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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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工作要點

2021年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工作要點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的關鍵之年、攻堅之年和收官之年,還將是新一輪國土空間規劃落地實施的啟幕之年,國土空間規劃管理工作面臨着前所未有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變革和新挑戰。2021年,全省國土空間規劃工作要緊緊圍繞“努力建設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和“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的奮鬥目標,以加快規劃編制審批啟新程、以做好規劃過渡銜接謀新措、以完善規劃政策標準發新聲、以實施規劃“數字化轉型”賦新能、以優化規劃行業生態拓新局,推動國土空間規劃改革不斷深入、國土空間治理能力不斷提升,實現國土空間規劃從“生根萌芽”到“開花結果”。

一、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

(一)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統領國土空間規劃工作。深入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政策方針和決策部署,面向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努力在國土空間上譜寫“八八戰略”新篇章;堅持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工作實際相結合,在廳黨組的統一部署下,切實加強黨的建設,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謀劃主題黨日活動和支部結對共建;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加強紀律教育,強化作風建設,持續排查和更新國土空間規劃工作黨風廉政風險點,築牢拒腐防變防線。

二、全面推進規劃編制審批

(二)編制完成省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時跟進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編制進度,積極對接和參與長江經濟帶國土空間規劃、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示範區國土空間規劃、上海大都市圈國土空間規劃等跨省域相關專項規劃編制,持續爭取國家對我省規劃的政策支持;將編好我省首部“多規合一”的國土空間規劃作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緊完善省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成果方案,力爭上半年完成規劃成果編制,按程序報國務院審批。

(三)加快市縣鄉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修訂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分類指南、圖示圖例、基數轉換辦法、市級和縣級總體規劃編制技術要點,制定鄉鎮級總體規劃編制技術要點,加強省對地方規劃編制的工作指導;強化國土空間規劃“自上而下、上下協同”,在地方各級規劃編制中逐級落實省級總體規劃確定的各項控制性指標、強制性內容、重點任務和政策舉措;出台《浙江省市、縣、鄉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審查管理辦法》,積極推進市、縣、鄉鎮級總規審查報批,牽頭組織報國務院、省政府審批的規劃審查工作,力爭在年內完成市、縣級規劃編制審批工作。

(四)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在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工作試點基礎上,推進全省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和數據庫建設;制定《浙江省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辦法》,切實加強紅線保護監管工作;總結寧波、舟山“海洋兩空間內部一紅線”試劃工作經驗,按國家部署組織沿海城市全面開展劃定工作,並確保與生態保護紅線的銜接;總結城鎮開發邊界試點、試劃和劃訂工作經驗,結合市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全面劃定城鎮開發邊界,統籌協調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確保“三條控制線”不衝突、不交叉、不重疊。

(五)強化總體規劃對相關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完成大都市區、大灣區國土空間規劃;制定出台《浙江省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管理辦法》,對相關專項規劃實施清單目錄管理;強化總體規劃對相關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做好相關專項規劃的規劃符合性審查,並及時將相關專項規劃成果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管理。做好部門對接和協同,重點推進一批生態修復、海岸帶和基礎設施等領域相關專項規劃編制,謀劃研究有機更新、老舊小區、未來社區、生活圈等城鄉生活設施和服務設施相關專項規劃編制,不斷提高相關專項規劃對國土空間利用和品質營造的支撐和引導能力。

(六)有序開展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相關工作。依據新一輪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開展既有詳細規劃(主要包括已批准的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各類村莊規劃)評估工作,明確既有詳細規劃的延用、調整、修編、廢止等差別化方式;分城鎮單元、村莊單元、特定功能單元等板塊,制定《浙江省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要點》,研究適應新體系要求的城鎮、農村規劃編制方法,探索生態、郊野、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等不同功能區域的規劃編制路徑,分類指導全省詳細規劃編制;專題部署“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行動計劃,“按需編制、應編盡編”推進村莊規劃編制,支持鄉村土地全域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工程實施,促進鄉村振興。

(七)加強國土空間設計(城市設計)工作。落實《浙江省城市景觀風貌條例》要求,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加強國土空間設計(城市設計)手法應用,啟動《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城市設計)導則》制定工作;積極開展總體城市設計和詳細城市設計工作,加強城市景觀風貌的規劃設計和控制引導,有關內容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並通過國土空間詳細規劃予以落實;積極探索鄉村、生態地區國土空間設計方法,不斷豐富規劃方法、營造美好環境、彰顯地域特色、改善空間品質。

