訓考察等,其食宿由其他公司安排者。 第5章 附則

第13條 下屬與上級一起出差時,下屬差旅費可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 第14條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15條 餐費、住宿費的支領標準,可隨物價的變動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16條 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核定後實行,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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