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今日説法》觀後感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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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説法》作為央視網播出的一個節日,相信大家看完後一定都有不少的觀後感吧!那麼都來寫一寫。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央視《今日説法》觀後感700字,僅供參考,歡迎大家參閲。

央視《今日説法》觀後感700字

央視《今日説法》觀後感700字

《今日説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從中選了三個案例:

一個內容為:93歲養母含淚離世,生前將養子告上法庭索要贍養費,養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養母收養兒子24年,換不回一聲“媽”。

我為文中的母親感到痛心,養這樣一個兒子,24年的心血不等於白費了嗎?

李阿婆收養成阿福時,阿福還不到一歲,對於這樣一個小生命來説,事實是殘酷的,而他是幸運的。現實將這個小生命從他生母那帶走,卻又給了他一個同樣愛他甚至更愛他的養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儉用,把兒子養得白白胖胖。24年之後,兒子成人了,結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貴的金戒指給了他……沒想到,最後養子卻因為一句謠言,拋下自己,直到死去。

這是多麼讓人痛心啊!難道母親把兒子健健康康地撫養成人也有罪嗎?24年的苦心就因為一句話拋到了九霄雲外?可憐天下父母心,一個男人怎麼可以做出這樣絕情的事,他對得起他的養母嗎?

愛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個是:女子深夜遭遇樑上君子,金項鍊及4300元現金被盜。租住的賓館拒絕賠償:房客未關窗睡覺,未妥善保管貴重物品。

據瞭解,被偷人梅虹的損失近萬元,這不僅使人一驚。可是在這之前此人的電動車電池曾被偷過,她為什麼還要這樣疏忽自己的財產?雖然最終她會得到一些賠償,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讓我們防不勝防,家裏、大街上,偷你東西你連試都試不到,有時一塊手機,有時一個錢包,而被偷的人,卻只能自認倒黴。

或許這些事不是我們可以消滅的,但我們應該儘量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樣疏忽大意。否則,當遇到“梅虹”一樣的遭遇時,你會追悔莫及。

最後一個是:“火車算個啥東西”講的是一名鐵路女職工下班途中被火車撞死,勞動部門認定不是工傷,而唯一的問題卻出在“火車是不是機動車”上。

年邁的老人不辭辛苦為死去的女兒打了六年的官司,這讓人心酸,讓人感動。令人欣慰的是,最後老人終於幫女兒計回了公道。可是交通安全的隱患卻不得不讓人擔憂。

央視《今日説法》觀後感700字

今天看《今日説法》,深有感觸,講的是一位八旬夫婦四十年前由於傳統觀念作怪,雖然生育了兩個女兒卻又領養了一個男孩,對這個孩子可説是關愛有加,溺愛倍至,甚至自己親生的女兒也無法得到這樣的待遇,可是隨着時間的推移,由於溺愛使這個孩子變的任性,粗暴,冷酷,動不動就對父母拳打腳踢,他帶給這個家的就是一場噩夢。

長期以來對父母的虐—待,鄰居和親屬都看在眼裏,急在心上,特別是自己的兩個已經結婚的女兒更是每天為父母耽驚受怕。由於父母的忍讓,被—虐—待後從不報警,助長了養子的氣焰。養子曾對八旬的養父説:"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養子四十一歲的一個晚上,他又野獸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親,拳腳相加,老婦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饒。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親眼目睹了禽獸不如的弟弟如此對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時候用斧頭將他砍死而後去自首。

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件,可最後的結果卻是我們無論如何沒有想到的,我當時覺得故意殺人就是有自首情節最少也要判處二十年徒刑啊!可這起故意殺人案,一是有自首情節,二是死者有長期虐—待老人的事實,二百多名鄰居聯名集體向法院請求寬大處理,最後判決的結果僅僅是判處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這個判決絕對在中國的審判史上開了先例。

為什麼這個案件會這樣判決哪?老人是弱勢羣體,兒子如此禽獸不如,這樣的判決其實是給那些長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響了警鐘,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護了這個羣體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為那位姐姐而慶幸,這樣的法律是能夠讓人們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們也應該從這個案件中獲取教訓。對虐—待老人的絕對不能饒恕,同時也提醒我們在教育子女方面一味的溺愛其後果是極其嚴重的,"慣子如殺子,"父親從小就教育我的這個道理得到了驗證。我們不能説這小子死的活該,不過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謂人不報,天也要報啊

央視《今日説法》觀後感700字

暑假裏,我養成了一個習慣——那就是每天中午收看中央電視台的《今日説法》。今天,像往常一樣,我在12點38分按時打開了電視。

主持人説,今天的《今日説法》要跟大家講的是一個老師找學生要債要了十年的故事——《討債不為錢》。我很奇怪,老師怎麼會向他的學生要債呢,還要了十年?這到底是為什麼呢?帶着滿心的疑問我開始看節目。

福建的一個教師,十年前為了資助一個偏遠地區的學生,在三年的時間裏從平日並不多的工資中擠出兩萬多元用於幫助那個學生的學習和生活。他們兩人平時還以書信交流,老師還常常給予那個學生精神上的鼓勵。可就在這個學生畢業後,老師卻怎麼也聯繫不上那個學生了。過了一段時間後,老師收到了學生的一封信,信中那個學生不但不對老師心存感激,還滿懷委屈,抱怨不該上這三年學,浪費了自己的青春時光。之後,老師通過法律向學生要錢,花了整整十年的時間才找到那個學生。學生在法庭上説:“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為他沒為我找到一個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斷了聯繫,我知道他這麼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這裏,真是氣憤!好一個忘恩負義的人,白白在這世上活了這麼多年,也白讀了那麼多的書!他再有知識,再有學問,但他卻最缺少一個人最起碼該有的誠信和感恩!就像老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所説的那樣:“我用十年的時間,花費了幾萬塊錢路費,向他要債卻不是為了錢,就是想讓他懂得誠信,再他給上人生的一課。”多麼無私的老師啊!他以寬大的胸懷包容了這個學生,真讓人感動,自私的學生和無私的老師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個學生還有一點點感恩的心的話,他就應該懂得老師的良苦用心,在以後好好做人,記住老師的教導。但願社會上不再有這樣的人,變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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