三、切實做好規劃過渡銜接

(八)先行劃訂城鎮開發邊界。部署城鎮開發邊界劃訂工作,制定《關於加強近期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管理的通知》,在3月底前指導全省各地完成城鎮開發邊界劃訂方案;方案經批准後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作為近期用地審批、規劃許可的重要依據,確保近期(至新的國土空間規劃批准生效前)規劃管理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九)持續優化規劃額度保障機制。對國家預支給我省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進行額度管理,制定《關於2021年規劃額度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守住底線、規模核銷、動態優化、省級統籌”的原則,保障近期重大急需建設項目的用地空間;落實好規劃額度相關分配、核撥、審查等工作,根據各地規劃額度使用情況適時進行全省統籌。

四、着力完善規劃政策標準

(十)大力推進國土空間規劃法制化建設。《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條例》已列入省人大立法預備類項目,按照《國土空間規劃法》進展和有關要求,加快推進我省國土空間規劃法規立法進程;深入開展立法調研,充分徵集專家、部門、地方意見,力爭在年內形成條例初稿;對接和指導有需要的地方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地方性法規制定工作;同步研究國土空間規劃有關運行、管控以及調整等實施政策。

(十一)深化細化主體功能區戰略制度。結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按照上下結合的方式,明確主體功能區分區深化細化方案;會同相關部門,研究主體功能區有關規劃、用地及其他門類的配套政策和實施路徑,推動主體功能區戰略制度形成;配合部研究制定主體功能區目錄調整技術指南,研究主體功能區評估和一定條件下動態優化的政策標準。

(十二)初步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體系。在制定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技術要點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建設,重點加強國土空間規劃強制性內容和引導性要求、“三條控制線”統籌劃定落實、規劃分區管控、規劃用地複合性兼容性要求、城鄉生活圈規劃配套、綜合防災與公共應急空間規劃指引、城市更新規劃指引等技術標準研究,不斷完善並初步形成有特色、擅運用的規劃技術標準體系。

(十三)謀劃一批全域國土空間綜合治理試點。進一步支持和階段性總結麗水市國土空間規劃支撐“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轉化實踐試點、瑞安市和南太湖新區全域空間治理試點等經驗,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擴大相關試點範圍,在省內其他市縣謀劃一批全域國土空間綜合治理試點,集成創新和總結提升生態、農業、城鎮、海洋等各類空間政策及其協同機制。

五、深入實施規劃“數字化改革”

(十四)繼續推進空間治理平台建設和場景化應用。做好省級空間治理數字化平台的迭代升級,繼續推進“一庫”數據歸集、共享及支撐工作,完善“一圖”圖集,發佈數據歸集和數據治理標準,深化規劃協同場景應用,開發城鄉建設用地交易等新場景。按照“急用先行、逐步完善、成熟一批、應用一批”的原則,深化空間治理平台省級部門應用,統籌推進市級平台建設,持續推進平台運營和維護。

(十五)基本建成全省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同步推進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省級在完善規劃成果審查等模塊功能的基礎上完成系統終驗,各市相應完成系統建設;制定印發市縣鄉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以及詳細規劃數據庫標準、成果數據匯交(入庫)要求,完成配套質檢工具開發,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開展規劃成果數據匯交和入庫工作,形成可分層、可疊加、可視化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夯實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督、評估監測預警工作基礎。

(十六)構建國土空間規劃城市體檢評估體系。繼續按照部有關工作要求做好城區範圍劃定工作和城市蔓延測評,探索城區建築總量、人口密度等分析監測;在國審城市體檢評估工作的基礎上,基於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推進其他市縣城市體檢評估工作,建立完善“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國土空間規劃定期評估和動態調整制度;組織城市安全韌性、交通通勤、開敞空間等專項體檢評估研究。

六、不斷優化規劃行業生態

(十七)加強業務培訓和交流。承辦全國省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工作現場會,組織市縣政府領導規劃工作培訓;圍繞規劃編制和管理重點工作,組織開展全省系統條線業務培訓,提升系統業務能力,“依靠學習走向未來”;擴大業務交流,積極與兄弟省(區、市)交流合作,鼓勵各地交流合作,取長補短提升規劃編制管理能力水平;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平台作用,整合行業資源,多元化組建各類專業委員會,鼓勵開展學術會議、論壇、沙龍等各類業務交流;繼續推進“陽光規劃”工程,加強規劃的社會參與和監督,實現規劃共謀共繪共管共享。

