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收運管理實施方案(試行)

來源:巧巧簡歷站 2.09W

為提高我縣城鄉生活垃圾收運管理水平,深入推進“美麗巴東”建設,根據國家、省、州對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縣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收運管理實施方案(試行)

一、主要目標

2020年底,全縣形成從生活垃圾產生到終端處理全過程的城鄉一體、全域覆蓋的鏈條式管理體系,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明顯提升。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不低於95%;
鄉鎮處理率不低於70%;
農村實現“三有”,即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處理設施,有完善的收運體系和裝備,有良好的運行機制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構建高效的運行管理體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建實縣級主導、部門主管、鄉鎮主抓的層級工作責任鏈。有序推行“户分類、村收集、鄉鎮轉運、縣處理”為主的城鄉生活垃圾收運管理體系。

户分類。城鎮建成區居民户(商鋪)負責做好房前屋後的環境衞生保潔;
農村居民户負責自身房前屋後和承包責任田(山)的環境衞生保潔,將自家產生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

城區生活垃圾分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廚餘垃圾、其他垃圾”;
農村生活垃圾分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1.有害垃圾(如電池、農藥包裝物等),由居民、駐地單位與個人自行收集,投放至指定收集容器,轉運至指定的專用場所,由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處理。

2.可回收物(包括塑料製品、化纖布料、複合材料、金屬製品、玻璃製品、陶瓷、可回收紙等),由居民自行收集售賣,或者投放至對應垃圾收集容器,由村(社區)保潔員收集,交相關企業回收利用。

3.廚餘垃圾由環衞部門餐廚垃圾收集車定時上門收集,交由專門處理終端作專業化處理。

4.易腐垃圾(包括農作物、植物枝葉、散養畜禽糞便、以植物為原料做成的產品等),由農村居民以堆肥、還田(山)等方式自行填埋處理。

5.其他垃圾(如已被污染、細碎、難分類的紙類、塑料、玻璃、織物等),由居民袋裝後直接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由村(社區)保潔員收集、清運至生活垃圾收集轉運點或垃圾中轉站。

村收集。各村(居)委會負責轄區內主次幹道和河道兩岸等公共區域的衞生保潔,在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中心村主幹道公路沿線等人流聚集區投放垃圾收集設備,負責按規定路線集中收集,實行“站點收集、直收直運”模式,做到日產日清。

鄉鎮轉運。各鄉鎮負責轄區內的環衞保潔、垃圾運輸和垃圾中轉站的日常管理。負責合理安排垃圾車收運路線,將村內垃圾收集轉運到鄉鎮垃圾中轉站進行壓縮處理(有條件的可直接運送到垃圾處理終端)。在滿足清運要求的前提下,相鄰的鄉鎮、村(社區)可協調跨區域收集清運。鄉鎮垃圾中轉站滲濾液就近運至野三關、神農溪和荷花等備用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系統處理。每個鄉鎮負責培育1至2家可再生利用資源回收企業,每個村(社區)培育1至2個垃圾回收點,可將垃圾中轉站分揀站(房)免費出租給垃圾回收企業使用。對垃圾回收企業實行獎勵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另行制定。

縣處理。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統籌調配密閉式轉運車輛,不定期將各鄉鎮經壓縮後的生活垃圾轉運至荷花垃圾預處理廠進行預處理後,統一運往秭歸縣郭家壩水泥廠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理技術進行末端處理。

(二)落實穩定的保潔收運隊伍。縣城市管理執法局統一負責全縣城鄉生活垃圾收運管理工作,各鄉鎮組建環衞隊伍,村(社區)配備專門保潔人員,形成穩定的縣、鄉鎮、村(社區)三級城鄉生活垃圾收運管理和保潔隊伍。

1.組建縣城鄉生活垃圾收運管理中心(在縣市容環衞局加掛牌子)。調配4名事業編制,履行縣城鄉生活垃圾收運管理的統籌協調、監督指導、檢查考核、經驗推廣等工作職責

2.配齊清運保潔隊伍。組建巴東縣環衞公司,負責縣城建成區範圍內135萬平方米的衞生保潔清運、鄉鎮垃圾中轉站至華新環境公司垃圾預處理廠的垃圾轉運、縣城備用垃圾填埋場和滲濾液處理站的維護管理。對城區主幹道實行機械化吸塵、灑水和沖洗,次幹道、梯道及人行道按照每5000平方米配備1名保潔員的標準實行人工保潔。

各鄉鎮組建人居環境整治服務中心,配備2至3名環衞管理人員,負責轄區內的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處理和保潔隊伍管理。鄉鎮建成區按照每10000平方米配備1名保潔員的標準實行人工保潔。村(社區)明確1名副職負責環境衞生管理工作。村(社區)聘請專(兼)職保潔員,負責轄區的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處理、公共區域清掃工作。每個自然村可按照每1000人常住人口配備1名保潔員,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可按30户以上配備1名保潔員,選聘農村低保人員或者貧困户人員擔任,也可由村護林員、農村道路養護員靈活兼任,按標準配置保潔工具和保潔服。保潔員工資統一實行按量計酬,由鄉鎮和村(社區)分級負擔,其標準由鄉鎮、村(社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鄉鎮和村(社區)應劃定環衞保潔責任區域、制定環衞保潔標準,加強環衞保潔人員的管理、考核工作。

3.積極推進市場化服務。鼓勵各鄉鎮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開展環境衞生保潔和生活垃圾收運工作。對交通便利且區域鄰近的若干村可一併打包,通過現場競價或公開招投標方式擇優選擇專業化保潔公司承擔片區內的環境衞生保潔和生活垃圾收運工作。鼓勵各村推行上門或定點收集農户生活垃圾。

