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市2021年內陸水域禁漁期制度實施方案

來源:巧巧簡歷站 8.4K

來賓市2021年內陸水域禁漁期制度實施方案

來賓市2021年內陸水域禁漁期制度

實施方案

 

為保護漁業資源,促進水域生態文明建設,切實做好我市2021年內陸水域禁漁期制度的實施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農業部關於實行珠江禁漁期制度的通知》《農業部關於發佈珠江、閩江及海南省內陸水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組織實施珠江禁漁期制度工作的通知》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於2021年內陸水域禁漁期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禁漁內容

(一)禁漁時間:2021310時至63024時。

(二)禁漁範圍:來賓市轄區內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水庫

(三)禁漁對象除休閒漁業、娛樂性垂釣(無船、艇等載具)外的所有捕撈作業類型。因養殖生產或科研調查需採捕天然漁業資源的,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規定,經自治區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二、管理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推進五位一體、生態優先的發展戰略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加強水上和陸上監督檢查,把好水上、碼頭、港口、停泊點、市場管理關,確保內陸水域禁漁期制度順利實施,基本實現江上無生產漁船、水中無作業網具、市場無捕撈江魚的管理目標。

三、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3月1日以前)。

1.組織領導成立來賓市內陸水域禁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長:黃世硬  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林萬順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員:巫連華  市農業農村局漁業漁政科科長

        韋新洪  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主要負責人

                興賓區農業農村局局長

            武宣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陳政平  象州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藍乃夫  忻城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蒙偉宏  合山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覃會雅  金秀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實施內陸水域禁漁期制度的日常工作,局漁業漁政科科長巫連華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漁業漁政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有關同志組成。各縣(市、區)也要成立內陸水域禁漁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禁漁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31日前各縣(市、區)要以書面形式將組織機構建立情況報來賓市內陸水域禁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制定方案各縣(市、區)要提高政治站位,積極主動擔當作為,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地區禁漁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責任、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壓實管理職責

3.宣傳發動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電台、電視、報刊、網絡、手機短信平台等方式,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廣泛宣傳內陸水域禁漁制度。要組織工作組深入漁區、漁村、港口、碼頭、水上停泊點、市場等場所懸掛橫幅,張貼標語、通告,出動宣傳車(船)巡迴廣播。在禁漁宣傳工作中,各級漁業主管部門還要注意及時向漁民通報疫情進展、普及健康知識,使廣大漁民羣眾瞭解新型冠狀病毒的風險,教育漁民羣眾養成戴口罩、勤洗手、吃熟食等健康生活習慣,引導漁民羣眾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疫情防控期間做到不聚餐、不串門、不聚眾聊天,確保內陸水域禁漁期制度順利實施,為內陸水域禁漁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

4.完善漁船禁漁檔案。要組織力量深入沿江漁區開展調查摸底,摸清禁漁漁船數量和停泊點,做好禁漁漁船登記,完善漁船禁漁檔案,保證禁漁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和監督管理的有效開展。

5.設置禁漁標識。各縣(市、區)要與相鄰市的江河分界點設置相對固定的“廣西內陸水域禁漁區”標識,做到禁漁範圍明確,標識清楚。

6.加強檢查與指導,強化執法保障。各縣(市、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以推進農業綜合執法機構改革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執法能力建設,配強執法力量,保障執法車船艇運行經費。要立足於抓早、抓實,加強檢查與指導,在2 28 日以前,對各自管轄內陸水域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應禁漁漁船在3 1 0 時前一律停止捕撈作業、封存網具。

(二)實施階段(3 1 日至6 30 日)。

1.嚴格監督檢查。各縣(市、區)漁業執法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公安、海事、市場監管、生態保護等部門的協作聯動,完善機制,形成執法合力,有重點、有計劃地開展巡航執法行動,強化禁漁期間的監督管理,確保漁政執法力量在禁漁區域中常態化存在。特別是禁漁期首日,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水上聯合巡航執法行動。重點加強對漁船集中停泊點、魚類產卵場水域、水利樞紐上下游以及市、縣交界水域的巡航檢查,加大集貿市場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電、炸、毒魚等非法捕撈行為。要大力開展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工作,查處違法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行為。要進一步探索和完善羣防羣治管理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購買勞務、組建羣眾性護漁隊伍等方式構建禁漁管護體系,充分調動廣大羣眾參與禁漁護漁的積極性。要深化掃黑除惡工作成效,積極推進漁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懲嚴重破壞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充分發揮刑事處罰的懲戒作用。要主動聯繫檢察部門,對破壞漁業資源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進一步推進生態賠償制度的實施。對違反禁漁規定的漁船要在媒體上曝光,抓住反面典型,達到處罰一個、震懾一片的效果。

2.加強安全管理。禁漁期間,各縣(市、區)要在漁村、漁港、碼頭、水上停泊點加強安全管理,採取措施防火、防盜,消除隱患,做好禁漁安全工作。要堅決制止漁船非法從事旅遊運輸活動,嚴厲打擊漁船從事載客載貨等違規行為。

3.建立舉報制度。各縣(市、區)漁業主管部門要設立禁漁舉報電話,通過報刊、電視、網絡、手機短信等方式進行公開,接受廣大漁民羣眾和輿論的監督。對羣眾舉報事項經登記後,要明確負責查處的部門、要求和時限。同時,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紀律,不泄露舉報人有關舉報情況,切實維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禁漁期間,來賓市農業農村局舉報電話為0772-6624336。各縣(市、區)舉報電話要向來賓市內陸水域禁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備。

4.切實做好服務。禁漁期間,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防控疫情指揮部,始終把漁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確實解決漁民生活困難的各項工作,確保社會穩定。對巡查檢查中發現的發燒、咳嗽或有其他症狀的疑似漁民,要立即向當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禁漁結束前,要組織做好燃油供應等後勤服務保障,確保漁船、漁民在630 24時後能正常下水生產。

5.加強信息報送。禁漁期間,各縣(市、區)漁業主管部門、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要注意掌握本轄區禁漁進展動態,及時將禁漁進展情況、執法開展情況、執法典型案例及成功做法逐級向上報告。

(三)總結驗收階段6月30日至7月10日)

禁漁工作結束後,各縣(市、區)要認真總結,肯定成績,查找不足,提出解決的意見和建議,並以縣(市、區)為單位形成書面總結材料,於710日前報送來賓市內陸水域禁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郵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