(十八)完善行業和資質管理。加強行業建設和規劃師隊伍建設,謀劃責任規劃師制度建設;制定我省規劃資質管理辦法,依託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優化完善行業資質管理模塊,強化行業資質管理,按照“互聯網+監管”的要求,完善“雙隨機”抽查對象數據庫,適時開展全省規劃編制單位“雙隨機”抽查工作;探索建立“黑名單”“黃名單”制度,嚴格管控規劃成果粗製濫造、弄虛作假以及貫徹落實“多規合一”不力的行為,推動形成向上、有為的行業風氣。

 

 


附表

2021年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重點工作任務、內容與推進時間計劃表

工作任務

工作內容

時間節點

一、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

(一)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統領國土空間規劃工作

深入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政策方針和決策部署,面向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努力在國土空間上譜寫八八戰略新篇章。

持續推進

理論學習和業務工作實際相結合,在廳黨組的統一部署下,紮實推進黨建各項工作

持續推進

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加強紀律教育,強化作風建設,持續排查和更新國土空間規劃工作黨風廉政風險點,築牢拒腐防變防線。

持續推進

二、全面推進規劃編制審批

(二)編制完成省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及時跟進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編制進度,持續爭取國家對我省規劃的政策支持。

按國家部署

積極對接和參與長江經濟帶、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示範區、上海大都市圈等各項跨省域相關專項規劃編制

按國家部署

抓緊完善省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成果方案,經專家論證、省委省政府研究和省人大審議後,按程序報國務院審批。

6

(三)加快市縣鄉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

完善各項規劃技術指南的編制,修訂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分類指南、圖示圖例、基數轉換辦法、市級和縣級總體規劃編制技術要點,制定鄉鎮級總體規劃編制技術要點加強省對地方規劃編制的工作指導。

4

強化國土空間規劃自上而下、上下協同在地方各級規劃編制中逐級落實省級總規確定的各項控制性指標、強制性內容、重點任務和政策舉措。

9

積極推進市、縣、鄉級總規審查報批。出台《浙江省市、縣、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審查管理辦法》,牽頭組織報國務院、省政府審批的規劃審查工作。

12

(四)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

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工作,推進全省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數據庫建設。

持續推進

切實加強生態紅線保護監管工作,制定《浙江省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辦法》。

12

總結寧波、舟山海洋兩空間內部一紅線試劃工作經驗,在沿海市縣全面推進劃定工作。

按國家部署

總結城鎮開發邊界試點、試劃和劃訂工作經驗,結合市縣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統籌協調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確保三條控制線不衝突、不交叉、不重疊。

9

(五)強化總體規劃對相關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

完成大都市區、大灣區國土空間規劃編制。

6

制定出台《浙江省國土空間專項規劃管理辦法》,對相關專項規劃實施清單目錄管理。

12

強化總體規劃對相關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做好相關專項規劃的規劃符合性審查,並及時將相關專項規劃成果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

持續推進

重點推進一批生態修復、海岸帶和基礎設施等領域相關專項規劃編制

12

謀劃研究有機更新、老舊小區、未來社區、生活圈等城鄉生活設施和服務設施相關專項規劃編制,不斷提高相關專項規劃對國土空間利用和品質營造的支撐和引導能力

持續推進

(六)有序開展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相關工作

依據新一輪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進行既有詳細規劃(主要包括已批准的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各類村莊規劃)評估,明確既有詳細規劃的延用、調整、修編、廢止等差別化方式。

9

分城鎮單元、村莊單元、特定功能單元等板塊,制定《浙江省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技術要點》,研究適應新體系要求的城鎮、農村規劃編制方法,探索生態、郊野、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等不同功能區域的規劃編制路徑,分類指導全省詳細規劃編制

持續推進

專題部署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行動計劃,按需編制、應編盡編推進村莊規劃編制,支持鄉村土地全域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工程實施,促進鄉村振興。

6

(七)加強國土空間設計(城市設計)工作

落實《浙江省城市景觀風貌條例》要求,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加強國土空間設計(城市設計)手法應用,啟動《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城市設計)導則》制定工作。

9

及時開展總體城市設計和詳細城市設計工作,加強城市景觀風貌的規劃設計和控制引導,有關內容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並通過國土空間詳細規劃予以落實。

持續推進

積極探索鄉村、生態地區國土空間設計方法,不斷豐富規劃方法、營造美好環境、彰顯地域特色、改善空間品質。

持續推進

三、切實做好規劃過渡銜接

(八)先行劃訂城鎮開發邊界

部署城鎮開發邊界劃訂工作,制定《關於加強近期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管理的通知》,及時指導全省各地完成城鎮開發邊界劃訂方案。

3

城鎮開發邊界劃訂方案經批准後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作為近期用地審批、規劃許可的重要依據,確保近期規劃管理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4

