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旅行2讀後感優質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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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讀後感時需要寫出自己的真情實感,,通過寫讀後感我們是可以記錄下自己的感受的,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去旅行2讀後感優質6篇,感謝您的參閲。

去旅行2讀後感優質6篇

去旅行2讀後感篇1

暑假這段時間,我重讀了《灰塵的旅行》這本書,這是一本科學書籍,作者是高士其,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書。

這本書主要是寫了一個細菌的自述。主人公是“菌兒”,也是一隻細菌,它主要吃變質腐爛發臭的食物,有些細菌也吃血和蛋白質,因為他們身體裏需要蛋白質來繁衍他們的下一代。書中主要説了兩方面內容,一方面是“灰塵的旅行”,主要是高士其的“科學趣談”類文章;另一方面是“細菌和人”,主要是高士其的“科學小品”類的文章。科學趣談介紹了灰塵的旅行等有趣的科學現象、原理。科學小品包含細菌的衣食住行、形態等,以及與人類、土壤的關係。

灰塵的旅行,重點傳遞了灰塵無處不在,永不停留,它有好的一面,能製造雨和雲霧,沒有灰塵,將來就沒有雨和雲霧,更沒有大雨和小雨,將來氣温無法降低。當然,也有它不好的一面,會弄髒房子、牆壁、傢俱、衣服,以及人的皮膚等。灰塵也是呼吸道的破壞者,它們會使鼻孔不通、氣管發炎、脈衝受傷,從而傳染疾病。

因此,灰塵必須受人類的監督,不能到處亂飛。我們要利用科學手段,發揮它的優點,加以利用,儘可能防避它的缺點,讓我們生活的地球更加美好和諧!

這本書中,有很多科學知識,可以應用到我們的生活中。這是一本特別值得閲讀的科學書籍,希望大家都來閲讀。

去旅行2讀後感篇2

在這個愉快的寒假裏,我讀完了一本有趣的童話故事書《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它的作者是瑞典女作家,賽爾瑪.拉格洛芙。她1909年獲諾貝爾文學獎。

這部童話的主人翁是十四歲的男孩尼爾斯,他長在瑞典的一個小鄉村。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勞而又十分貧困的農民,但尼爾斯生性粗野,非常頑皮。他又對讀書毫無興趣,專愛搞惡作劇,欺負小動物。因此,周圍的村民及動物們都很討厭尼爾斯。一個初春,尼爾斯在家裏因為捉弄一個小精靈,被小精靈變成了一個拇指大小的小人。

正在這時,一羣大雁空中飛過,家中的一隻雄鵝莫頓也想跟隨大雁們飛行,尼爾斯為了不讓莫頓飛走,抱住了雄鵝的脖子,不料卻被雄鵝帶上了高空。從此,他騎在鵝背上,跟隨大雁們開始了驚險的旅程。

一路上尼爾斯做了許許多多的好事,逐漸成為大家信任的朋友。比如,他幫助大雁阿卡看守雁羣,以防狐狸斯密爾的偷襲。他還多次幫助小動物們脱離險境,搭救落難的人們。慢慢的尼爾斯成為了動物和人類歌頌的大英雄。最後大雁阿卡告訴尼爾斯只要他能把莫頓平平安安地帶回家就可以變回人啦!於是,他一路上保護着莫頓,費盡千辛萬苦終於把莫頓和它的一家都帶了回來。當然尼爾斯也被小精靈恢復成了原樣。

這是一個充滿愛心、智慧和勇氣的故事。讓我們看到調皮,頑劣的尼爾斯怎樣轉變成為一個善良、受大家喜愛的孩子。這篇故事還告訴我們只要對一件事不斷地努力,最終我們會把這件事辦好的。

去旅行2讀後感篇3

自從我們的班級圖書角開張後,大家的熱情空前的高漲。我也借了一本久聞其名的書籍——《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它的作者是瑞典的塞爾瑪。拉格洛芙。

這本書的主人公是尼爾斯,他不愛學習,喜歡調皮搗蛋。有一次,他因捉弄了小精靈而被變成了小人——他在院子裏走動,希望能找到小精靈,向它道個歉,求它把自己變成人。他沒有找到小精靈,但他發現雄鵝莫頓打算飛走——同大雁們一塊旅行。為了不讓莫頓逃走,尼爾斯拉住了它。結果,他們都飛上了天空。於是,尼爾斯干脆騎在莫頓身上和大雁羣一同旅行。一路上,他們見識了很多很多……

讀這本書,你不能不想到人與動物之間的關係:這本書,以動物的視角揭露了人對動物的殘忍——拿機槍掃射大雁羣,把小鴨當誘餌誘捕眾多鴨兒,為自己方便而剝奪無數動物的家園……

讀這本書,你不能不想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的道理:尼爾斯是個愛調皮搗蛋的孩子,大家都不喜歡他。然而,在他那調皮搗蛋的後邊,卻藏着一顆滾燙滾燙的、金子般的心——樂於助人的心。

但是,我最賞識的還是在面臨選擇的時候,總有一條兩全其美的路,只要你敢於去做——

尼爾斯和雄鵝莫頓感情越來越深,但他想變回人的慾望也更加強烈了。一天,他無意中得知,只要能將莫頓帶回家,讓它被母親殺掉,自己就可以變回人。有一天,出現了戲劇性的場面:莫頓被尼爾斯的母親關在了屋裏,馬上就要被母親殺掉——它一被殺掉,尼爾斯就會變成人;但這樣,尼爾斯就會失去一個知己。尼爾斯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靜觀其變,二是跑去敲門阻止——但這樣,尼爾斯變成小人的事情就會被父母發現,其後果不言而喻。怎麼辦?怎麼辦?尼爾斯選擇了後者——他跑去敲門,自己突然變回了人;接着,他又説服母親,保全了莫頓——多好的一個結果!

