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研究報告
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是政府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的重要內容。按照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要求,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我市成立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對綜合執法進行積極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時也存在着一些問題和矛盾,為繼續把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推向前進,2016年5月起,我市成立專題調研組,重點圍繞縣級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方向問題開展調研。通過與本市(縣級)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召開座談會,深入住建、環保、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門瞭解情況,走訪羣眾等途徑,全面收集相關材料,認真梳理分析了本市綜合執法改革的現狀和存在問題,聽取各方面人士的意見和建議,提出了對策建議,並經過多次修改,形成了本調研報告。
2014年根據新一輪的政府機構改革精神,為進一步理順行政執法機構的關係,建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管理體制,有效解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職責交叉、多頭執法、效率低下等突出問題,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市經濟和社會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我市成立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決定一律無效。主要是將市容環境衞生、城市綠化、市政公用、城鄉規劃、環境保護、市場監管、國土資源管理、道路運輸、公安交通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分發生頻率較高、與人民羣眾日常生產生活關係密切、多頭重複交叉執法問題比較突出的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交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集中行使,實行綜合執法。
我市開展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是對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有益嘗試,是實現由多頭執法向統一執法的實質性跨越,實現行政執法法定化、規範化、統一化和專業化的有效途徑。
部門之間因職權交叉造成的行政執法中推諉扯皮、有利的事爭着管、無利的事無人管的問題,將會得到解決。城市市容市貌、環境衞生、城市規劃等各方面的狀況將會得到改觀,有效改善投資環境,提高城市綜合競爭力,樹立城市管理的新形象。
隨着綜合執法機構的運行,綜合執法工作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和矛盾,特別是綜合執法機構與職能部門的關係等體制性問題尚未理順,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綜合執法的成效。
綜合執法工作,涉及多領域多事項多部門,是否能取得成效,部門協調配合工作至關重要。如我市的城市綜合執法工作中,雖然已將國土資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違法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非法佔用土地,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行政處罰權劃轉到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但由於各種原因市國土局的部分的執法職能和隊伍仍然存在,技術支持(技術人員、機構、設備等)也未能轉移轉移,仍在從事衞片執法工作,因此出現了有的事爭着管,有的事無人管情況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同時,綜合執法機構行使的是從有關部門分離出來的執行性職能,其中有些執法事項是無法單獨處理的,需要得到相關部門的支持配合,形成相對穩定和統一的執法機制。在日常行政執法中,綜合執法部門通常會請求有關政府部門配合,但這種請求往往被有關部門視為“麻煩”而加以推諉或拒絕,而綜合執法機構的層級地位較低,無力協調相關部門的行動,影響了執法效能。如羣眾投訴反映較多的重災區噪音擾民問題,噪音的執法主體為公安機關和環保部門,夜間投訴多為夜宵攤擾民的店面內經營由工商管理,食品安全隱患又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要處理好該問題需要多部門共同行動,但在實際工作中由於沒有形成統一的協調機制,各部門的意見和步調不一致,難以真正的解決問題。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推動行政執法體制創新,切實解決多頭執法、重複執法、執法擾民等問題,結合我市行政執法工作的經驗教訓,對今後如何推進縣級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提出以下對策。
結合運行情況及時合理調整職能職責,是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取得成效的基礎。根據綜合執法機構運行情況,能綜合的應儘量綜合,不能綜合的不必強求,科學界定綜合執法的職責範圍。結合運行後的經驗教訓,及時不斷的調整相關職責,力爭做到各項指標的匹配,避免綜合執法機構管理事項過於繁重,執法面過於廣,陷入“小馬拉大車”的被動局面,為切實發揮綜合執法的作用做好機制體制保障。
在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中,協調配合機制的建立健全,是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取得成效的關鍵。
要加強對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及時抄送涉及綜合行政執法的文件、審批信息等資料,明確執法重點和要求,督促其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是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取得成效的有力措施。結合推行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公開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的職責、執法依據、處罰標準、運行流程和監督途徑,推進陽光執法。堅持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理念,妥善處理執法中涉及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對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由市人民政府依法受理。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實行執法評議考核、案卷評查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是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取得成效的保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注重選拔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作風過硬、善於做羣眾工作的幹部充實到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任職。建立健全執法隊伍管理制度,明確綜合行政執法人員錄用標準,嚴把人員進口關。加強執法人員的綜合業務培訓,嚴格實行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推動統一執法人員的制式服裝和標誌標識,加強執法經費、裝備和執法人員待遇保障,推進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樹立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