(九)持續優化規劃額度保障機制

對國家預支給我省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進行額度管理,制定《關於2021年規劃額度管理工作的通知》,重點保障近期重大急需建設項目的用地空間。

3

落實規劃額度相關分配、核撥、審查等工作,根據各地規劃額度使用情況適時全省統籌。

12

四、着力完善規劃政策標準

(十)大力推進國土空間規劃法制化建設

加快《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條例》立法進程,深入調研徵集各方意見,編寫條例初稿。

12

對接和指導有需要的地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地方性法規制定工作。

持續推進

同步研究國土空間規劃有關運行、管控以及調整等實施政策。

持續推進

(十一)深化細化主體功能區戰略制度

結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對主體功能區進行分區深化和細化。

6

會同相關部門,研究主體功能區有關配套政策及實施路徑推動主體功能區戰略制度形成

持續推進

配合自然資源部研究主體功能區評估和一定條件下動態優化的政策標準。

4

(十二)初步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體系

在制定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技術要點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規劃技術標準建設

持續推進

重點加強規劃強制性內容和引導性要求、三條控制線統籌劃定落實、規劃分區管控、用地複合性兼容性要求、城鄉生活圈規劃配套、綜合防災與公共應急空間規劃指引、城市更新規劃指引等技術標準研究。

12

(十三)謀劃一批全域國土空間綜合治理試點

進一步支持和階段性總結麗水市國土空間規劃支撐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轉化實踐試點、瑞安市和南太湖新區全域空間治理試點等試點經驗。

6

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謀劃一批全域國土空間綜合治理試點,集成創新和總結提升生態、農業、城鎮、海洋等各類空間政策及其協同機制。

持續推進

五、深入實施規劃數字化轉型

(十四)繼續推進空間治理平台建設和場景化應用

做好省級空間治理數字化平台的迭代升級,繼續推進一庫數據歸集、共享及支撐工作,完善一圖圖集,發佈數據歸集和數據治理標準,深化規劃協同場景應用,開發城鄉建設用地交易等新場景。

持續推進

按照急用先行、逐步完善、成熟一批、應用一批的原則,深化空間治理平台省級部門應用,統籌推進市級平台建設。

持續推進

(十五)基本建成全省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

與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同步建設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省級在完善規劃成果審查等模塊功能的基礎上完成系統終驗,各市相應完成系統建設。

6

制定印發市縣鄉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以及詳細規劃數據庫標準、成果數據匯交(入庫)要求,完成配套質檢工具開發。

6

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審批,開展規劃成果數據匯交和入庫工作

12

形成可分層、可疊加、可視化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夯實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督、評估監測預警工作基礎。

持續推進

(十六)構建國土空間規劃城市體檢評估體系

繼續按照部有關工作要求,做好城區範圍劃定工作和城市蔓延測評,對城區建築總量、人口密度等指標進行探索分析監測。

國家部署

在國審城市體檢評估工作的基礎上,基於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推進其他市縣城市體檢評估工作,建立完善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國土空間規劃定期評估和動態調整制度。

12

組織各類專項體檢評估研究,重點對城市安全韌性、交通通勤、開敞空間等專項體檢進行評估研究。

持續推進

六、不斷優化規劃行業生態

(十七)加強業務培訓和交流

承辦全國省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工作現場會。

按國家部署

組織市縣政府領導規劃工作培訓班。

7

圍繞規劃編制和管理重點工作,組織開展全省系統條線業務培訓,提升系統業務能力。

持續推進

擴大規劃相關業務交流,積極與兄弟省(區、市)交流合作,鼓勵地市之間、縣區之間交流合作,取長補短提升規劃編制管理能力水平。

持續推進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平台作用,多元化組建各類專業委員會,整合行業資源,鼓勵開展學術會議、論壇、沙龍等各類業務交流。

持續推進

繼續推進陽光規劃工程,加強規劃的社會參與和監督,實現規劃共謀共繪共管共享。

持續推進

(十八)完善行業和資質管理

加強行業建設和規劃師隊伍建設,探索並謀劃責任規劃師制度的建設。

持續推進

制定我省規劃資質管理辦法,依託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優化完善行業資質管理模塊,強化行業資質管理,按照互聯網+監管的要求,完善雙隨機抽查對象數據庫,適時開展全省規劃編制單位雙隨機抽查工作。

12

探索建立黑名單”“黃名單制度,嚴格管控規劃成果粗製濫造、弄虛作假以及貫徹落實黨中央多規合一不力的行為,推動形成向上、有為的行業風氣。

持續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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