讀這本書,我感覺自己好像在和一位長者談話。它告訴我,用心照顧一個小生靈,體會到的最美麗的情感不是獲得,而是付出。

去旅行2讀後感篇4

尼爾斯,這本書的主人公。一開始,我對他十分反感,因為他老是欺負動物、拽小貓的尾巴……但是越到後面我卻越來越喜歡他了。這一切都是從他欺負了小精靈被變成小人兒開始,在經歷一段奇異的冒險之旅後,他變成了一個勇敢、機智、善良、樂於助人的好孩子,他也從動物們的眼中越變越好,最後和它們成了朋友。

一個人的變化是需要時間的,正所謂浪子回頭金不換,從壞變好是非常可貴的,正如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母親全天在家照顧孩子,打掃衞生,父親是全家的頂樑柱,經濟來源全靠他。因為家中富裕,所以孩子對什麼也無所謂,父親因工作原因,沒有時間教育孩子,母親説了孩子也就三分鐘熱度。突然一天晚上,父親和往常一樣沒有回來。第二天早上收到公司的電話,父親因工作壓力而猝死,母親聽到這個消息,當場癱倒在地上,孩子也震驚了留下着臉眼淚,這個消息在他們腦海裏迴盪了一個星期,孩子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剛開始的無所謂,沒有上進心,到現在的關心家人有同情心,誰也不會想到,孩子考上了重點大學,成家立業,和他的爸爸一樣當起了頂樑柱。

這個孩子和尼爾斯的變化告訴我們,遇到事情不要害怕,要堅強冷靜地去對待,無論什麼事,再困難事情也會過去的。未經歷坎坷泥濘的艱難,哪能知道陽光大道的可貴;未經歷風雪交加的黑夜,哪能體會風和日麗的可愛;未經歷挫折和磨難的考驗,怎能體會到勝利和成功的喜悦。不經風雨,怎能見彩虹!我們應該從中吸取經驗,綻放出最美的光芒!

去旅行2讀後感篇5

在我很小的時候就讀過《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兒童版,當時讀的時候並沒有什麼想法,看過一遍後就不知道把書扔到哪裏去了。直到再一次讀到完整版的《騎鵝旅行記》,才感到這本書很有趣,有許多吸引人的地方。雖然書中的故事在現實中不一定真的會發生,但正是這神奇的想象,讓這個故事變得更加精彩。

這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個很淘氣的小男孩——尼爾斯,他捉弄了小精靈,被小精靈施法,變成了一個小小人。尼爾斯不但變小了,他居然能聽懂動物們的對話,這是他才知道自己一時的調皮搗蛋給動物們帶來的多大的麻煩。他騎着一隻大鵝到處去旅行,在旅行中,尼爾斯變得機智、勇敢,學會尊重他人,與動物們相互幫助。心地善良的尼爾斯似乎不再是人類,而是同小動物們一樣融入了大自然。

當尼爾斯騎在白鵝脖子上俯視大地的時候,我好像也隨着他俯視着大地,看到美麗的土地。文中的描寫讓我身臨其境。尼爾斯有那麼多的動物朋友,微微的清風吹過,是多麼舒適愜意;聽聽鳥兒動聽的歌聲,是多麼優雅自然;聞聞花兒的芳香,是多麼美好安逸;摸摸植物的莖葉,是多麼自然和諧!春天和動物們一起遷徙,夏天和動物們做着游泳比賽、打水仗。秋天採摘多彩美味的果實,冬天和動物們擠在一起,在那厚厚的皮毛下取暖。

讀了書中一個個精彩的故事,我也想和尼爾斯一樣,做個勇敢、善良的人,我也夢想可以去大自然中冒險,雖然我可能不懂如何才能和動物們溝通,但我依然期盼着和動物們成為好朋友,這樣的生活一定會很有趣的!

去旅行2讀後感篇6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叫巜笨狼旅行記》。書中的主人公笨狼是一隻傻傻的小狼。它在找媽媽的途中,經歷了許多有趣又好玩的事情,碰到了許多有趣又好玩的人,最後終於找到了自己的媽媽。而這一路上發生的事,遇到的人,讓笨狼長成了一隻堅強又充滿智慧的狼。

笨狼的旅行記讓我受到了啟示,即使是一條笨的狼,只要它多動腦筋,終有一天也會變成一個聰明的人。尤其是我們小孩子,一定要多學習,多動腦筋,才能把事情辦好的。我們在家裏幹家務活時,要多動腦筋。有一次,我幫奶奶包餃子,我把餡子放進麪皮裏,用手捏,可那麪皮太不聽話了,總是粘在我的手上,餃子餡很調皮,一不小心就鑽了出來,好像是故意與我作對的小精靈。怎麼辦呢?我靈機一動,把麪粉塗在手指上,再去捏它。嘿!還真管用,它們乖乖地聽話了。

愛動腦筋讓我嚐到了成功的快樂!

有一次,笨狼來到了一個患失眠症的原野,遇到了一直飽受失眠困擾的狼大哥,田鼠小姐,貓頭鷹先生。在笨狼的幫助下,它們不再失眠了,並重新找到了生活的快樂。而我們在生活中也要和笨狼一樣,帶着自己的一顆愛心,積極地去幫助其他的小朋友。多動手勞動,多動腦筋思考問題,多幫助別人解決困難,自己才會感到許多的快樂和幸福。

?笨狼的故事》這本書裏的每一個故事都很精彩。看着這本書,我彷彿變成了笨狼的影子,跟着笨狼走過了千山萬水,感到書裏的世界真奇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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