(三)配置必要的保潔收運設備。

1.適度配置垃圾桶。主要採用容積240l垃圾收集桶、3m3垃圾箱。因地制宜,合理設置分類垃圾桶,原則上在主路旁及環境要求較高的道路旁不宜設置垃圾桶。城鎮居住區按照服務半徑不超過80米的標準佈設一處勾臂式垃圾箱。鄉鎮主幹道兩邊的居民集中區可擺放大型轉運垃圾箱,街道、主要通道兩邊及居民集中區擺放分類垃圾桶。村(社區)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合理佈設垃圾桶(箱)。

2.科學配置垃圾車。主要採用“車廂可卸式垃圾車密閉式收集”與“壓縮車密閉式收集”兩種工藝方式。城鎮根據保潔清運面積相應配備灑水車、沖洗車、清掃車等專業設備。縣城配置車廂可卸式大型垃圾運輸車、餐廚垃圾收集車、吸污車,由縣城市管理執法局統一調度,保障各鄉鎮垃圾中轉站壓縮垃圾和中轉站滲濾液的轉運處理。各鄉鎮根據需要配備後裝式壓縮車、清掃車和灑水車,每15至20個村(社區)配置1輛垃圾收集車,車輛使用由鄉鎮統一調度,清運路線由各鄉鎮自行規劃制訂。各村(社區)根據道路實際情況,適度配置靈活機動的小型、密封、吊裝式收運車輛進村入户收集生活垃圾。

3.建設完善信息化監管平台。結合“智慧巴東”建設,建立健全“智慧環衞”數字化監管平台,對全縣城鄉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無害化處置實行全過程、全方位在線監控。

三、工作步驟

(一)籌備啟動階段(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

制定全縣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收運管理實施方案,逐步理順全縣生活垃圾管理體制,明確管理機構和職責,廣泛宣傳動員。組建巴東縣環衞公司,開展垃圾處置設備更新升級和垃圾分類試點推廣、存量垃圾清零工作。

(二)全面實施階段(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

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基本建成全縣城鄉生活垃圾收運管理體系,全面實施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

(三)總結評估階段(2020年10月)。

對全縣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收運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評估,總結經驗,提出下階段工作目標和計劃,積極做好全面迎檢準備工作。

(四)成果鞏固階段(2020年11月至12月)

集中梳理運行中發現的問題,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健全完善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常態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推行三級書記主抓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的先進經驗,成立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縣政府分管領導為常務副組長,縣城市管理執法局、發改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財政局、文化和旅遊局、衞生健康局、融媒體中心,州生態環境局巴東縣分局等部門主要領導及12個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為成員的全縣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收運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推進全縣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收運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無害化處理收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辦公,由縣城市管理執法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縣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收運管理工作的統籌調度、工作推進、監督考核等事宜。各鄉鎮人民政府為轄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收運管理責任主體,統籌組織協調做好本鄉鎮垃圾分類、收集、收運工作,明確人員職責分工以及鎮村環衞管理職責,切實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二)大力宣傳引導。城鄉生活垃圾治理責任部門要深入宣講生態環保理念,普及垃圾分類、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等知識。宣傳部門要密切配合,做好宣傳工作。各鄉鎮要充分發揮村(居)委會、基層黨組織、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制定完善村規民約,發動羣眾,積極參與,推行院(户)門前“五包”,定期開展衞生評比。駐村“尖刀班”要緊密結合脱貧攻堅“六個全覆蓋”工作,在農村大力宣傳,積極引導農民參與。教育部門要將垃圾處理知識教育納入中國小課程,通過開展“小手拉大手”等主題活動,擴大社會教育面,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形成全社會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落實經費保障。按照“政府引導、多元投入,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建立“縣為主,鄉鎮和村(社區)共擔,農户適當出資”的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收運管理經費保障機制。一是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將全縣城鄉生活垃圾治理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縣財政按户籍人口每年每人20元的標準保障經費,採取以獎代補的辦法對各鄉鎮環境衞生整治和生活垃圾收運處理予以工作經費支持。該經費年初先撥付50%作為鄉鎮日常工作運轉經費,其餘50%通過考核驗收的方式在年終按實際得分給予補助。二是各鄉鎮、村(社區)根據自有經濟狀況配置相應資金,其中,村(社區)光伏發電等集體經濟收入用於轄區環境衞生保潔和生活垃圾治理經費的支出比例適當增加。三是建立城鄉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城鎮根據發改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向縣城鎮居民户收取垃圾處理費,費用收取應納入水費代徵。對不具備納入水費代徵條件的,由主管部門授權垃圾收運處理機構代收。四是充分發揮居民主體作用,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原則承擔轄區的保潔費用,鼓勵鄉村探索採取“一事一議”、居民自治或村規民約等方式收取垃圾處理費,專項用於本村(社區)的保潔清運費用。該資金由村(社區)統一收取,鄉鎮監管,定期公佈資金使用明細。五是有效整合財政性資金。統籌美麗鄉村建設、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振興戰略、村集體經濟、居民自籌等作為補充的資金投入機制,加大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的投入。六是積極探索社會化服務、公司化運作模式,鼓勵社會幫扶、捐贈治理農村生活垃圾。七是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的城鄉生活垃圾處理補助資金。

(四)嚴格督查考核。將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收運管理工作納入縣政府對縣直部門和鄉鎮的績效考核體系。制訂實施考核、管理及獎懲辦法,定期與不定期開展檢查督辦,對工作進展快、措施有力、效果顯著的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工作遲緩、重視不夠、進展不力的嚴格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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